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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hankstoy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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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2 11:35:13 | 只看该作者

土摩托:干细胞疗法

今年8月,来自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科学家第一次证明人干细胞疗法对于已过去一段时间的神经损伤有疗效,可惜试验对象是小鼠:

http://www.bbc.co.uk/news/health-11517680

今天又看到消息,美国FDA正式批准了第一例人类脊椎神经损伤的胚胎干细胞治疗临床试验: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0/08/100819144440.htm


---- 当然,这还仅在做脊椎的实验,离脑袋还非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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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发表于 2010-10-12 16:10:19 | 只看该作者

re:陈行之:中国文学离诺贝尔文学奖有多远?...

陈行之:中国文学离诺贝尔文学奖有多远?
——于秘鲁作家略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标签: 诺贝尔奖

● 陈行之   


    1
     
    2010年10月7日,瑞典学院宣布,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我读过略萨(译成中文的)绝大多数小说,甚至可以说在文学理念和文学技巧上,这位结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对我产生很大影响,对于他的获奖,我由衷感到高兴,就像是一个我熟识的人获得了这个巨大光荣一样。     
    任何一个中国人的心弦此时此刻都会产生一种五味杂陈的:中国文学什么时候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种颤动是惆怅的忧伤的甚至是绝望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
     
    2
     
    三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与本篇大同小异:《中国文学离山西黑砖窑事件有多远?》(2007年6月25日)找不到更好标题了吗?为什么要用已经用过的标题模式呢?不是,之所以再次沿用这个题目,是因为就核心意思来说,三年前那篇文章和我今天要说的话属于同一范畴,甚至可以说,那篇文章已经回答了中国文学为什么无缘诺贝尔文学奖的问题。   
    当时我是这样描述中国文学现状的¬——
    在屏幕和银幕上,我看到的是浅薄无聊的电视连续剧,是对所谓“红色经典”近乎玩闹式的改造或者重新包装;是形形色色的装疯卖傻;是大腕导演和演艺明星们对于公众智力明目张胆的欺辱;是与现实生活完全断离的所谓“主旋律”;是既没有精神内容又没有艺术内容的鸡肋,人们只能像消费病死猪肉那样消费它们,你别无选择。在戏剧舞台上,我看到的是摒弃大众生存状态于精神视野之外所谓“实验戏剧”,是活得无聊的两只狗的丑恶表演,是对现实几近于强奸和侮辱的歌舞升平的塑造,堆砌着的是连导演和演员自己也不相信的精神垃圾。在文学作品上,我看到的是被名利弄得神魂颠倒的人的胡编乱造,是近乎于集市一般混乱的招摇和叫卖(这甚至成为人们走向成功的唯一通道);是赢者通吃,是明星化了的作家、评论家志得意满的聒噪;是没有百姓日常生活、只有活得无聊的人在豪华酒店、在高尔夫球场的缠绵悱恻和无病呻吟;是发情男女在卧床上的生物性的情欲宣泄;是无良无德的人对读者极不负责任的公然挑逗和勾引;是貌似精神阳刚实则举而不坚的阳萎之作。在艺术创作上,很少有人用画笔、镜头、陶制材料以及任何艺术手段复制我们身处其中的现实,很少有人把“人民”和人性作为自己的创作主题,很少有人把“现实主义”作为自己的精神指导……越来越多的人脱离思想,脱离内容,滑向轻松的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的形式主义。种种怪诞的、变形的、堕落的艺术正在被大规模鼓励,就连罗中立的《父亲》那种含蕴着精神震撼的作品也被艺术家蔑视了,性和色情正在被用高尚和优雅包装起来,花花绿绿地从我们眼前招摇而过。     
    我问道:“假如这个时候把山西黑砖窑事件摆在他们面前,他们有能力辨析这个事件深处的历史和哲学的意义么?无法知晓事物的历史与哲学意义的人,又怎么能够把这个事物作为自己的艺术世界来进行创造呢?一个无能或者说拒绝创造有价值艺术世界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在艺术的殿堂接受民众的膜拜呢?”     
    现在我仍然要问:“如此堕落的文学,有资格窥视诺贝尔文学奖的神圣殿堂吗?如此堕落的文学,欺哄得过把被我们拒斥的普世价值观作为信念的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的目光吗?如此堕落的文学,蒙骗得了走在被我们宣布“绝不走”的“西方那条邪路”上的数以亿计的读者吗?”     
    显然不能。原因很简单:我们所不屑的那个世界与我们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格格不入,我们是人类群体中为数不多的被人称之为“不正常国家”中的一个,你是一个令人侧目的另类;在文学这个最应当站立人的地方,只站立着国家的庞大身躯,人被干净彻底地消失了,国家意志粗暴地侵袭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理念……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指望获得别人尊重的。   
     
