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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仰望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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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题装老帖,不拉风、不显摆、不喜欢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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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0-10-7 14:48:12 | 只看该作者

re:山林:第三日报到!完成诺言,明天工作了。

山林:第三日报到!完成诺言,明天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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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0-10-7 17:57:51 | 只看该作者

re:“断背就是两个爷们之间玩山楂”经典。...

“断背就是两个爷们之间玩山楂”经典。
那如果是另一性别玩山楂叫什么呢?
方舟子的问题最后被踢到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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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9:11:41 | 只看该作者

re:两个娘们磨铜镜玩。在本贴下此贴也算是对鹤...

两个娘们磨铜镜玩。在本贴下此贴也算是对鹤兄孜孜不倦定时点卯之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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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0-10-8 08:07:40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作者:书童)...

【转帖】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作者:书童)

从性格来讲,我很喜欢打假。而且,也打过几次假。为此,还得到过几千元钱。不过,我之恨假打假,有个基本原则,即:必须掌握充足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不仅在实质上合法,还要在程序上合法;要通过打假来促进社会文明,而不是给社会增加语言粪便。

这程序合法,非常重要。我国传统,只重实质合法,不重程序合法。缘此,冤假错案,史不绝书。近些年来,国家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程序合法,已经受到相当重视,令人欣喜。不过,重实质,轻程序,传统已成,惰性难去,在在反映于司法实践中,故出现佘祥林类怨案,令世人侧目,群情激忿。

所谓程序合法,反映在观念上,即必须树立“无罪推定”原则。对一个造假者、作恶者,你只能假定他无罪,而不能预设其有罪。此种原则,有其弊端,即面对狡猾聪明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拿他没有办法,因而使罪犯逃脱制裁。但是,较之“有罪推定”,它的优势又是明显的。为了取得最大公约数的公正,我们只能采取“无罪推定原则”,这也是当代文明国家普遍采用的法制基本原则。

法律、法制,有它的局限。维持这个世界的秩序,法制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迄今为止,人们还设想不出比法制更好的方法。因此,我们只能说,法制,是人们所能设计出来的最不坏的方法。舍此之外,别无良方。

法制的局限之一,就是效率往往不高。比之人治或专制,法制堪称效率底下。人治社会,老人家大手一挥,反革命分子无所遁形。哪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个案子,往往拖上几年、几十年,活活把人拖死。但是,你还得采取法制,而不能采用人治。为何?人治的高效率是以牺牲程序为代价的。程序一乱套,高效率就是火山口上的高效率。甚至于,一个好人,也很容易被说成坏人。而且,不等你分辨,脑袋早就搬了家。

法制的局限之二,是往往放过坏人。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话不对。既然“疏”,就必然“漏”。哪像专制社会,始皇帝一生气,一不高兴,十家连坐,任你什么罪犯、讼棍,上哪逃?过去,捷尔任斯基有句名言:“专政的扫帚挥起来的时候,难免要把无辜的叶子一起扫除。”老人家也说过,扫帚不到,灰尘不会照例自行跑掉。这就是人治社会的高效率处。但是,人类社会的潮流,依然是去人治,趋法制。为何?就因为杀一个坏人是以大量无辜的人头落地为代价的。为了尊重每一个生命,为了尽量减少冤假错案,人民宁愿少制裁一个坏人,也不愿冤枉一个好人。

明白了上述道理,回头再看方舟子的所谓“打假”,许多问题,也就不言自明了。

就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而言,任何人都不应该制假贩假,任何人都有打假揭假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理论上,如何对待“假”,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和立场,全世界不存在任何争议。可是,一涉及实际,问题就复杂了。许多人出于私利,丧失起码的社会道德和廉耻,大肆造假。对此,如果不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是,我以为,可怕的还不在于造假与造假者,而在于社会对待造假行为的实际态度。出于各种原因,许多人对造假行为很麻木,听之任之。就算遇到造假事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出面揭发。这种态度,不仅是消极的,而且是有害的。更可怕的是,许多负有管理责任的机构,居然不尽起码的管理责任。就算接到了揭发的“案件”,也消极处理,甚至漠然置之。为什么一些造假者趾高气扬?为什么造假行为愈演愈烈?为什么老实巴交做学问的人吃亏,而有不良学术行为的人却又是当教授,又是做博导,又是掌握科研经费?这,与许多人的麻木和漠视相关,特别是管理的缺位有关。

正因为如此,一些有良知有勇气的知识分子,担负起了学术打假的社会责任。对这样的知识分子,我认为,历史将铭记他们的贡献。所有具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都应该感谢他们。

北京师范大学的伍铁平老教授,就是这样一位让人尊敬的知识分子。像伍教授这样的知识分子,还有一大批。过去,杨玉圣编过一本书,叫做《书的学术批评》,就是这批知识分子的缩影。关于他们的事迹,我这里不复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该书。

总之,“打假”是社会的需要,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有些知识分子在一般原则上对打假行为说三道四,进行挖苦讽刺,这不仅是不对的,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应该爱护打假者,支持打假者。对打假行为中出现的不当、不妥之处,应该本着爱护它、支持它的态度,善意地予以提醒和指出,而不应该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

