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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nfeng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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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一个大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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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2-4-9 08:46:44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bi...

下面引用由[U]binfeng2000[/U]发表的内容:

别来馋我了.


变本加厉地馋F兄一下。

前面提到的烂雪菜烹豆腐,除了独一份的烂雪菜之外,缺不了几个要件:土菜籽油、盐卤豆腐(不要太硬,能成型即可)、红辣椒。

这么弄出来的一款,单说颜色就非常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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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12-4-9 08:51:23 | 只看该作者

re:土菜籽油还有这个功效?清明回婆家吃了个够...

土菜籽油还有这个功效?清明回婆家吃了个够。我北方人,有点不习惯那种呛人的味儿。不过婆婆用柴火炖的猪蹄山药好香啊,老大老二都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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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12-4-9 09:04:05 | 只看该作者

re:土菜籽油含杂质比较多,加热后发烟,而且需...

土菜籽油含杂质比较多,加热后发烟,而且需要熬熟,否则生生的味道是不好的。

有一些菜特别适合用土菜籽油做。比如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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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12-4-9 12:50:59 | 只看该作者

re:昨天晚上我就用土菜籽油做的鲫鱼,一斤多的...

昨天晚上我就用土菜籽油做的鲫鱼,一斤多的鲫鱼做好盛上正好一碟。儿子从学校回家第一顿饭我便给他做条鲫鱼,一条鱼加三碗饭他风卷残云给干完,汤都不剩。

我做的鱼味道还是可以自夸的,住单身宿舍时,某天休息,打牌输了,罚我做饭,用电炉做的鲫鱼,同宿舍的都说好吃,现在见面依然会说经过多年努力还没到我当年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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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12-4-9 20:35:02 | 只看该作者

re:欢迎冯版到南京啊。看来我要加紧学习烘焙了...

欢迎冯版到南京啊。看来我要加紧学习烘焙了。
我最近专攻提拉米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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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12-4-9 21:44:02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th...

下面引用由[U]thankstoyilin[/U]发表的内容:

吃过的东西不能算少(肯定比不上老V),但总觉得真正好吃的,的确还是土法做的一些吃食。

说起来何子会懂的:老家雪菜坛子里,腌到烂透的芥菜梗,一副必须要用勺子舀或者手捧的烂模样。捞起来,和盐卤豆腐一...


口水流一地。
前几天,我姐发短信说她正在手工做“清明粿”呢。

那芥菜梗和豆腐,是我爹的最爱。
老家的豆腐好吃得很。

做个梦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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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12-4-10 08:33:16 | 只看该作者

re:老家的菜汤团,走了那么多地方,还是独一份...

老家的菜汤团,走了那么多地方,还是独一份,除了老家,再也没见过其他地方有过。每次回家,姐姐总会做一顿,乐乐现在也很爱吃了。

汤团也好、元宵也好,大都是麻芯、豆沙的甜口居多。老家的汤团是菜馅,原料还是以罕见其匹的豆腐干做主,典型配置是豆腐干丁、落汤青(老家独有的一种绿叶菜)、瘦肉。

汤团粉搓成坯子,再搓成小口袋状,这个步骤需要技巧,要有个学习过程,学习时间长短看个人悟性,有的主妇一辈子没学像样。然后把馅料填进口袋,在袋口放一撮瘦肉,然后封口,袋口搓成一个小尖尖。之所以放一小撮瘦肉,是因为以前生活普遍拮据,买不起多少肉,只能加那么多。但这么个加法自有特别的味道,比用更多的瘦肉散拌到馅里要好吃!因此虽然现在不愁买不起肉,也依旧保留了这个做法。

和煮饺子一样煮熟后,汤料里放猪油、葱花、酱油。有条件的可以放猪油渣!

网上找的图片都不完全对口,下面这张是接近的。但,最大的区别是,下面图里的汤团皮忒厚!要是在老家有主妇做出那么厚的皮儿,会被邻居笑话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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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12-4-10 17:06:06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th...

下面引用由thankstoyilin发表的内容:



变本加厉地馋F兄一下。

前面提到的烂雪菜烹豆腐,除了独一份的烂雪菜之外,缺不了几个要件:土菜籽油、盐卤豆腐(不要太硬,能成型即可)、红辣椒。

这么弄出来的一款,单说颜色就非常赞了...

没吃过,够馋人的。我正咽着口水呢。我最近厨艺有点长进,检验标准是儿子吃得香的程度,发挥最好的水平是做两人吃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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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05:25:05 | 只看该作者

re:当西餐遭遇中国看历史杂志 htt...

当西餐遭遇中国

看历史杂志 http://blog.sina.com.cn/guojialishi  2008-06-25 15:58:16

■苏生文
  
  近代从西方传进来的带着奶酪黄油味的饮食文化,虽然使一些“趋新”人士对它“津津乐道”,但对中国的传统饮食文化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冲击,只不过增添了一道“异味”罢了,很多人只是偶尔尝一尝,然后依然如故,吃他的家乡菜。
  
  在中华饮食史上,一向都是善于吸收外来饮食文化,并把它融入到中华饮食文化中,成为中华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其中荦荦大者如对西亚、中亚、美洲地区农作物的移植,对佛教饮食文化的吸收等等。鸦片战争之后,面对着紧跟枪炮而来的带着奶酪黄油味的西方饮食文化,中国人抱着一种复杂且相互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中国有着悠久的美食传统,当看到西方人吃着半生不熟的牛排、带着腥膻味的牛奶乳酪、喝着冰冷还要加冰的饮料、手持杀气腾腾的刀叉时,一种蔑视的心理油然而生,再加上饮食本身的固有惯性,国人在对待西式饮食的态度上,表现出的是鄙视与排斥;另一方面,当看到西方人体格比我们强壮、身体比我们健康时,又不禁把它与西方的坚船利炮和强权政治联系起来,认为就如西方人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胜过我们一样,饮食方面一定也有胜过我们的地方。因此,也有人主张吸收西方饮食文化中的“先进”成分,强壮国人的体格、振奋国人的精神,以达到与西方人并驾齐驱的目的。
    
  中西饮食文化的冲突 
   
  与西方的其他物质文明相比,最早接触西式饮食的中国人对它的评价并不高。大体上说,国人对西式饮食的印象有三:一是腥膻和生冷;二是使用刀叉给人以一种“野蛮杀伐”的印象;三是西方人对于吃过于随便,不够“文化”。

