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琳自闭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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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4 21: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回头

                             【刘墉】




到滇缅边界的腾冲办签售会,等著签名的队伍很长,一直排到书店门外,有个女孩签完却不走,坚持要问我一个问题:

「我刚考上大学,再过一个月就要去北京了,留在腾冲的这段日子,我该怎么过?」

「好好跟爸爸妈妈过啊!」我说:「想想,你这一离开就是多远、多久,还不快把握机会跟父母聚聚!」

女生的双眼突然泛上泪光,但又一下子换成坚毅的表情:「我不能留在家里,因为爸爸妈妈疼我的时候,我会伤心。虽然我舍不得他们,但是非走不可。」



朋友请我吃饭,在座还有他们刚学成归国的女儿。

「您知道吗?两年前她出国的时候,我们两口子为她整理行李,她大小姐动都不动,好像出国的不是她。走的那天,我太太坐在行李上压著,由我拉拉链,那么费力,她也不过来帮一把。送到机场,上车下车全是我们老两口抬她的行李。终于送进去了,我们被挡在外面,还舍不得走,远远看著她验关,关员一指行李,好像要她打开来检查,我们急死了!天哪!她怎么提得动?却见这大小姐手一伸,轻轻松松就把行李抬上了检查台,打开检查完,又两三下拉上拉链,把行李交运,头也不回,往前走了。」老朋友笑道:「她不知道我们远远看,都急死了,却连头也没回,好像一点都没有依依不舍的样子。」

说到这儿,她女儿淡淡一笑:「在家里我不收行李,因为不愿面对要出国的事实;走进机场,你们帮不了忙,只剩我一个人了,我非提不可。那时候怎么回头?回头,我会哭;回头,我还往不往前走?」



看获得二○○四蒙利娄影展最佳影片的《叙利亚新娘(The Syrian Bride)》。一位住在戈兰高地的女孩,透过征婚广告,决定嫁给叙利亚的一个电视演员。因为以叙的仇恨,两国素不往来,女家费了很大力量,才得到许可,把新娘送到戈兰高地与叙利亚接壤处的「联合国维和区」。

新娘在大批家人的簇拥下走到边界,远远看见未婚夫和许多亲友,站在叙利亚的那侧等待。已经跟家人一一吻别,新娘却为了签证问题,迟迟不能过去。因为叙利亚政府不愿承认以色列在戈兰高地的「出境章」──认为戈兰高地是叙利亚的土地,以色列只是非法占有,不是拥有。

许多亲友在烈日下已经不支,有人特别放了把椅子,请穿著厚厚白纱的新娘坐下。

联合国维和的人员在两边疲于奔命地折冲,还是没办法。眼看新娘只好回头……却见「她」毅然决然,一手提著行李,一手提著宽大的婚纱,一个人,在父母兄弟的惊愕中,直直地走向叙利亚的边界线。

电影没演下面的情节,只见一个白白的背影,孤孤单单走在「非军事区」草木不生的旷野……

她没有回头。



九一一之后,有个朋友送我一片光盘,说那是纽约世贸中心著火时,他从附近办公室用V8拍摄的,当时好多人从火里爬到窗外,衣服被烧光,全身赤裸只剩一条皮带,最后还是撑不住,从七八十层的高楼坠下。

七年了,我把那光盘放在书柜里,没有看,相信未来也不会看。

对纽约人而言,九一一有加倍的痛。以前去曼哈坦,我都会远望林立的摩天大楼,赞一声「壮观」。但是今天,看归看,却不敢把眼睛转向下城,那个我熟悉的「有著两栋世贸大楼」的位置。我甚至在看老电影时,不愿见到世贸中心的画面。因为看一次,就重复一次恶梦;回头一次,就是又一次伤害。

也想起二○○四年的南亚海啸,瞬间夺走二十多万条宝贵的生命。当时一个台湾的小女孩叶佳妮,跟著妈妈去普吉岛度假。妈妈死了,佳妮则被海啸打到树上,卡在那里二十二小时动弹不得,终于被发现。

叶佳妮手脚都受了伤,头部缝了六针。当她回到桃园机场的时候,一群记者追著采访她。六岁的佳妮不高兴地说「你们不要再给我拍照了啦,我生气了!」但记者还是追著要她「回头想」在普吉岛历险的情况。

小佳妮终于急了,大喊:「我不要回头想!你们再问我,我会做恶梦的啦!」



带女儿上电视访谈节目。

「如果发生大地震,你被压到了,女儿想救你,但是眼看房子要垮,你会怎么做?」主持人问我。

「我会叫女儿快跑!快跑!别管我!」

主持人又转过去问女儿:「这时候,你会听你爹地的话,头也不回地快逃跑,还是留下来?」

「我会头也不回地跑。」女儿说。

现场的观众都啊了一声,却见女儿幽幽地继续说:「我会跑,但是我会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喊『爸爸我爱你!』」

我一下子湿了眼眶:「对的!孩子。回头只会使你伤心,回头只会拖累你的脚步。如果有那么一天,别管爸爸!向前跑,别回头!」

(寄自纽约)

2008-04-03

~
2#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38:11 | 只看该作者

re:因...

                   因此,我们旅行,我们工作,我们作梦
 
                                  【沈佩君】



  我告诉人在大陆的你,大楼窗外的云像拉开的丝,你回我的信却只有一句极为疲倦的话:你总是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而我总是有开不完的会……

常常与你错身而过,一如每一个有你的梦境,没有交换语言,甚至没有交换一个眼神。然而,我知道,你在。

你在。有时,我强烈觉得你就在附近,但,环顾左右,你不在,可是,我却相信你在,以一种缺席的方式。

你在我的梦里,走著。

我在我的梦里,醒著。

在梦与醒之间,切换自如,每天行礼如仪,日出日落,我心自由。但是,偶尔,我必须离开,眼耳鼻舌身一起远离。

我住在叫作威尼斯人的饭店,饭店大得像个小镇,有一条小河,河边有好几条街道,街道旁有各式商店,河上有几条小桥,河里有船,有唱著歌的船夫。这些户外街景跟屋顶漆的蓝天白云一样,栩栩如生,全是饭店造景的一部分,都在冷气房里的密闭空间。远离烈日。

