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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仰望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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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题装老帖,不拉风、不显摆、不喜欢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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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11:32:51 | 只看该作者

re:方舟子说贺卫方没资格做教授到底对不对?...

方舟子说贺卫方没资格做教授到底对不对?

秋叶

先申明: 1、方舟子质疑贺卫方的动机我先不关心,他有质疑的自由,贺先生的法学水平是否是水货也不是我能 判断的,贺先生有回击甚至告方诽谤的权利。

2、方舟子做得对的质疑,我们要支持,他做得不对的质疑,我们要批评,这和他人品无关,也与你喜 欢不喜欢一个人无关。

3、我不能代表贺卫方先生反驳,我也没见过他,我只是通过我的考证分析方舟子质疑的内容是否成 立。

————————————————————————————————————————

方舟子今天先发了一条微博说:既然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他是怎么当的北大法学教授?靠时评、演 讲,还是像以前发现的那样,靠反复发表旧论文?与其拿纳税人的钱尸位素餐,何不辞职搞法普?

这条微博是方舟子回复一条“@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的一条微博: 贺卫方绝对是法学界的水货毫无疑问 的,根据北大法宝数据库期刊数据统计,自1993年贺卫方没有在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文章”微博时回复 的。

这个质疑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方舟子这个质疑第一个漏洞是证据不足。

因为查询中国知网论文结果,贺先生的确有论文检索记录。

我不清楚方舟子在评论这条微博前做验证的工作没有,因为他上一条微博是12点20分发的,这条微博是 12点59分发的,而@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 这条微博没有显示在其微博上,估计是评论其它微博,所以 我无法查证其发表时间,姑且我认为方先生有40分钟时间做检查,这显然还是有些匆忙。

有网友马上通过查询中国知网(http://epub.cnki.net/grid2008/index/ZKCALD.htm,这是我们写论文经 常用的一个查询网站)告诉方舟子,贺先生在知网上有很多论文。

即使用北大法学院法库搜索,贺先生有多条统计记录,而不是没有。

既然质疑者是通过北大法宝数据库查询结果,那么我们就用他们的武器反驳,根据这些结果,经查《法 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都是核心期刊。(我没有查证在 1992年到98年发表时这些期刊是否是核心期刊,但即使不是,当时竞争教授对核心期刊要求也不如现在 严厉,这些期刊也是老牌法学期刊。)

现在我要问方舟子的问题是:这里查询出来的论文是不是论文?

如果职称评定委员会承认是,那么第一条质疑不攻自破,所以方舟子不得不提出第二条微博转移焦点, 说那些论文质量不行,根本就不是论文。

所以方舟子马上回应说:并不是在知网上查到的东西就都是论文。不信你在那里查查作者“方舟子”,也能 查到我发表里许多“论文”,虽然我也十几年不发论文,但我不当教授。

方舟子这个言论第二个漏洞是偷换概念。

发表在这些刊物上的文章无论在中国哪个大学评选教授,都算认可的论文。

在中国大家都清楚评选高级职称需要论文达到一定数量,但是并非要求篇篇都是高质量论文,所以最重 要的标准是只要你是发表在学院认可的期刊的文章都可以算一篇论文。

要是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都不能完全算论文的话,我看我们中国至少一半的老师评选职称的论文都 要质疑一下,包括我本人的论文(其实写得挺垃圾的,就是为了评职称而发表)。

如果方舟子先生质疑贺先生没有发论文,那么请你应该先说明,我们老师评职称的论文标准是什么?

我这里把贺先生在1995年到1998年发表论文7篇套红,是因为1992年贺先生才评上副教授,99年评上教 授,那么他评教授职称认可的论文只能是92年到98年期间发表的,很多人拿最近发表的论文帮贺先生说 话,这是乱帮忙。

如果在中国知网上查询,论文数量更多,比如在期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上的还有多篇论文,不过是 非核心期刊,姑且不列。

同期随便列举一下贺先生发表可查的合著、编著和翻译的学术书籍有:

1.《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Karen Turner及高鸿钧合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增订版

2.《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1999年修订版

3.《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司法文丛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美国法律辞典》(美国Peter G. Renstrom编,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美国Harold J. Berman著,与高鸿钧、张志铭、夏勇合译)中 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7.《比较法律传统》(美国M.A.Glendon, M.W.Gorden and C.Osakwe合著,与米健、高鸿钧 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在中国大学评选职称,有专著, 译著,权重是超过论文的,比如有的学校规定第一作者专著可以顶两篇 核心期刊论文。

而且一些发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的文章,虽然没有发表在期刊上,但会议集刊、文集中的文章也可以作 为高水平论文被认可,这些论文不一定会被收入各类数据库,但是里面的文章的学术质量也可能是非常 高的。

普及完这些评选职称的尝试,各位明白方舟子的论据的问题错在何处了吧?