但是,方舟子是一个例外。

为什么方舟子是个例外呢?这个事情,许多人想不明白。有些人,从纯朴善良的本性出发,一听说你对方舟子有意见,立刻就想到两点:一、你反对打假;二、你让方舟子打过。这样直观地考虑问题,自然有其直观的道理。但是,我不能不说,这样考虑问题,未免太简单化了。还有一些人,一听说你对方舟子不以为然,就会很直观地想到,方舟子打假也不全错呀,他不是也打对了不少吗?难道他反对“伪科学”,还不对了吗?对此,我们必须得说,我们不反对方舟子打假。甚至于,我们对他打假行为中许多不妥不当的事情,还给予爱护和谅解。就原则而言,我们支持他打假,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是,我们与方舟子的分歧,不在这里。我们的基本看法是,方舟子以打假为名,肆意践踏法制,肆意践踏世界公认的社会文明准则,恶毒攻击中国。打假只是他的手段和护身符,抹黑中国、追求私利才是他的目的。他的所谓“打假”,不但没有净化学术空气,而且极大地败坏了社会文明,严重抹黑了中国,引起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和广大网友的分裂。事实证明,此人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的“闯入者”和“麻烦制造者”,已经成为人身攻击、名誉侵权、胡骂滥打的代名词。如果听任这样的人任意胡为,社会将不得安宁,人心将相互撕咬,和谐社会的理想只能成为泡影。

关于方舟子打假的实质,几年前,鲁声先生在《剥开恶棍方X子的画皮》一文中作过很有说服力的阐述。这里,还需要补充几点。

方舟子打假,往往与侵害名誉权、进行人身攻击纠缠在一起;往往“打假”与“违法”齐头并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位一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写揭发、批评文章,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不得掺杂具有人身攻击的内容。如果掺杂了人身攻击的内容,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属于名誉侵权(见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依照这个标准,方舟子的打假,鲜有不名誉侵权的。而一旦侵害人的名誉权,我国民法规定,侵权人必须停止侵害、恢复被侵权人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是,被侵权人又没有办法起诉他。因为这个人生活在美国,网站设立在海外。因此,被侵权人尽管遭受了侮辱,却拿他没有办法。而这个人,就是利用这一点,肆意践踏法制。

对这个问题,许多人多从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他们看到方舟子开口“骗子”,闭口“白痴”,总觉得这个人打假虽好,道德有亏。其实,这已经超越道德层面,而是属于违法。我们不禁要问,你到底是借打假来进行违法活动,还是采用违法的方式来打假?不管怎么样,不管你做什么,进行人身攻击、肆意践踏人权,都是不能允许的。

方舟子打假,往往不讲程序,而是乱来。现代社会,一旦牵涉到人,理应慎之又一慎。狂傲如李敖,亦号称“以证据骂人”。所谓“以证据”,无非就是在程序上调查研究。方舟子则不然。一旦接到什么举报,不做调查,不做核实,一任自己的取舍,几分钟之间,贴子便粘出来了。一贴出来,不论真假,一个人的名誉立即受损。他所做的,并不仅仅是“揭露”,而且是“打击”。这样,他就把自己装扮成了集警察、检察官、法官于一身的人物。他可以私设公堂,肆意地对他认为假的人与事进行打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要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来进行仲裁,根本就不需要向我国的相关部门来反映和举报,只要他方舟子一人判决就够了。他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还做“规则”的制订者,运动的组织者,最高层的指挥者。因此,如果他制造了冤假错案,那是永远不会有平反的任何可能性的。

有罪推定,是他的基本原则。不讲程序,是他的基本规则。肆意谩骂,是他的基本方法。不许辩白,是他的基本态度。践踏法制,是他的基本特征。不讲道德,是他的基本思路。制造混乱,是他的基本效果。追求金钱,是他的基本目的。这样的人,就算他的打假活动包含了正确的内容,一个文明、法制、有序的社会,又岂能容忍?

方舟子的上述特征,不仅反映在所谓“打假”活动中,尤其反映在他的“非打假”的活动中。他在“非打假”领域的所作所为,更能反映他所谓“打假”的实质。

他往往采用写杂文、写随感的方式来随意地对专业性很强的学术领域说三道四。他所采用的这种文体本身,用于学术领域,本身就是不严肃的。而且,由于他以打假做护身符,所以,对于他所不同意的学术观点、学术论著,他从不采取商榷、研讨的态度,而是先把对方打为“假”。对方一旦戴上“假”的帽子,他就占领了高地,取得了主动权,成为了审判者。这种方法,与四人帮时期给人戴上“反对学术权威”、“资产阶级学者”的帽子的手法如出一辙。任何人,一旦戴上这个帽子,立即百口莫辩。而且,就算你辩白,他也不许你辩;就算你辩白清楚了,是非也早已混乱,名誉也早已败坏,也没有人来给你恢复名誉,没有人在意你的名誉恢复不恢复,他方舟子是既不会给你道歉,也不会有任何歉疚。在被害人,是心灵的伤痛;在方舟子,是点击率的上升。所以,无论任何人,一旦被方舟子盯上,就意味着祸从天降。这与民间所谓“一张邮票八分钱,有事没事让你难受半年”的效果是一样的。