  腥膻和生冷是西式饮食的特征之一,初次接触到这类食品的国人对此非常鄙夷和不屑,下面一段描写很有代表性:

  他们坐在餐桌旁,吞食着一种流质,按他们的番话叫做苏披。接着大嚼鱼肉,这些鱼肉是生吃的,生得几乎跟活鱼一样。然后,桌子的各个角都放着一盘盘烧得半生不熟的肉;这些肉都泡在浓汁里,要用剑一样形状的用具把肉一片片切下来,放在客人面前。我目睹了这一情景,才证实以前常听人说的是对的:这些番鬼的脾气凶残是因为他们吃这种粗鄙原始的食物。他们的境况多么可悲,而他们还假装不喜欢我们的食物呢!……然后是一种绿白色的物质,有一股浓烈的气味。他们告诉我,这是一种酸水牛奶的混合物,放在阳光下曝晒,直到长满了虫子;颜色越绿则滋味越浓,吃起来也更滋补。这东西叫乳酪,用来就着一种浑浑的红色液体吃,这种液体会冒出泡漫出杯子来,弄脏人的衣服,其名叫做啤酒,你想,这些未开化的人,什么时候才能精通我前边提到的那位美食专家的教导……”

  这里面,“苏披”是带着奶油味的浓汤,把喝汤形容成“吞食着一种流质”,是一种很轻蔑的夸张;生吃鱼肉确有其事,笔者曾经亲闻亲历过;“半生不熟的肉”应该指的是牛肉,西餐牛肉的制法讲究七分熟或八分熟,看起来还带着血丝,现在的中国人对此早已不陌生了;“有一股浓烈的气味”的“绿白色的物质”乳酪是西方人常备的食品之一,国人很容易联想到在加工的过程中长毛的传统食品乳豆腐,这里夸张了一些,说它“直到长满了虫子”;啤酒就不用说了,现在中国已经成为啤酒消费大国了,那时的国人还担心这种冒泡的饮料“弄脏人的衣服”。这段描写颇为生动,反映了最初接触西式饮食的国人的本能感受。

  使用刀叉是西方饮食文化留给国人的另一个不佳印象。据说中国古时也使用刀叉,但因有失文雅,不合礼仪,早在商初起就改用“匕”割肉、用“箸”夹菜了。后来则更进一步,菜肴在加工的过程中就已经被切成合口的细片,连“匕”都废弃不用,而只用“匙”舀汤、用“箸”夹菜。因此,筷子被视为文明开化的标志之一,而杀气腾腾的象“剑一样形状”的西餐刀具,则意味着野蛮与好狠斗勇,是“衣皮食肉”风俗的遗存。由于刀叉给人以“杀伐”的印象,所以在某些场合(如寿宴),国人忌讳使用刀叉,有竹枝词“寿头最怕请西餐,箸换刀叉顶不欢”为证。晚清“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描写行伍出身的洪大人吃西餐时“一个不当心,手指头上的皮削掉了一大块,弄的各处都是血。慌的他连忙拿手到水碗里去洗,霎时间那半碗的水都变成鲜红的了。”虽是小说家言,但实际上隐含着当时国人对具有“杀伐气象”的西餐刀具的疑虑和恐惧。

  在近代国人的眼里,西方人对待饮食的态度不象中国人那样认真和讲究。对中西饮食都很熟悉的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对英式西餐作过如下的讽刺挖苦,很具代表性,可视作中国人对西方饮食评价的经典:

  英国人不郑重其事地对待饮食,而把它看作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这种危险的态度可以在他们的国民生活中找到证据。如果他们知道食物的滋味,他们语言中就会有表达这一含义的词语,英语中原本没有“cuisine”(烹饪)一词,他们只有“cooking”(烧煮);他们原本没有恰当的词语去称呼“chef”(厨师),而是直截了当称之为“cook”(伙夫);他们原本也不说“menu”(菜肴),只是称之为‘dishes’(盘装菜);他们原本也没有一个词语可以用来称呼“gourmet”(美食家),就不客气地用童谣里的话称之为“Greedy Gut”(贪吃的肚子)。事实上,英国人并不承认他们自己有胃。……英国人感兴趣的,是怎样保持身体的健康与结实,比如多吃点保卫尔(Bovril)牛肉汁,从而抵抗感冒的侵袭,并节省医药费。

  中国菜不仅种类丰富多彩、烹调方法千变万化,而且“文化性”也是很强的,表现之一就是不管是多么普通的菜肴,都可能被冠以富有诗意的名字,如把豆腐番茄青菜汤叫做“珍珠玛瑙翡翠汤”、把黄豆芽炖豆腐叫做“金钩挂玉牌”等等,而西餐的菜名却是一眼就望到底的“某某烤鱼”、“某某炸鸡”之类;中国餐馆的名字也都是意味深长的,如“全聚德”、“菜根香”之类,不象西餐馆那样总是取“倒人胃口的‘弗雷德全日餐’、‘肯的街角咖啡屋’”。因此,即使是在国事日非的近代中国,国人对自己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饮食文化也是充满着优越感的。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说,中西饮食文化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般来说,农耕地区的中国人(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过去是不怎么吃牛肉的,而牛肉却是西方饮食文化中必不可少的食物原料。晚清小说《文明小史》第18回有一段从内地来到上海的人拒绝吃牛肉的描写,颇能说明问题:

  一霎西崽端上菜来,姚文通吃了,并不觉得奇怪,后来吃到一样拿刀子割开来红利利的,姚文通不认得,胡中立便告诉他说:“这是牛排,我们读书人吃了补心的。”姚文通道:“兄弟自高高祖一直传到如今,已经好几代不吃牛肉了,这个免了罢。”胡中立哈哈大笑道:“老同年!亏你是个讲新学的,连个牛肉都不吃,岂不惹维新朋友笑话你么?”姚文通还是不肯吃。康伯图道:“上海的牛肉,不比内地,内地的牛,都是耕牛,为他替人出过力,再杀它吃它,自然有点不忍。至于上海外国人,专门把它养肥了,宰了吃,所以又叫做菜牛,吃了是不作孽的。”

  虽然是小说,但实际上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为我们提供了中西饮食文化差异的清晰场景。