    3
     
    这里有一个悖论:很多伟大的文学作品都产生于黑暗年代,1949年以来的中国应当是孕育伟大作品的最佳时期,为什么直到今天非但没有产生立足于人的具有史诗品格的作品,大量为统治者歌功颂德、趣味底下的无聊之作反而大行其道呢?     
    这里固然有现代意义上的极权主义具有空前严厉和有效控制民众精神生活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利出一孔”的国家机制诱惑和鼓励下,中国作家普遍丧失了灵魂,蝇营狗苟于统治者身边,成为了地地道道的食利者。这些从“国家”得到巨大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的人是不屑于把高贵的目光投向底层人民的,他们在远离权力罪恶、远离黑砖窑的地方,衣着光鲜地麇集在高档饭店里觥筹交错,或者坐在雅静的咖啡馆悠闲地呷着咖啡,谈论着与民众生存状态无关的话题,他们是不会让童工的血泪污染他们高雅话题,他们不会。   
    这与同样处于专制独裁制度下的拉丁美洲作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在长篇小说《当青春成为往事》(原名《沉默的河》,2007年)后记中,曾经把中国文学与拉丁美洲文学做过比较——     
    现在再来看中国文学接受外来文学(拉丁美洲文学)影响的那次大潮,就会产生更接近本质意义上的观感——那是一次基本上丧失内容或者说抛弃了内容的形式上的冲击,它丰富了文学的表现形式,却逃避和抛弃了拉丁美洲文学的精髓,其后果是中国文学不但没有“爆炸”,反而由于轻率地玩弄技巧大规模地失去了读者,文学的神圣光环被文学自身的骄狂和漫不经心熄灭了。谁该为此负责?当然不是那些进行艺术形式探索和表现的作家,也不是那些评论家连篇累牍的鼓噪,而是时代——你不能强求这些人去做时代不容许做的事情。实际上,那些先行的探索者是让人敬重的,他们的经验(哪怕是失败的经验)将滋润和营养后来的中国文学,这已经得到了证明。     
    时代怎么了?它为什么不容许人们像拉丁美洲作家那样讲述自己的故事?我认为问题仍然出在传统上,政治传统、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决定着一个时代的精神走向,作家身在其中,不能不受其左右。我们稍稍回味一下拉丁美洲文学的渊源就会看到这一点。拉丁美洲文学固然植根于那片神奇的土地,但是,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欧洲近代思想对于拉丁美洲历史和文化的深刻影响,换一句话说,是欧洲近代思想奠定了拉丁美洲作家观察世界的方式,在力图用全新的方式对这种观察作出反映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就在身边的神奇的现实。     
    一种好的文学必定是与时代最先进文化和思想并驾齐驱的文学。这就造成了拉丁美洲文学独有的品格——深刻反映那个社会的现实生活,把人物命运全部放到社会舞台上来进行展现。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仅仅是一种外加的形式归纳,很多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并不承认自己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而是宣称自己为“社会现实主义作家”。仔细注意一下就会发现,阿斯图里亚斯、略萨、马尔克斯、卡彭铁尔、鲁尔福、亚马多等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作家都是积极涉入社会现实的作家,有的干脆具有政治家和文学家的双重身份。     
    一位记者问马尔克斯:“最成功的小说应当什么样子?” 马尔克斯的回答是:“最成功的小说是绝对自由的小说,是以其深刻的社会内容和深入现实的力量让读者忧虑不安的小说。”马尔克斯进一步强调:“如果它能够把现实翻转过来,让读者看到另一面的情形,那就更好了。”这或许可以说明,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干预,在历史与时代的舞台上展示人物内在命运,正是拉丁美洲文学发生“爆炸”的根本内在原因。不幸的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忽略或者回避了拉丁美洲文学的这一特性。   
    我在这篇文章中指出:现在是强调这一特性的时候了。
    然而这有用么?当山西黑砖窑、唐福珍、安元鼎等一系列社会事件横亘在中国人面前,而中国文学仍旧装聋作哑的时候,当浅薄无聊仍旧被国家宣传机器大规模鼓励的时候,当国家力量仍旧强制文学艺术为权力意志“营造”某种氛围的时候,对这一特性的强调究竟有多少实质意义呢?     
    我只能继续认为:“问题仍然出在传统上,政治传统、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决定着一个时代的精神走向,作家身在其中,不能不受其左右。”   
    这就是说,中国作家自身也必须承担起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之林缺席的责任。
     
    4
     
    瑞典学院在揭晓诺贝尔文学奖时表示,要向略萨文学作品中“对权力结构和个体坚持、反抗和抗争鞭辟入里的形象刻画”致敬。     
    据此我们可以钦敬地知道,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在坚持什么,在赞赏什么,在鼓励什么;据此我们也可以直观地感觉到,中国的国家力量渴望着什么,赞赏着什么,鼓励着什么;据此我们更可以悲哀地发现,中国文学究竟在做着什么,究竟在表现什么,究竟缺失了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该怎样回答“中国文学离诺贝尔文学奖有多远”的问题呢?
    让我来尝试作出回答——
    无论何时,国家意志强制和指导下的文学离诺贝尔文学奖都将遥不可及,永远不可及;直面中国社会、洞悉人的心灵、具有独立人文意识的作品,则一定会以坚实有力的脚步,一步步向诺贝尔文学奖迈进。   
    毕竟,世界是一个大家庭,中国绝不会因为有人宣布“绝不走西方那条邪路”而永远脱离这个家庭,绝不会。
     
    (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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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发表于 2010-10-12 16:34:50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一个16岁孩子眼中的中国(2010...

