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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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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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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
发表于 2011-10-24 23:01:25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是啥日子,看了几个下来咋全是勿扰帖呢...

今天是啥日子,看了几个下来咋全是勿扰帖呢?连这个技术帖都改路线了。
还有燕原姐姐好像对双鱼略有成见啊,连我这条自闭的老双鱼都忍不住要替小都抗议“人家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挥洒爱的,有嘛儿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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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23:35:58 | 只看该作者

re:没成见,心慌而已,整得一周末都泡文科上了...

没成见,心慌而已,整得一周末都泡文科上了,本来就糊涂,越看越糊涂,人性真是说不清,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干脆不管了,爱啥啥。

不会再有技术贴啦,因为没书看了,那帮科学家们一年也做不出来啥,还不如看云帅分析花花世界有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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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0:0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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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0:59:24 | 只看该作者

re:文科男这句话在理:@周国平:与其...

文科男这句话在理:

@周国平: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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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2:45:25 | 只看该作者

re:大都一口气(一天之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没做...

大都一口气(一天之内,除了吃饭睡觉就没做其他)看完了最新小说,Heroes of Olympus, The, Book Two: The Son of Neptune,意犹未尽,今天还想重温。

专心是好事,专心得一头扎进去我还有点怕,一早上都在拉他出门玩,天气很好,未成功。
等下午小都来拉吧,他们两个能在楼下玩2-4个小时。

为了霸占着计算机,我开始看我喜欢的植物,从洋蓟开始。
美国超市里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各个国家人民在吃的方面都很有想象力和创造力,非常值得发扬光大。

洋蓟是一种花蕾,这个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买菜都会看到,就感觉样子怪怪的,一直都没吃过,不知道怎么吃,也没动过脑子,体制刻板了。
现在要改,啥都得尝尝,先从基本知识学起。

一般吃法传统而简单,洋蓟买回来洗干净,剪去尖角剁去茎,煮30分钟,煮的时候放醋或柠檬,就不会变成黄色;
黄油和柠檬融化,或者其他喜欢的酱汁,或者Cheese,发挥大厨创新精神的地方;
剥花瓣,沾着吃根部最嫩的地方,剩下一大堆瓣叶可以玩;
吃完这部分,看见毛茸茸的部分,不能吃,去掉;
“未成熟头状花序的肉质部分是美味的菜肴”,这部分可以就这么吃,或者炒炒吃。

较小的花朵通常最嫩,这个记住了,回去不会买错。
“挑选这个玩意,就象我们中国人挑选卷心菜一样——同样大小的,要挑重的;同样份量的,要挑小的。就象卷心菜一样,份量重,包得又紧,才是好的。另外,你可以用力捏一下,如果听到“吱吱”的摩擦声,说明它有够新鲜,吃起来更香甜。”

下面是历史文化内容,一般来说,吃着东西,想起典故和传统,才是最有文化的表现:

“这个玩意盛产于地中海沿岸,是法国菜和意大利菜中常见的,据说根据研究,artichoke是人类最早的食物之一。由于它怪,所以有许多的故事,在16世纪的时候,只有男人才可以食用它,因为当时的人们相信artichoke可以壮阳并且提高性欲。
  在美国,人们也都很喜欢这个怪玩意,玛丽莲梦露甚至在1949年还当选为第一届的加利福尼亚artichoke皇后。美国的食用artichoke,几乎百分之百地产自于加州,因为它喜欢干燥的土地,以及不高不低的气温。
  这个看似很“洋”的东西,其实中国也有,早在解放前,就由法国人带到了中国,在云南和上海种植。直到现在,云南还有上万亩的洋蓟地,而上海地农科院最近正把它作为经济作物进行推广。
  说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到怎么吃。这玩意的吃法也很怪,有非常容易的吃法,也有难的。
  容易的吃法是到法国菜、意大利菜餐馆去,点上一份,端上来一个大盆子,中间小小的一堆,看似土豆的小块,上面淋着酱汁,用叉子叉起来塞进嘴里就是。

  然而美国人不这么吃,它们吃得很怪。

  怪到什么地步?在美国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回,某个象google那样的大公司,要找一个总裁,有一个人董事会很看得中,就一起吃饭,想在席间聊聊将来如何发展。不幸的是,那天的晚宴上,就有一道artichoke,偏偏那位“业务精熟”的老兄没有见过artichoke,捧着个“大莲花”,不得其门而入。结果董事会的人就决定不要他了,“连吃都不懂”的人,他们不要。”

可怜的面试人啊。。。吃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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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6#
发表于 2011-10-25 14:22:14 | 只看该作者

re:谈谈2号男嘉宾杨森(因为在燕原地里吹牛说...