  中西方饮食文化在文化人类学上的差异,有时甚至还会引发冲突。1927年,毛泽东通过对湖南部分地区的考察发现:“牛。这是农民的宝贝。‘杀牛的来生变牛’,简直成了宗教,故牛是杀不得的。农民没有权力时,只能用宗教观念反对杀牛,没有实力去禁止。农会起来后,权力管到牛身上去了,禁止城里杀牛。湘潭城内从前有六家牛肉店,现在倒了五家,剩下一家是杀病牛和废牛的。衡山全县禁绝了杀牛。一个农民他有一头跌脱了脚,问过农会,才敢杀。株州商会冒失地杀了一头牛,农民上街问罪,罚钱而外,放爆竹赔礼。”这里说得很清楚,牛本来被农民视为命根子,不杀牛几乎成了“宗教”。可能是由于湘潭是开放商埠、株州是铁路交通枢纽的关系,这两个城市出现了一些需要消费牛肉的外国人或“开风气之先”的中国人,湘潭一度出现了6家牛肉店,株州的商会杀了牛,触动了农民的“宗教”。随着农民运动的开展,牛肉店和杀了牛的商会受到了冲击,牛肉店被迫关张,商会被迫赔钱赔礼。毛泽东的本意是要以此说明湖南农民运动的发展状况,却无意中道出了中西饮食文化的冲突。
  
  女子入席,习以为常
  
  排拒是近代国人对待西方饮食文化的主流,但在大城市的知识阶层中,也有一部分人主张吸收西方饮食文化中的“文明”和“科学”(“营养学”)成分,以提高国人的文明程度,强壮国人的体格。

  中国传统筵席讲究排场,所谓“食前方丈”,浪费十分严重。这种习气引发了一些有识之士对国民民族性的反思。这些人士认为,国人过分讲究吃喝并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好事,而恰恰暴露了民族性中“丑陋”的一面,因为“中国人既然好吃,所以无论大事小事一概都是以‘吃’来解决;没有事的时候,也得藉‘吃’生出事来,这样,自己就无心做事业了。中国人既然吃好了,自己头脑一昏,倒身一睡,所以甚么事自己也就不能作了。”一些趋新人士则仿效西方宴席的形式,对传统筵席进行改革。如无锡某游美归国的女士,“习西餐,知我国宴会之肴馔过多,有妨卫生,且不清洁而糜金钱也,乃自出心裁,别创一例,以与戚友会食,试视便餐为丰,而较之普通宴会则俭。”餐桌的布置也模仿西宴,但用的是中国的食具,“食器宜整齐雅洁,案上有布覆之。每座前,杯一,箸二,碟三,匙三,巾一,凡各器,食时宜易四次。”上菜的顺序,“亦有命意”,上完一道,撤了一道,再上一道,而且注意前后道菜的搭配,如前道菜为荤菜,则下一道就为素菜,“以清口也”。散席之后,进茶进烟,也与西宴合拍。

  西式饮食文化中的“文明”的饮食礼仪让国人耳目一新。《清稗类钞》对此有详细的描绘:

  “席之陈设,男女主人必坐于席之两端,客坐两旁,以最近女主人之右手者为最上,最近女主人左手者次之,最近男主人左手者又次之,其在两旁之中间者更次之……及进酒,主人执杯起立(西俗先致颂词,而后主客碰杯起饮,我国颇少),客亦起执杯,相让而饮……食时,勿使餐具相触作响,勿咀嚼有声,勿剔牙。进点后,可饮咖啡,食果物,吸烟,(有妇女在席则不可。我国普通西餐之宴会,女主人之入席者百不一觏)并取席上所设之巾,揩试手指、唇、面,向主人鞠躬致谢。”

  这里至少蕴涵着两个与中国传统饮食礼俗不同的信息:一是在餐桌上男女平等乃至女子地位高于男子的特征;二是“执杯起立”、“先致颂词”、“相让而饮”、“勿咀嚼有声”、“鞠躬致谢”这样一系列优雅、文明、安静的举动与中餐“爱热闹”的饮食文化形成鲜明的对比。

  西方宴席男女主人同时入席,而且地位要比男子高,习以为常。而中国的传统宴席,一般情况下女人是没有资格入席的,而是另辟餐桌。1878年,中国第一任驻外公使郭嵩焘在伦敦公使馆“仿行西礼,大宴英国绅商士女,令如夫人同出接见,尽欢而散”。消息传到国内,竟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国外尚且如此,如果此事发生在国内,那就不问可知了。后来,随着风气的逐渐开放,在大城市的中上层社会,女子出席宴会逐渐成为稀松平常的事。

  中国虽然有“食不语”的古训,但到了后来,人们早已把这个古训抛到九霄云外了。吃饭讲究热闹,宴会时或者看戏,或者听说书、堂唱,以能博取食客的喝彩为“上档次”。即使是低等的中餐馆,也总有猜拳行令之类的活动,闹闹哄哄,人们不以为不妥。随着西方饮食文化的传入,这种“爱热闹”的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受到一些“趋新”人士的摒弃,提出改变这种旧俗的主张。有的人则身体力行,选择优雅、安静的西餐馆而不是热闹的中餐馆作为应酬之所。如著名报人曹聚仁有一时期经常和文艺界的朋友相会于西方人开设的“文艺复兴(咖啡)馆”;汪康年、康广仁等人曾邀请郑孝胥和立德夫人、李提摩太和福开森到“二十七号洋饭馆” 共进晚餐。尽管国人对西餐的口味普遍不抱好感,但对西方的“文明”的饮食礼仪还是比较肯定和尊重的,据说“庚款”留美学生在出国前,清华大学的校长还要慎重地亲自对他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吃饭”培训。当然怎样“吃”并不需要这么多时间,主要的还是接受西餐的礼仪训练,包括吃饭时如何保持优雅和安静。
  