转贴:一个16岁孩子眼中的中国(2010-08-22 22:18:58)

【一位在美国出生和成长的16岁华裔女孩,两年前回中国后写下的“中国日记”,原文是英语】


  我的名字叫安玲史,虽然我看上去像中国人,可我并不是。我从没在中国居住过,我喝西方的牛奶和吃西方的食物,另外告诉你,在母亲的子宫,我的童年,几乎全是在美国度过的,而那不可逆转地影响了我的现在。


  让我开始告诉你我对中国有着怎样的印象。



  第一个巨大的、10英寸刀子般深的来自于中国的印象就是交通。在我们被母亲童年的最好朋友从机场热情洋溢地接到之后(那里有我们的亲戚),我们在贵阳酷热无比的气温下,(译者注:当时气温28度)挤在了他狭小无比的桑塔纳里。我曾经在德克萨斯州住过5年,我习惯了在90华氏度的气温下待在拥挤不堪的车里,但在德州,交通是在控制之下的。


  贵阳的交通,很可惜,不是。



  我们开车上路后,我的耳膜只跟一种声音碰撞了起来:汽车喇叭声。喇叭的鸣响,高音,低音,谁又知道F调在中国人的手上可以有那么多的变化呢?在美国,10天内你能听到喇叭声一次或两次,并且只是在你离死还差两秒或者某人在路上确实激怒了你的情况下。



  每个人开车都跟疯了一样。中国的驾驶员是世界上技巧最精湛的,或者他们根本没什么技术可言。甩尾,不打灯,随意变道。当我们试图转进另一条道,我们没成功。在美国,3辆车之内总有一辆会让道给你。我猜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一辆车驶过,两辆,3辆,4辆,同时被阻挡在后面的车一直压迫着我们,我们不得不往前移动。这让我们陷入了非常恐怖的境况。



  我对中国的公共教育并不太了解,尽管如此,在美国公共学校系统里接受了9年的教育后,我能告诉你很多关于它的事情。但我将告诉你一样特殊的事情,这部分关于毒品和酒精教育。



  每个月,从我一年级到五年级的时候,两到三个从DARE(毒品和酒精防范教育)计划来的负责人会到班级里告诉我们为什么毒品和酒精对我们的身体有害,并且我们应该一辈子远离它们。我们的老师也参与其中,他让我们做关于毒品的作业,研究为什么它们对我们有害。我猜在这种环境里成长已经把我变成了毒品和酒精的纳粹,因为我这辈子也不会触碰这些东西,更谈不上让它们污染我的身体。



  被带到中国后,几乎我去的每一个地方,无论是在街上还是在晚宴的饭桌上,肯定会有人在抽烟,而且在晚餐的时候,酒精几乎到处都是。每一个地方!每个人都在抽烟,这个状况残酷地令我想起了在美国时看过的公益广告,在一个充满二手烟的房间里待上两个小时等于自己抽上一根烟。同时我十分讨厌每个人都在强迫我妈喝酒。



  我觉得在中国过马路是一件艺术和巨大的挑战,因为在美国你可以蒙着眼睛过10次8次马路也没事。不幸的是在中国每个人都横冲马路,几乎没人用斑马线。我几乎无数次差点被极速移动的汽车撞到(包括单车)以至于我都数不过来次数,这真遗憾。



  在美国我们是这样做的,当斑马线上的交通灯变绿,车停人走。当交通灯变红,人等车走。简单明了,对吗?对,也许这有点消耗时间,如果你冲刺到斑马线上灯变红了,可这总比被车撞死强吧。


  还有一条行人必备的权利。当你在车里看到前方有人过马路,你应该立刻停车让行人经过。但是当你是行人,我还是建议你快走,这样不会刺激到司机。



  一场小灾难发生在我们亲戚位于花溪的公寓里,我们最后不得不叫警察来调查。我只在美国遇到过警察(谢天谢地),那次是我的表哥玩电话的时候不小心打了 911,把警察叫了来。几分钟内,警察来到房间并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幸的是,在花溪他们用了20分钟才来到,之后他们是如此的不专业(按照美国的标准),开始抽烟和用手机聊天,换句话说,基本上什么都没干。



  但我能理解为什么警察如此难快速出动。当我们在北京的路上,我看到一辆救护车响着警报器试图穿过车流。当救护车跟我们一样速度而行人走路超过我们的时候,我对那天需要帮助的人感到无比的惋惜。在美国,当紧急车辆例如救护车和警车通过,所有车流必须停下(或至少慢下来)。



  在美国的餐馆里点菜的时候,你一般会以谢谢结束服务生的服务,然后他们会以微笑和一句“没问题”或者“你点的餐几分钟内就会准备好”作为回应。



  在中国,我发现事情截然不同。我好几次被吓怕,因为点菜的人总是用粗鲁甚至侮辱的态度对待餐馆里的服务员。在美国,你尝试用最善意的方式说话,这样没人受伤。在中国,如果服务生往我们吃的菜里吐痰我不会惊讶。



  同时,他们也并不快乐。在中国的头两顿饭,我很惊讶地问母亲为什么服务生看上去并不高兴,(在美国他们被训练成高兴的样子)母亲告诉我他们没有动力,因为他们没小费。



  当我跟表哥和他的朋友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对我老说“谢谢”感到非常惊讶。我想这就是在美国长大带来的习惯。但是每个人都喜欢得到感谢,所以我们也许应该在每天的生活中多用“谢谢”,这样的话每个人每天都会好过一点。