其实网友@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 又发了一条微博解释说:我这等小民,一点小事,没想到竟然在微博 上引发这么大的波浪,实在罪过罪过。我那段很隐蔽的评价经得起推敲,或许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大家指 正,请注意限定词“93以来”、“北大法宝”、“学术论文”。 我同意一条微博的意见,评价一个教授的论文 水平、质量,真是浪费时间诶,我们要关注更有意义的事情。

对照方舟子言论,他显然把有质量的学术文章等同于论文来攻击贺先生,你说方舟子是真不明白中国评 职称的猫腻呢,还是假不懂?他可是玩学术打假的。

然后方舟子进一步质疑说:北大法学院教授岗位职责:“1.承担教学任务2.承担科研任务,在核心期 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3.指导研究生;4.完成法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贺卫方20年来基 本不发表学术论文,2005年起拒绝指导研究生,岗位职责4个去了2个,北大法学教授的名头却越来越 响,当了公知就是有柿油特权啊。

这里方舟子就犯了第三个错误:转移话题

贺先生评教授是职称,和他履行不履行岗位职责是两码事,你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情放在一起,只能说误 导不明真相的群众。

在中国大学,一名教授职称是一旦获得,终身拥有的,和他担任不担任具体岗位职责是没有关系的。而 且在中国大学,岗位教授和教授职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大学有做老师的朋友,你们随便问问就知 道,这差别还不少,里面道道还很多。

最后方舟子又针对网友质疑说:我说的是1993年以来,你把1991、1992都列进来算什么?《异哉所谓 检察官起立问题者》《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几点评论》《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评王利明<司法改 革研究>》这些玩意儿也能算论文?如果不是你们哥大的论文标准很独特,你就是在佐证贺卫方20年来 基本不发表论文的说法。

这里方舟子就犯了第四个错误:选错对象

论文就是论文,垃圾论文也是论文,你可以说贺卫方论文不咋的,作为一个学术问题,尽管探讨。我看 网友@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 表示对贺卫方的文章不屑,没有什么不对,这是他个人自由,

但是方舟子来质疑既然贺卫方20年不发论文,他是怎么当的北大法学教授?

这就是大错特错,为了将错就错,方舟子企图把话题引到到没水平的论文就不是论文,这就是强词夺 理。

有人说方舟子净挑软柿子,有道理,要说真是贺先生有问题,也应该质疑北大法学院的学术委员会,你 怎么把这么水的人评选为教授了呢?或者方舟子应该质疑这些法学刊物,你们作为严肃的核心期刊,为 什么尽发表一些类似杂志随笔的文章当论文呢,你们的办刊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我这里不能评价贺先生的论文是否有水平,我个人是非常认可贺先生在中国做的事情,论文是否专业, 是否有质量,这是法学圈人士可以评价的问题。

我的分析到这里,可以下一个结论,方舟子这次的质疑非常有失水准,让人觉得他非常奇怪。方舟子原 来质疑一个人多通过博客,写长文,有论点,论据,论证,无论对与错,都值得一看,现在方很多攻 击,就是利用微博提出观点,缺乏严格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只是在制造话题。我多次说过,微博上发 表的不过是话题或者观点,实在算不上论点,因为在学术界,完整的论点必须有明确的名词定义,内 涵,外延,论据和论证,否则根本不具备批驳的价值。

方舟子通过微博质疑,却没有匹配相应的调查证明工作,提出有理有据的事实和逻辑,为了掩盖他的失 误,他没有选择坦然认错,而是企图用一个狡辩挽回一个狡辩,这就失去了科学精神,我觉得这样的质 疑精神已经走向了理性思考的反面,值得警惕!