民国时期哈尔滨松花江太阳岛上的“米尼阿久尔”咖啡西餐厅


  营养救国
  
  现代营养学诞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西方国家,是工业革命和实验科学的成果之一。借用梁启超的话说,就是“以格致之理,推求养生”。现代营养学诞生不久,很快就与西方的传统饮食文化相融合,成为西方饮食文化的主要特征之一,并通过译书和女子学校教育在中国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融入到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大合唱中(尽管声音非常微弱)。在一些人士的眼里,中国之所以贫弱,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东方人的体质不如西方,“走在路上,到处碰到黄萝卜色的脸孔,佝偻咳疮的病态”,因此要救国首先要从增强国人的体质入手。而要增强国人的体质,就应该改善国人的饮食结构,增加营养。映蟾认为,“外国人的食物比我们少而简,但是他们的体躯却是比我们高大雄健……外国人并没有特别强健的方法,中国人也并不是生来就又黄又瘦,实在是因为太缺少食物化学的智识以及对于食物不晓得去注意选择、配合、调和而满足我们身体上的要求之故。”章绳以也说:“东亚病夫之名,由来已久,讫今尚未除去,最大原因在食物的营养不讲究。”徐珂说得更加直截了当:“饮食为人生之必要,东方人常食五谷,西方人常食肉类。食五谷者,其身体必逊于食肉类之人。……吾国人苟能与欧美人同一食品,自不患无强盛一日。”吴宪在比较了国人和西人的营养差距后,提出了改善膳食结构、增加动物性营养摄入(特别是多喝以往国人不爱喝的牛奶)的主张。这类“救国方案”虽不免流于琐屑,大有回避社会主要矛盾之嫌,但毕竟作为近代中国诸多救国方案的“另类”而实际存在过。如果说“存在就是合理”的话,这种“另类”的救国方案也自有其合理处。
  近代以来,西方饮食文化对中国饮食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者对前者既有吸收又有排拒:吸收的是西方饮食文化中的“科学”(“营养学”)、“文明”的成分;排拒的是它“野蛮”的成分、不合中国民俗的成分。从总体上看,近代从西方传进来的带着奶酪黄油味的饮食文化,虽然使一些“趋新”人士对它“津津乐道”,但对中国的传统饮食文化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冲击,只不过增添了一道“异味”罢了,很多人只是偶尔尝一尝,然后依然如故,吃他的家乡菜。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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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12-4-19 18:43:21 | 只看该作者

365种花样早餐诞生记 南京“肉球妈”的育儿经

惭愧啊

365种花样早餐诞生记 南京“肉球妈”的育儿经
健康时报记者  吴润果

2012年04月09日07:41    来源:人民网-《健康时报》     

  肉球每天早上最开心的就是看到妈妈准备造型别致的爱心早餐。
  受访者供图


  早餐

  早餐上玩创意成了“肉球妈”的乐趣,儿子“肉球”喜欢的喜羊羊等卡通都一一被搬进了餐盘。365天,天天不重样。肉球吃得高兴,妈妈乐此不疲,剩下的边角料全被肉球爸“回收”。

  零食

  肉球不吃零食的习惯从1岁时就养成了,肉球妈妈的家规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不要别人的东西,父母以身作则。比如麦当劳之类都约定,一月吃一次。

  生病

  肉球不生病,妈妈的经验就是从小得“凉”。别的孩子穿得厚厚的,而肉球反其道而行之,同一季节,肉球的衣服总是穿得比别人少,甚至比大人还少,却很少生病。

  特长

  “大家都希望孩子长大后能站在金字塔尖上,可那只有这么大地方,站着挺危险的。”肉球妈说,只想给肉球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段快乐的童年,肉球现在最大的特长就是身体棒。

  

  365天,每天早餐不重样。

  恐怕连开早餐铺的师傅也没这手艺,可南京的“肉球妈”下定决心要做到,“365天不重样的爱心早餐”计划,已实行9个多月了,260余种令人垂涎的花样早餐还在不断更新中。

  肉球妈的爱心早餐近日走红,经过交谈,才发现这位爱心早餐妈妈令人叫好的远不止早餐,她还有着相当丰富的育儿经验。

  灵感来自网友的卡通蛋糕

  熊女士是南京的一位上班族。不过,她还有两个别称:在家是5岁儿子肉球的妈妈,简称肉球妈;在西祠胡同的“亲妈俱乐部”,她又是大名鼎鼎的版主哈萨雅琪。

  为了供大家分享各自的育儿心得,肉球妈发起并创建了“亲妈俱乐部”,她不时地秀秀肉球的照片,还经常组织外出亲子活动,忙得不亦乐乎。肉球妈从来都没怀疑过自己对肉球的爱,可是,前些日子论坛里的一些照片,渐渐让她开始不自信了。

  这些照片是关于孩子早餐的。有的妈妈为孩子做起了蒸水晶饺,有的爸爸还亲手做蛋糕。看着人家孩子吃的早餐,再看肉球天天吃的东西,肉球妈备受打击,用她的话说,“那段时间感觉自己就像后妈一样”。

  亲妈俱乐部的创始人怎么能成“后妈”呢?肉球妈下定决心,再也不能将肉球的胃交给小食店了,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肉球妈首先想到的还是营养,刚开始肉球的早餐以鸡蛋、牛奶或奶酪、水果、蔬菜、米面食组成。营养是够了,肉球吃得也挺开心,可是肉球妈心里还是隐隐感到不太满意。

  一次上网,肉球妈无意中看见一位爸爸为自己的孩子做的卡通蛋糕,这下触动了她——自己做的早餐营养有余,卖相不足。肉球不是喜欢卡通吗,何不把这些做到他的早餐中去?

  于是,肉球妈买来一堆原材料,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第二天一早起来,肉球惊讶地发现,餐盘中竟然摆着六只愤怒的小鸟!