在攻击谩骂他人的时候,方舟子往往攻其一点,不计其余。什么历史主义,什么一切以时间、地点、情景为转移,什么“同情的理解”,什么联系的、全面的、辩证的观察问题,在方舟子那里统统不存在。他对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的谩骂和攻击,就集中反映了这个特点。他可以用局部来否定全体,以支流来否定主流,把不错说成罪恶,把一点点错误说成十恶不赦,把一个人一时的错误说成终身不能原谅的犯罪,把某个成员的错误说成是整个集体的堕落。所以,毫不奇怪,他可以因为对某个教授有意见而否定整个大学,否定整个大学的教授群体;他可以因为对某个研究生有意见,而否定那个研究生所在的整个研究所;他可以因为对某个记者有意见,而否定整个媒体;他可以因为对某篇文章有意见,而否定整个报刊。辩证的思维在他那里是不存在的。他所有的,只是赤裸裸的形而上学。因此,在他那里,正如经典作家所指斥的:要么是,要么不是,除此之外,全是狗屁。

那么,什么可称为“是”,什么可称为“不是”呢?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又依据什么来检验这种判断呢?判断的标准,就在方舟子的大脑里。检验的标准,也在方舟子的大脑里。

我们认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思想道德领域的问题,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甚至自然科学领域的问题,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不存在学术腐败、学术失范、抄袭剽窃的情况下,只能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互尊重、平等讨论的方法和途径加以解决。这种方法和途径,目的在于促进学术发展,而不在于打倒谁,搞臭谁。像宗教、历史、人物评价这样复杂的问题,是不能搞一言堂的。方舟子则不然。他居然采用他一贯使用的“打假方法”来对待与打假无关的问题,把正常的与他不同的观点,统统骂为“白痴”。他可以大脑一动,便作出不容质疑的“定论”。依照他的逻辑,国家设立宗教事务管理局,简直就是多余。而与他不同的观点,要么是“白痴”,要么是“欺骗”。甚至于潘岳先生的一家之言,也被他骂得一塌糊涂。只有他的观点最权威。而他的观点,除了挑起宗教冲突,没有第二个效果。事实表明,这个人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这就难怪,他的网站,最初充斥着大量的黄色内容。一个以黄色内容招徕观众的人,我们还能期待他什么?我们能期待这样的人来打假吗?

因此,当他自己也被揭露出来“造假”的时候,当他自己也被揭露出来“护假”的时候,当他对某本书看都没有看一眼便大肆谩骂的时候,人们也就丝毫不感到奇怪了。

方舟子肆无忌惮地攻击我国诸多科学家,攻击我国的许多德高望重的教授和院士,攻击我国的科研单位和科研管理部门,直至攻击我国的科研领导人和我国政府,攻击我驻外机构。当美国撞机事件发生后,他完全站在美国政府一边,对我国政府进行肆意攻击。他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围绕着这个人,一直争议不断,是非不断,已经严重扰乱了许多人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为此,对他的批评、批判、抨击乃至揭露,也始终未断。事实证明,这个人的负面作用已经大大超出他的个别正面作为。因此,多年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封闭了他的网站。我们坚决支持封闭他的网站。同时,我们强烈呼吁我国政府,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我国学术界的学风问题进行整顿,净化学术空气,实施学术规范,减少和杜绝学术腐败行为,以不让方舟子这样的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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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0-10-8 08:16:48 | 只看该作者

re:老T情绪稳定。

老T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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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0-10-8 09:37:23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th...

下面引用由[U]thankstoyilin[/U]发表的内容:

老T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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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0-10-8 09:40:54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仰望...

下面引用由[U]仰望山林[/U]发表的内容:

两个娘们磨铜镜玩。


据说清末民初上海有一个“磨镜党”,就是山林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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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0-10-8 10:28:17 | 只看该作者

re:打假只是他的手段和护身符,抹黑中国、追求...

打假只是他的手段和护身符,抹黑中国、追求私利才是他的目的。
—这是诛心之论,不足取法。
我不喜欢方舟子,因为他的为人处世的确有可议之处。但转贴的这种攻击手段,可以用之于一切人,是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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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0-10-8 13:35:54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张雁...