谈谈2号男嘉宾杨森(因为在燕原地里吹牛说看完一场《非诚》,就可以把男嘉宾了解个七七八八,结果死吹牛皮活受罪。教训啊,吹牛是不纳税,但却因此而受罪,把一个中午耗进去了。写完这一贴,剩下的不写了。不胜其烦了。抱歉,爽约了)

周日《非诚》看得不爽,就是因为杨森,夸张点讲,有点吃饭时看到菜盘里有一条菜虫的感觉;而且还因为19号林涵彬受到他的伤害,不爽之外多了一些愤懑;但是,愤懑之余,却为林涵彬感到庆幸。当看到谈到杨森的收入太低时,林涵彬说可以支持他继续他的文艺梦想时,我跟妻子说:糟糕,可能会明珠暗投了。我说:其实这个家伙是一个没有诚意、但极富表现力的小白脸,说不定是吃软饭的。

应该承认,杨森也算长得帅,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帅得不阳光,帅得没骨头,过去说的文人薄幸、后来说的小白脸,就是这种类型。孟非说他有亲和力。我不认同,他是有表现欲,懂得迎合人,甚至是掩饰、修饰过的谄媚。

其实,他根本就不是来找结婚对象的。就像他自己说的,就是想让大众看看什么样的女孩适合他。这句话可以反过来说,他是想证明自己可以找到非常优秀的女孩。

我说他的不实诚,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他有意识规避自己的收入。他极力渲染自己原来的艰难,其实是用一张绿卡的所谓成功感来暗示自己终于成功了。精心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历尽艰难终于成功的事业男。没想到乐嘉揭穿了他,让他很狼狈,所以,他刚开始用其他不相干的话,而且不停地说,想转移话题。被乐嘉穷追之后,才不得不羞涩地承认。但还是用很文饰的话来修饰自己:如果找我喜欢、她又很喜欢我的女孩,我会尽力照顾好她。

二是他有意识渲染不能回国参加父亲的葬礼。这是他打的一张悲情牌,想以此打动女嘉宾的心,也借此向家人、亲朋解释自己不能参加父亲葬礼的原因。对于搞表演艺术的人来说,流着泪、悲伤地诉说对父亲的愧疚和怀念,就像“演”台词一样的容易。但问题是表演地太顺畅了。如果他的表情,多一点努力抑压,多一点不想过多去说的神情,我会觉得更真实一些。表达那么深沉的感情,诉说那么痛苦的话题,居然那么字斟句酌,那么流畅、得当地完成,总有点事先设计、演练的成分。如果他真的对父亲那么有感情,距离不是问题,演出抽不开身更不是问题,而且事实上也应该无法完成演出的任务,这才是人之常情。

三是他有意识在短片里隐瞒自己的恋爱经历。只是说了自己没能收获爱情,在爱情上“没有能够”(我印象中原话是这样)。但后来却在面对林涵彬和那个台湾女孩提问题时,却端出一段10年的恋爱史。那女孩为了爱情跟他去了美国,中间分分合合,但更大的问题是其间还有几个女孩。说明他其实是收获了很多爱情,而且一边没剪断,另一边理心乱。这是一个在爱情上很不严肃的文艺男。特别是,他居然还要偷偷去看前女友,说什么要尽责任,人家都有男朋友了,还需要他尽责任?既然是偷偷去看,又要征求人家介不介意,其实就是给自己日后的迷情找一个“免死牌”。这简直是讹诈,是真正的小瘪三的行径。当林涵彬明确提出:可以见,但要有理由,而且必须事先说,他的如意算盘打散在地了。