是的,我很清醒,我知道自己并不在欧洲,不在威尼斯,我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在五星级饭店。我给自己订了一个好房间,有很大的落地窗,夕阳西下时,我正对着落日,正对著「海巿蜃楼」,MIRAGE,这是另一座知名的五星级饭店,旁边是「金银岛」,当然,那也是另一家设有大型赌场的饭店,门外的海盗船每天晚上上演烈焰冲天的爆破戏。而在更远的地方,还有金字塔及巴黎铁塔。

梦,是这里贩卖的主要商品。旅行,就是这样,千里迢迢到一个不相干的地方,碰到一堆不相干的人,好让你忘掉种种相干的人事物。然后,我们得以歇息。我住在叫作威尼斯人的饭店,买了一个嘉年华的面具,上面画了一颗泪珠,花六十元美金坐在小船上,漂在拟真的小河,看着真的是假的天空,梦想着我到了威尼斯。

河岸有一个小广场,广场上有一个舞台,舞台上有一座人像,雪白的大理石雕,一个圣者,戴著头巾,穿著长袍,长袍上的衣褶被风吹成美丽的线条,凝固在时间里。但是,在这个到处是假的世界,我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绕著雕像走一圈,确定这是一个真的人,站在一堆仿威尼斯的布景里,假装他是一座雕像。他有血有肉,一动不动,垂下眼睑,全身刷上白粉,连睫毛也是白的,他让血肉仿成石头,甚至看不出呼吸。他的脚下撒了一堆钞票。

几个老人,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他们想看他能站多久,如何下台。一个小时过去,他仍站在那里,时间沉睡,老人开始打盹,一位老太太垂下头,口水流了下来。石像没有打瞌睡,他在工作,不能作梦,不能抓痒,不能打喷嚏。

轰轰的来了一群人像来自中南美洲,他们轮流站到台上和那座雕像合照,拉他的臂,搭他的肩,亲他的脸,摆出各种姿势,引起一阵一阵哄笑。最后上来一个中年妇人,拿著一枚一分钱的硬币,在雕像眼前挥了又挥,问他要不要,要不要。雕像眼也没眨一下。那妇人拈著小硬币和雕像一起拍了一张相片,拍完照,她又在雕像前晃著那枚硬币,挑衅似地再问他要不要。雕像不动如山。最后,那个妇人把硬币塞进雕像微弯的手指里,硬币掉到地上,叮,微弱的声音,淹没在狂笑里,他们满意地离去。

那个雕像自始至终连一丝皱纹或笑纹都没牵动一下。这是工作,这是生命,这是他的戏。

我回到房间躺下,朦胧中,恍然置身会议室。轮到我报告,投影机里没有任何资料,我张口结舌,脑袋和屏幕一样闪著沙雨似的灰白。我彻底忘了有这个会,我根本没准备,而这是个例会,我怎么可能忘掉?一堆眼睛看着我。我一惊,醒来。

幸亏只是梦,我再度睡去。仍然是开会,你的小指碰到我的小指,刚开始是无意,后来是有心,我心狂跳,害怕那一堆眼睛看到,最后,我决定不回看那些眼睛,两只小指,相互碰触和探索,最后勾在一起。在梦里,我清清醒醒地决定,我要作自己。

醒来。偌大的房间里,我只有自己。

相识多年,你终于触碰我的手,即使触碰,也只是一只指头,即使是只指头,还居然只是小指,然而,仅仅这不到一平方公分的肌肤之亲,却仍只是一场梦。

我起身,把梦记下,mail给自己。你不是我的收件人。

我另外写了一封mail给你,告诉你,旅途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

一个男人,不由自主地永远在时间漂泊中,他的下一分钟可能立刻从这个时空跳到另一个时空,只有他的衣服留下来。而他去的每一个陌生时空,他出现时永远是裸体的。

一个女人,像每个人一样,活在现时之中,她在六岁时遇见了卅多岁的他,她就爱上了他,他给了她一本日记,让她知道何时何地可以和他再在现时相遇。她在廿岁时终于又遇见了他,但他根本不记得她,因为当年六岁的她,认识的是未来卅多岁的他,不是现在廿多岁的他。

这女人在现时中常常失去他,她始终在等他,她让自己忙碌,好让时间过得快些,她不知道爱为何总以不存在的方式存在,她不知道他去的地方为什么她总无法相随。她爱他,就必须恒久忍耐,永远等待。

而男人,无可如何地陷入一种不能言说的困境,他不知自己何时或如何消失,他必须消失时,他就消失了,他总是被全裸地抛掷在另一个时空,他必须先替自己找套衣服。他若去偷,可能坐牢;他若去乞讨,则必须为自己的全裸解释,两种情况都不容易。他回来时,有时一身是血,有时全身颤抖,他无法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一切由不得他。

他每回不由自主在工作场所消失时,地上只剩下一套衣服。我们可不可以这样对待工作?而她每次在等待下次和他见面时,她创作,她的作品主题常是鸟,或者天使,她用黑色的铁丝缠出一对对翅膀。

你回信时说,我的信上都是??????????,你问我写的是不是达文西密码。我把寄信备份打开,果然全部文字都变成???????????。我简单覆信,只说是个悲剧故事罢了。

「我需要你,此时,此刻」,这是书上的一句话,但,我没引述。任何的此时此刻,自口中说出时已不是此时此刻。

在旅行时,我们比平时通信更勤。你每到一个机场就发给我一个简单的mail,有时,你用简讯告诉我,你正在山上,有时,你告诉我,你在一个地图找不到的地方,除非你在海底潜水,否则任何再荒僻的地方,都有手机基地台,都有internet,恍若你总是在附近,恍若你不曾远离。

然而,我们身体的距离始终遥远。工作,永远以夸父逐日的方式,不得稍停,我们肉骨凡胎,在夜以继日的奔驰之中衰败,脸上的毛孔从无到有,再从圆形变成泪滴状,下坠。看着镜中的自己,眼角垂下,法令纹变长,下巴和脖子中间拉出一体成形的脂肪,颈后出现一块无关痛痒没有作用无以名之的丘状物,这一切,一言以蔽之叫作「老」,相见不如不见。