下面引用由[U]张雁[/U]发表的内容:

打假只是他的手段和护身符,抹黑中国、追求私利才是他的目的。
—这是诛心之论,不足取法。
我不喜欢方舟子,因为他的为人处世的确有可议之处。但转贴的这种攻击手段,可以用之于一切人,是非刑。


赞同雁子的意见。

不过,转帖提出的一些观点,也有值得思考的地方。

【转帖】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作者:书童)

方舟子打假,往往与侵害名誉权、进行人身攻击纠缠在一起;往往“打假”与“违法”齐头并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位一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写揭发、批评文章,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不得掺杂具有人身攻击的内容。如果掺杂了人身攻击的内容,即使基本内容属实,也属于名誉侵权(见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依照这个标准,方舟子的打假,鲜有不名誉侵权的。而一旦侵害人的名誉权,我国民法规定,侵权人必须停止侵害、恢复被侵权人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是,被侵权人又没有办法起诉他。因为这个人生活在美国,网站设立在海外。因此,被侵权人尽管遭受了侮辱,却拿他没有办法。而这个人,就是利用这一点,肆意践踏法制。

对这个问题,许多人多从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他们看到方舟子开口“骗子”,闭口“白痴”,总觉得这个人打假虽好,道德有亏。其实,这已经超越道德层面,而是属于违法。我们不禁要问,你到底是借打假来进行违法活动,还是采用违法的方式来打假?不管怎么样,不管你做什么,进行人身攻击、肆意践踏人权,都是不能允许的。

方舟子打假,往往不讲程序,而是乱来。现代社会,一旦牵涉到人,理应慎之又一慎。狂傲如李敖,亦号称“以证据骂人”。所谓“以证据”,无非就是在程序上调查研究。方舟子则不然。一旦接到什么举报,不做调查,不做核实,一任自己的取舍,几分钟之间,贴子便粘出来了。一贴出来,不论真假,一个人的名誉立即受损。他所做的,并不仅仅是“揭露”,而且是“打击”。这样,他就把自己装扮成了集警察、检察官、法官于一身的人物。他可以私设公堂,肆意地对他认为假的人与事进行打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要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来进行仲裁,根本就不需要向我国的相关部门来反映和举报,只要他方舟子一人判决就够了。他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还做“规则”的制订者,运动的组织者,最高层的指挥者。因此,如果他制造了冤假错案,那是永远不会有平反的任何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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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0-10-8 13:53:30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方舟子打假已走上邪路(作者:羊羽...

【转帖】方舟子打假已走上邪路(作者:羊羽)


    近年方舟子已脱离打假的正确轨道,以打假为名,咬文嚼字,鸡蛋里面挑骨头,借一些似是而非、无法求证的问题,以打假为名贬低毁谤他人。钱伟长逝世后方舟子在新浪博客的一篇新闻打假文章《钱伟长不是“两弹一星”元勋》就是其中典型例子。

   请看方舟子新浪博客8月2日文章两段话(本文用楷体黑字标明):

   {新华社7月30日的报道《“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追记与世长辞的钱伟长教授》称“作为‘两弹一星’元勋,他与钱学森、钱三强并称‘三钱’”}

   {实际上钱伟长从未参与“两弹一星”工作,更不是“两弹一星”元勋。1999年表彰的“两弹一星”元勋共23人,其中“三钱”为钱三强、钱学森、钱骥。}

   这两段话,第一段为新华社报道原话,第二段为方舟子对新华社报道打假纠错的话。方舟子认为新华社报道有两处错误:钱伟长不是“两弹一星”元勋;“两弹一星”元勋中的“三钱”为钱三强、钱学森、钱骥。初看方舟子的话好像符合事实,但熟悉“三钱”由来和内涵的人一看就明白,方舟子这是在用障眼法偷梁换柱,篡改“三钱”内涵,达到他贬低钱伟长的目的。

    1999年9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隆重表彰为我国“两弹一星”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23位科技专家,并授予他们“两弹一星功勋奖章”,其中确实无钱伟长。因为“两弹一星”研制期间,钱伟长正戴着右派帽子,已被剥夺参加科研工作权利。钱伟长虽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勋的“两弹一星功勋”,但也对“两弹一星”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作为主要执笔者之一参与制定了我国《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正是这项规划根据周总理要求,提出特别紧迫的需要国务院支持的6个重大项目:原子弹、导弹、计算机、半导体、自动化技术、无线电电子学。这6个项目当时不仅是代表世界技术革命的标志性领域,而且和后来中央的原子弹、导弹的“两弹”计划相一致。到1960年,苏联专家撤离中国以后,更显示出这个规划的超前性、正确性。因此,新华社报道并把钱伟长列作“两弹一星”元勋没有原则错误,只是不够严谨、小错而已,因为新华社报道并没有具体说钱伟长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勋的“两弹一星功勋”,而只是泛泛而说钱伟长作为“两弹一星”元勋。“两弹一星”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聂荣臻、张爱萍在1999年都没被授予“两弹一星”功勋,难道他们不是“两弹一星”元勋?

   当然,作为国家级媒体,新华社报道应该严谨。如果方舟子真是新闻打假,他的文章只要指出新华社报道把钱伟长列作“两弹一星”元勋有误即可。但指出新华社报道把钱伟长列作“两弹一星”元勋有误并不是方舟子此文的目的,他的文章的主要目的是下一句话:{1999年表彰的“两弹一星”元勋共23人,其中“三钱”为钱三强、钱学森、钱骥。}。