不少人,包括乐嘉,包括林涵彬认为他是自卑感作祟。我有点不同看法,他固然有些自卑,但更接近于内心的阴暗与猥琐,更重要的是:他具有感情骗子的心机和伎俩。其实,他非常懂得女人的心,懂得如何对准女人最软弱的心角。

有人可能会问:他最后没有选择林涵彬,说明他还是有良心的。其实,我很怀疑他的动机就是:在美国外百老汇这样的二流剧团群落混不出名堂了,也许想借《非诚》这个平台在国内炒作,以旅美“百老汇”(我故意省略,也是他可以有意无意省略了一个“外”字。事实上外百老汇并非他说是亚洲独立剧团汇聚的地方,它就是比百老汇明显低一大档次的剧场群落)表演艺术家在国内谋取名利,然后以国内的知名度来抬高在美国表演艺术圈的身份。

至于他没有选择林涵彬,还有两个原因:第一,他的华丽外衣被乐嘉当场剥下,一开始就处于很不利的现实和心理位置上;第二,从林涵彬应对他的能否偷偷去会前女友的话里,感觉到林涵彬固然大方,但思想清晰,立场明确,由此可以看出林涵彬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温婉,不像他想象的单纯到可以骗的那种女孩,让他想从中获利的预期跌倒谷底,所以盘算一番后,及时退出,想保本,保持一个成功男的形象。

如果大家记得他的一些表情、细微动作,对他的欺骗性会有更深的认识。我举两个例子,当他最后被质问的时候,有两个动作:一个用纸巾团(掩饰紧张感下意识揉成团)擦鼻子下面,这是男人掩饰紧张的经典动作;一个是面对质疑是,眼光貌似坚定,但一边嘴角抿得紧紧的,有点上翘,这是想显得自己坚定、坚信的样子,实际上,就是掩饰谎言的特定行为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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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4:29:49 | 只看该作者

re:下面不写没关系,你就说一句就行了,剩下的...

下面不写没关系,你就说一句就行了,剩下的那两位是不是都是好人?

如果是,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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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8#
发表于 2011-10-25 14:37:41 | 只看该作者

re:你信不信我对前两位男嘉宾的分析?或者,科...

你信不信我对前两位男嘉宾的分析?或者,科学点说,接受我的分析的百分之几?我需要反馈自己的判断力,更重要的,我很相信你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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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4:49:03 | 只看该作者

re:我感觉我接受80%,毕竟每个人的露脸时间...

我感觉我接受80%,毕竟每个人的露脸时间都很短,你能写出这么一大篇我已经非常惊讶了。

我分析人的时候,没有你想得那么全面,这是我感觉有最大差距的地方。
比如常证的看裸奔,我可能一听就过去了,感觉他是为了重点弥补外表的书呆子形象,来的一个活跃气氛的小插曲。
但是乐嘉会想到问他自己奔了没有,去看了几次,这样他的内在更多细节就暴露了,因为在这种异常的事情上很容易看出人的价值取向。
而你会因此想到他对婚姻也想对裸奔一样,是需要参与的一个体制,这个就更深入了一层。

还比如文艺男的悲情牌,我也没想那么多,我以为是自然提到的,没想到是刻意表演的,的确对于文艺男来说,刻意表演一下是很正常的,因为婷婷就是这么被打动的。

总之吧,我感觉我看人还是浅了很多,特别是男人,要时刻记得多想几层,遇到异常的话要敏感,往深里问几句,然后多想想不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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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0#
发表于 2011-10-25 15:35:55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U]燕原[/U]发表的内容:

我感觉我接受80%,毕竟每个人的露脸时间都很短,你能写出这么一大篇我已经非常惊讶了。

我分析人的时候,没有你想得那么全面,这是我感觉有最大差距的地方。
比如常证的看裸奔,我可能一听就过去了,感...


谢谢你的高度评价,有80%,完全超越我的期待。

我学中文的,对细节以及细节背后的“潜台词”,毕竟有专业的敏感,再加上做组织协调工作这么多年,经历过很多,养成分析的习惯,所以,就相对会对关注的事情多一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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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1#
发表于 2011-10-25 15:39:55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U]燕原[/U]发表的内容:

下面不写没关系,你就说一句就行了,剩下的那两位是不是都是好人?

