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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晨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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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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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发表于 2006-3-20 21:59:12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转贴一篇文章(节选):(来源:加国无忧 2006年03月15日)



......



为了儿子我们选择了移民之路



我有一个弱智autism的儿子,他还伴有严重的癫痫和行为问题。在国内儿子的医疗费和学费几乎花光了我们的钱财,再加上小朋友总欺负他,放泥沙在他的头和颈里,他是一个弱者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只有哭。我们只有像老鹰保护小鹰一样保护他,真是毫无办法。到我们老了和死了,有谁来保护他,我们不敢多想,我们的心有多痛象刀割样。政府对这群人的投入和关心等于零,最后我们选择了远走他国。99年我们落地多伦多,开始了我们真实而艰难的移民生活。在国内时我们知道国外很艰苦,但没尝试过真不知道苦成什么样。



.....



再说我的儿子,我们真的很感谢加拿大,加拿大政府和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关心和帮助是世界一流的,也帮我们渡过了难关。我儿子刚来时在正常班上课,他静不下来影响课堂教学,教育局和学校为儿子专门安排了一助教one on one 陪伴儿子上课下课。一年后儿子进了特殊班学习,有专门的校车接送,我们不花一分钱。



政府对这类孩子的家庭有经济援助,一是根据家庭收入补助一定的钱为小孩买一些生活必需品,二是不看家庭收入政府直接补助一些钱请人照顾小孩以便父母工作,还可以将小孩送到专门机构,那儿有人负责照看孩子。



我儿子的病全世界都不能治,因此随着年龄长大他的情况越来越糟,最严重的是04-05年,他每天大嚎大叫,无论白天晚上无论下雪下雨他都跑到外边不回家,而且他根本不知方向和回家的路,加上他根本不会看交通灯,有几次差点被车撞死,因此我们只有跟随他在风雪中整晚不回家,他也失踪过几次。我们家打911可能是新移民中最多的,一个月打1-3次。每次在警察和朋友邻居的帮助下都很快把儿子找回来。我从内心对警察和我的朋友,邻居深表感谢!!!



记得在张东岳失踪的第二天我儿子也失踪了,警察,学校,我们和朋友们都很紧张,到处寻找,结果在失踪了8个小时后终于把他找回来,这种完善的社会福利让我们从心里感动。



我儿子因病住过两次医院,一次是多伦多病童医院,条件和服务是一流的,据说多伦多病童医院是北美最好的病童医院。另一次是North York 总医院的青少年精神健康中心,那条件是相当的好,每个病孩一间病房,还有教室,运动室和专职老师给病孩上课。每个小孩有3个专业人员照顾,我儿子有一个特别护士,一个心理辅导员,一个老师,其它如医师等,他们对病孩从医疗到生活照顾十分周到,我们一点不操心不花钱,我们从内心感激加拿大完善的医疗和福利制度。

...............



<font size="1" color="darkblue">Edited by - sean3941 重新编辑於 2006/03/20  22:51:29</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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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发表于 2006-3-20 23:01:37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BLOCKQUOTE id=quote><font size=1 face="宋体, Arial, Helvetica" id=quote>quote:<hr height=1 noshade id=quote><b>此文由nina发表</b>。



在国外如果政府事先知道你付不起费,那他们还会大量出动拯救吗?在救之前他们会明码标价吗?



国外是指哪个国外 ? 在欧洲发达国家,政府不会考虑钱再救人的,医院也不会这么做的 。

我手头刚拿到了一份翻译稿,是2004年,一位中国教授在德国发心脏病,医院马上进行抢救,目前这个医院 还没拿到看病的钱,还在向这位教授要。看来是要不回来了。

在英国,政府向自闭症患者家里发放 近200英镑每月的补助 (相当近3000元人民币) 。

我们孩子在英国超市丢了一回,一位英国妈妈陪我一起找了近半小时,找不到,后来就告之超市保安,保安用监控摄像机一下就找到了,)

英国到处有监控摄像机,所以破案特别快。



<hr height=1 noshade id=quote></font id=quote></BLOCKQUOTE id=quote>



外国政府当然不会先咨询你付得起与否,他们是以生命有否危险为原则去拯救的,不管你有没有钱,先救了人再说,没钱的可以申请减免。中国的医院是看了钱再救人的,谁让我们生活在15亿人的大中国!



无论国内外救人都是有帐单的(找不到失踪者是不收费的),只是你付与不付的问题了。我朋友是澳洲人(他自己就亲身试了两次),出车祸就付了救护车1200澳币,他说,如果你付不起可以提出申请,政府会替你偿还的。法国政府不是也替Isabelle Autissier 付了费用么,只是遇上是中国,不知道将如何处理。。。



发起的话题如有误导,请原谅!很抱歉,到此为止吧~



我们还是讨论玲玲的问题吧,大家觉得悬赏这个方法可行不,会否更容易找出凶手,可以给那些肚满肠肥的警察、一些知道真相或想探讨真相的人一些动力(当然必须找到凶手才付)!



