|
读书笔记:
高度的爱
约翰福音12:1-8
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稣坐席的人中。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稣说:“由她吧!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有些学者认为约翰福音的部分经文次序颠倒。另有人怀疑这一章的次序也有问题。像摩法特就指出,本章的排列次序,应依序为19—29节,1—18节,30节,31—42节。为了便于研读,我们仍然按照圣经(编按:作者指AV及RSV版本)的排法,不过读者若按上述的排法研读就更清楚了。
耶稣快要接近人生旅程的尾声。他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是最高勇气的表现,因为当局已把他当作罪犯看待(见约11:57)。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太多,因此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城里找到过夜的地方,而伯大尼是耶路撒冷城外的一个小镇,是朝拜者寄宿的好去处。
耶稣到了伯大尼,有人为他准备饭食。这大概是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因为马大若不是在自己家接待耶稣,还会在谁家呢?马利亚一时大发爱心。她有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约翰福音和马可福音都用同一个形容词pistikos(可14:3)。奇怪得很,没有人真正了解这个字的意思。大约有四种可能。此字可能与Pistos这个形容词有关,意思是信实的、可靠的,也可以解作纯正的。此字可能与动词Pinein有关,意思是喝,因此可作液体解。此字也可能是商品的名字,可以直译Pisticnard。此字也可能与一个意谓Pistachio nut的字有关,是从一种特殊的植物提炼出来的香料。但无论如何,这是一种极贵重的香膏。马利亚用它来抹耶稣的脚。犹大很不高兴马利亚这样做,认为这是一种浪费。耶稣说若要周济穷人,任何时候都能做,然而若不趁现在膏抹他,将来是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机会。犹大这才无话可说。
这里有几位人物的描写。
(一)马大忙着准备饭食招待客人,她是一个讲求实际的女人;惟一能够表现她对耶稣的爱,就是藉着双手的侍奉。马大永远是尽其所能的待人。许多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就是受到家里某一个人的关心、照顾的激励和安慰。在饭食上服事耶稣,就和在公众的讲台上或在众人面前所表现的生活见证上服事耶稣是一样的。
(二)再让我们看马利亚。马利亚爱耶稣是绝无问题的。我们从她的行动上看出三件与爱有关的事。
(1)我们看见她的爱是极珍贵的。马利亚拿出她最珍贵的东西,用在耶稣的身上。我们爱一个人,如果还计算所付上的代价的话,根本算不得是爱。真正的爱是尽其所有的都给对方,还因为未能给得更多而感到遗憾。短篇小说之王奥亨利(O.Henry)在《贤士的礼物(The Gift of Magi)》这篇感人的小说里,提到一对美国夫妇黛拉和金姆(Della and Jim),虽然贫苦却彼此相爱。他们都有一样特殊的宝贝。黛拉的秀发是她的荣耀,如果让它散披在肩上,等于是一件长袍。金姆有一个金表是他父亲传给他的宝物,就在圣诞节的前夕,黛拉手上只有一元八角七分,根本买不到礼物送给丈夫,所以她出去把一头秀发卖了廿元。为金姆买了条白金表链。那天晚上金姆回来发现黛拉的秀发剪短了,使他大为惊愕。他并不是不喜欢她或爱她的程度减低了;事实上她剪了头发使她比先前更显得俏丽。最后,他才把礼物拿出来送给她;那是一只龟甲制成的昂贵梳子,边上还镶着宝石,金姆卖掉了金表为妻子的秀发买了这样的礼物。他们各把最珍贵的东西全都给了对方。真正的爱就应该是这样。
(2)我们看到爱所表现出来的谦卑。用膏抹一个人的头发是一个尊荣的记号。诗人说:“你用油膏了我的头”(诗23:5)。然而马利亚不敢抬头望耶稣的头,她只抹了耶稣的脚。马利亚一心想给耶稣一项尊荣;不过她始终觉得自己不配这样做。
(3)我们看到爱使人完全忘掉了自己。马利亚用头发来擦耶稣的脚。巴勒斯坦的良家妇女都不愿意松散着头发就出现在大众面前。女子自结婚之日开始,就必须把头发系起来,以后不得再松散着头发在大庭广众出现。松散着头发是风尘女郎的记号。然而马利亚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两个人真诚相爱的时候,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可能手挽着手在拥挤的街道上漫步而不顾别人怎样想。许多人故意表现基督教给人看,他们很注意别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们。然而马利亚深爱耶稣,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想法。