如果是,我就放心了。


谢谢你的宽赦!想到不用再写了,轻松地吁了一口气。

简单说:3号何晨耕和4号刘石创是真想来找对象的,他们是可以一起过日子的人。我见到他们俩,第一感觉就有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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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22:43:41 | 只看该作者

re:信任感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第一感觉...

信任感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第一感觉里我肯定没有这个,我得反反复复问好多问题大概才能问出来点线索。
还有就是其他人对我的第一感觉好像相差甚远,我不明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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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全世界人民都在看乔布斯传,然后发现电驴有英文版,我也随大流吧,挑战大都的一天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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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07:21:53 | 只看该作者

re:牛蒡,超市里的一种棍子,每次我路过一堆大...

牛蒡,超市里的一种棍子,每次我路过一堆大大小小棍子和圆球的时候都很茫然之中的一种。

上面的部分叫野蓟,和洋蓟长得挺像,花蕾应当是小一些,同为菊科。“花淡红色,花期6-7个月,是俄罗斯高加索地区常见植物”。
据说蜗牛喜欢吃牛蒡的叶子,人们为了吃大蜗牛,就种了牛蒡,这是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
更文学的是托尔斯泰:

“  牛蒡花—列夫·托尔斯泰
  我穿过田野回家,正是仲夏时节。草地已经割完了,黑麦刚要动手收割。
  这正是万紫千红、百花斗妍的季节:红的、白的、粉红的、芬芳而且毛茸茸的三叶草花,傲慢的延命菊花,乳白的、花蕊黄澄澄的、浓郁袭人的“爱不爱”花,甜蜜蜜的黄色的山芥花,亭亭玉立的、郁金香形状的、淡紫色的和白色的吊钟花,匍匐缠绕的豌豆花,黄的、红的、粉红的、淡紫的玲珑的山萝卜花,微微有点红晕的茸毛,和微微有些愉快香味的车前草花,在青春时代向着太阳发着青辉的、傍晚即进入暮年、变得又蓝又红的矢车菊花,以及那妖嫩的、有点杏仁味的立即就衰萎的菟丝子花。
  我采了一大束各种的花朵走回家去。这时,我看见沟里有一朵异样深红的、盛开的牛蒡花,我们那里管它叫“鞑靼花”,割草人竭力避免割它,如果偶尔割掉一株,割草人怕它刺手,总是把它从草堆里扔出去。我忽然想要折下这枝牛蒡花,把它放在花束当中。我走下沟去,把一只钻到花蕊中间,在那儿正睡得甜蜜蜜懒洋洋的山马蜂赶走,就开始折花了。然而这却是非常困难的:且不说花梗四面八方地刺人,甚至刺透了我用来裹手的手巾——并且它是这样惊人的坚韧,我得一丝丝地把纤维劈开,差不多同它搏斗了五分钟的光景。末了,我把那朵花折了下来。这时花梗已经破碎不堪,并且花朵也已经不那么鲜艳了。此外,由于它的粗犷和不驯,同花束中娇嫩的花朵也不协调。我惋惜我白糟蹋了一枝花,它本来在自己的位置上是好好的,于是把它扔掉了。“然而生命是多么富于精力和力量的呵。”我回忆折花时所费的气力,想道,“它是如何努力地防卫着,并且高傲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呵。”
  回家的道路,是在休耕的、刚刚犁过的黑土的田地中间穿过的。我沿着满是尘土的黑土路爬坡走着。犁过的田地是地主的,非常广大,道路两旁和前面斜坡上,除了黑色的、犁得均匀的、还没有耙过的休耕地之外,什么也看不到。犁得很好,整个田地里连一棵小植物、一棵小草都看不见,全是黑色的。“人是一种多么善于破坏的残酷的动物呵,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他毁灭了多少种动物、植物。”我一面想,一面不由得在这处净光的黑土地里找寻活的东西。在我面前道路的右边,发现一棵灌木。当我走近了的时候,我认出这棵灌木仍然是“鞑靼花”,跟我徒然把它的花折来并且扔掉的那个一样。
  这棵“鞑靼花”有三个枝杈。其中一枝已经断掉了,残枝像砍断的胳膊突出着。另外两枝每枝都有一朵花。这两朵花原是红的,现在却变黑了。一枝是断的,断枝头上有一朵沾了泥的花耷拉着;另一枝也涂抹了黑泥,但仍然向上挺着。看样子,整棵灌木曾被车压过,过后才抬起头来,因此它歪着身子站着,但总算站起来了。就好像从它身上撕下一块肉,取出了五脏,砍掉了一只胳膊,挖去一只眼睛,但它仍然站起来,对那消灭了周围弟兄们的人,决不低头。
  “好大的精力!”我想道,“人战胜了一切,毁灭了成百万的草芥,而这一棵却仍然不屈服。”
  于是我想起了一个年代久远的高加索的故事,它的一部分是我看见的,一部分是从目击者那里听来的,一部分是我想象的,这个故事在我的回忆和想象中怎样形成的,就怎样写出来吧。”