  这六只小鸟有四种颜色,是肉球妈用糯米粉,调上黄瓜汁、南瓜汁等蒸出来的。这六只小鸟站在两块饼干上,还有四根胡萝卜条支架,底下两片海苔当草地。“妈妈,你拍好了没有,我要吃啦!”肉球妈不准肉球立即动筷,她拿出相机左拍拍、右拍拍,想着总算可以在论坛上扬眉吐气一把了,可是肉球在一旁已经急不可耐地嚷嚷起来。

  从此,在早餐上玩创意成了肉球妈的乐趣之一,肉球喜欢的喜羊羊、小羊肖恩等卡通人物都一一被搬进了餐盘。365天,竟然天天不重样。肉球吃得高兴,肉球妈也乐此不疲,剩下的边角料全都被肉球爸“回收”。

  “我早上一般7点左右起床,做早餐20~30分钟。”肉球妈说。借此肉球妈在亲妈俱乐部也打了一个漂亮仗。当这些早餐图被传到论坛上后,立即引起了轰动,众人无不甘拜下风。许多妈妈向肉球妈取经。

  肉球不吃零食的秘密绝招

  创意早餐让肉球妈走红,其实她早已小有名气。以前大家向她学习的不是做早餐,而是育儿经。亲妈俱乐部经常会组织去公园亲子游,游玩时小朋友们的嘴可没有闲过,从炸薯片吃到火腿肠,再到糖果、饮料,等到了吃饭时,都喊吃不下。

  可是,肉球却任凭小朋友们怎么诱惑,一口零食不吃。等到吃饭时,他却大口大口地和大人们一起吃起来。

  几次下来,别的家长就觉得奇怪,一个小孩子哪来这么强的“定力”,都问肉球妈是怎么教的。

  原来,肉球不吃零食的习惯从一岁时就养成了。肉球妈妈的家规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父母以身作则。看见人家吃薯片眼馋,咱就回家买土豆自己做;想喝饮料了,就买水果来榨汁。

  小朋友们都爱吃的洋快餐,肉球也会吃一点。肉球妈说:“麦当劳、肯德基到处都是,如果不让他吃,他反而会好奇,说不定我们不在身边的时候就使劲吃。”

  当然,肉球也有把持不住的时候。一次,他跟妈妈一起逛超市,结果看见超市里边正在卖烤肠,香气扑鼻,站在那里就走不动了。“这种东西肯定不会让他吃的。我就一边拉他走,一边告诉他烤肠里都是些香精、色素,还有好多添加剂,吃了坏肚子。回家妈妈给你做去。”肉球妈回忆起那次经历,至今很得意。

  在与超市烤肠的“搏斗”中,肉球妈非常自信:一方面是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另一方面就是肉球不会因为达不到目的而大哭大闹。肉球小时候,也有过这么几次想靠哭闹来耍赖的经历,可爸妈全不吃他这一套。几次下来,肉球知道没用了,从此放弃了这一小孩子都惯用的伎俩。   

  最好的特长就是身体棒

  前段时间,南京还出了一位“鹰爸”,以“凶狠”教育闻名,据说在他的雪中裸跑、头顶空杯等特殊训练下,孩子智商达到了200多,4岁就在小学一年级旁听。

  在亲子论坛浸泡多年的肉球妈当然知道鹰爸的故事,她对此的看法是既不赞同,也不反对。

  “我做出来的食谱,有的家长学过去,结果把孩子吃吐了。每个孩子都不一样,只有家长自己最了解,别人的只能参考。”肉球妈说,“我们不要求肉球以后出类拔萃,只要健康,如果能对社会有用最好。”

  从出生到现在,肉球几乎没生过病。不同于鹰爸的锻炼方式,肉球做的运动其实就是玩,在户外只要安全,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肉球妈说:“我们就觉得,什么年龄干什么样的事。现在肉球才5岁,正是玩的时候,就应该玩个够。”

  要说特别,就是肉球从小带得比较“凉”。别的孩子穿得厚厚的,生怕他们着凉。而肉球反其道而行之,同一季节,肉球的衣服总是穿得比别人少,却很少生病。

  当然除了玩,肉球也参加了一个画画班,不过是他自己喜欢画画,又看到同龄的小朋友画得比他好,主动要求上的。肉球妈觉得,孩子有兴趣就让他学,画好画坏没关系。可是,对这种顺其自然的育儿方式,别的家长倒是先替肉球急起来了。

  面对周围朋友都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给他们报各种乐器班、英语班等,她都不为所动,原因只有一个,肉球没有兴趣。

  “大家都希望孩子长大后能站在金字塔尖上,可那只有这么大地方,而且站着也挺危险的。”肉球妈说,“我们只想给肉球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段快乐的童年,其他的顺其自然吧。”

    《健康时报》 (2012-04-09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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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12-5-19 12:06:07 | 只看该作者

re:我们对食物能表达的最高敬意http:...

我们对食物能表达的最高敬意
http://www.douban.com/note/175638124/

大概记忆里最绕不过去的,也就是这碗鸡豆花了。
在那个食物相对贫乏的年代,坚持一周举行一次家庭大型聚餐,并且每次都能给人惊喜的外公外婆无疑是我老妈心里最亦笑亦非的事件。老辈人坚持自家选好品质用料做出来的东西能比餐馆高上五个等级还不止。
是的,外公外婆就是那种会嫌弃饭馆里的菜色会吃出没刮干净的菜板味的那种饕餮。
小辈人出生之后味蕾就频繁接触这样的饭菜,导致最后终于变成外餐之时最不受欢迎的那类人。在菜色里挑刺,嫌厨师不够用心和敬业。
也更是老妈心里的噩梦。平时自然吃母亲的菜比较多,于是对比便越发强烈起来,外公外婆家一个不经意之间的小窍门就足够让老妈的饭菜瞬间黯然失色。于是我妈听到最多的抱怨就是,“你做得也太没有外公的好吃了”。
大概我妈对于这种聚餐也是又爱又恨吧。

一顿家庭聚餐里鸡汤是必须有的,老母鸡提前买来,先放在家里用精米养上两天。自己杀鸡放血做血旺。鸡毛用开水烫了扯干净,剩下的小绒毛万万不可拿到市场里拜托老板用松香粘去,沾了那么多次毛的松香已经发黑,怎么能入口。用玻璃罐头的铁盖子装一点酒精,点火,用这个火把鸡浑身上下略略烧一遍。洗干净烧焦的绒毛,整只鸡就算处理干净了。
于是开始炖汤,不时的走到灶台边看看,把浮末撇去,最后熬出来的是一锅清亮的鸡汤。用这个汤炒菜烧玉兰片,和味精不能比。
至于白芝麻也要提前几天准备好,称一点水洗白芝麻,放在一个直径1m的搪瓷盘里,慢慢选,瘪籽儿和杂质都尽数挑去,这样做出的菜吃起来大可放心咬下,不怕泥沙磕牙。
花生也是要挑的,按照大小分成两批,大的卖相好的炒鸡丁,小的留着做汤圆心子。

