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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仰望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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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题装老帖,不拉风、不显摆、不喜欢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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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0-10-4 23:44:08 | 只看该作者

re:T版简直不是“方粉”,是“方方”。当然,...

T版简直不是“方粉”,是“方方”。当然,这里的“方”是有本贴的特定语言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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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0-10-4 23:47:36 | 只看该作者

re:我可不想多讨论方舟子是怎么评论基督教的,...

我可不想多讨论方舟子是怎么评论基督教的,我也看了很多了,反正就是两个字:狂妄。
但是这件事上错了,不代表他所有的事情都错了。对于方舟子大多数的打假活动,我都敬佩。
如果他能谦卑一些,就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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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0-10-4 23:48:06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仰望...

下面引用由[U]仰望山林[/U]发表的内容:

葛剑雄是“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人,那是官办的,而文章作者建议方舟办的“规范的NGO”,这两者怎么能相提并论呢?这里打个岔,官办的自闭症培训机构不见踪影,以琳不相当于NGO吗?不是办起来了吗?而且管家不...


揉揉眼睛再看一遍原文,原文中说这个委员会是NGO吗?原文明明是让方舟子办一个规范的NGO,这个NGO把问题转交给独立的委员会来评判。

学风建设委员会的确是官办的,这个我没弄错。

依山林兄对现状的了解,现在的中国能办得了这样的独立委员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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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0-10-5 00:00:06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方静...

下面引用由[U]方静[/U]发表的内容:

我可不想多讨论方舟子是怎么评论基督教的,我也看了很多了,反正就是两个字:狂妄。
但是这件事上错了,不代表他所有的事情都错了。对于方舟子大多数的打假活动,我都敬佩。
如果他能谦卑一些,就会更好。


还是方姐度量大,呵呵。

请求各位在这个局部话题上到此为止吧。再说一遍,我无意为方舟子开脱什么。

在这里就是扯扯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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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00:00:31 | 只看该作者

re:你不是说方舟在当下的中国有鲁迅打破黑屋子...

你不是说方舟在当下的中国有鲁迅打破黑屋子的比喻吗?那么打破黑屋子该从哪开始呢?象他这样横冲直撞吗?那么是不是不要再杀气腾腾地说打破什么,打破黑屋子之后怎么建屋子是个问题,笑蜀建议他先从NGO做起最具建设性,这不需要打破什么,而是先打开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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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0-10-5 00:08:57 | 只看该作者

re:这个建议好。有两点困难:一是按方舟子的个...

这个建议好。有两点困难:一是按方舟子的个性局限,他做不了组织工作,只适合单打独斗;二是现在的学术现状,距离独立委员会能做学术打假,差距实在太大。

现在看遍全国,还真没有一个个人和机构,能像方舟子和新语丝这样在打假。注意,我这么说无意高抬方和新语丝,相反,我觉得现在他做到的事情,放在其他国家看起来,是非常普通的。但是现在国内就是这么个现状,不造假反而是不正常的。有责任打假的、握有公器的ZF和相关部门,却集体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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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00:16:03 | 只看该作者

re:我觉得他这上面的修为不妨参见许志永,日拱...

我觉得他这上面的修为不妨参见许志永,日拱一卒,不期速成,但先要从他自身的公信力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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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0-10-5 12:00:38 | 只看该作者

re:一:每个人都是有毛病的,都不是神。包括所...

一:每个人都是有毛病的,都不是神。包括所谓英雄,甚至他的毛病可能比一般人还多。方舟子也是。

二:我们不崇尚英雄主义,绝对不能搞个人崇拜,我们允许争议,甚至攻击,但,我们评价一个人,应该从他做的事情,是否宗旨、主旨是好的,是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就算毛泽东,自己还说自己三七开,我想这句话用在方舟子身上,他所作的,利弊应该不止于七三开。我们应该感谢我们这个国家,时代,尚允许有方舟子这样的人的存在,哪怕他是锋芒毕露的。

三:无论肖传国和方舟子的争议问题是谁对谁错,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肖传国以身试法来报复方舟子,这就是众人不齿的小人行径,而那些怀疑过方舟子报假案的人,而事实证明,方舟子在此事上,句句为真。

这是我所说的,我觉得以上争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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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0-10-5 12:20:08 | 只看该作者

re:转自柴静的博客一 刚回到家...