牛蒡在亚洲,是被日本人忽悠起来成为高档蔬菜的,其实无非是纤维素多一点,有利于大肠蠕动,可能对于经常吃鱼的食谱来说比较好吧。
牛蒡的吃法很简单,削皮切丝过水凉拌,或者切块煲粥或炖汤,每天都吃也没啥副作用。(只要不贵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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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08:41:55 | 只看该作者

re:看着乔布斯传,再看托尔斯泰,实在是看不下...

看着乔布斯传,再看托尔斯泰,实在是看不下去。老托的写法也许在当年是新鲜有趣的,但是这种拟人的风格被我D写手们彻底搞坏了,现在一看就想呕。

美式传记的风格更平实,更客观,几乎没有什么形容词。很多琐事,在我们眼里猛一看上去仿佛是太琐了,居然会写在这么举世关注的书里,由这么有名的作者写来,不过也许这正是美国人一贯的理性训练的产物吧,必然经得起历史的洗礼。

如果就这个意义上来说,更科学的文化,也就会是更持久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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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17:27:31 | 只看该作者

re:放弃和大都比赛了。比了一页,我们...

放弃和大都比赛了。

比了一页,我们的阅读速度一样,但是我没他那么专心,或者说我看英文书比较累,几页就要休息,不可能目不转睛看一天不动弹,多有趣的书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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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00:27:39 | 只看该作者

re:书没看完,中间去看了一些评论,Amazo...

书没看完,中间去看了一些评论,Amazon上客观评论为主,主要一点疑问在于,感觉作者写得不够深刻,中国这边还没看到好的评论文章出现。

老乔自己没看过这本书,他放弃编辑权,完全交给世人评说;而作者,基本重于描述事实,很少分析,无论对老乔的复杂人格,童年阴影,心理发展,伙伴关系,事业愿景,产品谋划等等,都几乎不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更多只是引用老乔周围人的论述。

我喜欢这样的客观角度,的确目前评价老乔为时过早,面对无数悲伤的果粉,说过头了,在历史上会留下笑话,说严苛了,社会影响不可预料。

其实老乔小时候的经历,我已经看得很Shock了,那种丰富多彩,跌荡起伏的青少年阶段,俺们是没经历过,虽然我是反叛型的,但是相比人家还是太老实了,如果经历过,也许现在的人生感受会更丰富呢,算一个遗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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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2:04:38 | 只看该作者

re:大脑不适应高强度看书(其实比起大都来说,...

大脑不适应高强度看书(其实比起大都来说,已经非常不高强度了,我只能按照第二语言来安慰自己,和第一语言用脑方式是不一样的),一觉起来,睡了10个小时了。

顺便提醒各位观众,社会性线索对我们来说也是第二语言,大脑很累的。

老乔这种在中国会被骂“人品恶劣”的人,在苹果初期也是让人不堪忍受的,因为有一个对比,就是他的合作者Woz.,技术天才,老好人,不求名利,勤勤恳恳。。。。后面的好词太多了(当然他还和大部分技术天才们一样,害羞,不善社交,不喜欢出名,喜欢安定的生活)。