    请问方舟子,中国何时有过两弹一星元勋中“三钱”的流行说法?新华社的报道又哪里说过两弹一星元勋中的“三钱”包括钱伟长,从而要你来打假纠正?本文前述方舟子文章第一段引用的新华社报道原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钱伟长作为‘两弹一星’元勋。这句是不严谨的的,也可以说有误(小错)。第二层--他与钱学森、钱三强并称‘三钱’。这句没错。因新华社这里说的‘三钱’是指1956年制定国家12年科学发展规划时周总理第一次提出的‘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多方面史料证明:1956年中国第一次制订12年科学规划,作为规划主要执笔人的钱伟长关注的并不是某一个学科,而是国家整体的科技实力应该怎么发展的问题,提出重点发展前述的6个项目(原子弹、导弹、计算机、半导体、自动化技术、无线电电子学)。与会的老先生们绝大多数不同意,400多专家学者,纷纷强调各自专业的重要性,大家争成一团。此时有两个人坚决支持了钱伟长,他们就是钱三强和钱学森。最后周恩来总理说:“三钱”说的是对的,我们国家需要这个。此后,“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迅速地在中国科技界、在全国人民的口中、心中传开了,“三钱”之名享誉九州,成为那个时代青少年仰慕的科学明星,成为几十年来固化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历史与科技概念,它已不是简单的三个科学家的简称,而是一个科技时代(“爱国与奉献”)的象征,因此,“三钱”的内涵不能篡改。所以,新华社报道才用不着再注明“三钱”是谁,因人人都会明白他们是指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我想方舟子也不会不明白。而方舟子先用障眼法(指出新华社报道第一层意思误把钱伟长当做“两弹一星”元勋)迷惑公众,然后歪曲新华社报道第二层意思,以纠错为由,篡改“三钱”内涵,提出“方氏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骥)。方舟子这样做实际是在“制假”而不是“打假”----利用年轻人不知历史,偷梁换柱,制造另一个假“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骥),取代周总理提出的、已固化在中国人民心中的真“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以达到贬低钱伟长目的。

    为贬低钱伟长,方舟子并不满足用“方氏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骥)取代周总理提出的、已固化在中国人民心中的“三钱”(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他在博客中进一步用一些似是而非、无法求证的历史事例往钱伟长身上泼污水。请看他的博文另两段:

    {1957年成了右派以后钱伟长也干不了什么事儿,就相当于技术员,当然就是“万能科学家”了。这本是时代悲剧,却自诩“我自己没有专业,中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就成了个人悲剧。不过,从与胡海昌院士争夺广义变分原理首创权不惜进行人身攻击的恩怨看,钱伟长其实还是很看重自己的专业地位的。}
    {国内报道还称,爱因斯坦看了钱伟长的博士论文后感叹:“这位中国青年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问题。”钱伟长的论文研究的是“弹性板壳的内禀理论”。无资料表明爱因斯坦对应用力学特别感兴趣。困扰爱因斯坦多年的是统一场这个物理学最大的问题,不太可能被一个供研究生研究的三级学科问题困扰多年。}
    “中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这是钱伟长人生最大的亮点,它贯穿了钱伟长的一生。钱伟长19岁时进入清华大学历史系求学,入学后第三天日本发动了震惊中外的“ 九• 一八”事变。钱伟长决定放弃自己擅长的文科,走“科学救国”的道路,为造飞机大炮抵抗日本侵略转学物理。钱伟长当时弃文学理有极大风险:他入学时的语文、历史考试是100分,但物理考试只有5分,数学、化学共考了20分,英文因没学过是0分。这表明他在文科领域有可能极有建树,而转到理学领域有可能一事无成。而且,当时物理系主任吴有训只同意让他试读一年,必须考到70分才能正式转系,他还面临被退回历史系的丢脸风险。可是,怀着“中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的信念,钱伟长不顾上述风险,苦读一年,终于转到物理系。毕业时,他成为物理系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1940年,28岁的钱伟长考取中英庚款会公费生,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留学。一年不到,他与导师辛格教授联名发表了一篇讨论“板壳内禀统一理论”的文章,被誉为“弹性力学领域的经典之作”。此文收录进“世界导弹之父”冯·卡门60岁生日庆生文集。该文集28位论文作者大都是爱因斯坦、冯·诺伊曼(现代电子计算机创始人之一)这样的科学泰斗,钱伟长是唯一一位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两年后,他转到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冯·卡门主持的喷射推进研究所工作,并与冯·卡门合作发表《变扭率的扭转》。冯·卡门曾说这是他一生中最为经典的弹性力学论文。这时的钱伟长在美国已经崭露头角,事业如日中天,前途一片光明,如果沿着这条学术道路走下去,钱伟长完全可成为世界力学界泰斗人物。但抗战胜利的消息使他产生新的想法,他要回国报效祖国,于1946年毅然放弃高薪和优越工作环境回到刚经历8年抗战、满目疮痍的中国,在母校清华做了一名普通教师。后来他在清华大学从事科研工作,仍然将“国家需要就是我的兴趣”作为其开展科研工作的出发点。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孟祥发曾于上世纪70年代与钱先生一起搞新型电池的研究长达五年。据他回忆,上世纪70年代,钱伟长已经开始意识到能源问题逐步开始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在他的倡导下,1975年清华大学成立了高能电池研究组。钱伟长本来是学力学的,但他说:“我以前学过化学等知识,对这方面也有兴趣。”孟教授回忆:“那几年里,钱先生没日没夜地全身心投入,每天他都在实验室度过,回家后还要翻译资料,第二天早上都会把连夜翻译好的外国研究资料带到实验室,供大家交流参考。” 除本行力学外,从化学溶液的研制到光谱学分析,再到五笔字型输入法的前身“钱码”的诞生,钱伟长的兴趣爱好显得十分跳跃,而且干一行,像一行。身为学长,钱学森曾如此评价“师弟”:“钱伟长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与他共事33年的中国力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教授戴世强无限感慨告诉记者:“在钱老的学术生涯里,先后换了20几个研究方向,每一次转向,其出发点都是国家。”方舟子无视这一个又一个感人的“中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的客观历史事实,在他的博客中竟然说钱伟长“我自己没有专业,中国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是“自诩”!用一个贬义词就完全否定了钱伟长人生最大的亮点!