吃够了宫保鸡丁,外公开始打起鸡脯肉别的主意。
鸡蛋清打到筷子立而不倒,加入鸡脯肉做成的浆,混匀下鸡汤,锅铲稍微推匀,上锅用豆苗和火腿末点缀。吃鸡不见鸡,口感和豆花十分相似,各种清鲜都在其中,是吃完了甜烧白咸烧白之后一道清爽的汤菜。
注意事项也写得很简单,鸡蛋清的容器不能有油和水,必须要打发够,不要煮过火。
外公家是不用洗洁精的,怕有化学残留,向来是用淘米水,于是用温热的淘米水再洗一遍碗筷,最后用开水一烫,捞起晾干。
从来不知道打蛋器是何物,在那个年代里寻常人家自然也不知道新鲜蛋清ph值比较小容易打发,放久了不易打发的道理。用三四根筷子,在加了盐的蛋清里慢慢沿着一个方向打。
过程确实很困难,大概是鸡蛋不够新鲜的缘故,外公花了一个下午才打到合适的程度。我在厨房里看着筷子被蛋清泡沫支撑着站立起来的时候,感觉那是一个奇迹。
鸡脯肉切细,用两把刀慢慢剁着,不时挑起来一些看起来很细小的经络。直到最后成为泥状。
鸡肉和蛋清混合物入锅,轻轻推一推,飘在微火煮沸的汤面上,豌豆苗已经汆好水铺在碗底,煮好了倒在豌豆苗上,豆苗也自然的飘起来,在汤面上有隐约的清翠绿色。点上红色的细小火腿粒,忍不住要称赞。
自然这道菜也是消耗得最快的,全家人拿起勺子舀上一块放进嘴里,啧啧称奇。和四川豆花一样绵实的口感,鲜味却又在唇间消散不去,每吞下一口都是一种还来不及好好品评的罪恶感。
那时候外公还年轻,现在大概已经没办法做一次了。

你可以为了一块松露在森林里四处寻访,为了一顿大餐花费大价钱。鸡脯肉是价格低贱的肉类,炖汤之后这块肉几乎没有人想要吃,在市场上,它也卖不出个好价钱,跟前面两者相比,它实在是微不足道了一点。
然而还是有人愿意耗费一个下午或者更多的时间,用一些价格平实的材料,做一道菜做到手臂酸痛。只因为可以有人赞赏说,原来鸡脯肉也是能够这么好吃的。
用心做出的食物,会刻在骨子里,陪你走一辈子。
这就是我记忆里,对食物能够给予的,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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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12-5-20 13:58:31 | 只看该作者

太精细了吧

楼上看得我手疼。

鸡脯肉可以切碎了给孩子做鸡粥,另外再剁点菜叶子碎,胡萝卜粒进去,营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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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12-5-20 14:06:16 | 只看该作者

re:想起王安忆的小说里面,也有这样做饭的。...

想起王安忆的小说里面,也有这样做饭的。

那个年代没什么可消遣的事情,好多人家的确是这样回味生活的,我婆婆就会花一下午手工做沙拉酱,精细到大家都认为外面卖的沙拉酱都不好吃的地步。

我是没时间这样惯孩子的胃口,粗茶淡饭地好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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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19:54:06 | 只看该作者

re:吃不好,毋宁死 —— 阿皮轶事...

吃不好,毋宁死 —— 阿皮轶事


托宝猫

2012-05-24 06:01:33






阿皮是个人。一个男人,一个性取向暧昧、至少是同性恋、有可能是双性恋的男人。

我本来不认识阿皮。可是有一天在餐馆吃到一道菜,叫作“阿皮式烤鸭脯”,突然因为盘里的肉而对这个男人发生了兴趣。加上我丈夫不失时机地在旁边向我灌输知识。我就这样认识了阿皮。

阿皮大名叫作Apicius,是公元前后的一个古罗马人。他是古罗马皇帝提庇留的御用厨师,相传同时也兼任皇帝儿子的男宠。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对他的男宠身份不感兴趣。但是我对他的厨师身份很感兴趣,因为两千多年过去了,我还吃着号称用他的方法所烹调的鸭脯,而鸭脯的味道还不错。

阿皮厨艺精湛,具有极高的美食鉴赏力,生活腐化堕落,可谓骄奢淫逸。他的奢侈生活和昂贵饮食被崇尚恬淡寡欲的斯多噶派猛批,也为初期基督教所不齿。这样一个活得滋润无比的人,最后自杀了。他是为何自杀的呢?我下面说的这段轶事,足以把悲剧变成喜剧。

阿皮的自杀,不是因为失恋,不是因为忧郁症,不是因为个人恩怨,也不是因为国恨家仇。他自杀,是因为他没钱了。准确地说,是因为他主观判断自己没钱了。

据同时代的史学家塞内卡记载,阿皮同学大半辈子吃吃喝喝,在美食上花费了1亿塞斯特瑞斯(约合3到4百万欧元)之后,平生第一次起了数数自己有多少钱的念头。(在这之前他都是只花钱,不算账的。)这一算账,杯具了。他发现自己的财产还剩一千万塞斯特瑞斯左右(约合30到40万欧元)。他估摸了一下,觉得这三四十万欧元无法负担自己余生的花费,于是二话不说,服毒自杀。其时大约六十岁出头。

塞内卡是个斯多噶派,生活简朴以至苛刻,显然看不惯阿皮的穷奢极欲,所以修史时也就难免加入了个人色彩。他的原话不无讥讽,相当酸溜溜: “Apicius算账以后,服毒自杀了。好像一千万塞斯特瑞斯会让他余生闹饥荒一样。”

阿皮的故事告诉我们:

1.坐吃山空是存在的。
2.生活水准是个相对的概念。三四十万欧元,这是现代普通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存款。在阿皮那里,却不够十几二十年的饭钱。
3.信念在某些人看来,真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个信念,可以是崇高的理想、伟大的抱负。可是在阿皮那里,不过是一个字“吃”,两个字“吃好”,三个字“要吃好”,四个字“拼命吃好”,五个字“非吃好不可”,六个字“吃不好,毋宁死”而已。

两千年后,我吃着号称用阿皮的方子烹调的鸭脯,想:世界无奇不有。历史无奇不有。人,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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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2-5-26 00:42:51 | 只看该作者

re:世界名厨最爱吃的中国美食让 &#...

