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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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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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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20:36 | 只看该作者

re:修正一下,美国宪法以道德一二为基线。...

修正一下,美国宪法以道德一二为基线。

泛道德化也是不可取的,法律毕竟比较严格,标号二以下的道德,有些会出现在细节法律中,有些归于宗教传播和大众常识。
具体执行的时候,还是要以法律为标准,而不是大众道德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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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
发表于 2011-10-21 17:26:15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U]燕原[/U]发表的内容:

- 给燕原的问题:法律是以理科还是以文科为本质的?
回答:这就要看道德是理科还是文科的了。

这题根本上还是来捣文科的伪问题,我前面刻意小心定义了道德一,五个词,道德二,十条,其他更广泛的道德...

原来这就叫理科?

娱乐,纯粹是娱乐。你还是和老Q俩一起去玩吧。

雁子,咱俩一起来唱‘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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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30:12 | 只看该作者

re:我不反对文科小趣味,模糊着快乐着也可以生...

我不反对文科小趣味,模糊着快乐着也可以生活。

但是如果想认真,定义,事实,数据,科学过程,就一个都少不了。

不想严格定义就讨论问题,那才叫娱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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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
发表于 2011-10-21 17:32:45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U]燕原[/U]发表的内容:

不想严格定义就讨论问题,那才叫娱乐呢。

呵呵,在P和R之间闹腾的那个家伙......燕原,你也影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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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5#
发表于 2011-10-21 17:34:21 | 只看该作者

re:“法律理科,道德文科”从始至终是俺们燕党...

“法律理科,道德文科”从始至终是俺们燕党的中心论点,强调道德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点,看来山林认同的。
老V捣得被娱乐了不是。

【和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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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
发表于 2011-10-21 17:34:31 | 只看该作者

re:”具体执行的时候,还是要以法律为标准,而...

”具体执行的时候,还是要以法律为标准,而不是大众的道德常识“——这句话恐怕要存疑,参见美国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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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37:52 | 只看该作者

re:美国陪审团制度一直有争议,为什么是现在这...

美国陪审团制度一直有争议,为什么是现在这个局面,我得去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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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39:08 | 只看该作者

re:老Q从来都是娱乐来的,老V你和他别认真,...

老Q从来都是娱乐来的,老V你和他别认真,他的文科圈套可多呢,我现在这么小心都是被他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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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9#
发表于 2011-10-21 17:54:34 | 只看该作者

re:林达——辛普森案 固然,陪审团制...

林达——辛普森案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我曾经提到过,所有的"法制"都会有"人制"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的过程,最终的判 定,都有"人"的参与。前人立法之后,有后人修正的可能。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人对于法律条文的不同解释。你可以看 到,一些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解释和实行得风马牛不相及。在辛普森案的审理中,法官对于具体情况的处理, 每天都受到大量法律专家的评判。最终的一个"生死断定",总是由"人"来作出,由法官也罢,是法律专家也罢,是陪审团也罢。 在辛普森案这个案子里,我们就看到,尽管双方律师充分出示了各自的证人证据,但是,即使是法律专家,也是各作各的判 断,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律专家,照样会判出不同结果来。 例如,我前面提到过的全美首屈一指,世界著名的华裔刑事科学鉴定专家李博士,在审判结束时,他的办公室铃声没有断 过,全美的新闻机构排队等着在电话里了解他的看法。他就认为,他对判决不感到完全意外,他说,他以纯科学的眼光来看, 洛杉矶检察部门有关辛普森的证据并不能使人心服,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就是检方对被告作案的"时间顺序凑不拢,失去基本逻 辑基础"。他认为,辛普森不太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连杀两人,再回家更衣销毁证据。他同时表示,还有其他物证也有重大嫌 疑,比如命案现场的第一保存采证过程就极为重要,而以他的专业标准来看,"检方物证的可信度极为离谱"。但是,我们当然相 信,也有其他的法律专家,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因此,并不是说,是法律专家断案就是绝对的。这毕竟不是计算机算题,信息输进去,一按电钮,"啪"一下结果就出来了。陪 审团制度的设计,强调整个审理过程是完全由专业的律师按规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规的法官控制"公平审理过程"。当该摆出来 的所有合法证据,都已经摆在大家面前,双方律师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之后,然后按照法律有关判定的指示去合议出一个一致的 判断。这个制度的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经足以判断。如果证据是矛盾的,有 疑问的,判案的法律指示已经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如果一切是有争议的,法律也规定审判将宣告 失败。因此,这个时候,关键的问题已经不是判案者是不是专业人员的问题,而是判案者是否公正的问题了。这个公正,是指 判案者首先绝对没有陷害被告的动机,并且尽可能不受任何其他影响,而仅仅以证据为依据去进行判定。在陪审制度起源的英 国都已经用得不多的时候,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而不用其它任何制度替代,这是因为陪审团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特 点,那就是,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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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0#
发表于 2011-10-21 17:54:49 | 只看该作者

re:呵,我整人出发点都是依照理科思路的,但具...

呵,我整人出发点都是依照理科思路的,但具体过程若太理科的话,会冗长繁琐浪费资源,有跟美国陪审团一样的弊端,所以文科手法会有,以期对方有点儿理性思维,点到即可,一点就通。
可捣糨糊的,无论文科理科手法都不好使,还是上声光电,拿出常备的家用电器--手电筒啊。

【和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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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7:56:19 | 只看该作者

re:目前陪审团制度主要在美国实行(90%),...

