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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老虎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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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孩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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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5-6 18:54:46 | 只看该作者

re:反对3楼至19楼,强烈支持2楼的T版,不...

反对3楼至19楼,强烈支持2楼的T版,不能打,就算QBB打得花哨也不能打,孩子不听话只能在不能打的前提下想办法。大道至简,一个字: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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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5-6 19:22:42 | 只看该作者

re:Ce me semble that Ch...

Ce me semble that Chinese parents are 很暴力。

Long live BMW!

(我叫 Jean-Michel David Bill Hans Mario Abudul Ali Yawamoto Kim Pham, 是 vincent 的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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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5-6 21:54:55 | 只看该作者

re:哇,9个国际友人。楼主的孩子的爹反思一下...

哇,9个国际友人。楼主的孩子的爹反思一下,别打了,至少考虑一下国际影响。

国际友人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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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5-6 22:39:28 | 只看该作者

re:[IMG]http://x.limgs....



这个帖子要火!

庆幸自己还没有说太出格的话,3-19楼,我带头,往外摘。
(拉甘地叫我是同伙,爱和平非暴力)

Da or BuDa,这是个问题。
看看国际友人怎么compromise。不愿意的,各取所需下面拿弹药。

[TR][TD] [/TD]

[TR][TD]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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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5-7 00:09:10 | 只看该作者

re:这老球就是爱戏耍,连Da和Buda这样严...

这老球就是爱戏耍,连Da和Buda这样严肃的问题都搞得这样的娱乐,更不要提生物和中医还有命数那样本来就很八卦的话题了。

大宝的眼神有点问题,22楼的友人是10个,不是9个,都是和我有过交情的,是私党,没到死党的程度。外国友人嘛,中文的理解还不是那么透。

Compromise?这个问题极其重要。我理解人的体内始终存在阴与阳、黑与白、善与恶、冲动与理智……Da 与 Buda这样相对立的元素,没办法,谁叫咱是人呢。但咱也要明白,孩子他不仅仅是咱的孩子,更根本的,他是一个人,他有基本的人权 – 被平等对待的权利。从另一个方面来讲,Da产生的结果绝对是负面的,我从小的时候被Da过,也有过Da自己孩子的经历,这些都让我很痛苦。为什么咱一定要用痛苦作为一种教育的方法呢?更何况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咱们的Da是在非理性的状态下产生的,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发泄。

谈这个话题就让我很痛苦,我要去找些娱乐了,这也算是Com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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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5-7 04:09:51 | 只看该作者

re:我打“自己的”孩子,恰恰就是希望他看到自...

我打“自己的”孩子,恰恰就是希望他看到自己的“凶狠的眼神和态度”,他不和我对视我还去搬过他的头来,还得调整一下表情以体现不同程度的“凶狠”代表了不同程度的“愤怒”,还得提醒他得看着我的表情来调整一下他自己的行为,终于到了现在我只需要作出表情来而不用真动用黑手了。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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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5-7 05:10:43 | 只看该作者

re:想过打完孩子,是不是大人都会很心痛呢?...

想过打完孩子,是不是大人都会很心痛呢?
再者在国外打孩子会引出很多多麻烦吆。。。。。
动手之前还是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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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5-7 09:13:39 | 只看该作者

re:呵呵,在中国要不打孩子估计难吧。真要不打...

呵呵,在中国要不打孩子估计难吧。真要不打孩子,移民出国吧,NZ这里出了“反掌罚法”,就是用手掌打孩子都不行。不过这法例一出,不仅亚洲人反对,连洋人里反对的也不少。我不反对打孩子,不过就如秋爸爸讲的,要有“打”法,有原因,有计划。并且,偶尔为之,别养成习惯。完全不打,呵呵,我投个反对票。不管多少烂菜叶子扔我,我还是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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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5-7 09:35:13 | 只看该作者

re:强烈支持 老S 秋头 楼上 F版。。...

强烈支持 老S  秋头  楼上 F版。。。。。。  皮巴皮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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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5-7 09:44:54 | 只看该作者

re:打人,一说,就先矮三分了。所以,说能打的...

打人,一说,就先矮三分了。所以,说能打的,估计都不好意站出来,顶多投反对票(反对不打,瞧这表述,弯子绕得巧妙,少了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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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5-7 10:05:59 | 只看该作者

re:老V说得对,我眼神真是不好,不仅外国朋友...

老V说得对,我眼神真是不好,不仅外国朋友数错了,3楼至19楼说BUDA其实也有56个,道歉。剩下那寥寥几个喊打的,28楼jinglenn,小时候不见得被打过,大了也不见得打过人,没发言权;15楼的老S,回家被大S暴打一顿,肯定改口,不算;26楼老F,都被小V整理得只能瞪眼,不敢动手,好还意思说DA?

剩下一个QBB,不多说了,3个字:打!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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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5-7 10:14:39 | 只看该作者

re:简单粗暴,是非常有用的最后一招。承认...

简单粗暴,是非常有用的最后一招。
承认自己没招了,只能简单粗暴了,比放弃要好。

我天生不会打人,所以没招的时候选择逃避,不好。
我希望学会能艺术地打,改天请秋爸吃饭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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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5-7 10:17:20 | 只看该作者

re:哪里有Da人,哪里就有bei打。哪里...