方舟子也是人,也会犯错,这没什么奇怪的,网上很多人支持方舟子,这没有什么不好,但请记住:就 事论事,不要因为喜欢一个人就支持他全部的观点,也不要因为反感一个人,就否定他所有的一切,这 都不是真正的民主,也谈不上什么科学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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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
发表于 2011-8-13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仰望...

下面引用由仰望山林发表的内容:

我接龙:我们或缺的是防范和惩罚造假的机制,稀缺的是学术共同体对“假”的容忍度,羞耻心及自我净化能力,不缺方舟子。..


什么接龙,你这最多叫化蛇添足,按你说法,我们缺民主、缺机制,缺良心、缺法律、唯独不缺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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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
发表于 2011-8-13 11:57:19 | 只看该作者

re:比我说得好,赞。

比我说得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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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
发表于 2011-8-13 12:00:18 | 只看该作者

re:谢谢楼上,你认输了!等天黑了,你再改...

谢谢楼上,你认输了!
等天黑了,你再改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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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12:03:30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秋爸...

下面引用由秋爸爸发表的内容:


什么接龙,你这最多叫化蛇添足,按你说法,我们缺民主、缺机制,缺良心、缺法律、唯独不缺贺卫方。



我继续接龙:方舟子的推动力与老鹤比起来,连他的一个脚指头都算不上,缺谁不缺谁,从我的角度看不言自明,你就狗尾续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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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
发表于 2011-8-13 12:13:39 | 只看该作者

re:有云帅在,你就别老鹤老鹤的,故意搞混淆了...

有云帅在,你就别老鹤老鹤的,故意搞混淆了,是吧。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你怎么评价都行。但我的看法,他和云帅比,连云帅的一个脚指头都算不上。从我的角度,你叫他老鸟比较合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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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
发表于 2011-8-13 12:26:57 | 只看该作者

re:想起当年于建荣被方舟子打得撕破伪装破口大...

想起当年于建荣被方舟子打得撕破伪装破口大骂而败下阵来时,也是一边道歉一边叨叨“两败俱伤,两败俱伤啊”。

尽管贺教授自己围脖上都承认“早已输了”,可1852还说方舟子不认输。奇怪吗?
不奇怪,被柿油党洗脑后,怎样的强词夺理,怎么幼稚都是有可能的,像1857那样,自降到小孩子的标准。

另外,贺教授的“认输”前面特加“早已”二字,文科意境极佳,提供给柿油党拥趸宽广的浮想空间,说教授的意思不是输给了方舟子,而是输给了大学乃至社会这个万恶的体制。如此,贺教授会愈发“高尚”啦,到“啥体制都不缺,就缺高尚的老鸟”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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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
发表于 2011-8-13 17:54:12 | 只看该作者

re:你这人夹塞插队不说,还东拉西扯,漏洞跟筛...

你这人夹塞插队不说,还东拉西扯,漏洞跟筛子眼似的,理屈词穷就埋汰人,什么“小孩子”“老鸟”,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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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
发表于 2011-8-13 17:56:43 | 只看该作者

re:1861楼讲的基本是事实而不是道理,你有...

1861楼讲的基本是事实而不是道理,你有本事把事实变成不是事实,再讲你那套歪理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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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发表于 2011-8-13 18:36:39 | 只看该作者

re:天一擦黑,就开始了,说我夹塞插队?怎么做...

天一擦黑,就开始了,说我夹塞插队?怎么做?你给我示范一个。

理屈词穷就埋汰人?往回翻几页就能看到,1797和1081,我早提醒过,你还津津乐道“我偏要给他起外号”。

有只准自己埋汰别人的柿油啊,嗯,柿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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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
发表于 2011-8-13 19:00:50 | 只看该作者

re:1861楼讲的基本是事实而不是道理,你有...

1861楼讲的基本是事实而不是道理,你有本事把事实变成不是事实,再讲你那套歪理不迟。——看不懂我就再重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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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
发表于 2011-8-13 20:00:52 | 只看该作者

re:1861的事实是很不完整的,误导的。比如...

