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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几篇文章,是我挑选给石头看的。石头很关注新闻,我想让他深度关注。
前日凌晨,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发生一起无牌奔驰与出租车相撞事故,演员周杰已自认是奔驰司机。事发后,周杰一度“失踪”,交警多方查找均未找到。在事发12小时后,周杰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其酒精检测结果为零。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发文证实了上述消息。
据市交管局通报,2日凌晨3时53分,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接到报案:高碑店北路115路车站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其中一起报案人是一位自称姓周的事主,并向接警员报出了事故双方的车牌号。交警于凌晨4时17分赶至现场,只有出租司机和两名乘客,3人均受伤。奔驰商务车未悬挂车牌,且司机不在现场。
据通报,奔驰商务车车主为周杰,交警分别用报警电话和车辆注册电话与周杰联系,但接电话者都称不是周杰本人,是周杰的朋友。随后,交警按照车辆登记地址,找到周杰住处,周杰没在家。
通报称,前日下午4时,周杰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在询问中,周杰自称:“出事后感觉身体不适,胸闷、头晕,去了医院检查治疗”,“没有喝酒”。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零。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周杰本人叙述及相关的情况也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对于周杰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给予了处罚。
据了解,《道交法》对于“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处罚标准为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王姝 耿小勇 通讯员 江静
■ 伤者
伤者希望周杰当面道歉
昨日,受伤乘客小刘和出租车司机仍在朝阳医院接受治疗,小刘脚踝骨折需要进行手术。
小刘说,直到昨日下午4时许,周杰方面未有任何人员到医院处理此事。
昨日下午4时许,新月出租公司负责人到医院慰问了小刘。出租公司目前已垫付了受伤乘客和司机的部分医药费。一位负责人坦言,对于伤者的抢救费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垫付,“出事就跑了,现在也不露面,的确让人失望。”
医生称,小刘踝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小刘说,作为公众人物的周杰更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周杰给受伤的乘客当面道歉。
■ 争议
1 周杰是否肇事逃逸?
从报警离开现场到现身交通队接受处理,“失踪”12个小时
周杰是否肇事逃逸?
交警到达现场时,周杰已离开,但其事前曾拨打122报警。12小时之后,周杰在交通队出现并接受处理。在该起交通事故后,周杰的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对此,市交管局未做出正面回应。有媒体及一些交警认为,由于周杰曾在事发现场报警,并报出了自己的车牌号,因此“肇事逃逸”之说并不成立。对此,也有司机和法律界人士提出不同观点。
有10年驾龄的纪先生说,在多数司机的概念里,交通肇事尤其是伤亡类交通事故,只要自己没有生命危险,报完警都应该在现场等候交警到场,履行维护肇事现场的职责,“一旦离开现场,有些情况就难说清楚了”。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表示,“逃逸”可以分为一般意义的“逃逸”和《刑法》意义上的“逃逸”,一般意义的“逃逸”多指“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而是私自逃跑”;《刑法》意义上的“逃逸”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刘琳说,逃逸认定重点考察的是主观是否具有“逃逸的故意”,比如事发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否会为逃避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追究,逃离现场。如果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比如酒后驾车、无牌车、严重超载等,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逃逸的故意”,就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2 周杰是否酒后驾车?
多名证人指称周杰酒驾,12小时后其经检测酒精含量为零
周杰是否酒后驾车?