世界名厨最爱吃的中国美食

让 • 乔治 • 冯格里奇顿 (Jean-Georges Vongerichten) 也爱吃以辣著称的川菜。
   
Harry Harrison 这位拥有 Mercer Kitchen、Spice Market 和 JoJo 等诸多餐厅的世界名厨迅速取出几罐青红椒辣椒酱,给在座的每个人都盛了几勺。

冯格里奇顿说,我用的最多的、也是我生活中不能没有的东西就是各种各样的辣椒;即便是在家,我也会用墨西哥辣椒、南美辣椒、亚洲辣椒、尖椒、泡椒──辣椒就是我的增鲜剂。你一旦吃上了辣椒,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了。

冯格里奇顿在上海也有一家餐厅,叫 Jean-Georges Shanghai。那么他在上海时都吃些什么呢?他向我们介绍了他最钟爱的五种食物。

煎饼:我很喜欢这里的早餐。他们做的那种煎饼,放上点辣椒酱和葱花,然后再加上脆脆的一种东西。豫园后面有一条很棒的小吃街,那是老城最后的一条小吃街,那里的煎饼会折成好几折,又大又脆。还有一种我最喜欢的早餐是脆脆的油条。新鲜豆浆、油条和小笼包,对我来说,就是在这里的完美早餐。

生煎包:我喜欢脆脆的生煎包,里面有汤,煎过的表皮看起来很精致,很有上海风味。基本上什么东西都能往生煎包里放。我吃过大闸蟹馅的生煎包,味道很棒、很浓郁。我们在纽约包过鹅肝,鸡肉和鹅肝,鹅肝里的脂肪溶解出来,真是太美味了。

炸酱面:上海有一种特色面条,几乎全部是黑色的。酱料十分粘稠,其中有一些肉末。没有汤汁。将黑胡椒、豆豉、甜面酱和老抽混合做出来的酱料稍带甜味,蒜味很浓,但做起来很简单。小贩推着自行车,在后座的一口锅上做这种面。我们在纽约也尝试做了这种面。

咖喱面条:我在这里吃过最让人意外的东西是在离我们餐厅六个街区的一条街上,他们卖的一种咖喱面。我不禁在想,“咖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所有的警察都来自印度,他们带来了印度的香料,所以人们就发明了咖喱面,他们把面团放在肩上,把面条削进淡淡的咖喱汤中。

四川辣子鸡(配青岛啤酒):我最喜欢的是川菜,因为我喜欢吃辣。我喜欢火锅,我也喜欢他们把香脆的鸡块埋在那些花椒和红椒底下。纽约中国城的那些餐厅什么菜都做,所以有川菜,但只有几道菜。在那里你找不到辣子鸡。我喜欢就着青岛啤酒享用美食。半只辣子鸡加半瓶青岛啤酒,真是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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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12-5-26 08:27:29 | 只看该作者

re:我在美国就常吃辣子鸡,还有生煎包,和青岛...

我在美国就常吃辣子鸡,还有生煎包,和青岛啤酒。

美国没有,这里才有的菜,应当都是不那么大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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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楼主| 发表于 2012-6-1 08:30:50 | 只看该作者

re:他乡遇故吃2012-04-25...

他乡遇故吃

2012-04-25 03:20:24 新京报

  ■ 印度行舟
  □独木舟(青年作家)

  据说,印度教教徒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去到瓦拉纳西,然后,死在那里。几乎每个知道恒河的人,都知道恒河浮尸这件事,以讹传讹,在我的认知里,这是一条很吓人的河——直到我自己来到恒河边,这种长期以来因为谣言而产生的心理恐慌,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

  恒河里不是没有浮尸,但是是动物的,准确地说,是牛的。如果你以为会在河面上看到人的尸体,那你就真是多虑了。

  我在瓦拉纳西呆了五天,每天上午都会去河边晒太阳,晚上去河边看祭祀,深夜里大家都睡了,我还会站在露台上欣赏它不同于白天里喧嚣的情形,在昏黄的灯光中,所散发出来的宁静的美。

  它并不是我从小到大臆想中那条恐怖的河流,它壮阔,深沉,拥有一种神奇的自净能力,虚怀若谷。

  第二天旅馆里来了几个中国人,其中一个是个神奇的师太。

  一开始我有些不敬地想,这个师太真不像个出家人啊,什么都挑剔,脾气也不太好,又啰唆,后来一问才知道,刚出家一个月。

  但神奇的师太做了一件让我感激涕零的事情。

  还记得我那瓶珍而重之的老干妈吗?它在菩提迦叶就宣告终结了,后来的日子里,我每天、每顿都要忍受着粗糙的饼蘸咖喱,进食于我而言成了一种酷刑。

  某天上午,师太看着我扭曲得像要撒手人寰了的面孔,朱唇一启,我那里有包拆了的老干妈香辣菜,你要不要?

  我当时就握住她的手说,您真是我亲妈。

  师太婀娜多姿地从楼上下来,把半包老干妈香辣菜丢给我,我像是接圣旨一般小心翼翼,那个奴颜媚骨啊,要给熟人看到他们都会替我感到羞耻。

  拿到手之后,我开始狂吃,连往日看不顺眼的饼现在也变成了美食,我丝毫不跟师太客气,用不着她招呼,我吃掉了一大半。

  事情就是在我心满意足的把香辣菜还给她的时候发生的。

  她说,都给你了,拿着吧。

  那一刻的心情,只能用五雷轰顶来形容,我一面虚伪地说着“那怎么好意思”,一面在心里痛哭,“你为什么不早说啊你为什么不早说”。

  Jenny问我,你怎么看起来很悲痛的样子啊?

  我以为这是很明白的事情:如果她早点儿说送给我,我就会省着点儿吃了。

  初到瓦拉纳西的外国人,无一不被当地“人给牛让路,车也给牛让路”的奇异景观震惊。这是怎样一个神奇的地方啊,满大街的牛,随心所欲地穿行在瓦拉纳西的大街小巷里,步履缓慢,神情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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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2-6-1 10:20:22 | 只看该作者

re:中国人的胃真不好伺候。今天陪元吃麦当劳,...

