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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之遥的深渊"
上星期天的讲座之一:"阿斯柏格症和网络犯罪",本来是我决定参加这次春季年会的主要原因,因为我觉得AS和网络犯罪,简直就是一个绝配,一个"perfect match",是一个仅仅一步之遥的但是一失足能成千古恨的深渊.
这个讲座由两个不同领域的人共同组织,一个是曼哈顿的自闭症服务机构的女心理学家,一个是曼哈顿的刑事犯罪辩护女律师,而那个女律师就活象是从电影"Legally Blond"里走出来的人物,一头金发,俏丽玲珑,但是一开口,条理分明,经验丰富,立论铿镪有力不容置疑,就象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一样.
演讲的内容和我估计的基本差不多,对于AS症以及更广义些的高能自闭症的青年和成年人,在网络上最可能触发法律的有两点:一个是做"黑客",一个是涉及"性犯罪",而与一般这样的犯罪有极大的差异的是,这些由AS症或自闭症犯的罪,他们的初衷很多并不是真的想伤害别人,或者说他从字面上也知道他可能做得不对,但是他缺乏了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心智判断能力来考虑到后果,他们可能真是出于一个很无辜的原因,但是却连自己也不知道脚下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等到了事发之后,才知道怎么也不能对那些不了解AS症和自闭症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们说清楚.2008年在美国发生的这个自闭症青少年的母亲,Gertrude "Trudy" Steuernagel,一个杰出的星妈却不幸被自己十八岁的自闭症儿子所殴打致死的案件,在当地成为了一个司法上的难题,因为现有的司法体系,包括刑事法律,包括监狱体系,都没有能够针对这些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智力程度但是却无法为自己的一些行为负责的自闭症青年和成年人提供出相应的合理的措施,我记得当时的报道中,作为监狱中的监狱长左右为难,一方面这个青年人是作为杀人嫌疑犯被监管的,法律上没有能够为他特殊服务的条例,所以监狱长必须把嫌犯收监,但是他知道这是个真是没有能力为自己所有行为负责的大孩子,他知道这是需要区别对待的,所以监狱长只能自己在权限范畴下灵活,比如说,不让他和其他犯人在一个牢房里,而且他从孩子家人那里了解到这孩子每天必须看一个电视娱乐节目"The Price is right !",监狱规章当然不容许犯人在牢房里有电视机,所以监狱长想了个办法,把一台电视机挪到了这孩子的牢房外,让他可以隔着窗看电视.
当然还在时代在进步,这么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媒体关注,越来越多的政法部门的介入,在美国毕竟还是有很多的进步的,讲座中这个律师拿出一个新闻报道说,美国的第一家专门针对这些没有行为能力的刑事法庭已经在曼哈顿成立了,取名叫"Mental Health Court",这里的判决就不会是多长的刑期了,而是被强制去接受各种治疗或是被送进特殊机构里去,这个特殊法庭据说是美国首家,刚刚开始,所以律师还找不到一个案例来讲.至于那个Steuernagel的儿子,Sky Walker,在多方人士的努力下,最后没有被判刑而是被法庭判决必须送进特殊机构去治疗和抚养,但是对于一个失去了最理解他和最热爱他的母亲的自闭症青年,再好的地方也会如同人间地狱.
我所说的为什么AS和网络犯罪会是一个"绝配"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因为这个思维方式的不同,造成了他们犯罪而不自知.这里面律师讲了一个著名的黑客英国人Gary Mckinon的例子,这个曾在2000年和2001年侵入美国多个军事机构以及宇航局的电脑系统的黑客,被美国政府视为有史以来对美国构成最大危险的黑客而强烈要求引渡到美国受审,而根据美国政府检察官的起诉,如果他被定罪的话,将会面临最高达六十年的监禁.他却是一个典型的AS症,因为他对外星人的强烈的兴趣,他认定了美国政府隐瞒了很多外星人的证据,所以刻意地攻入了美国宇航局和美国空军基地的电脑系统,还把数据下载到了自己的电脑上,就象是很多少不更事的黑客一样,当他终于攻破了号称铜墙铁壁的网络系统而侵入了秘密电脑系统之后,他洋洋得意地在电脑上留下豪言壮语:"你们美国政府到处在世界上耀武扬威,但是自己的安全系统却烂得要死",这本来照他说是为了给对方提供安全漏洞的线索,但是在美国检察官眼里,这就是他恶意与美国政府为敌而侵入美国军事和宇航系统的铁证.
