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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的目标是什么
任何语言学习的目标都是一致的,能听能说能读能写能理解。
可一不小心,现在国内学什么语言都在偏离这个方向。比如英语学习,从小学到大学本科毕业,学了N年(想起来就吃惊),没几个能说能写的。问题就在于,没把英语当作一个交流工具在学,而是当作一门科目在挖掘试题。
读得太少,理解得太浅,虽然大部分学生学了这么些年的英语,但对于常用词的理解,普遍都不深。老师上课的时候,很少做词汇的拓展练习,而喜欢讲语法、讲这个词和那个词的区别、讲要这么用不能那么用。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老师昏昏,学生自然也听得糊涂。
去年我外甥还在高中的时候,问我一道英语填空题,题目是:
Don't worry about __ mistakes, it's __ unavoidable stage on the path to success.
选项: (a) the/a (b)the/_ (c) the/an (d)a/the
答案是(c)。但这不是唯一的答案,如果有选项是 “_/an”,也应该是对的。那为什么mistakes前面有the和没the都可以?老师就没打算说清楚。
其实这不是语法本身的问题,而是说话情境的问题。如果没有冠词,Don't worry about mistakes,这是泛论,未必你现在已经犯错了,说话人在讲一个普遍的道理。如果是Don't worry about the mistakes,情境中的被告知者此前已经做错了些事情,说话者就此事在宽慰他。
学生在较大量的阅读后,自己是可以体会到这种语言感觉的,老师点拨一下就可以了。
回过头来说语文的学习。现在小学生老师强调的上课内容,也包含较多的“考试术”,在规则方面抠得太细,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语言教学的目标本身。
除了像德语中的名词性、格等这种死规则之外,很多语法规则应该算是比较“自然”的,都是可以根据习惯出发来体会的。习惯上不顺,就不成立。习惯怎么养成?就是靠广泛的阅读。接触过,就形成了语言感觉。
比如前面说的AABB词语,有什么规律?没规律,就是一个习惯。“开心”可以说“开开心心”,“伤心”就不能说“伤伤心心”;“干净”可以说“干干静静”,可“肮脏”就极少说“肮肮脏脏”。ABB的词汇中,大部分只能用作ABB,缩成AB就不成立。比如“沉甸甸”,缩成“沉甸”,就不对了。----记得有位名人写“美文”的时候,为了字数的考虑,写出了“我们沉甸的希望”,被一通狂扁。
多说点现在语文老师的不妥。我同事的儿子小Z上三年级,老师的小作文题意是“请选一件事情,来夸夸你的好朋友。”小Z充满感情地、不由自主地写了两件事情,夸了他的好朋友,自己觉得写得很饱满。可老师给了个低分,理由很简单,是“不切题意”,也不给出更多的解释。小Z很委屈。
这个老师表述得不恰当。我认为完全可以让孩子真正从写作的角度去接受这个评判。比如说,“老师为什么要强调只写一件事情呢,是为了让你们去想一件很典型的事情,一件最能说明你好朋友棒的事情。我们写作文的时候,如果需要精炼,就要做这样的思考。所以你这篇作文虽然写得很好,但用了两件事情才说明了好朋友棒,这时候就不如选一件更有代表性的事情。”
说到底,在语言学习上,考试标准化是很有问题的。
语言的学习,重要的任务之一是真正理解词汇、用对词汇。我们的英语老师这一点上做的很少,讲不透、拓不开。语文老师也类似。小学生学英语,尚不宜讲太多词义本身,而适合用反复使用、反复强化的方式;到了中学阶段,语言能力本身提高了,就应该加强词义的解释和用法,而不仅仅让学生单纯把单词背住。背单词的极致境界是考GRE,词都脸熟,但基本不懂得怎么用,写个email都磕磕绊绊的。
学词汇应该像Collins字典的思路一样,把词嵌到具体情境下的句子中,把词义传达清楚。大概是这个套路,比如说dangerous这个词,collins字典大概是这么写的:If we say someting is dangerous, we think it's likely to cause danger. (手头没字典查验,大意如此吧)。
要翻译“这个病人很危险”,在没有上下文情况下,有两译:The patient is dangerous,这可是指这个病人或许有传染性,走出去的话会传染给别人,cause danger,所以说他dangerous;另一个是通常人第一反应的理解,说这个病人病情危重,这时候得说:The patient is in danger.
老师的职责,应该是把这样的对比呈现给学生,并泛化。 而我们现在的英语老师,估计喜欢讲的是,“danger是名词,相应的形容词形式是danger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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