本段经文还提到爱的另一面意义。约翰福音说:“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我们知道约翰所说的话往往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一个是里面的。许多教父和学者已经在这段记载看见这两个意思。他们把这句话解作全体教会都充满了马利亚的善行的甜美回忆。一件可爱的行为成为全世界的财富、平添了人生的美感,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三)至于犹大,也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1)我们看到耶稣对犹大的信任。早在约翰福音6章70—71节,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明知门徒中间有一个人会出卖他。耶稣让犹大当门徒的司库,希望藉此来感化他,让他生出荣誉感。耶稣好像对他说:“犹大,这里有一件差事给你做。这也证明我需要你,愿意用你。”虽然犹大使耶稣失望,不过却暗示我们,对于一个步入歧途的人,我们应该信任他,而不是投以怀疑的眼光;我们应该尽量往最好的方面看他,而不是往最坏的方面看他。
(2)我们看到了一个试探的原则。如果犹大没有理财的才干,耶稣决不会叫他当司库。魏斯科(Westcott)在其释义里说:“一个人的专长在哪里,试探也在哪里。”假使一个人长于理财,他的试探就是把金钱当作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假使一个人经常居于崇高的地位,那么他的试探就是争取声望。一个人的恩赐在哪里,他的试探也在哪里。犹大有理财的恩赐,结果他变得很爱钱,先是偷钱,接着又为了钱出卖师友。钦定版圣经说,他带着钱囊。动词是bastazein,这个字不但是指带着,也有窃取的意思。正如英文的lift,也有偷窃的意思,如专偷商品的人(a shop-lifter)。犹大不但带着钱囊,他也常取其中所存的。他的恩赐竟成为了他的试探。
(3)我们看到了一个人的想法如何被人曲解。犹大看到马利亚做了一件最崇高的行为,可是他却骂她浪费。他是一个不光明的人,所以想法也不光明。人心里怎么想,就产生什么样的观点。他所想的也是根据所着眼的角度。如果我们喜欢一个人,便很少发现他所做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我们讨厌一个人,即使他做出最好的行为也会遭我们误解。一个曲解的心,看任何事都是曲解的。如果我们对某些人变得很挑剔,最好先停下来检讨一下自己,不要尽是批评别人。
末了,还有一项重要的人生真理。有些事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做;有些事若不把握机会,将来就不可能再做。有时我们想做一件慷慨大方的善事,却想留待明天才做;后来因行善的动机消失,就不再去行善了。人生确实很难说,有时我们想向人说些感谢、赞美或爱心的话,但没有立刻说,后来便一直没有机会说。
我们若发现太迟了,某件事永远无法说无法做的时候,实在是一个悲剧。汤姆士•卡莱尔虽然很爱贞•卡莱尔;然而他个性倔强,容易发脾气,使她的一生都不觉得幸福。后来她突然死了。弗乐得(J•A•Froude)提到卡莱尔在丧妻之后的感受时说:“他检视她留下的文件、随笔、和日记,往事历历如绘浮现眼前。他每忆起亡妻生前在其不稳定的脾气下受苦时,长夜漫漫使他无法成眠。然而太迟了,由于懊悔他开始自责,他从来没有想到这事,现在陷于无助的忏悔之中……‘啊!’他再三地说,‘假使我能够再见到她一面,哪怕只是五分钟,我也要让她知道我始终爱她。这是她永远不知道的,她永远不知道我爱她。’”我们说一句话或做一件事都有它的时机,机会一过,就永远无法补救了。
犹大不怀好意地抱怨说,香膏那么值钱,可以变卖来周济穷人。但圣经上说:“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15:11)。周济穷人是任何时候都能做的事。然而要向耶稣表现真诚的爱,必须在他被钉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之前表示。让我们记住,凡事必须立刻就做,因为许多时候机会永不回头,那时会因为坐失机会叫我们深深懊悔。
(摘自《新约圣经注释》 上卷 巴克莱 著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