  总体来说,对比美国和中国这件事本身就不太靠谱。



  中国有比美国长数千年的历史,美国只是一个新生儿。中国的人口远比美国多,同时中国政府的法律和法规也很不同。



  文化和人民也不一样。你不能把这些变数都囊括进来然后还能看出谁更好。

 

  尽管如此,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确定,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虽然价值观不同,但我们都渴求一样东西:幸福。



  虽然这只是一个外人对中国的看法,但你或许会对这个话题有不同的意见,我认为这完全没问题。尝试从别人的观点看问题只能有益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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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发表于 2010-10-12 19:27:16 | 只看该作者

re:好奇是人类进步的中药。我是奔着T...

好奇是人类进步的中药。

我是奔着T版的题目来的,什么“戈斯基先生”,和那些记者一样一头雾水。来了后却只看见仰望山林唐僧一样的长篇大论。只好百度,找到了:

阿姆斯特朗登月说“人类一小步..”,说完返回登陆舱时又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祝你好运,戈斯基先生” 宇航局人问他怎么回事,死活不说。95记者又问这次答了:小时候玩棒球,捡球的时候听邻居夫妇吵架,戈斯基太太说:“你想跟我上床?休想!除非邻居家的小孩登上月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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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发表于 2010-10-12 19:52:53 | 只看该作者

re:说一则诺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宝的童年轶事。...

说一则诺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宝的童年轶事。

很多年前,阿宝回家跟爸爸说:班主任让你给她打个电话。

爸爸:你又闯什么祸了?

阿宝:没有。她就是嫌我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太复杂。

爸爸:哦,是这样。告诉我老师的号码。

阿宝:  一百三十九亿六千六百八十五万五千零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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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发表于 2010-10-12 22:08:05 | 只看该作者

re:天哪!这可是我的手机号码!各位,...

天哪!这可是我的手机号码!

各位,打一物:3722部队装备的是什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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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发表于 2010-10-12 22:17:57 | 只看该作者

re:LV的手机。

LV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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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发表于 2010-10-13 09:03:56 | 只看该作者

re:楼上说的是这个吧,还是留着包包自己用吧。...

楼上说的是这个吧,还是留着包包自己用吧。






我们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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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6:13:27 | 只看该作者

当你遭遇袭击

你一个人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之间,从路边跳出一个人,然后你的眼睛看到一团白色雾状的东西,并感到刺痛。你的鼻子则闻到一股刺激性气味。这些信息被收集起来传到了丘脑。丘脑就像一个信息中转站,来自各种感官的信息在这里被迅速地转给大脑底部一个杏仁状的结构——杏仁核进行过滤,判断其中是否有危险的信号。杏仁核得到的只是一些没有经过大脑皮层处理的模糊信息,下意识让你知道:“有人朝我喷白色雾状刺激性东西。”

这一信息虽然模糊,却足以让杏仁核感到危险,向丘脑下部的神经中枢下丘脑下达命令。下丘脑通过神经调节内脏和内分泌活动,一旦接到发现危险的命令,马上就会把全身各个器官和腺体都调动起来,让整个身体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做好搏斗或逃跑的准备。

你感到呼吸变得急促,这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吸入更多的氧气。你没有感到的是下丘脑同时也命令支气管扩张,这样每次呼吸时,肺都能吸入更多的氧气,送到血液中。你感到心脏怦怦地跳得厉害,让血液循环加速。你没有感到的是,与此同时,储存在肝脏中的糖原转化成葡萄糖,也送到了血液中。

氧气和葡萄糖都是提供能量所必需的物质。不管你是选择搏斗还是逃跑,最需要能量的都是四肢的肌肉。心脏急速地把血液里的氧气和葡萄糖送到了四肢的肌肉,其他部位的血液供应相应地减少,以节省能量。例如,消化系统的各项活动都停止了。皮肤的毛细血管收缩,里面的血都流去供应肌肉。你因此感到毛骨悚然,一股寒意传遍全身,甚至打起冷战。这时如果旁边有人看着的话,会看到你被吓得脸色苍白,其实就是脸部皮肤的血液流向了最需要它们的地方。

奇怪的是,你一边感到寒冷,一边却开始出汗,所谓吓出一身冷汗。这是因为下丘脑也能命令汗腺分泌汗液,为散热做准备。不管是搏斗还是逃跑,肌肉在激烈的运动中都会产生大量的热,必须通过出汗把它们散掉,否则会影响机能。

下丘脑也给眼睛发去了指令,让瞳孔扩张,更好地看清前面的物体。这时候你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手举一个喷雾器对准你。这个信息传到了视觉皮层,再结合嗅觉皮层接受到的信息,“有人朝我喷白色雾状刺激性东西”就成了你有意识地做出的一个清楚的判断。

那是什么东西?这个人想要干什么?信息传到了专门储存记忆的海马脑回,迅速地进行检索,根据气味和刺激性初步判断,可能是一种效力没有那么强的辣椒水。然后你想起了有关辣椒水的所见所闻,又想起了不久前一个朋友遭到两名歹徒的袭击,于是得出了结论:“我也遭到歹徒袭击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是跟歹徒搏斗还是逃跑?