身体不能遁逃,我的心以mail和简讯的方式跟你一起去旅行。你的旅行比我多得多,几乎都和工作有关,你的信总是三言两语,我则琐琐碎碎叙述不著边际的风花雪月,告诉你台北的蝉叫了,或者午后一场雷雨让台北仁爱路的菩提长出粉红和浅黄的新叶。去年冬天,许多同事离职,他们想看看中年的自己还有没有别的可能,我告诉人在大陆的你,大楼窗外的云像拉开的丝,你回我的信却只有一句极为疲倦的话:「你总是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而我总是有开不完的会。」

每年,我都会给自己安排一个长一点的旅行,离开现时现世,我去每一个你不经意提过的地方。你曾说,到纽约一定要看一场音乐剧;因此,我每回到纽约,一定去百老汇。你曾说,佛罗里达像靴子一样的地方叫Keywest,海明威故居就在那里;前年,不会看地图的我,租了辆破车,开了一整天,死心眼地直到最南边的灯塔才回头。那次,我照了很多相片,朋友问我为什么拍的都是海,每张看起来都一样。不一样,Keywest沿途的海是一种渐层的蓝,每一寸都不一样,我每一次按快门时,都是在告诉你,我到了。但是,我一张也没寄给你,我也没告诉你,巨大的海鸟站在公路护栏上张开黑色的翅膀晒太阳,像电影《X情人》里的死亡天使。我甚至没告诉你,我不仅去了海明威家,而且知道他当初之所以住在灯塔旁,是因深夜酒醉的他可以看着灯塔找到回家的路。

沉默。当你一天十二小时困于工作,我没法用mail传输这样的好景。宽频,不能承载。

你总是在挑战自己。因此,我也注意一切极限挑战。

一位叫大卫的美国魔术师,曾在大冰块里冷冻六十二个小时,曾高悬泰晤士河透明箱中绝食四十四天,今年初,他在泡水八天创下纪录后,立刻挑战「灭顶求生」,但在水中屏气七分零八秒后昏厥,挑战世界纪录失败。

我看到的是这七分钟如同七世纪的过程。他在第四分钟时,嘴唇已不断颤抖,但在颤抖中仍又再撑了三分钟。正常人屏气一分钟已是心跳如雷。他一直撑到身体昏迷,他用意志把身体推到疯狂的极限。

美国名驹巴巴罗,就在各方看好牠将成为一九七八年以来第一匹称霸三冠王赛事的好马时,却在一场比赛起跑不久,右腿三处粉碎性骨折,令人心碎地退场。

牠的大骹骨断成廿多片,牠跑到腿断骨碎才停止。

这些人,这些生命,这些极限挑战,他们背后都有一个极专业的团队,但,执行时通常只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大卫昏厥前最后一秒,他想的是什么?那匹叫巴巴罗的马在跑断腿前,是不是早就痛苦难耐,但牠没有停下来?

作极限挑战的人,如果失败,常会重来,但就算达阵,他又会给自己立下下一个挑战的目标。极限总在远方,这是一个永无止尽的旅行。

离开拉斯维加斯时,烈日当空,当年的一片漠土,却构筑出这样一片梦土,奢靡繁华,不论男女,无论老少,络绎于途,他们来此寻找几日却如永恒的戴奥尼索斯的生活,赌城不仅赌而已。我走出饭店时,在门口看到一个老太太刚进场,鼻子插著一根管子,身旁拖著一个装在轮架上的氧气瓶,她对我眨了一下右眼,我对她竖起大拇指。大厅屋顶上都是大型壁画,众神盘旋,俯视我们。

砖红的大峡谷,不见树木,我即将回到我那充满艰难的小岛,飞机慢慢升向两万五千英尺高空,看着飞机窗外真的蓝天白云,我用左手小指勾著右手小指,许诺自己:我们旅行,我们工作,我们作梦。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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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41:43 | 只看该作者

re:...

                                海伦
 
                             【龙应台】


    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

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

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

「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

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

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

我是没学过。

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著记忆中她的作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

「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

「泡完要切吗?」

「要切。」

「什么时候放进粥里?」

「滚了就可以放。」

「谢谢。」

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

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

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落又一落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著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牠,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地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著说,「这样,虫就不来了。」

「好聪明。」

「你……没学过?」

嗯,没有,没学过。

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著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

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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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43:48 | 只看该作者

re:...

                        聊将花作雾中看


                           【刘克定】

    屋后有一条宽阔的马路,两旁人行道上,一条细细长长由黄色地砖铺成的盲道,不像其它的路平坦,有突起的条状的格子,拐弯处是点状的,略不同些,这些条状和点状的路面,是一种特殊语言,只有盲人能读懂,且是凭双脚去读,去丈量。我曾试著闭上眼睛去走,但不能前行,因我读不懂这种「语言」。此外,我还缺少盲者的那种坚毅和执著。

有一次,我去上班,远远地,走来两位盲者,他们谈笑风生,用手杖轻轻在地面点著,用双脚一边「读」著脚下的信息,一边前行。忽然,一位盲者似乎看见我已靠近他身旁,朝我伸出一只手,表示招呼,我赶紧走近,他问我路边是否有小店?请我帮他买一瓶水。他就站在盲道上,等著我买水回来。

他接过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说:「多少钱,你自己拿吧!」

我愕然,心想一瓶水能值几何?便说:「送给你啦!」

他一下子不高兴了,说:「那我不要你的水!有困难会请你帮忙,能做到的,绝不能依赖你,我不要这样的施舍!」

我怔住了,不敢再说,只好顺从地从他手里拿回买水的钱,一分不少。这才谦恭地向我道谢,满面春风和同伴继续前行。

人生充满变化,生命的春天不会在一个人身上永驻。冬春的交替,绝不像大自然这般规律,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盲道」,当我快乐的人生哪里天「嘎崩」一声转入生命冬天,我,能不能也像盲者这样沉著、自信、豁亮?能不能在冬季举起生命的一把火,勇敢地去把春天唤回?