<font size="1" color="darkblue">Edited by - barley-green 重新编辑於 2006/03/21  11:24:01</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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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发表于 2006-3-21 18:19:00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恳请大家拿起手里的电话,我们去做吧,给玲玲还有玲玲的爸爸妈妈,还有这里的很多的家庭,我们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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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发表于 2006-3-21 20:22:19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央视今日说法热线电话:010-68579889-166

央视焦点访谈法热线电话:010-68579889-196

西安电视台1套<关注>栏目热线:029-87825231

电话比较难打,语音提示你没有空席为你服务,需要我们耐心等一下。希望各地家长行动起来。

到今天为止,长安分局只是口头通知不予立案,但死活不给书面报告,张副大队对玲玲父母的态度极其恶劣。

玲玲父母每天奔波,泪已流干,心已伤透,恳请大家伸出我们的手,做一些我们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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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发表于 2006-3-21 21:37:55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支持,大家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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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发表于 2006-3-21 22:20:03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刚才打电话给今日说法热线,很幸运几乎不到一分钟就接通了,接线员表示她已经接到了一个同样内容的电话,我说已有媒体报道过此事,她说可以将报纸寄到栏目组,并附上自己的电话。我已将给报道复印明日就寄出。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

Email:shuofa@vip.sohu.net

努力!







<font size="1" color="darkblue">Edited by - 云驰妈妈 重新编辑於 2006/03/21  22:26:58</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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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发表于 2006-3-21 23:06:45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云弛妈说的电话应是我达的.我今早打到今日说法,很顺利,一下就通了,且态度很好.我建议他们进以琳网看看就更清楚情况了.各位家长,继续打,一定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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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发表于 2006-3-22 00:49:31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支持,刚给今日说法发了邮件,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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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发表于 2006-3-22 09:48:13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我也给今日说法发了邮件,大家的呼声多了,但愿能够起点作用。



曾经把玲玲的事件整理后贴到人大代表的博客,贴到张海迪的博客,没有任何反应。



带着儿子(98年4月3日出生),行进在重返意大利的路途中--

康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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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发表于 2006-3-22 09:58:11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们不光要发邮件,也要打电话。

到现在为止,长安分局连尸检报告都不肯给公安部,部里已经多次催促了,更不用说他们的工作日志了。

公安部的批示大致如下:

    从速以命案立案,给家属合理的解释。

后来又多次电话指示,并再三强调孩子不可能自己脱掉衣服,并要求解释现场男裤的问题。荒唐的长安分局竟然说男裤是哪个小偷偷的,掏完口袋后就扔在这里了。而玲玲父母经人指点要求给男裤做微量化验却又遭拒绝。

    大家在反应情况的时候要强调上级已再三催,但下面顶着不干,要让大家明白里面有问题。其实玲玲父母是掌握了一些线索的,但长安方面拼命回避,有关人士也被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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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发表于 2006-3-22 10:09:01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西安这边的公安从下往上是不会有做为的了,他们为了权力会层层包裹,越包越紧。现在的情况已经明摆着了:他们不去动脑子如何破案,而是挖空心思如何对付玲玲的父母,对付公安部!好多证据他们都弄丢了!不过法律上,他们的验尸报告、不予立案通知书应该有个期限,即使他们不出,我们也可以到检查院告他们。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希望大家能够坚持到底!我们不仅要寻求媒体的援助,还要联合残疾人协会和各大训练机构找政府共同做这件事情!为了玲玲、为了我们的孩子能有一个真正和谐安定的环境、为了让所有的中国人了解自闭症,接纳自闭症,让我们团结起来,我相信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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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发表于 2006-3-22 10:23:17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刚刚给《今日说法》栏目组发了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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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发表于 2006-3-22 10:46:20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刚刚搜到,公安部对办理刑事案件的一个程序规定。全文参考网址:http://www.yanmon.com/xsls/xgfl/flfg/200506/565.html

关于立案的部分规定粘贴如下:第二节 立案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五条 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

  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

  (二)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三)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四)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五)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六)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

  (七)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





第三节 破案、销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 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第一百六十七条 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破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侦查结果;

  (二)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九条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撤销案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来立案的根据和来源;

  (二)案件侦查的结果;

  (三)撤销案件的理由和根据。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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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06-3-22 13:15:22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刚才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打电话, 一打就通了. 请大家拿起电话吧, 让更多的声音为玲玲伸冤.

