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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棒棒医生临床手记 ---正常体温是多少?
正常体温是多少?
多数非医学人士会回答36~37℃;基本功“扎实”的医生则回答腋温36~37℃,口温36.3~37.2℃,肛温36.5~37.7℃。后者是《诊断学》的标准答案,难道会有什么错吗?临床判断是否发热不正是依照这个标准的吗?
不是错,而是不够准确,实际上,说是错也不错!对医生而言,“不准确”岂不就等于“错”?!
我们再细细的看《诊断学》,就会发现在这些正常值的前面有三个定语:“成年人”“清晨”“安静状态下”,为了更好的理解,我们去掉两个,原来这只是“清晨”的正常体温范围。
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体温,必须深刻理解体温的“昼夜节律性波动”,即正常体温有早晨低而傍晚高的规律,波动幅度不超过1℃。考试时都知道,但把这种认识落实到临床实践中去却意外的少见。
最早进行体温正常值研究的是C.R.A.Wunderlich,他测量了25000名健康者和病人的体温,得出健康人腋温(全天)36.2~37.5℃,平均37℃。由于相当多的小规模研究未考虑体温的“昼夜节律性波动”,甚至未规定测量方法(腋、口、肛),导致文献报道的体温正常上限值有很大的差异。Mackowiak等用更为先进的电子温度计进行了700次对照的口腔温度测量。根据这个研究,结论是,对于大多数成人而言,正常体温上限(99%)清晨(6:00)为37.2℃(对应肛温37.6℃);下午(16:00)为37.7℃(肛温38.1℃)。超过它才可以说是发热。
有相当多的苦于长期“低热”的“患者”,他们辗转于中国大小中西医院,接受或过度的检查(西医爱好),或过度的治疗(中医热衷),最后给“治”得一身是病。他们中有个别的碰到我,我告诉他们:静息状态下,口腔(较腋温可靠),分别于早6点,下午4~6点测量两次,连续测量1~2周,如果早高于37.2℃,晚高于37.7℃,才算是低热。这样测量的结果,使一些患者彻底脱帽,他们的体温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仅仅因为对正常体温这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概念的错误或模糊的认识,就可能导致患者巨大的痛苦和高至于倾家荡产的经济损失,为医者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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