宋朝有个范成大,年轻时很快乐,但晚年生病了,体力不济,视力下降,他在诗里自况:「乐天渐老欲谋欢,大似蒸沙不作团。已觉笙歌无暖热,仍嫌风月太清寒。气衰况复三而竭,心赏尤于四者难。」他说虽渐渐老了,还想找回快乐的春天,但身体不行,像沙子一样怎么蒸它也不会成团了。歌曲听起来也没什么味道了,风月又是那样冷清。气也衰竭,四肢也不听使唤,感到力不从心了。但是邻居却邀请他去聚会,去还是不去呢?他很乐观,说:「却恐人嫌情太薄,聊将花作雾中看。」体力视力不好,权当雾里看花吧!不也是一番清雅的享受吗!对生活这样达观、热爱,真是不信春天唤不回!

还有如清人汪士慎,左眼失明,还作画,写诗曰:「隐几宜晴画,挥毫仗小明。」到六十七岁,连一点小明也没有了,几乎完全失明了,他又琢磨写狂草,也是个乐天派。

我感激那位盲者,给了我生动而深刻的启示。她用心灵告诉我,人能找回自己的春天。目不见五色,却可找到恬静,懂得心灵的沟通比什么都可贵,懂得生命原本可以不同方式焕发春的生机。

疾病、灾难、失意、贫穷……使我们感受到冬天的寒冷,但春天并没有远去,你用信心可以找回。

我们有一双健全的眼睛,可以看得到的,都看到了。看到了春的绚丽、夏的火热、秋的寒林、冬的冰封;看到了人生美好的娇容,也看到死亡的哀愁……这些所见,可以激励启发,也能使自己在人生的短途趔趄不前,甚至过早地衰落,进入生命的冬天。

莎士比亚说得好:你是你母亲的镜子,她从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芳菲三月天。

还有一位诗人说:季节是忠诚的,春天到了,连枯树也会发芽,连篱笆也会开花。……

(寄自广东)

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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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45: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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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半生


回来美国一年,每次看到葱,我就想起母亲的一句话,她说:「和尚不能吃葱,不然会想女人。」说这句话时,她就坐在我对面。离台最后一晚,我在台北忠孝东路有名的「古早店」订了一桌四人晚餐,同行的还有未婚娶的妹妹弟弟。

母亲是在葱爆牛肉上桌时,红著脸说了那句话,有一点正经,也有一点闲谈。我们都莞尔不敢直视对方,一时心跳加快了好几下。谁都没有想到她会冒出这句话来,我的直觉是她从广播的佛经讲座中又听到一项知识,藉此信口说给我们听。但这一说,大家都有点犹豫了。我们既未婚娶,也没有男女朋友,吃了这一大把葱,今晚该怎么办?

尴尬中,我率先夹起一块牛肉。那肉母亲自然是不吃的,她茹素十多年了,守戒十分严谨,她是受到佛学精舍的启发,定意戒杀生,法自然,心向极乐世界。在我看来,她是一生都要这样茹素了。可我把葱吃下口时,心底竟默默想起母亲的情事。

「母亲为什么要说那句话?」

「她是在暗示什么吗?」

她是希望我们禁戒淫念,或者说她也有情欲的拒绝?

我身为一名长子来想母亲的情事,算不算逾越常理?

我困惑,当下抵挡了那思想。及至回美,不禁又想起,母亲曾有意无意地问我:「如果我再婚,你有同意呒?」那是父亲去世后不久,她正在梳发而见到我时所问的。我面对这样直接一个问题,竟只淡淡回了一句「哦」,就转身离去。过一段时间,她又问我这问题,尽管她问时有一种试探的笑意,但这次她是要我正面回答她。我心潮涌起,思绪纠缠,低头嗫嚅说:「好啊!」

她却告诉我:「跟你开玩笑的。」

我其实不喜欢这样的玩笑,而我也知道,玩笑之中有真理,母亲才四十五岁。她嫁入我家十八岁,隔年生我,二十七年后,父亲往生。如今算一算,她守寡将近十年了。这十年,她撤出大房间,丢弃双人床,仅带一个小梳妆台,一个人睡在小房间的单人床。那房间是从前我们孩子们的木板通铺,隔著一层薄薄夹板,可以听见他们夜晚在造爱。那吱吱动摇床板的声音,激发我的荷尔蒙,撞击我的成长,也旋开我对人生最难言的一种领会。

食色性也。人生,终究不过是饮食男女!

诸姨中有的分居,有的家暴,有的丧偶后情史不断,有的相亲屡次失败,母亲是大姊,平日开化劝导,常离不开一句话:人生就是这样。可她自己呢?她也还有后半生,有不吃葱的肉身,有午夜梦回的爱慾逼迫。而她也就是这样吗?我应否劝她再婚呢?

台湾清晨,母亲诵经被我打断。「阿弥陀佛,你好!」她拿起话筒答话,那声音爽朗自信,彷佛总是在说,她后半生,是要常伴青灯啊。

「妈!」我说。

(寄自俄亥俄州)

■冯平

200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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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47:20 | 只看该作者

re:...

                                两道平行的目光
                                  【冬之凌】

    两条日夜相守而终生不得相交的轨道,被枕木相隔,如同两个一生相望而又咫尺天涯的情侣。

不管是暴雨飞雪里,还是春花秋月下,这两道钢铁脊梁无时不在接受著数以万计的重荷,默默承载著、挺直著、伸展著。从不为暴雨折腰,不为飞雪欢呼,不为春花感动,不为秋月遐想。彷佛用沉默和茫然低吟著一位勇者的歌。

它牵引著巨龙般的列车迎著冬日的残阳疾驶著,忽而穿过长长的隧道,忽而转弯缓缓地爬坡……

远山在守望,守望着黎明的朝霞,守望着黄昏的落日。铁轨在守望,守望着奔驰的列车,守望着流逝的岁月。那冷冷的钢轨啊,似两颗痴痴的心守望着对方,守望着心中的承诺。谁也离不开谁,然而谁也不能靠近谁,因为中间是条无形的鸿沟。

晚霞里,两条无怨却又无奈的钢轨似两道闪烁的目光,那目光是冷却的火,是从心海里抽出的丝,是一个埋在心底的希望,绵绵延延……

纵然今生不相交,只求比翼飞远方……

(寄自加州)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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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21:49:28 | 只看该作者

re:...

