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S原则"
给两个孩子们零化钱的措施已经做了快一年了,本来我们家里是管得紧紧的,觉得他们没必要身上带着钱,还偷偷地在学校买糖买冰淇淋吃,这当然是指闻莺,再加上在美国也没有亲戚给他们压岁钱之类的,所以一直就没给他们零用钱,他们各自有的就是很少的一点靠做家务活挣的小票子,还有偶尔给他们奖励的十几块钱.
但是后来发生了两件事让我们立即换了想法,一是我老婆发现了自己皮夹里常常丢了些小票子,她是会计,对钱数字的敏感度不容置疑,既然不是我拿的,那肯定是那两孩子中的一个拿的.老婆很生气,想要兴师问罪,但是我劝住了,一是我们没直接证据,二是我们也得给他们个机会,别这么小就一顶帽子戴上去,商量的结果是我来出面,我私下问过两个孩子,两人一直信誓旦旦,说自己绝对没偷,我也警告了这样的行为是不容许的,即使是自己家里父母的钱包在桌上没人管,他们也不能自说自话地拿钱,无论数目大小,两人一概点头答应;但是没过多久,我老婆又发现钱少了,我还是压住了会计大人的火气,由我私下沟通,结果还是两人发誓说不是他们偷的,反而让我怀疑起我家会计的记忆可靠度来了,但是我坚持没有证据不冤枉他们,只是再强调这样的行为不容许的,如果是谁拿的,可以悄悄地放回来,我们也不再追究,这样的事过去发生过,那一年从加拿大旅游回来,口袋里还剩了不少现金,都是些五十和一百的大票子,那天夜里回家都累了,把钱往桌上一扔都去睡觉,第二天他们比我们起得早,后来发现了那些钱也不见了,我也是如此下个追交令,声明只要悄悄地送回来我们就不追究,所以第三天早上我们起来后已经看见了几张大票子在桌上了.
小孩子偷偷地拿父母的零钱,这应该不少见,我小时候也做过,但是心理负担很大,好在没养成了习惯,过去毕竟大家都很穷,能偷到钱的机会也不多,现在孩子的诱惑和机会就比我们小时候大得多了,如何来引导或教导他们,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必须我坚持第一不扣大帽子,不要这么早地就上升道德批判的程度上,第二我也必须敲山震虎,必须让他们知道即使是未经容许拿父母的零钱,也算是"偷",而且如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使我们不点出你们的名字来,不来揭穿你们的谎言,我们也是心里有数的,你能逃得了这一次,逃不了下一次.
但是我也劝说老婆该给他们零用钱了,我们说要因势利导地引导他们,但是你不给他们钱,那来的源头来引导?你不给他们一个正当的渠道得到钱,他们就会动歪脑筋.本来她还没有爽快地答应,但是发生的第二件事立刻让她同意了我的建议,这是因为她一去检查闻森的钱包,里面几乎空空如也!而我们知道这日积月累的,闻森是有那么三四十块的钱的,而今只剩了点分币,问闻森他也不知道,他也不会经常去点钱,而我们也知道他没有化过多少钱,所以这些钱去了哪里了,不排除是闻森自己乱放后忘记了,但是最大可能还是他妹妹捞了去,可是我们没证据,即使追问闻莺她也不会承认,所以我们只能认了,也不想追究下去了.只是我们意识到在这个孩子的财务观和金钱观上,我们的家教是有很大的漏洞和不足的.
零用钱一开始是定在一个月每人十块钱,理由是现在他们还不能独立地行动,所以他们需要自己用钱的机会几乎没有,到了新年,我说看在你们的表现给你们涨到一个月十五块吧,我的用意是钱太少了,也很难以后作为一个强化机制,但是家庭会计不同意,说我们自己一年有那么多加薪吗?这也有理,所以调整到了加百分之二十,即现在的十二块.后来再给他们讲储蓄的概念,讲钱存银行的安全性和利息的概念,征得他们同意后,给他们各开了一个银行帐号,以后他们的零用钱直接就划到了他们的帐号上.有两次我转帐的时候,让他们各自看着我把钱转过去,然后他们各自的总数又加了十二块.
上次看雷裕武的书<再富,不可富孩子>里讲到的"3S原则",也就是 : 消费(spending),存钱(saving)和分享(sharing).对于消费,目前他们两孩子都没有多大的机会,我们家的生活很简单,平时除了买菜,还有就是到了该买衣服的时候的消费之外,几乎就没有化钱的机会,我们一般也不会在年底的圣诞节大甩卖去大量购物,因为用不着去买,买了也用不完,但是有个机会需要好好引导他们的就是在旅游纪念品的消费,过去我们比较放手,只要他们遵守和我们的契约在金额和数量上控制住,我们也不插手,结果他们总是买回来一堆零零数数的小玩艺来,很多回到家就已经在行李里挤碎了,有的回家以后他们却碰也不碰一下.这次回国后对买纪念品我得干预了,不让他们再乱买那些易破易碎的东西.
而对于存钱,自从银行里开了帐号并转帐以后,他们也就有了第二个"S"了,那次正好我陪他们放假,在去银行转钱的路上,我讲起来第三个"S",闻莺问难道我的钱非得拿出来给别人吗?我说那到不是的,比如说你用你的钱买了爆米花请了闻森或其他朋友一起吃,也是分享啊,但是当然能捐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是最好的分享了.我说起了有个朋友正患重病,我们正在募捐,闻森和闻莺已经参与过宝宝的募捐了,所以这次也不陌生,闻莺先说"那我捐十块!",我说你一共这个月的零用钱是十二块,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比如说是你很在乎的人或事,你其实不必捐那么多的,这就象圣经里说的,把自己丰收的田地里的沟沟边边和四个角的粮食留下来不去收割,这样村里的老人或残疾人就可以收了去,当然这些剩下的只是全部收成的很小一部分,照现在教会的说法就是你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教会,所以按这个比例,一般的如果你要捐助,只要你收入的十分之一就足够了,那么你收入是十二块,百分之十是一块二,我们凑个整数,你可以捐两块钱.
闻莺听了同意了,但马上说了个故事,她说有一次和小伙伴们在聊谁的妈妈患癌了,谁的亲戚生重病了,闻莺就说起了我们家今年已经捐出去了三四千块给病友们,小伙伴们听了很羡慕,说你们很酷,闻莺这次很积极地认捐,和她从同伴那里得到了社会性的赞赏是分不开的.
而闻森没有这样的社交体验,他基本上是跟着闻莺亦步亦趋,我也有意识地常常当着闻森的面,先和闻莺讨论捐助的事,闻森听在耳里,轮到他事他立即就有了主意,一般是紧跟他妹妹的主张,这次也就跟着捐了两块钱.尽管没有闻莺那样的社交体验,但是任何人帮助了别人都能得到幸福和自豪的,这大概就是任何文化里都把"乐善好施"作为社会的基本美德之一.那一次闻森看到了宝宝出院时的照片,高兴地指着屏幕喊:"看,我救了那孩子的命!",我说,"你讲得不准确,不是你救了宝宝的命,是他的父母和医生救了他的命,但是你肯定是帮了他父母的忙,即使很小的忙,宝宝的父母很感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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