中国人的胃真不好伺候。今天陪元吃麦当劳,他吃汉堡,我可受不了这个,
去门口买糯米饭攥油条,萝卜干,雪菜,辣豇豆,大力攥进油条一根,配着麦当劳的咖啡一杯(这个是汉堡餐里配的),吃得我满足极了。不过两元。
脆的萝卜干与糯米饭的粘牙,油条的空气感,搭配得真的很美妙。
美好的,不一定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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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09:07:52 | 只看该作者

re:《南方的粥》文章来源: 新京报...

《南方的粥》

文章来源: 新京报 于 2013-01-09



  一碗热滚滚的砂锅粥,来自南方大地,刚端上桌时,粥还在里面翻滚,它似乎也有一颗勇敢的心,在寒冷的夜里,张嘴都是白气,尘世折腾,惟有温暖与这碗粥不可辜负。

  据说今年是近几十年最冷的一个冬天,环球同此凉热,从南到北,如同一个人,从头顶冷到脚心。最难将息之夜,有什么食物能送来一点温暖的慰藉?

  反正我最先想到的是一碗热气腾腾的粥,最好是南方的砂锅粥。

  粥有南北之别,北方喝粥多半简单朴素,花样不多,最典型的是腊八粥,再过些天都能在满大街小巷吃到了。腊八粥讲究原料多种多样,按照作家阿城的说法:“入冬后北方蔬果稀少,人体内维生素取之不易,遂将杂粮豆类混煮,取得最大程度的多种维生素。”

  而到了南方,粥的品种顿时花样繁多起来,只在广东,就有广东粥和潮汕粥的区别。广州最典型的粥是艇仔粥,在北京的不少粤菜餐馆里也常见。其实艇仔粥起源于荔湾,旧时有不少人在这玩,坐着艇仔(也就是小船)在河里游玩,其中有艇家以新鲜捕捉的河鲜来熬粥,再让在河面上撑小艇的小贩供应游人。从前的艇仔粥,以河鲜为主,用鱼骨熬粥,乘热入碗,灼熟生鱼片与鲜虾仁,再撒上炸过的花生和葱花。艇仔粥重火候,一定要热吃,如果加上一点点白胡椒粉,味道更出彩。这样子似乎更像是广东的鱼生,事实上,艇仔粥就是“加强版鱼生”。如今的艇仔粥做法万千,但是真正的艇仔粥早已经消失,随着河道的消亡,艇仔都已经不见,据说用河水煮成的粥才别具风味,但要是现在真有人用河水给你做一碗粥,你说不定会有把这碗粥泼到他脸上的冲动。

  而潮汕粥被当地人称做“糜”,听上去古雅很多。在北京有不少主打潮汕砂锅粥的小店,我常去的一家在鼓楼,火齐潮汕砂锅粥,一个几十平米的小店,坐得满满当当也就只能坐20多人,我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家店越来越火,到了天冷的时候,排队的人能从屋里排到屋外,令周围的街坊顿感意外:不就是喝碗粥吗,至于吗?

  其实我对这种排长队的小馆不太感冒,生意火爆,容易忙中出乱,萝卜快了不洗泥,如果再有点不思进取,菜品可想而知。这家砂锅粥倒算是例外,粥不像炒菜,它更容易保证质量,无非是料好,锅好,火候足。这里的砂锅不是北京市面上常见的砂锅,都是从南方一摞摞发过来,是比较粗糙、沙孔比较大的那种。这种锅炖出来更够味。招牌是干贝虾蟹粥,米粒都已经软烂成泥,味道混合入干贝、虾、蟹的鲜香,的确是好滋味。如果是一个大冷天,一碗粥下肚,那是一种尘世的温暖。

  另外一家名声在外的潮汕砂锅粥店在日坛,叫潮香洲。潮汕菜本身是亲民体贴、细水长流的。一般来说,砂锅粥只算海鲜的钱,不算粥钱,看到这里的菜单上价钱挺贵,其实不算贵。一般人会点这里的虾蟹粥,最有特色的粥品,鲜美无比,里面加入一点鸡汤和潮州香芋。我偏爱这里的田鸡粥。大冷天的,几个人聚在这偏僻的角落里,喝粥,聊天,搭配着卤水拼盘,油炸花生米,喝一点酒。那种感觉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从砂锅粥体系里面还衍生出一种粥火锅,以粥为锅底,里面混以鸡汤,涮食海鲜肥牛。在龙潭湖公园东门的万柳阁,这里不单有绝妙的油条,还有绝妙的粥火锅,与清汤火锅不同,粥火锅更觉有人间气,它是滞慢的,也是温暖的,最妙的是米油,在中医里这是滋补的上品。上好的雪花牛在粥底里翻滚,上面总会蘸着一些米粒,这样的涮食的妙处在于粥底里的淀粉给牛肉做了一层保护膜,叫它涮不老,一直保持鲜嫩。

  一碗粥,貌似简单,其实可上天可入地。虽然我挺烦写美食掉书袋的,但还是要说说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介绍的一款神奇鸡粥:“肥母鸡一只,用刀将两脯肉去皮细刮,或用刨刀亦可;只可刮刨,不可斩,斩之便不腻矣。再用余鸡熬汤下之。吃时加细米粉、火腿屑、松子肉,共敲碎放汤内。起锅时,放葱、姜,浇鸡油,或去渣或存渣俱可。宜于老人。大概斩碎者去渣,刮刨者不去渣。”太复杂了,有做这碗粥的工夫,我都能吃饱三回了。更寻常的做法就是白粥一碗,水米交融,你侬我侬,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吃不腻,如果天天吃袁枚版的鸡粥,我会腻烦,天天吃白粥,我也很乐意。

  一碗粥而已,在寒冷的冬夜,我们围着一碗粥相互取暖。食物之中承载希望,在旧时,开办粥厂是一个传承已久的传统,粥可富贵,也可充饥,一碗粥似乎微不足道,却救活了多少流离失所的人们。

  一碗热滚滚的砂锅粥,来自南方大地,刚端到桌子上的时候,粥还在里面翻滚,滚烫,它似乎也有一颗勇敢的心,在冷的夜里,张嘴都是白气,尘世折腾,惟有温暖与这碗粥不可辜负。一碗粥,告诉我们安慰和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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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3-1-10 14:50:46 | 只看该作者

re:真热乎啊。故国人民有所思。思在南方砂锅粥...

真热乎啊。故国人民有所思。思在南方砂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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