    关于钱伟长与他学生胡海昌的恩怨,师生一辈的是是非非,又涉及高深的力学理论,旁人未必说得清楚,尤其是像方舟子这类非业内的人士,更是不可能弄清。可是,对这个多年来无人能说清的是是非非的师生恩怨问题,毫无证据证明谁是谁非的方舟子连用两句贬义的话“从与胡海昌院士争夺广义变分原理首创权不惜进行人身攻击”和“钱伟长其实还是很看重自己的专业地位”对钱伟长进行毁谤。

    在博客中,方舟子还直接否认爱因斯坦对钱伟长的赞扬。由于当事人都已经死去,两方面都死无对证。所以这根本是个谜。可以肯定的是,爱因斯坦最重要的问题绝不会被钱伟长解决,因为他到死也没能解决这问题。由于应用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相关问题都要用到张量分析,钱伟长的计算可能刚好触及爱因斯坦当时关心的一个计算问题,而那时候爱因斯坦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于是可能说出过誉的话。所以钱伟长的结果使得爱因斯坦满意,也并非毫无可能。对于这件事,不能说是一定是事实,但是也不能否认爱因斯坦有过赞扬。方舟子根据自己的猜想来全盘推翻,显然是推翻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就不能下结论断定为“假”来打。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不要说对待一名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大科学家,就是对待一位普通的老人,也不能在别人刚过世的第3天,逝者“尸骨未寒”之际,其亲人还沉浸在无限的痛苦之中的时候,就迫不急待在广泛传播的网络空间发表毁谤逝者的文章,对此,广大网友纷纷抨击方舟子没有一点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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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0-10-8 14:00:59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专家评点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遭遇“...

【转帖】专家评点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遭遇“方舟子打假”事件 (作者:宇宙611 )

2004年4月7日,在某网站的《方舟子打假》专栏中,发表了一篇名为
《澄江动物群挑战进化论了吗?》的文章,对荣获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一
等奖的项目“澄江动物群与寒武纪大爆发”进行了点评。

  该文作者方舟子写道:“……寒武纪大爆发挑战的就是渐变论,但是并不能
否证渐变论。它即使成立,也不过表明进化有时候是能够以跃变的方式进行的,
并不能否认进化在其他时候是以渐变的方式进行的。寒武纪大爆发更不会挑战进
化论。几乎所有动物的‘门’都在寒武纪早期出现,绝不意味着这些动物祖先不
是进化而来的,更不意味着它们之后没有发生进化。

  “……达尔文进化论在经过修正后,到现在仍然是生物进化论的主流学说,
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但是为什么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听到达尔文进化论
遭受挑战、被质疑乃至被否定的说法呢?这有宗教因素,也有思想、文化因素
(许多不信基督教的人文学者也不喜欢达尔文进化论的机械色彩),值得注意的
是,还有科学家的心理因素。一些科学家为了强调自己研究的课题的重要性,会
有意无意地夸大其研究成果的价值,甚至有的人明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却又巴
不得一脚把巨人踢倒以显示自己的伟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惊人的说法要格外保
持警惕,不要轻信。”

  5月15日,部分专家在京就这一事件召开了一个小型学术研讨会。

  是科学创新?还是学术谬误?

  地球已有46亿年的历史。然而生物化石极度贫乏的状况一直延续到距今5.
3亿年前,地质学家称那个时代为寒武纪早期。此后,世界各地的生物在突然之
间增多了,古生物学界称这一现象为“寒武纪大爆发”。现在科学家已经公认,
在我国云南澄江“寒武纪大爆发”的证据乃是最为丰富多彩的,堪称世界之最。
我国三位古生物学家陈均远、侯先光、舒德干等通过“澄江动物群与寒武纪大爆
发”研究证实,澄江生物群共包括20多个动物门。这说明,在寒武纪早期,动
物多样性的基本体系就已经建立了。