转自柴静的博客

一  
刚回到家,听到方舟子遇袭。

给他夫人打过电话,说他现在人在警察局,稍后去医院检查。

他眼睛里被喷了某种刺激性物质,腰部被锤击。受了轻伤。

暴力想让人恐惧,但暴力的实质才是恐惧。

它没有说理的能力,只能恫吓,这是何等虚弱的内心。


我和方舟子曾经因为干细胞研究一事,有过争论。之前我们有过多次节目的合作,不影响他很激烈地批评我。

之后我做浙大论文造假调查,采访他,谈到被举报人认为举报者的动机卑鄙,他说过一句话“科学问题,应该不问动机,不问态度,只问事实”。

采访完送他出门,外面大雪,他打上车,回身招手柔和微笑,让我回去。

第二天有批评我节目的文稿,他一样放在网站最显要的位置。

这次他约我写新书的推荐,信中除了此事,就是对我刚播出的节目中一个细节不留情面的批评。

在科学问题上,不问动机,不问态度,只问事实,他践行这句话。

拿不出事实的人,才需要拿出铁锤。


前一篇博客里我贴过对他新书的推荐,在这里再次贴出“方先生的行文说话的风格有争议,但作为一个记者,我认同他‘对真相要有洁癖’的说法,真相不能附加任何前提,不能强制要求真相长着一张慈眉善目的脸,那样的结果很可能是普遍虚伪的产生。方舟子的观点并不代表正确,但唯有更精确的事实才能辩驳他,唯有这样方式的辩驳,才能保证科学本身‘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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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13:11:59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mi...

下面引用由[U]missecho[/U]发表的内容:

一:每个人都是有毛病的,都不是神。包括所谓英雄,甚至他的毛病可能比一般人还多。方舟子也是。

二:我们不崇尚英雄主义,绝对不能搞个人崇拜,我们允许争议,甚至攻击,但,我们评价一个人,应该从他做的事...



“对于上帝之言,信仰为之辩护是理所当然的职责。信仰显然不能听任对十字架真理的歪曲、误解和无理抨击。对自己认定为正确的东西加以辩护,也是任何文化体系和思想体系乃至个人都存在的现象。只是,辩护与思想自由、互相批判不可分割。”

他分三七开,二八开,一九开,我的着眼点就在那一二三上面,有什么不妥当呢?他的主旨是好的(真是好的吗?),那些反他的或被他反的,主旨也是好的,当主旨都是好的,发生碰撞,你又作何选择?前面有人提过国家是面墙,他的锋芒规避了这面墙,他的某些做法还是这面墙的组成,哦,对了,该感谢国家!又来一个,他该感谢,你也该感谢,我就未必了。“这样的争论可以休矣!”来了个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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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0-10-5 14:16:12 | 只看该作者

re:早就该休了。 方舟子应该怎样看待...

早就该休了。

方舟子应该怎样看待他?恐怕基本上大多数人都会同意,他说的很多方面是对的,这次肖医生事件,就事件本身来讲,方舟子也获得极大的同情。

但是他又是个有争议人物。为什么?在我看来,这完全是因为支持他的人和反对他的人而造成的。支持和反对他的人,拿他当成一种symbol,把他和自己的情绪和价值取向连接了起来,这样的结果,讨论方舟子的问题不再是就事论事,而是形成了貌似很‘高级’,实际很‘初级’的争论。

方舟子可以就他的学识进行科普工作、也可以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打假,但不应该占据任何高度来公开鄙视别人,他或他的追随者们也没有任何资格用一些‘脑残’、‘低智’这样毫无意义的话语来贬低他人来证明自己的优越。同样地,愤方的人士完全可以就自己的感受对方提出异议,甚至于不满和愤恨,但也不必因为方的‘不全能’而把他贬为一无所事。

我有时在想,中国缺的东西太多,恐怕首先缺的不是真理,而是理性的行为方式。

我还要提一个要求:如果可能,我不希望任何人对于我这个帖子发表评论 – 特别是老T和山林。原因?请允许我保留不解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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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0-10-5 18:02:50 | 只看该作者

re:早就想歇了。没看隔壁贴还是我锁掉的么。...