                                    孤独天使

                                   【曹又芳】

好久没有读惠特曼了。记得还是初中的事,便把他留在少年期了。

我非常欣赏惠他一生都能安静、稳定、沉著地追求目标。尤其是在他心中和谈话里,能够没有妒羡、吃醋和恶意的心理。我最欣赏这种人。重新展卷,竟然能与这颗美丽的心灵在精神上相遇!

惠特曼说:这个世界,对于本身完整的人而言将是完整的。

在我的灵魂慢工汲取这句话的时候,一位具有慧心的友人,带引我来到外滩宁谧优雅的德大西餐厅。在上海新兴的繁华中,友人以无限怀旧的深情咀嚼著上一代风流人物的故事。

时光飞逝,我们虽然尚未成为过去,却也都不再年轻了。岁月会将我们每一个人变老、变丑,然后,病痛和死亡接踵而至。

不久前,有一位年轻却具有思考癖的朋友,这样问过我:随著年岁增长就会面临的丧失之苦,要如何对待才好呢?

其实,我思考这个问题可谓是长远了。这可是一个紮扎实实的问题啊!相形之下,人们经常念叨的问题,诸如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宗教问题、道德问题……都变得渺小了。相信吗?人们竟然察与不察地常以这些来做为规避人生的遁词。

尽管一个人从老到承认老,尚需要一段时光,但是,千真万确,老了,所有的人事物都会一样样地失去。恍若一梦,原来,我们曾经的拥有,全部都是短暂性的。

作家玛丽·科雷利曾经呐喊,并为人们道出了心声:给我们一种会持久的东西吧!把我们能够保有,并且能够说永远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给我们吧!

然而,这一切,乃是不可能的。

第一次,读《约伯记》的震撼,一直涤荡我心,并未随著岁月减没,是这篇记述,指引著我了解到这个世界的本然。

读了《约伯记》,明悉这位父权上帝不是藉由这个世界来衡量,而是世界藉由上帝来衡量。

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根据律则。每种现象,都是一种关系非常复杂的网络一部分。换言之,一切都根据其它一切来衡量。蝴蝶效应,当是最好的例子了。

上苍把一切留给机率去运作。因此,大自然是命运的领域,而命运对于人而言则是盲目领域。人类,其实也像宇宙中所有事物一样,都服膺于他的平衡律则。

百般思索,人类所能追求的,只能是美妙地平衡在永恒的变动之中。

顺服吧!当然也包括生老病死这个自然律法。除了服顺,又何必将老丑乃至死亡变成自造的限制,因而震撼我们生之根基呢?

脸垮了、眼花了、牙坏了、耳鸣了、膝软了、皮肤皱了、手脚麻了、五脏弱了……这些都不过是老的征象。对于我而言,残酷的并非老的本身,甚至健康重挫,而是亲密关系带来的考验,所造成的信心危机。

人的一生,莫不担负著许许多多的灾厄,尽管是情势强加于身,也只能淡定积极以待。以血肉之躯,我从不标榜自己的受难能力特别高强,甚至说自己可以泰然自若地接受考验。这太托大不说,而且偏离事实。

拳击者空虚,在无奈之中。因为,我了然像约伯那样埋怨无济于事。对于无异于惩罚的种种命运安排,只能解释为人生本是苦乐掺杂而已。

有好些年我都高唱,到天堂之路不是痛苦,而是喜悦。现在我却要说,饱受挫败和失落的灵魂,也许更快到达安详的境地。

满溢著悲悯之忱,于人于己。人们竟然必须经由自己热爱的人事物,不断地处在失望之中,来学习爱。而且,一本初衷依然爱自己,爱人事物,爱这个世界。

似乎,一切命定如此。我们不是藉由理智,甚至感情,而只能是藉由灵魂来捕捉生命的本质。

日本人有所谓的「还历」,说的是六十以上的人,因为年老而导致的幼稚行径,称之为「第二童年」。

我倒认为,人们因为岁月增长而失去的最为宝贵的东西,便是童真。年届六十,依然能够保持,甚至重新抓有一颗纯真之心,岂非最为美好的赐与。

是的,人,老了,丑了,但是心却不世故、不世俗,清净而美丽的话,这个成熟的生命,依然可以发散出睿智与光辉的。

惠特曼说,我们迟早都会归结于单一的孤独的灵魂,成为一个孤独天使。

孤独,一点也不可怕。

因为,惠特曼也曾经自问自答地说过:生是幸运的吗?死也一样幸运的。

(寄自珠海)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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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4-4 22:31:48 | 只看该作者

re:果然美文!但愿平淡琐碎的生活不要...

果然美文!

但愿平淡琐碎的生活不要使内心对美的感受越来越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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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美丽的谎言


                                【王绪】


   女儿出生的那天,我满心欢喜地听到她哇哇的哭声。但是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心碎了:她居然是兔唇。上天怎么没有听我们的祷告,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妻怀胎十月,我们日日夜夜不是只求个健康的孩子吗?我们没求儿子,只求健康。但是妻经历了一天一夜的阵痛生下这个孩子,却是……

我怕妻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陷入严重的矛盾,但事实总要面对,我慢慢走到床边,附在妻的耳边说:「是个女孩!」妻淡淡一笑,说「真好」。但是考虑了几秒钟,我补上了一句:「是个兔唇。」

妻没有哭,只是沉默。

当护士把新生婴儿捧上的时候,妻紧紧地搂著女儿,虽然是个错误,但妻接受了命运的安排,相信这是上天给我们的宝贝。

当时我很不解,我的家族史、妻的家族史,都没有缺陷儿,错误怎会临到我们身上?而且下面会有多少艰辛的岁月?