  那么,方舟子何以将这一研究列入“打假”专栏?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所研究员徐钦琦指出:“提出了生物进化论
的达尔文曾公开承认,‘成群物种有时会呈现出突然发展的假象,对此我已经解
释过了,这种事情如果是确实的话,对我的学说将是致命打击’。如今,据陈均
远等人的研究表明,‘寒武纪大爆发’乃是确实的。所以,他们的成果实际上是
构成了对进化论的挑战,对达尔文的挑战。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可能由此而得到
新的发展,新的生物进化论也可能由此而诞生。在探索未知世界的道路上,科学
家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以达尔文为例,他也曾讲过一些错话。例如信仰
渐变论,不相信突变论。以今天的认识看,在自然界既有渐变,也有突变。每位
科学家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对于科学界
存在的认识问题,应当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来解决。挥舞棍
棒,乱扣帽子是解决不了科学家的认识问题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
曾在多处批评过达尔文。因为达尔文过分地强调生存斗争,从而忽略了生物界的
和谐与合作。总之,在达尔文的著作中也有错话”。

  徐钦琦认为:“陈均远等人只是根据澄江所发现的古生物化石,提出了与达
尔文不同的见解。这本来是学术观点的分歧,纯属认识问题。方舟子打着拥护达
尔文的旗号,其目的就是把达尔文变为‘偶像’。”

  是新进化论?还是神创论﹖

  达尔文在1859年发表的《物种起源》一书中提出了进化论。这在当时是
科学思想上一次大的变革。恩格斯也曾认为达尔文进化论是19世纪自然科学三
大发现之一。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徐道一指出:“从进化论诞生以来,在学术上
对它就有争论,这也是事实。达尔文自己在《物种起源》中也一再提及。限于当
时自然科学发展水平和达尔文本人的学术经历,他的进化论学说在150年后需
要发展或修改,这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因而,从创新角度对进化论进行挑战,
这是完全应该提倡的事。方舟子把向达尔文挑战等同于神创论,岂非荒谬?”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任振球认为:“中国科学家早已联系整个地质史
上的生物大灭绝和大爆发,提出了‘新灾变论’和‘新进化论’假说,并提出,
古生物的这种大灭绝和大爆发遵循着‘阴阳大年’气候冷暖的长周期变化的
演变规律,它们分别发生在冬末寒冷期末尾和春初温暖期开始之时。地
质史上的几个最大规模的生物大灭绝和生物大爆发,均与直径为10公里左右的
小行星撞击地球有密切联系。”

  任振球指出:“可见,澄江动物群不仅是地质史上的一项重大发现,而且为
新进化论的提出提供了坚实基础。它否定的是渐变式的进化论,而支持生物进化
主要以突变形式的新进化论,它恰恰是对达尔文进化论的改进和发展。然而,方
舟子却将它与外国的‘神创论反对进化论’相提并论,妄图把它打成‘反对进化
论’。”

  只有深入研究才有发言权

  任何工作都有它的游戏规则,科学也是一样。科学的依据是事实,摆事实讲
道理。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家诚指出:“寒武纪大爆发的研究成果是有许
多事实依据的。如果认为其中有假,就需要拿出事实,写出论文,予以否定。科
学真理本来是很复杂的,在科学打假问题上也有诸多教训。然而事实与论据是科
学的根据,也是辨别真伪的照妖镜。”

  徐道一认为:“对于澄江动物群研究是否挑战了进化论,以及挑战正确与否,
需要审视所依据的事实。关键在于有无足以说服人的新证据,以证明进化论的错
误和缺失。1984年在云南澄江帽天山发现的澄江动物群具有重大的科学意义,
已发现有二十多个类别,如节肢动物、甲壳动物、海绵动物、腔肠动物、蠕形动
物、软舌螺、腕足动物、鳃曳动物、棘皮动物、钩爪类、假体腔内肛动物、脊索
动物、藻类及大量分类位置不明的类群,多数门类还保存有软体组织。寒武纪早
期有如此众多化石门类的突然出现,比人们原来想像的要突然得多。这一重大发
现,应是证明‘寒武纪大爆发’的存在的有力证据。这是人类在21世纪的重大
科学发现,依据它来挑战进化论是完全够条件的。这也是澄江动物群被评为国家
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宋正海指出:“方舟子总是通过在网上查找
国内外资料的有无,来评价中国科学界研究成果是真是假。其打假范围遍布许多
学科,乃至金融、历史等专业性很强的门类,其评判真假的依据就是很可疑的。”

  徐钦琦同时认为:“按照没有参加过调查研究就不应该有发言权的原则,方
舟子本应是一个没有发言权的外行。而陈均远等在大学里就是学古生物学的,毕
业后一直在古生物学的研究岗位上。近20年来,他们更是直接投身于澄江生物
群的研究工作。如果他们的研究有问题,那么英国的《自然》等杂志怎么会刊登
他们的论文呢?所以,方舟子这一次的所谓打假,完全是自己扮演了外行评点内
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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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0-10-8 14:39:16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兴趣仔细读完上一贴关于进化论的朋友,可...

有兴趣仔细读完上一贴关于进化论的朋友,可以自己评判一下这个专门召开的小型研讨会的内容,是否还是基于方舟子的意见而进行的。是否先有意无意地挪动了方舟子的表达,然后再进行批驳的。

总之,这是较好的思维锻炼。呵呵。

俺就不花那个力气逐条说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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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0-10-8 17:03:49 | 只看该作者

re:T版是对的。看转帖,就是把转帖作为了解各...