早就想歇了。没看隔壁贴还是我锁掉的么。

锁掉后,山林不罢休,另开此贴。俺在22楼说不再跟了,哪想燕原、何子、方姐跟进来,结果再来了一轮。

别人看起来我和山林在撕咬。哪知这厮用站内信告诉我“很放松”,就差没说“很爽”了。他是带孩子倦了,抽空有点休息的时间就上来扯一扯。----彼此彼此。都像是进来做做头脑体操、口腔体操似的。

我理解山林现在的不爽是:我们弄了半天,结果看客中有人说,嗨,你们扯半天都在瞎扯,简单,37开,早就该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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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0-10-5 18:13:51 | 只看该作者

re:本来就是瞎扯,虽然貌似刀光剑影,实则以扯...

本来就是瞎扯,虽然貌似刀光剑影,实则以扯会友。

看到T版多次拙于应付,特快乐!

68楼不了解其间的味道,这判官当得有些突兀。

我们瞎扯,有空的捧个人场,没空的赶紧把酱油给家带去。

我不评论老V帖子,但我实在是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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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0-10-5 18:42:50 | 只看该作者

re:套用“知我者...不知我者...”的句式...

套用“知我者...不知我者...”的句式来说的话,看客们面上觉得我们重在争对错和高下,其实至少我来说更看重的是彼此提供的信息。

山林此前提到的蛋白质吸收问题。相关文章之前看过,但肯定没像现在对比着看来的仔细。这个问题扯完、归结完,是很有收获的。这个过程是有些思考快感在里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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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19:09:32 | 只看该作者

re:呵呵,你看,这就是明白人,我们仨任何人之...

呵呵,你看,这就是明白人,我们仨任何人之间的交叉对垒,“火拼”,貌似干的很凶,其实都在掌握,从对方的观点和提供的材料里审视,检讨自己,虽然嘴硬,但有时心亏,这便是自省,当然更多的想看到对方因较真、执着急于驳倒对方时露出的窘态,这是一种娱乐。讨论问题在这很常见,但他有个规则就是,仅把话题局限在话题本身,同时不问动机。既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你抛出的任何看法,都有可能有异见者上来跟你表达,没有这个胸襟和心理准备就不具备讨论问题的资格,否则,你说的再有理,一违反这原则就反胃了,法国包包“首先缺的不是真理,而是理性的行为方式”我深表赞同,另这个话题其实应该还有许多讨论的空间,我希望他余音不绝,绕梁三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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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0-10-5 19:14:19 | 只看该作者

re:记得上次珠海轰趴,跟T版、山林同居一双人...

记得上次珠海轰趴,跟T版、山林同居一双人间,OK后,闲聊几句,我困了,先睡,他俩一直争论中西医问题什么的,后来什么时候同床共枕不知道。我醒来,山林在,T版已经去参加羽毛球比赛。

后来我说,见了面,似乎很难有斗志争吵了。果然很难有机会。去年迎国庆,盖高楼,跟T版分属两个小区,也没正面交锋。这次主要是山林跟T版对仗,那真有点刀刀见肉,快意。我也时不时捅T版几剑,也算有所斩获,最快意的是,出剑时分明有些仇忾,想着也就很痛快了。

其实,这次争论,还是老V挑起的,老V说,T版,这次雇凶打伤方舟子的可是西医,不是中医。T版原本不接茬,好像还声称了不上老V的当。结果最后还是上当了。当时大家都在想:老V一定捂着嘴在笑。老V有没有捂着嘴笑,我不知道,但饮水思源,我还是谨代表我本人向老V大哥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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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19:20:58 | 只看该作者

re:是啊,法国包包先点火,火大了他又道貌岸然...

是啊,法国包包先点火,火大了他又道貌岸然地来灭火,你饮水思源,我抗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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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5 19:23:06 | 只看该作者

re:“记得上次珠海轰趴,跟T版、山林同居一双...

“记得上次珠海轰趴,跟T版、山林同居一双人间,OK后”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同居一室,OK后”啊?很暧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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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0-10-5 19:25:12 | 只看该作者

re:我理解你的抗议!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就我个...

我理解你的抗议!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就我个人来说,因为敬仰老V大哥,由敬生畏,低眉顺眼也在情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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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0-10-5 19:29:02 | 只看该作者

re:山林:为了让你绕梁三日,我决意陪你三天,...

山林:为了让你绕梁三日,我决意陪你三天,如果T版理屈识穷,不敢恋战,我们俩对掐,最多下次去南京,不邀T版就是了,到时我们OK去,俩人包场,没他的份,酒醉歌酣时打他电话,气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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