所幸妻完全地接纳了女儿,因为兔唇不会吮吸母乳,妻把奶挤到瓶子里,用针筒一滴滴地餵宝宝。女儿一天天长大,我们带她看小儿科、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和牙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手术。

女儿两岁多,我又想个健康的孩子,于是瞒著妻,不避孕。当她得知再次怀孕,虽然不悦还是接受了。我们多么期待这次上天能听我们的祷告,给我们一个健康的孩子。

但是十月怀胎,足月产下一个儿子,居然又是兔唇。

再次的打击没有把我们打倒,而且这次我们知道如何面对了,妻安慰我说:「两个一样,多好!我们不会偏心。」

小时候孩子的自卑感很强,他们总问妈妈,我们的嘴巴怎么跟别人的不一样?妈妈回答说:「请你们原谅妈妈,因为妈妈在怀你们的时候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把你们的嘴巴摔破了,所以嘴巴需要缝起来。」孩子接受了这种说法,忍著一次又一次的痛,把摔破的地方补好。

转眼二十六年过去了,今年女儿就要从医学院毕业,立志做耳鼻喉科医生,照顾兔唇的小孩。儿子则在最贫穷的哈林区当音乐老师,专教年幼的孩子,希望带给孩子美丽的人生。

当李亚鹏、王菲夫妇生下一个兔唇女儿的时候,我立刻写信去北京,告诉他们,这的确是一个错误,但是个美丽的错误。「嫣然基金会」诞生了,许多兔唇的孩子因此得到帮助,这错误不是带来千万人的爱吗?

最近我的两个孩子回家,在那温馨夜晚,妻问孩子,「妈妈在你们小时候骗你们妈妈摔了跤,使你们兔唇。今天你们长大了,会怨恨我吗?」孩子回答说:「妈妈我们爱你,你是最好的妈妈,把我们带来这个世界,我们从来没有怨你。」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有缺陷的孩子,让人们有机会把这缺陷补好。不错!我曾痛苦、怨恨,怨上帝犯了错。但是今天我要说:这是个美丽的错误!

(寄自加州)

20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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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25:39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九六四
 
                                 【龙应台】


    不曾出席过同学会的我,今天去了小学同学会。五十六岁的我,想看看当年十二岁的玩伴们今天变成了什么样。

那是一九六四年,民国五十三年。

一月二十一日,有湖口「兵变」。

一月十八日,纽约宣布了建筑世贸中心双子大楼的具体计画。

五月三日,台湾第一条快速公路完工通车,以刚刚过世的麦克阿瑟命名。

六月十二日,曼德拉被判无期徒刑。受审时,他在法庭上演讲,「我愿从容就义。」

十月一日,世界第一条高铁,东京大阪间的新干线,开始通车。同时,奥运会第一次在亚洲举办,东京面对国际。

十月五日,六十四个东德人利用挖掘的地道逃亡西德。

十月十六日,中国第一次试爆原子弹成功。

十二月十日,马丁·路德·金得到诺贝尔和平奖。

十二月十一日,切·格瓦拉在联合国发表演讲。

那一年,我们十二岁,我们的父亲们平均寿命是六十四岁,母亲们是六十九岁。

乡下孩子的世界单纯而美好。学校外面有野溪,被浓密的热带植物沿岸覆盖,莓果的香甜气息混在空气里,令人充满莫名的幸福感。溪水清澈如许,赤足其中,低头便可见透明的细虾和黑油油的蝌蚪在石头间游走。羽毛艳丽的大鸟在蓊郁的树丛里忽隐忽现,发出古老而神秘的叫声。野草黏在头发里,带著一身泥土气,提著鞋,裤脚半卷,走进学校,先远远看见教室外一排凤凰木,在七月的暑气里,满树红花,一片斑烂。蝉,开始鸣起。

进入教室坐下,国语老师慢悠悠地教诗。念诗时,他晃著脑袋,就像古时候的书院山长。他谈做人的道理,因为,那是个有「座右铭」的时代:我们的书桌都有一张透明的玻璃,玻璃下面压著对自己的提醒、勉励、期许。我们的日记本里,每隔几页就有一张人生格言语录。作文课,常常会碰到的题目是,「我的座右铭」:助人为快乐之本。要怎么收获,便怎么耕耘。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我知故我在。人生有如钓鱼,一竿在手,希望无穷。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今日事,今日毕。

讲台上的老师,用谆谆善诱的口吻说,「你们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努力……」

五十六岁的我们,围著餐桌而坐,一一站起来自我介绍,因为不介绍,就认不出谁是谁。我们的眼睛暗了,头发白了,密密的皱纹自额头拉到嘴角;从十二岁到五十六岁,中间发生了什么?

如果,在我们十二岁那一年,窗外同样有火红烧天的凤凰花,溪里照样是鱼虾戏水于潺潺之间,野蛇沿著热带长青藤缓慢爬行,然后趴到石块上晒太阳,如果,我们有这么一个灵魂很老的人,坐在讲台上,用和煦平静的声音跟我们这么说:

「孩子们,今天十二岁的你们,在四十年之后,如果再度相聚,你们会发现,在你们五十个人之中,会有两个人患重度忧郁症,两个人因病或意外死亡,五个人还在为每天的温饱困难挣扎,三分之一的人觉得自己婚姻不很美满,一个人会因而自杀,两个人患了癌症。

「你们之中,今天最聪明、最优秀的四个孩子,两个人会成为医生或工程师或商人,另外两个人会终其一生落魄而艰辛。所有其它的人,会经历结婚、生育、工作、退休,人生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过每一天,然后带著一种想说却又说不来的『懂』,作最后的转身离开。」

如果在我们十二岁那年,有人跟我们这样上课,会怎么样?

当然,没有一个老师,会对十二岁的孩子们这样说话。因为,这,哪能作人生的「座右铭」呢?

20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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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37:56 | 只看该作者

re:...