T版是对的。看转帖,就是把转帖作为了解各种不同立场观点的信息以及如何看待这些立场所持观点的平台。

立场不同,观点不同,才构成交流。看了各种不同意见,兼听则明,至于最后如何确立自己的立场,那就因人而异了,也就无法强求了。

争论很少有能让自己或他人改变立场的。但争论的意义会让自己持什么观点,更据自觉性,而不是盲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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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0-10-8 17:12:09 | 只看该作者

re:“在钱老的学术生涯里,先后换了20几个研...

“在钱老的学术生涯里,先后换了20几个研究方向,每一次转向,其出发点都是国家。”

呵呵。转换20几个研究方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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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9:31:08 | 只看该作者

re:我看鹤兄最牛!真的兑现了“三日不绝于耳”...

我看鹤兄最牛!真的兑现了“三日不绝于耳”的诺言,不明真相的山林继续围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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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0-10-8 19:32:12 | 只看该作者

re:杨珍宁教授最近曾经预言,包括方舟子在内的...

杨珍宁教授最近曾经预言,包括方舟子在内的中国人10年内会得一个奥斯卡。姜还是老的辣,他又对了。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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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9:37:19 | 只看该作者

re:同时向如此敬业且越战越勇的T版致敬!

同时向如此敬业且越战越勇的T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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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0-10-8 19:48:44 | 只看该作者

re:也向T版致敬。他是真正地爱好着,别人都是...

也向T版致敬。他是真正地爱好着,别人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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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21:12:37 | 只看该作者

re:美国临床医学界对针灸的科学评价 ...

美国临床医学界对针灸的科学评价

  美国把针灸放在自己的国家里观察了20多年,美国医学界的结论是:针灸不能治病,只有做止痛方面的辅助治疗。我认为,作为临床医学家的美国医生对针灸的基本看法与中国老百姓的实际亲身体会很接近。
  这里摘译的是美国2006年第45版的《当代医学诊断和治疗》中《针灸》一章,第1723页到1729页。(Current med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edited by Lawrence M. Tierney, Jr., Stephen J. McPhee, and Maxine A. Papadakis; Lange Medical Books/McGraw-Hill)中国有中译本。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当代医学诊断和治疗》是美国青年临床医生使用最多的一本书。几乎是人手一册。它包括的面很宽,非常实用,明确,丰富。它每年 更新一次,新收进来的内容虽然新但又很确切。十分难得。是所有第一年到第三年美国住院医生打下扎实临床基础的最好的书之一。我曾建议做为中国的“疾病诊疗标准”的蓝本。

  第1723页到1729页《针灸》一章评述了美国病人寻求针灸治疗的几个常见病。包括中风康复,慢性疼痛,腰痛,关节炎,急性牙痛,头痛,哮喘,恶心和呕吐,和尼古丁/海洛因/酒精成瘾的治疗。

  要说明一下,这本书没有介绍针灸在其它疾病中的应用,并不是美国医学界故意不扩大针灸的临床应用范围。原因有两个,一是没有美国人做的科学研究证明针灸能用在其它地方,二是美国人认为,上面几个病如用针灸治疗可能比起其它病更为显效。如果这几个病都不能获得准确的效果,针灸的临床应用就不可能扩大了。

  本文中针灸对每一种疾病的治疗效果是根据每一篇科学研究论文的结果而定的。这是美国人在美国做的有关针灸的科学研究。结果小结如下:
中风康复:一篇论文认为,针灸似乎是对中风康复有帮助。还需要进一步的更高质量的研究来证实这些发现。另一篇说,对于运动功能的恢复,针灸没有效果。但是对于残障的恢复,针灸有小的正面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更高质量的研究来确定是不是针灸对残障的效果来自于假治(placebo effect)。
慢性疼痛:不能下结论。腰痛: 一篇说不能下结论。另一篇说,针灸比对照组好,但是,分组比较没有发现真针灸和假针灸(sham)有区别。
膝关节炎:对于疼痛和功能结合起来观察,有限的证据表明针灸比对照组好。对于疼痛,真针灸比假针灸(sham)好。而对于功能本身,真针灸和假针灸(sham)比,无结论。
急性牙痛:定义性的结论是针灸比假针灸 (sham)和对照组好。可做为牙痛的辅助治疗。美国国家健康局National Institues of Health认为,有证据说明针灸对手术后牙痛有效。
复发性头痛:针灸治疗复发性头痛有帮助。
哮     喘:一篇说没有足够的证据去建议用针灸来治疗 慢性哮喘。另一篇说不能下结论。
手术后恶心呕吐:针灸和抗呕吐药效果相同。 但是针灸比假治好。
戒     烟:真针灸和假针灸(sham)效果相同。美国国家健康局 National Institues of Health确认:事实证明针灸对戒烟无效。
戒     毒:美国目前认为针灸无效。所以美国建议,如果今后没有严格的科学研究结果支持,针灸不可作为单一戒毒方法。

  以上就是2006年美国对针灸的全部临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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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0-10-8 23:36: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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