目前陪审团制度主要在美国实行(90%),欧洲在二战之后就废除了(除了英国),依据是宪法修正案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

当年为什么有这么一条人权修正案,我想可能是粉希腊粉的,就像第二条持枪一样,虽然历经二百多年,但是正因为历史悠久,虽然知道有弊端,但是很难改掉。   

美国的陪审团体制还是挺严格的,12人随机陪审团,刑事案件必须全部通过,有一人否定就不行;民事案件各州规定不同,一般也必须是绝大多数(10:2之类的)。但是就这样,每年还是会被媒体抓住例子,全国大讨论一遍,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案。如果有一个狡猾的律师,能够很好地掌控人的心理,用大量与案件重点无关的细节和圈套去诱导陪审团,不公正的判决也是可能出现的。

有一本流行书,是讲怎么看人的,作者原来就是选陪审团的,他们能在几个问题之内,看出那个人的道德倾向,然后挑选陪审团有利于某方(中间应当是有律师猫腻)。这些也都是媒体经常揭发的黑幕吧。

不过总体来说,陪审团得到的质疑还不明确到用另一种流程来代替这种传统流程,毕竟改宪法在法律上来说,是件太大的事情,中间过程可能无比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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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2#
发表于 2011-10-21 18:20:59 | 只看该作者

re:一个人能否得到公正的审判比他是否有罪要来...

一个人能否得到公正的审判比他是否有罪要来得重要,这点就是“理科”思维,这边,感觉你有罪或者需要你有罪如何审判便无足轻重,这太TMD“文科”了,由此——罪恶的国度产生。老Q,如此理解“文科”误人乃至误国我是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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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
发表于 2011-10-21 19:27:45 | 只看该作者

re:我主要要声讨的是忽文忽理的捣糨糊。想要文...

我主要要声讨的是忽文忽理的捣糨糊。想要文的时候就文,想要理的时候就理,这个不行。
一会儿喊自由主义,一会儿又以德治国;一会赞功利主义,一会儿叹博爱狗狗。山林,你给说说,这个可怎么办是好?不得娱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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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
发表于 2011-10-21 19:33:41 | 只看该作者

re:你娱乐老V,挑逗老V俺没啥可说,你逗哏貌...

你娱乐老V,挑逗老V俺没啥可说,你逗哏貌似郭德纲了,哈!看见燕原聊米国宪法,进来叨咕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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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5#
发表于 2011-10-21 19:41:04 | 只看该作者

re:[FACE=宋体]咱红小兵猛砸猛砍,却也...

咱红小兵猛砸猛砍,却也从来是有方向的,有态度的,分明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捣浆糊呢,哈,只讲合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面粉....

【和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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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15:44:17 | 只看该作者

re:俩孩子迷上了在楼下玩,中间上来喝水,手里...

俩孩子迷上了在楼下玩,中间上来喝水,手里拿着大小棍子,紧着又跑下去了,呵呵。

不迷我了,好无聊啊,断断续续看完了著名文艺电影+旅游电影《午夜巴黎》,还好有豆瓣达人,终于科普完一段艺术史,不过依然对艺术不知所终。里面最亮的感觉还是第一夫人。

像男主这么不自信,真的能搞艺术?还有里面的毕加索,也是不MAN的一个,糊涂了。。。。也许法国就需要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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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0:01:26 | 只看该作者

re:看了一天视频,发现还是TED好看,像微博...

看了一天视频,发现还是TED好看,像微博,短小繁杂信息多。
没耐心看小说,散文,慢节奏电影,或者费脑子电影。
电视剧大概每年追一部,发现老爸也在看步步惊心,还推荐给老妈看,乐,老妈肯定是喜欢八爷的。

翻豆瓣小趣味,发现自己喜欢的有:
折纸,做饭,品酒,工笔画,植物

好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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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0:16:20 | 只看该作者

re:小趣味测试,没科学依据,测完了发现的确是...

小趣味测试,没科学依据,测完了发现的确是我现实想法,就贴一把:

一男人M要与未婚妻F相会结婚,但两人一河相隔,M必须要借船过河才能见到F,于是他开始四处找船。

这时见一个女子L刚好有船,M跟L借,L遇到M后爱上了他,就问:我爱上你了,你爱我吗?M比较诚实,说:对不起,我有未婚妻,我不能爱你。这么一来,L死活是不把船借给M,她的理由是:我爱你,你不爱我,这不公平,我不会借你的!

M很沮丧,继续找船,刚好见一位叫S的女子,就向她借船,S说:我借给你没问题,但有个条件,我很喜欢你,你是不是喜欢我无所谓,但你必须留下陪我一晚,不然我不借你。M很为难,L不借他船,S如果再不借他的话就过不去河与F相见了,据说这个地方只有这两条船。为了彼岸的未婚妻,他不得不同意了S的要求。次日,S遵守承诺把船借给了M。

见到未婚妻F后,M一直心里有事,考虑了很久,终于决定把向L和S借船的故事跟F说了。可惜,F听了非常伤心,一气之下与M分了手,她觉得M不忠,不能原谅。M失恋了,很受打击,这时他的生活里出现了位女子E,两人也开始恋爱了,但之前的故事一直让他耿耿于坏,E问M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她说,于是,M一五一十地把他和L、S、F之间的故事讲了一遍。E听了后,说,我不会介意的,这些跟我没关系。

故事讲完了,问题来了,请你把这几个人排列个次序,标准是你认为谁最好,谁第二,谁第三,第四,第五?这个M男也算在内的。不要想太复杂,也不需要考虑大众看法,你认为谁做得好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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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9#
发表于 2011-10-23 00:52:04 | 只看该作者

re:EFLSM

EFL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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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
发表于 2011-10-23 00:56:38 | 只看该作者

re:我做完才查询答案。发现非常符合我的价值观...

我做完才查询答案。发现非常符合我的价值观。请大家务必不要去查答案,也先不要在这里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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