老乔和Woz.是共同开创者,所以原始股份是一样的。后世技术控一般来说会把苹果二的成功都归功于Woz.,不过没有老乔坚持的整合化,就不会有商业上的成功,如果是Woz.一个人做苹果二,他的目标人群永远是和他一样的技术控,不给机壳,不给电源,免费提供主板设计,大家开放着享受智慧结晶,用模块们插积木交流经验。而老乔的目标是大众,是屏蔽技术,提供傻瓜机,走入家庭,改变大众社会生活习惯,上市。。。

结果就有了苹果1981年的上市,老乔25岁,身价2.56亿美元。

商业上的成功和他们两个招来的CEO有很大关系,因为老乔那时候还小,只会做产品,不会做市场,不懂金融,不懂怎么把自己包装成公司代言人。上市过程中,他开始学习,开始修边幅,开始不做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之前他是印度大师形象,赤脚,一周不洗澡,经常辟谷,吓跑了很多传统投资人。那些没投的人后来说,我们当时是太自作聪明了(后来哭都来不及)。

“人品恶劣”主要是指没人情味,包括对朋友不忠诚,和对亲生女儿的不承认。还有就是脾气不可控,经常侮辱员工,在董事会上大哭大闹,不达目的不罢休;不守时,没规范,把大家的功劳据为己有。但是一些技术天才们不否认,虽然乔布斯技术一般,但是他有种独特的吸引力(和CEO商人们不同的感觉),能够吸引天才们为他工作。

作者没有分析人品恶劣的来源,也许是和小时候的收养阴影有关,因为他一辈子都记恨生父母,从未原谅;也许是和养父母的不严格有关,养父母是脾气非常好的人,也对孩子偶尔生气,但是从来斗不过乔布斯的哭闹,最后都会满足他的要求。乔布斯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自己比养父母和同学们聪明太多,他结交朋友一起听音乐,和大年龄的技术控们玩最新技术,学习禅学,素食,探索LSD,去印度。。。。

他没有给帮助过他的朋友金钱上的好处,哪怕是公平的应得的,苹果上市后,他给养父母了75万,养父母非常开心。
但是他又是不爱钱的,一直生活朴素,虽然他喜欢一些精品,但是不像上市后的发财的初级员工们一样去买豪车豪宅。

Woz。比他大五岁,如果乔布斯不做,他会做,他在上市前,把自己的股份低价转让给那些他认为对公司有贡献,而乔布斯没有给股份的人,很多中层工程师得以在硅谷付清了房子,最初给他们巨大帮助的老朋友们,虽然不是员工,得以分享到了弥补友情的金钱成果。之后Woz.离开苹果,去完成学业去了。

乔布斯是产品天才,美国文化宽容各种人,只要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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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3:05:50 | 只看该作者

re:书还没看完呢,就被吵架把意义总结出来了:...

书还没看完呢,就被吵架把意义总结出来了:

说说实用主义的好处吧,因为这是半个美国宪法,大半个美国文化,乔布斯传的意义也在于此。

乔布斯传给了一个我们真的乔布斯,同时,作者没说,但是想让全世界人民知道的是,美国实用主义文化的本质是宽容和自由;哪怕是这样一个在很多国家会受到道德批判,个性独特,也许从小就会被体制压制的人,在美国环境中,是会得到周围人的帮助和支持的,是会得到市场认可的,是会对社会有巨大贡献的,这就是美国实用主义文化的伟大之处,是世界上任何传统非实用主义文化所达不到的。

当然实用主义文化也有问题,比如华尔街的贪婪,但那不代表着,其他传统文化就可以挑战美国文化的精华本质。
所以,非实用主义的纯科学性,也许代表着美国的彼岸;但乔布斯小时候追求的印度文明,无法成为比美国文化更有力的挑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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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3:22:50 | 只看该作者

re:这两天突然想起鸡头米这种东西,我从来没吃...