  电话请看方老师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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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发表于 2006-3-22 21:09:57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到现在为止,长安分局答应在本周内把不立案书交给玲玲父母。

现在的疑点:

1、孩子的衣服是谁脱的:答:一定是孩子自己脱的。有专家的意见证明可以有这种能力。

2、请的专家是精神病专家及法医专家,为什么不请儿科和自闭症方面的专家及老师。答: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

3、孩子左腿上的重伤怎么回事?原先回答这个上一定是脱下衣服以后从很搞出落下才能造成的伤,但房间里没有这个条件。答:可能是房间里木沙发上蹭伤的。问:难道是孩子蹭一下不行,继续在原伤出蹭,直到蹭出这么严重的伤吗?并且蹭完后再躺下等死?答:不知道。

4、房子是锁着的,孩子怎么进去的?答:不知道。可能是飞进去的吧。

5、男裤是怎么回事?答:估计是小偷偷来的,掏完口袋后扔这里了。

所有的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知道或者可能或者估计。我们的公安那!



伤心欲绝的玲玲妈妈在公安局门口晕倒,醒过来后撑起身子又赶往省刑侦局,到一处见到了杨处长,一说知道知道这个案子,上面不是发文了吗?但转而就说玲玲爸爸:你怎么不把孩子看好?门怎么不锁。堂堂处长,明知道有部里的批文,竟然一点都不看有关案情的情况。当玲玲爸爸说玲玲妈妈刚才晕倒的时候,竟然说不要拿这个来威胁我们公安。

路在哪里?理在何方?我们又岂可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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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发表于 2006-3-22 22:56:18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既然中国的警察和律师靠不上,为何不找国外的呢?中国的当权者只会欺负中国的老百姓,但他们对外国人却很害怕,可不可以请国外的律师来帮助玲玲的父母亲呢?国外也有许多有正义的律师,还有很多是志愿者。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向国外的各律师事务所发资料,请他们来帮忙,或许这样才能引起中国当权者的重视。



范俊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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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发表于 2006-3-23 00:41:58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玲玲妈妈,你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保重自己,玲玲的事情肯定会得以清白的,相信自己的祈求。



我们会竭尽所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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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发表于 2006-3-23 03:40: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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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发表于 2006-3-23 08:59:06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BLOCKQUOTE id=quote><font size=1 face="宋体, Arial, Helvetica" id=quote>quote:<hr height=1 noshade id=quote><b>此文由方静发表</b>。



到现在为止,长安分局答应在本周内把不立案书交给玲玲父母。

现在的疑点:

1、孩子的衣服是谁脱的:答:一定是孩子自己脱的。有专家的意见证明可以有这种能力。

2、请的专家是精神病专家及法医专家,为什么不请儿科和自闭症方面的专家及老师。答: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

3、孩子左腿上的重伤怎么回事?原先回答这个上一定是脱下衣服以后从很搞出落下才能造成的伤,但房间里没有这个条件。答:可能是房间里木沙发上蹭伤的。问:难道是孩子蹭一下不行,继续在原伤出蹭,直到蹭出这么严重的伤吗?并且蹭完后再躺下等死?答:不知道。

4、房子是锁着的,孩子怎么进去的?答:不知道。可能是飞进去的吧。

5、男裤是怎么回事?答:估计是小偷偷来的,掏完口袋后扔这里了。

所有的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知道或者可能或者估计。我们的公安那!



伤心欲绝的玲玲妈妈在公安局门口晕倒,醒过来后撑起身子又赶往省刑侦局,到一处见到了杨处长,一说知道知道这个案子,上面不是发文了吗?但转而就说玲玲爸爸:你怎么不把孩子看好?门怎么不锁。堂堂处长,明知道有部里的批文,竟然一点都不看有关案情的情况。当玲玲爸爸说玲玲妈妈刚才晕倒的时候,竟然说不要拿这个来威胁我们公安。

路在哪里?理在何方?我们又岂可袖手旁观???



<hr height=1 noshade id=quote></font id=quote></BLOCKQUOTE id=quote>





专家,专家,专家

他们所谓的专家懂不懂什么是自闭症,问问他们那帮专家懂吗

我们那里的专家才是几年前才知道自闭症的,真是!

有时间打牌,没有时间办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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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发表于 2006-3-23 10:02:03 | 只看该作者

Re:悲悲悲---大家来看看,这是可爱的玲玲吗?

<BLOCKQUOTE id=quote><font size=1 face="宋体, Arial, Helvetica" id=quote>quote:<hr height=1 noshade id=quote>

(当玲玲爸爸说玲玲妈妈刚才晕倒的时候,竟然说不要拿这个来威胁我们公安。)





  

我们公安如果光明正大磊磊落落,一心为民办事,还怕人威胁吗?!!!我呸!



每天一点点,集腋成裘,厚积薄发... 宝贝加油!



<font size="1" color="darkblue">Edited by - 鱼儿 重新编辑於 2006/03/23  10:05:25</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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