这时在下丘脑的命令下,肾上腺大量地分泌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应激激素。这些激素和乙酰胆碱、多巴胺等神经递质一起,让你的头脑保持清醒,对周围的环境异常警觉。你迅速对周围环境进行扫视,即使仅仅一瞥,也显得非常清晰:马路没有车,对面是一个小区的围栏,没有门……你甚至能注意到平时忽视的细节,比如围栏上挂着的标语。

同时,大脑中各个与记忆、思维、判断有关的功能区都活跃起来,你必须马上做出决策,是搏斗还是逃跑?歹徒手里有凶器,可能还有其他歹徒在身后,搏斗没有胜算,逃跑是最佳选择。这个决策从大脑前额叶皮层传到了运动皮层,运动皮层向下肢发出了命令。你撒腿就跑,闪过前面的歹徒,横穿马路向路对面冲去,还不忘转头左右看看有没有车过来,却瞥见身后有一歹徒紧追着,手举铁锤对着你的头部挥舞。此前已经积蓄好能量的肌肉突然之间爆发出来,你就像一名短跑运动员,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狂奔,把歹徒远远甩到了后面。

你脱险了。但是这一幕的每个细节都已经存进了大脑的记忆区域,成了经验的一部分。大脑会对这些记忆进行分析、归类,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身一人活动很危险,遇到袭击选择逃跑确实管用……这也是一个不知不觉的学习过程,如果再次遇到类似的袭击,你的反应也许会更快。当然,谁也不能保证你还能再次逃脱。

但是恐惧中留下的记忆也会给你的生活带来阴影。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单身外出会让你觉得不安全,走在路上你会时刻对周围的人保持警惕。在经过遭受袭击的地点时,或者有人无意中蹿到你前面时,你都有可能回想起遭到袭击的那一幕,甚至可能会做出应激反应: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出汗……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会逐渐淡化。但是,身体的创伤容易痊愈,心理的创伤却很难。这是你为了能够及时地应对危险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中国青年报》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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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07:02:41 | 只看该作者

re:最新一期《Nature》杂志卷首语是关于...

最新一期《Nature》杂志卷首语是关于中国干细胞治疗领域乱象的。文章称深圳北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干细胞治疗技术已经在超过30家医院使用,有9300名病人付出了高昂代价接受了这种未经临床试验证实的新疗法。从这篇报道可以类推出“肖氏反射弧”的问题所在。

Stem-cell laws in China fall short:  http://www.nature.com/nature/journal/v467/n7316/full/46763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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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08:54:38 | 只看该作者

re:《纽约时报》文章,甲状腺癌增加的原因:h...

《纽约时报》文章,甲状腺癌增加的原因:http://health.nytimes.com/ref/health/healthguide/esn-thyroid-cancer-ess.html?ref=health

读后感:一,没加碘盐什么事儿。二,学习一下科学家分析问题的思路。三,学习一下科普文章的写法,尤其学学人家怎么使用科学家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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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发表于 2010-10-15 11:04:01 | 只看该作者

登机和其它

http://www.bullock.cn/blogs/kaiecon/archives/135485.aspx
今年年初,我从伦敦希斯罗机场坐英航的航班飞北京。我是属于那种可以优先登机的旅客,至少我的票上是这么写的。到了登机口,这种优先登机的权利,很快就被抢着要登机的人给打破了。我并没有抱着孩子,或者身患重病,或者行动不便,我只是恰巧有一张很好的机票,因此这样的权利不享受也无所谓,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只是那个场合稍微有点让人尴尬的是:插队的全是我的同胞。请相信我,这不是我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

我不觉得这是一种单纯的素质问题,我觉得这更包含着一种生存本能:什么东西都得抢,都要争,不争不抢就没了。我有我自己的宏大叙事:长期的短缺,巨大的竞争压力,缺乏对产权的保护,缺少真正的法制以及政策的频繁变化,让中国人不得不变得非常机会主义—在中国往往发达的是不按规矩走,抓到漏洞就钻的人。在这里面,你不得不看到的是政府的缺失—保护产权,维护法制以及保证政策的稳定透明,是一个好的政府很基本的职责。事实上,如果再看远一点,政府正是造成中国社会现状的原因之一。不需要太多的想像力,就不难把中国社会的现状,和从过去到现在政府的作为联系在一起。

因此,如果我想的是对的,我应该替那些插队的同胞告诉那些目瞪口呆的英国人:你们不要怪我们这些插队的人,你们要怪就应该怪中国政府,要怪就怪中国的社会环境。

当然,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对的,事实上,我是不是对的完全不重要。我想说的是:即便你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由,这也并不能改变你行为的性质。插队就是插队,即便你有宏大叙事来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插队,插队本身就是一个没素质的行为。

不要把自己的不理性,没素质,无逻辑,不讲道理,胡搅蛮缠,抬杠都宏大叙事了,以为那样就名正言顺。有一天,宏大叙事会消失,而你还是你自己,杯具的也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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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发表于 2010-10-15 11:53:53 | 只看该作者

re:海晏河清,政治昌明的国度,身体治理和精神...