1861的事实是很不完整的,误导的。比如,他提到:

“其实网友@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 又发了一条微博解释说:我这等小民,一点小事,没想到竟然在微博 上引发这么大的波浪,实在罪过罪过。我那段很隐蔽的评价经得起推敲,或许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大家指 正,请注意限定词“93以来”、“北大法宝”、“学术论文”。 我同意一条微博的意见,评价一个教授的论文 水平、质量,真是浪费时间诶,我们要关注更有意义的事情。”

实际上@一个还有点信仰的人还说过很多。上面这段被应用当砖头的是8/11 19:13 说的。可是, 19:07他还说:嘿嘿,请大家评判@仝宗锦 。18:06 他还说:

“贺卫方的一堆臭跟屁虫,除了骂我之外,能提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来反驳呢?说贺卫方厉害的,列举贺卫方写的学术专著来看看?这个民族不缺少人,而是缺少独立思考的人,缺少去思辨的人,缺少真正为人民着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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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
发表于 2011-8-13 20:06:40 | 只看该作者

re:大家都上了方舟子的当。原来他要新出一本书...

大家都上了方舟子的当。原来他要新出一本书了! 炒作有方。


@方舟子:回复@乔大年:我想让它成为一本比较纯粹的、没有时效性的随笔集,原先有一些跟人吵架的杂文换下了(以后再出一本杂文集?),补充进这几年新写的随笔。 //@乔大年:最喜欢这本书,终于要再版了。可是为什么换掉一半的内容呢?

@方舟子:《江山无限》是我在2005年出的一本文史随笔集。我正在重编准备再版,换掉一半的文章,关于中国和美国的内容各占一半。//@郑武公:《江山无限》?没听说过。是本什么书啊?科普么?方舟子的书我读过一本《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真真的一本好书,可以让一个对生物学完全外行的人,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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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
发表于 2011-8-13 20:08:04 | 只看该作者

re:呵呵,1871你真逗,不是你前面说了,只...

呵呵,1871你真逗,不是你前面说了,只有北大法学院才有资格认定这些是不是事实吗?我判定有什么用?
我只有评论权。我评论,这回老鸟出丑是定局了。
你没注意,挺他的人已经不再好意思纠缠方舟子揭露的那些内容了,换了一个角度了,他们开始抨击北大抨击社会了,说法学教授放弃学术,被迫转型,成为“法治英雄”,是黑暗所迫。

可惜,多这一案例,方舟子打假胜率还是100%,而不能成为101%呀,你愿意欢呼的话,就这算做理科生在数字上的局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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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
发表于 2011-8-13 20:19:17 | 只看该作者

re:我回顾一下方舟子今年的科普,认为其最大的...

我回顾一下方舟子今年的科普,认为其最大的贡献,是让“七夕节来大姨妈”这条网络上被认为第一悲剧的说法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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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
发表于 2011-8-13 20:25:09 | 只看该作者

re:看看方舟子刚发的掷地有声的一条:...

看看方舟子刚发的掷地有声的一条:

方舟子 :一旦某个名人被批,就总有人说我只敢捏软柿子,不敢打官员的假。好吧,我明白地告诉你,十一年来我点名批评过卫生部部长、教育部部长、铁道部部长、科技部副部长、环保部副部长、几十个大学校长、省政协副主席、“最年轻的市长”、几十个副部级院士……如果有哪位认为自己得罪的高官比我多的,请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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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
发表于 2011-8-13 20:33:58 | 只看该作者

re:重点是这句:如果有哪位认为自己得罪的高官...

重点是这句:如果有哪位认为自己得罪的高官比我多的,请站出来。

这时候来一个相对论是需要的。都别装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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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发表于 2011-8-13 20:36:28 | 只看该作者

re:网友中毕竟有比大部分柿油党更明白的人:...

网友中毕竟有比大部分柿油党更明白的人:

@猪肉王子11:其实您大可不必回应。您是自由职业者,不占据国家公职,不拿纳税人的钱,因此无人有资格对您进行问责。在法律和言论自由范围内,您选择做什么事,是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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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
发表于 2011-8-13 21:02:36 | 只看该作者

re:你让方舟子不回应?那他怎么炒作新书啊?介...

你让方舟子不回应?那他怎么炒作新书啊?介不扯嘛。他永远是以说最后一句话为胜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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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
发表于 2011-8-13 21:05:51 | 只看该作者

re:不过还是要鼓励T版补充事实,否则太没意思...

不过还是要鼓励T版补充事实,否则太没意思了。还是那句话“1861楼讲的基本是事实而不是道理,你有本事把事实变成不是事实,再讲你那套歪理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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