事发时,现场多名目击者及伤者均指称周杰酒驾。12个小时后,周杰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称“没有喝酒”,其酒精检测结果为零。
对此结果,受伤出租司机所在新月出租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周杰接受酒精检测时已相隔12小时,所以是否存在酒后驾车事实,已无从查清。
有10年驾龄的纪先生说,由于个体差异,酒精在每个人的体内存留时间不同,而且,酒精的存留时间也跟事发时的身体状况、饮食直接相关,“有的人喝完酒几个小时就没事了,再也检测不出来了,可有的人就不行,前晚喝酒第二天一早还能测出来”,而目前的医学水平无法倒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纪先生说,这无异于给司机们传递了一个信号,酒后驾车肇事,报完警再离场,酒劲过后再到交通队接受处理,交管部门就不能追究酒后驾车责任。
他认为,该起交通事故暴露了交通法规领域的漏洞,有可能成为逃避酒驾肇事处罚的“范例”。
新月出租公司的负责人也说,如果周杰“肇事逃逸”不成立,又没有查出酒后驾车,“那以后喝酒开车出事,大家都会这样做。”
本报讯6月2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一辆无牌奔驰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3人受伤,肇事司机为演员周杰。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周杰方面并未对此事在公开场合有过任何说明。为此,有网友给周杰起了“周逃逃”的外号,大批网友以及在车祸中受伤的相关人员强烈要求周杰站出来道歉。
前天早上6点31分,周杰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言了。
他称车祸发生后,自己并未逃逸,而是亲自打了报警电话,报警十多分钟后他才离开现场,“有这样准备逃跑的人吗?这还跑得了吗?”周杰以几近愤怒的语调表示,这次事故中,他也是受害者。
博文说
“我报了警”
这篇名为《到底谁是弱势群体》的博客文章发表的时间是前天早上6点31分。“这些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痰盂,谁都喜欢往里面吐两口,怎么肮脏怎么来,骂全家死光的都有。”或者正是网上的叫骂之声,让周杰不得不站出来说话。在文章中,他讲述了车祸的一些经过,“我直行他左转,在路口撞上了。”周杰说,当时,车上的安全气囊打得他头晕,肋骨被方向盘撞得肿起来,车里弥漫着焦糊的味道。“我下意识地以为车要爆炸了,脑子里飞快想到了死,甚至还想到了来不及留遗嘱给我妈!求生的本能让我爬下了车,看到对方(的车)侧翻在路旁。”周杰说,被骂逃逸让他感到很委屈,因为报警电话是他打的。“我第一时间连续两次通过电话告诉122(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台),事故的具体地址,甚至我的车牌号码和车主姓氏。有这样准备逃跑的人吗?这还跑得了吗?”
“我也是受害者”
事故发生后,据车祸中的伤者以及现场的目击者介绍,当时,周杰浑身散发酒味,而且并未施救。对此,周杰也大喊冤枉:“说我不施救?现场那些看热闹拍照的人又有哪位施救了?甚至那位从出租车后座钻出来的年轻小伙子,也只是两手抱在胸前靠在桥栏杆上看着,也没说先把他的同伴女友扶出来啊?难道是在等着我打完了报警电话以后来扶他女友吗?”对自己被目击者怀疑是醉酒驾车一事,周杰也进行了否认:“说我满身酒气?请问你离我有多远距离能闻到我满身酒气?你还不如说我烂醉如泥,还不顾伤痛打电话报警,还能清醒地描述事故地点以及有三人受伤呢!”周杰说,车祸发生后的这一周多时间内,他受不了网友的辱骂:“把我描述得跟恶魔一般……请别忘记我也同样是受害者。”
回音
“他慢的可不是半拍”
周杰的辩白并没有得到网友的同情,到昨天晚上9点,这篇文章已经有近10万人阅读,跟帖也有2500多条,这其中,大多数人并未因为他的解释而原谅他,网上依然是叫骂声居多。大多数网友感慨:“最近,被‘道歉’二字追打到无处遁形的有两个人,满文军和周杰———前者因为吸毒,后者因为撞车伤人。满文军道歉了,然而,他以满头白发的造型和无比憔悴的表情亮相之后,大众并不怎么买账,人们试图去探究,他这一出演的是不是苦情戏。周杰则不一样,他不选择道歉,而是写了篇娱乐圈不多见的激情四溢的博客文章来喊冤。出车祸时他又干吗去了,为何过了12小时才去测试酒精度,过了一周才出来说明情况,他慢的可不是半拍。”(今日早报)
我究竟该骂周杰些什么?---何东
先说一件题外事情——
最近刚作了一次为之后我写书的采访,被采访对象,是一位加拿籍华人。采访过程当中,他偶然谈到加拿大执法与公民守法的双向严厉,然后就说起了这样一段真实经历:有一次,他和朋友开车去住地附近一座山上郊游。车转上陡山坡相当吃力,所以速度非常之慢,几乎真就是在爬山呢。可恰恰就在此时,有三个加拿大当地男孩儿,蹬着山地车,从眼前的陡坡拐弯飞速驶下,其中一个孩子因为突然见到汽车而措手不及,一头就撞在了正缓慢行驶的汽车前脸上,并当场胳膊骨折。
猝不及防突发如此事故,这位加籍华人,想一想之前在中国的开车经历,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各位也可试想一下:要是这样情况突发在北京或者其它城市,无论事故责任真正出在哪一方,但孩子被撞断了胳膊;后边的结果又会怎么?媒体的报道又会如何蜂涌而至?