海晏河清,政治昌明的国度,身体治理和精神治理各自隶属于不同的体系,个人的衣食住行等世俗化的行为,受到政府的行政治理,灵魂安顿交给宗教。这边是政教合一,精神上喊得比谁都要崇高,在世俗事务里干的比谁都要坏,这种严重的精神分裂对每个公民或多或少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每个人的行为,这句话“政府正是造成中国社会现状的原因之一。不需要太多的想像力,就不难把中国社会的现状,和从过去到现在政府的作为联系在一起。”我深为认同,不插队、从容不迫的、温良恭俭让的已成为异端、另类和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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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发表于 2010-10-16 03:09:31 | 只看该作者

re:看见几个关键词,就转过来了,不过想来QB...

看见几个关键词,就转过来了,不过想来QBB当年只关心过少女,男诗人肯定没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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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前期入校的同学,大概会记得校园里一对瞩目的人物:一个扎马尾辫的男生,
一看就是诗人,圆圆的脸也很天真单纯;另一个男生不扎辫子,但五官细腻柔和不亚于
女生,也是一看就诗人。这俩常走一起,那是双重诗人气场,连我这样走路目不斜视的
人都被吸引得回头过好几次。

扎马尾辫的叫马骅,不扎辫子的是韩博。两人都是91国政本科生。国政尽出能说会道之
辈,且不说因新加坡辩论赛而一举成名的蒋昌建,就连我偶然认识的几个国政女子都是
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厉害角色,言语亲热,行事世故,善经营、有手段,不愧国政
之称号。马骅和韩博我没打过交道,似乎并不政治,一个是燕园剧社社长,一个是复旦
诗社社长。八九以后的诗社、剧社、大家沙龙,都比以前收敛冷清很多,在学生中的影
响也日渐式微。网上说他们组织过多场大型诗歌朗诵会,表演过多部戏剧,惭愧我不是
没看就是看了也没印象。只记得个表面印象:韩博气质安静,马骅跳脱活泼。

再次听说马骅是去年复旦制作了一个30年回顾视频,我转寄给一批校友,其中一个也当
过诗社社长的师兄回信说,短片中出现的马骅,前几年在云南藏区援教,遇车祸坠入澜
沧江,与江水永恒。以上海为首的全国媒体曾有大规模报道。

这真是令人震撼。在网上追溯他的事迹,他似乎一直很随心所欲地生活着。他是天津人
,毕业后在上海一家韩国时装公司很快做到总经理助理,却辞职挂冠而云游天下,去自
己想去的地方。先上青岛,再往厦门。因为喜欢,住了下来。后来去北京,与朋友创立
北大在线网络教育学院,策划“藏羚羊”自助旅游书籍,主编《诗生活》月刊,继续写
诗和小剧场戏剧实践。在“北大在线”和“诗生活”网站灌水,ID小马,签名档借用关
汉卿的诗句:“我本是,普天下风流天子,盖世界浪子班头”。百度说2003年,他“突
然摈弃兴趣驳杂、交游甚欢的都市生活,远赴云南省德钦县梅里雪山下的藏区,在明永
村做免费乡村教师。” 他开菜地,建花园,教村民英语,带孩子们学电脑、上网。村
民和学生都极口夸他人好。学生说他每个周末都去他的宝地——是山腰一棵老桃树下的
一块乒乓球桌大小的巨石,他躺在那里看对面的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听轻音乐CD,
用笔记本电脑写诗。他说春天时风一吹就满身桃花,日子过得像神仙一样。2004年在明
永冰川景区公路距澜沧江桥300米处因交通事故坠落江中,至今下落不明。百度称“他
在梅里雪山写下的诗是当代汉语中最明净澄澈的部分之一”。

诗歌我不懂,贴几首在最后供大家赏析。其中一首名为《在变老之前远去》,题目就很
不祥。《南方都市报》评论他既是个烂人(这个词太口语化,不如说浪子),放浪形骸
、花天酒地地生活(他喜欢喝酒);又是个圣徒,一朝之间抛弃都市繁华,到云南去过
清教徒般的生活。我觉得浪子、圣徒的说法似乎不准确,不足以抓住他的精神本
质。我初闻云南援教、落水身亡,立刻想起大学里学过的艾略特的诗剧《鸡尾酒会》(
The Cocktail Party)。其中的年轻姑娘Celia孤独而不快乐,心理医生说这是城市流
行的通病,“unloving and unlovable,the same isolation”,城市人孤独是因为
既不爱别人,也不能被爱。她幡然醒悟,去非洲参加医疗队,在当地人的一场暴乱中因
保护病人而被土著抓获,绑在十字架上被群蚁咬噬而死。更神奇的是,心理医生(其实
相当于上帝的角色)第一次见到她时,就从她身后看到她死后的鬼影,形状恐怖;只是
不知她将如何走到这一步。这正是Boethius以降的西方知识分子基督徒对上帝、命运的
折衷看法:上帝能预见人的命运(比如Celia的恐怖的死亡),但不会去推动它的产生
;中间过程需要人自己去实现。可以选择平庸一生,也可以轰轰烈烈地做一些使自己更
满意的事。Celia选择的是后者。不知道身为燕园剧社社长的马骅是否读过这个戏剧,
是否知道他和Celia做出了相同的选择,走到了相同的结局。也不知道当初是否有人从
马骅的脸上预见到他将来的命运。