哪里有Da人,哪里就有bei打。
哪里有BUDA,哪里就有欺压。
哪里有欺压,哪里就有反抗。
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DA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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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5-7 10:44:33 | 只看该作者

re:楼上的男人们,喝多的时候,回忆回忆...

   楼上的男人们,喝多的时候,回忆回忆你们打过孩子吗?
  “没打过,只是有一次抱孩子抱得太紧,孩子的骨头硌了一下我手指骨,而已!”
   咋没有酒了,“二呀,咱再打5下,喝个痛快!"
   ”妈妈妈呀,这是啥呀,夏天到了,我还是穿棉衣吧,要不老爸的大手会硌我的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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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1:23:14 | 只看该作者

re:众说纷纭,似乎都有理,本想把孩子的爸拉上...

众说纷纭,似乎都有理,本想把孩子的爸拉上来开个批斗大会,让唾沫来淹死他,这下可好了,要是他看到了他的支持者,那他还不理直气壮,孩子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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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5-7 11:26:49 | 只看该作者

re:好办,把支持者删贴,然后拉来批斗!

好办,把支持者删贴,然后拉来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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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5-7 11:39:51 | 只看该作者

re:转个贴,给这里加点火。...

转个贴,给这里加点火。





        天津人说相声:"下雨天闲着,没事儿在家打孩子。"听的人会笑,但也知道,这个"打孩子"指的是教育孩子。

         中国人的传统,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必要手段,所谓"棍棒之下出孝子"。现代教育,推行快乐平等,不许体罚,父母们也都认同,但气急了的时候,照着小屁股打几巴掌也是有的。除了事后有些内疚,甚至把"制怒"的条幅贴上墙,谁会去想,打孩子会牵涉什么法律问题?

         的确会有的,不过不是在目前的中国。除了把孩子打伤打残甚至打死的禽兽父母要受到法律制裁之外,普通的打孩子事件,还处在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但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别管打孩子打到什么级别,只要是打了,那就是犯罪!

         当然,这不是新闻,不过因为打孩子而没能定居国外的,这算是新闻。

        一位李先生,经过5年上学、打工的艰苦生活后,终于拼下了博士学位,做上教书育人的工作。在英国站稳脚跟的他,如愿以偿地将妻子和9岁的儿子接到英国。吃得苦中苦的李先生,在给孩子提供人上人的生活的同时,期盼儿子能学业优秀,在小老外同学中出类拔萃。谁知儿子比他更融入英国生活,与英国孩子打成一片,整天踢球玩耍,荒疏了功课。李先生很恼火,拿出家长的威严,规定儿子不完成他布置的作业就不准迈出家门。

        被软禁了的儿子也不示弱,大呼小叫地抗议老爸侵犯了他的人权,李先生听了差点背过气去,扬起手就是几巴掌,然后锁上屋门,扬长而去。

        这一天,李先生是什么心情我们不知道,但傍晚的时候,我们看到他拿着一个价格不菲的新书包,表情复杂的回到家里。

        还没迈进家门,李先生被警察拦住了。

        原来,李先生刚离开,儿子就打了报警电话,投诉爸爸虐待自己,并撅起小屁股向登门查看的警察展示了爸爸的"罪证"。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先生被以"虐待儿童罪"拘留,同时,法院判他与儿子隔离6个月,此期间还将孩子送到相关机构代为照顾。

        如坐针毡的6个月过去,李先生辞去在英国的工作,举家返国。

        李先生从此更爱国了,李先生从此不再打孩子了。

        李先生的儿子从此就老实了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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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5-7 12:00:17 | 只看该作者

re:该打的时候一定不要出手,但是楼主老公的打...

该打的时候一定不要出手,但是楼主老公的打法肯定是章法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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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5-7 12:02:41 | 只看该作者

re:强烈要求把楼上的帖子删了!

强烈要求把楼上的帖子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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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5-7 14:40:15 | 只看该作者

re:哈哈,回家来一看,这秋爸的评语,明显是批...

哈哈,回家来一看,这秋爸的评语,明显是批评我来的。呵呵,不过秋爸是一语中的,我的观点还真的只是“反对不打”。

BMW的评语:“28楼jinglenn,小时候不见得被打过,大了也不见得打过人,没发言权”;怎么连我的历史都被你看清了呢,我从小到大还真的没怎么挨过打,仅有的两次,记忆深刻,还都是打人打错了(借我撒气,没理没由的)。 我家是家长制,我爸两眼一瞪,我已经脚软了,眼泪流成河了,估计我爸这拳头也下不来了——哭是最有效的武器。前提当然还有一个:我是好孩子,哈哈。

我受的专业训练,包括法律限制,用一句话概括:打是有效的方法,但一定要有其它的方法辅助使用;但生活中,不能打,打是犯法的。

不过我要自己有孩子,我估计以我的脾气,还是会打,见效快嘛——当然我会有选择,有针对,有计划地去打;不过,每打一顿,肯定都是狠的。

楼主的老公,哈哈,真要拉出来批,还是要被口水淹死的:打得根本就不对章法嘛,给他上几堂课,训练一下怎么个打法。不过不过,夫妻关系还是第一位啊。就算要用口水淹死他,也借大家的“口水”来用用吧,楼主躲一边看看热闹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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