现在这个案子还在英美之间来回折腾,目前他的家属提出了Gary如果被引渡的话,会造成他的自杀,所以英国国会在重新评估这个引渡的后果,但是这已经度过了将近十年了,而且还遥遥无期,这一家人如同生活在练狱里.也别以为做一个黑客需要多少的智商或是专业训练,很多黑客其实就是一个初中生或高中生,从网络上下载一些软件就能做个黑客了,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了,查一下"Asperger and Crime",就能搜出很多的案例来.而最近又成为世界焦点之一的"维基泄密"的关键人物之一美国大兵Bradley Manning,在PBS一则短短的有关他生平经历的采访中,似乎也可以看出些迹象来,如果以后被爆他也是AS症的话,我是不会惊奇的.
而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在网络上的性犯罪了,可以说是我们这个圈子里众所周知的原因,几乎可以说绝大多数的AS症或自闭症青年和成年人的性知识是从网络上得来的,现实中其实现在的年轻人也都是从网络上获取性知识最多,所以"sex"一字始终是最被搜索最多的词汇.既然在现实中不能轻松地和人交往,也不大可能得到相应的异性朋友,那么在虚拟世界里,互联网的出现让这些AS症找到了一个他们觉得很顺手,而且还可能很在行的"虚拟交友",人在电脑的一端,不必和别人亲见,但是几乎人类交往中的绝大多数内容可以在网上实现,难怪有玩笑说互联网就是自闭症人士创造的为自闭症人士量身定做的.
可是在虚拟的世界里,一不小心就犯上了现实世界里的错误甚至犯法.
这次的这个心理学家讲了一个案例,一个AS症的成年人被FBI盯上了,因为在他家里的电脑硬盘上查出了几千张色情照片,而且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性器官照片,尽管美国对个人浏览或收藏色情内容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如果牵涉到了未成年人的色情内容,那是被看得很紧的,美国联邦法规定只要知道了对方是未成年的十二岁和以下的孩子而仍然和他或她进行性活动,不管对方是志愿的还是非志愿的,法律规定最少刑期是三十年,而且不得保释.而在各种色情网站里,尤其是牵涉到少年少女的社交网站里,其实有很多FBI的联邦探员伪装潜伏,一被盯上,立即搜查,只要任何形式的传播就能定你的色情罪,还有美国的各州的州法和联邦法分开,联邦法是针对跨州的刑事犯罪,而在互联网上,即使你和涉案的另一方就住在隔壁,但因为你们是通过互联网沟通的,如果互联网的服务器是在别的地方别的州的话,那你就成了联邦犯罪的对象了,相应的量刑也要加重很多.很多的量刑又是按件算的,通常人们下载色情照片不会是一张张下的,而是一个压缩包那么下的,这个包一打开可能就会有几十张甚至百张照片,所以最后检察官对你的起诉也按这个量来定.
再回到上面的那个例子里,那个AS症的成年人搜集这些色情图片,只是为了自慰,而且他还有自己的目的,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想得到最逼真的最直接的性器官照片,因为事实上在所有的出版物里,那些可供一般人学习性知识的书里,有关性器官的图片,基本上是些图解,因为一般出版物也是不容许有赤裸裸的性器官的照片出现的,回家后我把家里有的三四本针对自闭症和AS症的性教育书打开看,果然全是些简单的示意图,根本没有那些色情照片的纤毫毕现的最现实版原件.所以这个AS症就把这些照片分门别类,按自己的逻辑归档,对他来讲,这些只是些"事实真相"而已,只是他从其他地方得不到的"人体知识",估计他看这些色情照片的感觉,和一个医学院的学生学人体解剖时的感觉差不多吧,这和我们了解到的AS和自闭症的思维方式也是相符的.
可是检察官和法官能相信这些鬼话吗?他们怎么能相信你保存的这些色情照片完全是自己收藏的,不用于任何的传播目的,只要FBI盯上了你,欲加之罪,何患找不到证据呢?那些金融案里,他们可以从亿万封电子邮件里找到你说漏了嘴的那一封电邮,可以把整个大公司定罪,现实中很少会有人不会去交流的,就象是我们发现了一个好网站,一篇好文章,在以琳上"转帖!转帖!",这就犯了传播之罪了.比如说,你在某个社交空间里有个虚拟的朋友和你有共同的兴趣,你去告诉他你去那里下载了很多的照片,你这么一说,就成了"传播",检察官足以起诉你了,如果你再倒霉些,那个人尽管取了网名叫"秋爸爸",但是其实那是一个十二岁的女生,那你就死定了.
那我把硬盘中的照片全删了就行了吧?不对,你即使删了照片,专家还是可以从这个被"空"的硬盘里把你删除的照片全部复原的,除非你把整个硬盘扔到别人找不到的地方,或者粉身碎骨之.
那么当友情和爱情从虚拟中回到了现实以后呢?很多人发觉他们本来在现实生活中的"心智不成熟",缺乏世故经验,缺乏正确判断能力,这种种本来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到了虚拟世界里看不到了,但是回到了现实中"胡汉山又回来了".