这篇《鸡尾酒会》对我的影响,大概不亚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我们上一代人的影
响,每次读都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激动和莫名其妙的共鸣。我以前写过一个读后感讨论剧
中的孤独,但总觉得意犹未尽;有关牺牲的意义想不清楚也说不清楚。现在读着马骅,
似乎又明白一些。现代人——其实是古往今来的所有人——在精神上都是孤独的,都有
浪迹天涯、救苦救难、将一己融于天下融于群体的情怀抱负。大部分人迟早会因循守旧
地进入世俗的生活轨道;少数像Celia和马骅那样的人有勇气和契机把理想现实化,更
以圣徒式的献祭方式,给轨道中的世俗人一个震动,促人反省生活的意义。艾略
特让Celia震醒她周围的精神荒原中的人,促使离异的人和好,冷漠的人变得温情
。他写的坎特伯雷大主教Thomas Becket面对歹徒,束手就毙,也是为了唤醒教众。同
样自行选择送死的还有苏格拉底、耶稣、谭嗣同。他们不是在说牺牲更高尚;死未必比
生、脱俗未必比世俗更高尚。他们是在说: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场合,你也会和我做一
样的事,因为我们都是有一样情怀的人。现在由我来做了;你所该做的,是重新
审视并更好地继续你的生活,完成你的使命。



附马骅的两首诗:

我最喜爱的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上再加上一点白
  仿佛积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绿上再加上一点绿
  好比野核桃树林里飞来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最喜爱的不是白也不是绿
是山顶上被云脚所掩盖的透明和空无


在变老之前远去

既然觉者如释尊告诉我们生老病死是轮回的巨流,既然饕者如浮士德都不能让美好的时
光停留一刻,既然那个早夭的酒鬼克鲁亚克曾经喊过:‘永远在路上’,那么,我们为
什么不能在变老之前远去呢?

  知了在枝上一叫,天就凉下来
  寒气涌上树冠,肆意删改
  凌乱成本地的秋天 衣襟上的松针越来越多,嫩得尖锐
  在温凉的乳内寻找着对应
  裙摆却执意扭身
  在夜色中驾着剩下的夏天远去
  夜莺在梦里一唱,人就老下去
  暮色铺满被面,左右翻滚
  合拢了起伏的屋顶 幻想中的生活日渐稀薄,淡得没味
  把过浓的胆汁冲淡为清水
  少年仍用力奔跑
  在月光里追着多余的自己远去
  日子在街头一掠,手就抖起来
  文字漏出指缝,纷纷扬扬
  爬满了将倒的旧墙 脚面上的灰尘一直变换,由苦渐咸
  让模糊的风景改变了模样
  双腿却不知强弱
  在变老前踩着剩下的步点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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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发表于 2010-10-16 22:39:51 | 只看该作者

re:这诗我早老读过,很喜欢,不知道还有这么多...

这诗我早老读过,很喜欢,不知道还有这么多故事.这么敏感轻盈的灵魂很喜欢飘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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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6 22:43:10 | 只看该作者

re:(T:当年念书时买的苏芮《搭错车》盒带,...

(T:当年念书时买的苏芮《搭错车》盒带,封面就是黑白的嘶喊照,这首《变》当年是非常喜欢的。苏芮的唱功,没的说)

【转】《搭错车》里最被低估的一首歌是《变》(作词作曲梁弘志) :

想起初相见  似地转天旋
当意念改变  如过眼云烟
在季节变换的天空里  你游游荡荡不已
在星月移动的夜空下  像迷迷濛濛轻纱
我一不小心失去的情感  说来遗憾
就把我不愿想起的过去 丢向天际一览无遗  不再神秘

http://www.tudou.com/v/Ai-t3uUgY5M/v.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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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发表于 2010-10-16 22:52:48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燕原发表的内容:

看见几个关键词,就转过来了,不过想来QBB当年只关心过少女,男诗人肯定没印象了。

--------------------------------------------------------...

呵呵呵。这帮子包括那年拉风的蒋昌建,当年都算底迪了。“国政女生......”吼吼,我更没话说了,王沪宁手下的女将嘛......,他也是诗社的。诗社里的故事太多了....,以后有机会给你当面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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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发表于 2010-10-17 01:32:50 | 只看该作者

re:行,我一定带好了录音笔,啥时候八卦都...