                                     李白的三个幻想

                                         孙绍振

      李白有一首诗题目叫做<<下江陵>>: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首诗虽然只有四行,却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考验,仍然保持其艺术生命,足以列入不朽的经典。但是,它的艺术成就高在那里,至今却几乎还没有能够圆满地说清楚。
      不少学者的赏析文章有意无意地把这首诗的好处归结为:李白热深刻地反映了长江中游的壮丽河山;或者说,借助壮丽河山表现他的豪放感情。两种说法,前一种的哲学基础是是反映论的,后一种是表现论的,二者似乎并不太离谱,可是,都不能说是有效的阐释。因为这一切并没有提供多少超越读者直觉的信息,不可能使读者得到比较深的启发。歌颂祖国壮丽河山、表现豪迈情怀的古典诗歌,数不胜数,其实际成就之高低,相去甚远;问题在于这首诗的艺术成就为什么特别高,特别有个性的魅力。不管一些赏析文章字句上有多少不同,但是在方法上是共同的。说它歌颂了祖国大好河山的,强调的是艺术形象和客观的大自然的一致;说它表现了李白对的豪放感情,突出的是艺术形象与主观感情的一致。
      这里有个方法问题。
      艺术的美,是不是决定于它与生活或者情感的统一性呢?
      许多赏析文章之所以写得空洞,就是因为没有起码的方法上追问一下。
      从传统的辩证法来说,任何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矛盾,其深刻的属性在它的特殊矛盾之中,而不是在其与其它事物的一致性之中。从前卫的解构主义来说,笼统地把任何一种事物和类似的事物混同,都是一种危险的形而上学。应该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它和其类似的事物之间的差异上。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把艺术形象的美归结为它与表现对象和主观情感的统一性,是不可能深刻的。
     艺术形象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不是生活的照抄,也不仅仅是情感的原样渲泄(或者所谓自然流露)。而是作家提炼出来的生活的特征和自我心灵的(情感的)特征在作家想像中的猝然遇合。当代许多西文文论家都把艺术的本质当成一种想象,一种假定。正是因为这样,它就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作家的原生情感不同了,不但在开形态上,而且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想象性的变异。
     通常我们之所以要说分析形象,就是因为形象中包含着矛盾。而这些矛盾并不是浮在表面上的,而是潜藏在深层的。正因为这样,对于一般读者甚至一般学者来说,分析形象的是极其困难的。因为越是艺术水准高的作品,形象越是天衣无缝、水乳交融、有机统一的。没有方法的训练,没有一定的艺术悟性,想凭自发的直观去阐释,往往是狗咬乌黾?---无从下口。只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话语去搪塞读者。
     矛盾是内在的,可以感觉得到但是很难直接用现成语言表达出来。一个评论家或者文学教师,如果不想一辈子说空话,就要有一种把矛盾从潜在状态揭示出来的能耐。这是一个很基本的任务,但是,又并不是很容易的。
     其实,要获得这种能耐,也并不神秘,它有一个出发点:坚定地寻求矛盾。
     这种目的性,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获得,一个是:宏观的,一个是微观的。
     宏观的,当然不太容易,但是相对微观的来说,比较容易,因为宏观的对象比较丰富,可以仅量拣那些有感想的地方讲,光是罗列现象就可以敷衍成文了。这种方法容易在表面上滑行,实际上没有深入深层矛盾,许多批评家写的艺术分析文章,好像不高明的大学生在考卷,满足于用简单枚举式的肤浅概括去蒙混教授。
要成为艺术分析的内行,应该坚定地从微观开始。
     当然,这比较困难。就那么几句话,一般读者完全读得懂,没有什么可讲的,真工夫是,在别人觉得没有可讲性地方,你却发现可以大讲特讲的、切实的东西。
     就李白这首诗而言,分析从什么地方开始呢?
     第一句,彩云间,说的是,高,第二句,一日还,说的是,快。
     事实上,有没有那么快呢?可能是没有。不一定非得做实地调查不可,光凭推理也就可知一二。古人形容马跑得快“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最好的马,不过是日行千里。小木船,能赶得上千里马吗?没有那么快,偏偏要说那么快。这不是“不真实”吗?
     按照我们传统的观念,美就是真,艺术就是生活的真实的反映,不真实,不就是不美了吗?不。艺术不是导游说明书。这里強调的是:“真诚”的心情。
     客观的真实,固然有价值,这是一种认识的价值,它追求的是符合客观,是一种科学的、理发的价值。但是,它并不是惟一的价值,除此之外,人类的感情也有价值,这种价值,不同于认识的价值,它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情感性的。
这种价值,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相当重要的。我们不能设想,人只有理性,而毫无感情。毫无感情的人,最理想的模型,就是机器人。没有精神生活的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那里,就是数学人,所以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国,就把诗人,也就是专门讲究情感的人,驱逐出去了。这当然是空想。感情是的心灵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凡属于人的,都有价值,从古希腊,就把这种价值,和理性相对,叫做 esthetics,后来到了鲍姆嘉通,就定下来。汉语里,没有这个东西,后来日本人,把它翻译成“美学”,性情感和感觉的价值,叫做审美价值。
    我们要分析的,就是这各情感、审美的价值,和和认识价值的理性的价值,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不同于理性,他不是客观的,而主观的,个性化的。
    真诚的感情,受到客观的刺激,准确地说,是被客观的景物激活了的。这就产生了两种“真”,一种是客观的,一种是主观的。
    这个矛盾要揪住不放。关鍵是:艺术家的日行千里的感觉,由情感 (归心似箭决定)。超越了客观的包含着深厚的情感的感觉,叫做审美的感觉、或者叫做艺术感觉。艺术感觉的特点,就是不客观,与通常的感觉相比,它是发生了变异的。只有从变异了的感觉中,读者才体验到他的感情。正常的感觉,对读者没有冲击力。如果把李白日行千里,改为日行几百里,可能比较实事求是,但是,却不能冲击读者的感觉,让他体验到强烈的感情。
      客观的、通常的感觉,就不艺术了。
      这是第一层矛盾:艺术感觉是不客观的,甚至可以是不真的,但是它能充分地表达感情,但是,情感却是真诚的。
      第二层矛盾是:既然快了,就产生一个问题,越是快,越是不安全。当年三峡有礁石,尤其瞿塘峡,那里的礁石可是厉害。
     光是靠想象,去还原,在比较复杂的问题上,是不够的。
     要更有效的还原,就得借助一点历史的文献。说得文雅一点,就是要有一点学问。
    关于三峡的文献真是太多了。杜甫晚年的<<秋兴>>就是现成的:

            白帝高为三峡镇,瞿塘险过白牢关。

    此外还有古代歌谣:

            滟预大如马,瞿塘不可下;
            滟预大如猴,瞿塘不可游;
            滟预大如黾,瞿塘不可回;
            滟预大如象,瞿塘不可上。