这个"Legally Blond"的女律师讲了一个她正在经手的案子:
这是个20岁的加州小伙子,正在上大学,有点AS症但是平时学习生活都很出色,目前离家去了加州别处上大学,以前也从来没有触犯过任何刑法,没有任何案底.在一年前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在纽约的女"高中生",两人在网上交往越来越深,网下也经常通话聊天,两人都把对方看成是"男女朋友",所以这次那小伙自己来纽约了,这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第一天女孩带着小伙在城里玩;第二天接着玩,到了晚上回到了男孩的酒店,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之后女孩回了家,说好明天再来,再在城里玩.
可是第二天早晨,他等来的不是女孩,而是女孩她爹,她爹直接了当地告诉他,他女儿不是所谓的"十七岁",而只有十四岁,而且她爸爸查看了女儿的手机,发现了他们两人在互发裸照给对方,她爸爸非常生气,当然这时候小伙子吓坏了,只好再三解释,再三保证,好不容易把她爸爸说服了,小伙说我今天就走,以后再也不会和你女儿联系了,他确实是不知道,对方年龄从十七岁到了十四岁,他知道这下性质太严重了,这官司可真不小.
但是他走不了了,到了机场正要登机,他被纽约警察拦下了,被控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他又是另一州的,这就犯了联邦法了.至于警察怎么会知道的,到底是女孩家里去报了警,还是警察自己找到的,女律师没细说,但是我想两者都有可能,本来警察和探员就暗地里监视着很多涉及未成年少女的网络社交活动,也说不好这已经一年多的小罗曼史早已入了他们的法眼.
这边小伙的家庭和律师觉得太冤了,可是在法律上有几条硬杠杠:一是对方是未成年,不管你是不是知道,对方是不是志愿,这个年龄摆在了那边,你就是犯了法;二是你跨了州,成了联邦罪嫌犯.最后律师决定没有办法了,终于求见了检察官了解了对方的底线,检察官说他也知道这小伙是很冤,但是这些杠杠铁证如山,他非起诉不可,他说即使性关系是人家女孩宽衣解带尤可谅之,但是小伙子把自己的裸照发给了对方,这就是"勾引"了,是主动引对方走向性关系,这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必须起诉.他的底线是两条让被告方选择:
一是入联邦监狱一年服刑,但是免于"性犯罪者登记".在纽约称为"梅根法",也就是所有犯了对儿童性犯罪的刑满释放分子,必须向当地警察登记注册,公众有权知道,而且各地会有相应的法规,比如说,这些人不得居住在学校附加的一定区域内.
二是他可以免刑期,但是他必须去登记"性犯罪者登记".
小伙子一家权衡再三,决定选第二个方案,因为联邦监狱里都是重刑犯,在里面住上一年,即使活着回来,也基本上是精神崩溃了,还不如去登记性犯罪,忍辱负重过上一阵子,一般说是十年后,这个案底才能消掉,总比在联邦监狱里不知死活好.
本来到了这个地步,这事就能结了,判决结果是不判刑,但是他得在纽约州和加州登记性犯罪,可是等他到了加州,对方警察局却拒绝接受了,因为他们说联邦法律没有规定说你是我们加州出来的在纽约犯了罪,我们加州就一定要接受你回来,既然没有硬性规定,我们就宁愿不接受,你自己回纽约去吧.
这下好了,本来的浪漫小曲成了丧家之犬了,这小伙的家人都在加州,自己还想回学校继续读书,如果加州警察不让他登记,他就没办法回加州定居了,所以无奈只好再来请律师继续打官司.
而时至今日,那十四岁的女孩还继续给小伙发情意绵绵的短信,当然打死他也不敢回了.
象这样的事情,其实即使是一个所谓的健康正常的小伙子,也同样可能落到这样的泥潭里去,象小洋妞有的十五岁就能做妈了,这个十四岁的女孩说自己是十七岁,真可能是完全看不出来的,世界上大概也没有人会在上床前查看人家的身份证,唯一可能让自己警觉的,可能是对方言谈话语中能发觉和所说的年龄不相称的蛛丝马迹,需要自己有一定的社会经验,需要自己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要别人说啥就信啥,需要自己有一定的直觉,诸如这些,正是这些年轻人的弱点,也正是他们会比其他人更受伤害的原因.
对我来说,这还是闻森至少会是五年后发生的可能性吧,现在了解是为了准备将来,当然你可以自己被吓住了,严加防范,断网,加锁,监管,但是这解决不了问题,因为如果这孩子长大时没养成对诱惑的免疫力,等他成年后,当你再也不能有效地管制他的时候,他还会沉迷的,还会沦落的,那时候你想管也管不了了.
很多事情估计现在也做不了,但是看着闻森脸上前赴后继的青春痘痘,我知道有一件事是迫不及待了,那就是我们得再来一轮新的性教育,这次要比上次更详细,更具体,更赤裸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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