行,我一定带好了录音笔,
啥时候八卦都需要面谈了,和王朔摆一个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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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7 09:21:25 | 只看该作者

转:土摩托科普

医海钩沉-试管婴儿的诞生

导言

“成熟卵子一枚,精子若干毫升,体外混和,受精,受精卵体外分裂数次,胚胎植入子宫,怀胎十月,试管婴儿出生,皆大欢喜。”这就是治疗某些不孕症的药方。这个药方看似简单,可是医生们却耗费了40年的时间才获得成功。

正文

1937年,美国科学家格里高利•品卡斯(Gregory Pincus)宣布他成功地取出了人的卵细胞,并在体外培养成熟。次年,美国科学家约翰•洛克(John Rock)决定进行大规模人体实验。他花了7年的时间,用开刀的办法从多名志愿者体内取得了800个卵细胞,进行体外受精的试验,结果只有一例成功。消息一经公开,求援信如雪片般飞来。很多因为输卵管堵塞而不能怀孕的妇女把洛克当成了救命稻草。可是,洛克却宣布放弃了这项研究,原因很简单:如此低的成功率根本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1960年的一天,一个名叫鲍勃•爱德华兹(Bob Edwards)的年轻的英国生理学家正在图书馆里查资料。他刚刚提取出小鼠的卵细胞,并在体外培养的条件下使它成熟。接下来他决定试试人的卵子,却在图书馆里发现了品卡斯的论文。“妈的!”他当场轻声骂了出来。他知道,科学是不承认亚军的,如果有人已经做过同样的事情,那么他的研究就一文不值了。

郁闷了一阵子,他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距离品卡斯的论文都过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却一直没人重复出同样的结果呢?他决心亲自尝试一次,便找到一名妇科医生,利用他给病人做妇科手术的机会,顺便取出一些卵细胞进行实验。他试了2年,居然没有一个卵细胞在体外培养成熟。要知道,卵子只有成熟之后才能被受精。“难倒品卡斯错了?”他问自己。想来想去,他想不出合理的解释,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也许人真的是很特殊的哺乳动物,上帝在造人的时候玩了点高难度的技巧。

没办法,爱德华兹只好转行干别的去了。

可是,爱德华兹是一个很轴的人,他一直对这次失败耿耿于怀。1963年的一天,他在开车上班的途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也许人的卵子并不那么特殊,只是比小鼠需要更多的时间罢了?!要知道,品卡斯的论文里说人的卵子只需要几个小时就成熟了,因此爱德华兹最多只培养过12个小时,洛克的试验也是如此。

他立刻打电话给那个妇科医生,让他再想办法提供几个卵细胞。这一次,爱德华兹耐心地培养了26个小时,终于成功了。

下一步该试试体外受精了。这个领域的专家是一个美籍华人,名叫张明觉。他1908年出生于山西,1938年去英国留学,获得了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1951年,张明觉提出了精子“获能”理论(Capacitation),这个理论认为精子必须被输卵管里的某种物质“激活”,才能获得使卵子受精的能力。当时没人知道这种神秘物质究竟是什么,于是爱德华兹尝试了各种匪夷所思的办法,比如先把精子和输卵管碎片共同培养一段时间,甚至在猴子的输卵管中进行受精,结果都不成功。

也许,上帝真的在造人的时候做了点手脚?爱德华兹再一次放弃了研究,干别的去了。

两年之后,也就是1967年,爱德华兹的同事,一个名叫巴里•巴维斯特(Barry Bavister)的科学家找到了一个简单的配方,只需在细胞培养液里加入葡萄糖、重碳酸盐和一点小牛血清,就能使仓鼠的卵子完成体外受精。爱德华兹的热情再一次被点燃了,他用同样的配方试了一次,居然很容易地就成功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卵细胞的来源就成了问题。以前都是用手术的办法从志愿者的卵巢中取得,显然成本太高。恰在此时,一个名叫帕特里克•斯泰普图(Patrick Steptoe)的英国医生发明了腹腔镜(Laparoscope)。爱德华兹去找斯泰普图合作,做了些小改良,终于可以在不开刀的情况下取出卵子了,极大地减少了成本和风险。

腹腔镜毕竟是一个小手术,能不能一次多取出几个卵细胞呢?爱德华兹尝试用“促排卵荷尔蒙”来促使妇女多排卵,结果还真有效。这样一来,成本进一步降低了。

最后一步就是植入胚胎了。爱德华兹用一种名叫Primolut的荷尔蒙补充剂来延长月经周期,以为这样可以让胚胎便于着床。可是他试验了好几年都不成功,最后好不容易成功了一次,却发现是宫外孕,必须立即终止。这次宫外孕终于让爱德华兹开始怀疑Primolut的作用,也许Primolut反而破坏了子宫壁?

后来的试验证明,Primolut其实有堕胎的功效。当时爱德华兹并不知道这些,但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简化试验程序,不用人工激素,不干扰人体自身的荷尔蒙分泌。他停用促排卵荷尔蒙,通过监控人体正常性激素分泌的办法来预测排卵的日期,然后在那一天用腹腔镜吸出正常排出的卵子,进行体外受精。胚胎植入子宫后也不再采用Primolut。结果他成功了。

1978年,人类第一例试管婴儿在英国诞生,取名路易丝•乔伊•布朗(Louise Joy Brown)。

回想起来,爱德华兹意识他最后采用的方案其实正是他1971年时用过的那个。当时他没有信心,稍微遇到点挫折就放弃了。不过,这也绝不能怪他。科学实验就是这样,在尚未成功的时候,谁也不敢肯定毛病究竟出在哪里。

爱德华兹的耐心和毅力最终让他获得了成功。(他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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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7 09:22:33 | 只看该作者

re:方舟子补充的八卦:爱德华兹是用自己的精液...

方舟子补充的八卦:爱德华兹是用自己的精液做体外受精实验的。这个做法得到了其妻子的支持,她是卢瑟福的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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