这两天突然想起鸡头米这种东西,我从来没吃过,虽然小时候是在苏州一带长大的,大闸蟹,菱角,莲藕,河虾不断,也许家里老人也感觉太麻烦了吧。

这种东西国外没有,至少是没有新鲜的,干的俺不感兴趣。北京这里好像也难找,看着像个石榴,没有印象见过。

知道这东西,自然是在文学作品和典故里,我感觉植物们被吃着喝着,还得淫欲着,才是人性本色,包括上面的两种也都是所谓的壮阳食物。

“唐玄宗和杨贵妃经常在后宫便殿与之一起宴乐。一次,贵妃中酒,衣衫褪落,微露玉乳,玄宗扪之曰:“软温新剥鸡头肉。”禄山在旁对曰:“滑腻初凝塞上酥。”其调虐至斯。后三日,贵妃复召安禄山入宫,以锦绣为大襁褓裹之,使宫人以彩舆扛着嬉戏,名曰“洗儿”,玄宗知道了也只当玩耍,丝毫不疑。于是安禄山出入宫禁,如同平地。或与贵妃一同饮酒,或在寝内通宵不出,颇有丑声喧闻于外。”

”从形态上讲,藕最大,菱次之,芡最小。像剥菱壳一样把芡壳剥去,芡肉比米粒略大,形色如珍珠,所以芡实也被叫作“鸡头米”、“鸡珠”等。正是芡肉太小,离水乡稍远的城市人只看到卖藕、卖菱的,很少能见到卖鸡头的。只有远离故乡者才会想起童年时吃过的鸡头米。清人查慎行《食鸡头》诗:“芡盘每忆家乡味,忽有珠玑入我喉。”郑板桥也有咏鸡头米诗:“最是江南秋八月,鸡头米赛蚌珠圆。”

2011-8-30 苏州电视台报道:

临近中秋节,鸡头米的销售进入了旺季。不过说到价格,从上个星期开始,鸡头米是每天都在刷新历史纪录。今天,品质最好的鸡头米每斤价格突破了90元大关。粒粒滚圆、粉嫩的鸡头米,看上去着实不错。但问问价钱,吓得许多市民不敢买。

摊主说,苏州市场上最好的鸡头米是红壳芡实剥出来的,如果是黄壳芡实剥出来的,价钱能稍微便宜点,每斤卖85元。而在半个多月前,鸡头米刚上市时每斤只卖65元。

    记者在芡实交易市场看到,今年到货量并不多。芡农说,连日阴雨绵绵,阳光日照不足,使得今年的芡实产量陡降。

    由于产量上不去,芡农们为了保本,所以从上周开始调价。苏州市场上的红壳芡实一度最高卖到10块钱一斤。业内人士表示,在正常情况下,10斤芡实可以剥1斤3两左右鸡头米。如果芡实价格继续往上涨,估计今年鸡头米要突破每斤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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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买点自己来剥,不是为了吃,是为了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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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22:50:47 | 只看该作者

re:看见写AS了,贴一段。当然不是老乔,...

看见写AS了,贴一段。
当然不是老乔,老乔是领袖型,非常善于影响他人,非常敏感,无论对人还是对艺术对音乐,虽然他个性古怪,脾气失控,完美主义,黑白思维,但他不是AS,他是一种天才。

Gates was good at computer coding, unlike Jobs, and his mind was more practical,
disciplined, and abundant in analytic processing power. Jobs was more intuitive and
romantic and had a greater instinct for making technology usable, design delightful, and
interfaces friendly. He had a passion for perfection, which made him fiercely demanding,
and he managed by charisma and scattershot intensity. Gates was more methodical; he held
tightly scheduled product review meetings where he would cut to the heart of issues with
lapidary skill. Both could be rude, but with Gates—who early in his career seemed to have
a typical geek’s flirtation with the fringes of the Asperger’s scale—the cutting behavior
tended to be less personal, based more on intellectual incisiveness than emotional
callousness. Jobs would stare at people with a burning, wounding intensity; Gates
sometimes had trouble making eye contact, but he was fundamentally humane.

。。。。
After thirty years Gates would develop a grudging respect for Jobs. “He really never
knew much about technology, but he had an amazing instinct for what works,” he said. But
Jobs never reciprocated by fully appreciating Gates’s real strengths. “Bill is basically
unimaginative and has never invented anything, which is why I think he’s more
comfortable now in philanthropy than technology,” Jobs said, unfairly. “He just
shamelessly ripped off other people’s id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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