然而之后当加拿大交通警察出现之后,其处理的结果却让这位华人大吃一惊——
几位加拿大警察,先是让警车立即将受伤孩子送往医院救治,然后就在现场开始做最仔细的专业勘察;一系列专业判断之后,他们又马上将受伤孩子的家长电话叫到现场,并随即开出罚单,交代孩子家长必须按相关交通法规,全部赔付汽车被撞后的所有损失。
更令人意外的,还是孩子家长很恳切地向汽车车主认真表示道歉。这位华人在我采访时不禁感叹道:“如果是在国内,孩子家长还道歉?肯定当场就哭倒在地了。”
我开始一听孩子的胳膊撞断了,心里马上被提溜起来了,而且还连连说:这下你完了、完了,肯定有你麻烦和掏钱的了!
但听完之后结果,我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什么叫客观执法一码是码呢?这就是了。根本不像杭州飙车事件那样,开始说是“欺世码”,众怒汹涌一番之上,又马上改口:或者100码或者120码,法律随时可以根据领导和民意而变成可长可短的松紧带。
昨天,当我在家里整理这次采访录音时,有媒体电话打到我手机上,一问什么事情?对方说,是希望我参加一个电视节目里,去说说对周杰撞车事故的看法,并要求能从社会道德的角度上去说说。
于是就马上就问:“你们现在已经全面掌握了周杰这个事故的全部事实、证据了吗?
对方说:报纸上不都登出来了吗?
我心里有些不悦:“报纸上说的,能代表公安局的事实调查、证据及最后处理结果认定发布嘛?如果公安局已经公布了所有事故认定,并确实责任与罪过都在周杰一方,没问题,我随时可以去节目里说话,无论是指责还是咒骂周杰都没有问题。但直到现在,公安部门除了在《北京晚报》发布过一个周杰并无交通肇事逃逸的短通告之外,至今仍然沉默无言,由此可见,情况并不完全像所有媒体一涌而上所报道的那样简单。”
对方听我一番宏论之后,很客气地挂掉了电话。但我心里非常明白,即使我不参与这个节目,也会请到其他“专家”,在事故认定还没有完全公布之前,就又会在电视之上口若悬河。
除有过一次为凤凰网完成任务式的采访之外,我与周杰本人并不熟悉,也并不十分欣赏他演的什么尔康和《夜幕下的哈尔滨》中的日本鬼子。甚至有媒体之前请我为《夜幕》中他的表演写评论,也被我婉言回绝。
但看剧说看剧,事故说事故,仍然还是一码归一码。
我就觉得很多事情实在是相当滑稽。很多社会事件发生之后,当法律还没来得及作出结论之前,媒体早已经像猴屁股那样红急红急的,而另有所谓专家,自己还没弄清楚所有事实及原委之前,更像攀高健将那样,立即就能爬到某个社会道德高度之上,开始了他们旁征博引的全面开火批判。
比如就在我接完电话之后,立即就在某报纸上,见到这样富有“同情心”的“记者点评”——
“据了解,与周杰在车祸中受到的惊吓相比,三名伤者的伤势要严重得多,……伤者及其亲人都公开对媒体表示希望周杰能出面道个歉,不过周杰对此却只字不提。”
显然,当这位记者在还未经采访相关交通执法部门并得到他们的专业结论之前,就电脑一敲已经开始给坏人周杰定罪,并向全社会告知了:看!这个周杰多没有人味儿和同情心啊?
要求周杰道歉或去看望车祸中的伤者都应当应份。但起码事实总该弄清楚之后,再完成像这样的人道主义关怀吧?相关交通执法部门,不是到现在还没有把所有证据和结论都亮出来呢嘛?既然娱乐明星该骂也可以痛骂,谁准备好了板砖、谁囤积了好几吨口水、或已经抬起了一万脚准备踏上去,砸他吐他踹他!都没问题,就像对待满文军那样,也需要公安拘留或逮捕定罪之后,再解气泄愤,也不算迟到呀!
都急什么呀?连最急的《焦点访谈》,不也天天反复念叨同一句宣传语嘛——“用事实说话!”
当我把上面报道中“记者点评”念给一位我在汶川地震之后认识的交通队长听之后,他冷笑一声说:“知道你们记者现在算是干嘛的吗?就是搅活,把小事化大、把大事化乱。我开一句不合适的玩笑:如果有人开汽车不守交通规则,闯火车道让火车给撞伤了,按这位记者的逻辑,是不是那一火车的人乘客,都先该去医院给伤者道歉啊!更何况,假设事情要真像周杰自己说的那样,是拐弯车抢直行的话,那最后事故责任由谁来负?还两说着呢!”
因此到今天,已有两个媒体要求我对周杰撞车事件表态发表看法了。但我到底也没弄清楚,自己现在究竟应该去面对媒体骂他那些什么?
要不,我就去专门说交通法规的节目里,去评论一下他演的《夜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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