郦道元的《水经注》中提到三峡的黄牛滩曰:
     江水又东经黄牛山下,有滩名曰黄牛滩。南岸重岭叠起,最外高岸间有石色如人负刀牵牛,人黑牛黄,成就分明。既人迹所绝,莫得究焉。此岩既高,加以江湍纡回,虽途经信宿,犹望见此物。故行者谣曰:‘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言水路纡深,回望如一矣。
    这里明明是说,船行三峡并不是那么顺畅的,而是纡回曲折的,不是一天就可以到通过的,光是黄牛滩,就可能要三天三夜。
    刘白羽在<<长江三日>>里想象当年的情景说:“你可想象得到那真是雷霆钧,船如离弦之箭,稍差分厘,便撞得个粉碎。”
     但是,如此险恶的航行,在将近六十高龄的李白心目中居然不在话下。
    这更说明,李白当时是如何地归心似箭了。
    结合史料,还原出当时的实际情况,就更有趣了。
    有学者考证,李白这首写得青春潇洒的诗,居然是晚年之作。他一生只有两次从长江上游向中下游航行。早年是出川,晚年是因为在安史之乱中,他犯了一个相当严重的政治错误。
    在凶险的航行中,一个年近花甲的老诗人,居然还能保持青春的感觉,只有李白才有这样的气魄了。
    特别要提醒的是: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正经历一场政治上的灾难。
    李白这个人,在一般读者心目中,是个伟大诗人。诗人的想象是非常奇特的。在诗歌的境界中,他的想象的确是超凡脱俗的。但是,不幸的是,他每每把这种超越现实的想象引伸到现实生活中来。他写文章,而且是写一本正经的实用文章的时候,老是幻想自己是个政治家,还不是一般的政治家,是一个高级政治家,他自夸:“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也就是可以当个安邦定国的宰相。但是,他似乎并没有什么政治才能。诗人把情感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审美心态,于政治实践水火不相容。所以到了长安,好不容易接近了最高政治集团,和皇帝有了来往,但是,他不可能抓住机会,也就没有做出什么政治贡献。杜甫《醉中八仙歌》中说他潇洒得“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可能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方面,他也是很巴结天子的。在他留存下来的诗歌中,倒是有些不太高明的歌功颂德之作,如《清平乐》三首,据说是奉皇帝的命令写的,全是歌颂杨贵妃,也就是赞美皇帝的小老婆的,说什么是瑶台月下的仙女之类(若非群玉山头见,定是瑶台月下逢),还把了比作汉朝著名的美女赵飞燕(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习燕倚新装。)今天读到这样的诗句,不难想象得出当时李白多么俗气,这和民间传说中,他对等杨贵妃的傲慢态度,恰恰相反。
     就是这样谄媚,皇帝还是不欣赏他,他政治上完全失败,被皇帝“赐金放还”,郁郁不得志离开了长安,去云游名山大川,求仙问道,这时候诗人又沉浸在另一种幻觉之中,时常觉得自己飘飘欲仙。
      安史之乱发生了,唐明皇逃到甘肃灵武,把帝位传给了太子。任命他为天下兵马都元帅。同时让其它儿子,也招兵买马,征讨叛乱。这时,在江苏安徽一带有个永王李璘,有点野心。他想如果你太子打败了安史,当然,你就是皇帝了;如果你打输了,我打赢了,那皇帝就是我的了。所以他就抓起枪杆子来,同时他也知道,光有枪杆子是不够的,还要有一杆子,那就是笔杆子,为自己扩大统治基础,大造舆论。正好,李白就近在附近。
      如果不是这个永王,李白可能要长期沉醉在他飘飘欲仙的幻觉之中。
永王李璘把李白找到他的幕布府里去了,也许给了一种高级顾问的空头名义。李白当然很兴奋,于是又产生了一种幻觉:觉得自己不但是个政治家,而且是个军事家了。
      他在<<永王东巡歌>>中就吹开了:

            但用东山谢安石,与君谈笑净胡沙。

      他把自己比作,下下棋就把符坚打败了的谢安。
      但是,天才诗人的想象又一次在现实面前碰得粉碎。
      中央王朝方面很快就发现南方兄弟的野心,虽然安史还没有扫荡平息,但是,二元化领导的危机比之异族叛乱还危险,也就是异族叛乱还没有扫荡,政权分裂的危机,又迫在眉睫。“安内先于攘外”的政策立即府诸实施。派了一员大将,此人也是个诗人。他的诗写得也不错,当然不如李白,但是打仗却比李白强得多。此人就是写出了“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的名句的高适。是唐朝诗人中,官运最为享通的。结果是,在安徽当涂彩石矶一仗,李白当了俘虏,成了罪犯。这本来是一种了不得的罪名。也许有关当局觉得李白没有多大危害性,就判了个流放夜郎(贵州遵义)。可能是对他的讽刺吧:你不是好吹牛吗,那你就到夜郞自大的地方去比赛吧。
       天才诗人,已经是年近六旬了,无奈踏上了充军的路程。幸而,过了长江之后,有人给他讲话了。中央王朝也许觉得他毕竟是个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年纪又老人不小的了,对朝廷也不会有多大的威胁,何必和他过不去呢?于是在他流放的半路上,发出了一道赦书,把他赦免了。
      这时的李白,心情当然是轻松无比的。不但政治帽子没有了,而且可以和家人团聚了。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把三峡航道中的礁石,把航行中的凶险放在心上。
       一个从政治灾难中走出来的老诗人,居然能有这样轻松的感觉,这就不但表现了他的情感和个性,而且显示了他个性和情感的历史的深度。
      但是,如果把这一切都直接说出来(用浪漫主义诗人的说法,自然流露出来),我心里很轻松,我感觉很安全,也就不成诗了。
      作为诗,一般来说,把感情直接说出来,是很难讨巧的,感情是艺术审美的基础,但是感情直接表达是非常困难的,也是很难动人的。所以中国古典诗和西方许多古典一样,经营出一种方法来让读者获得感染,这种方法,就是把感情化为艺术的感觉,感情不易于直接感染人,而感觉,尤其是被感情所同化了的艺术感觉却具有感染人的功能。你说春天来了,很美,读者是没有感觉的,如果你像李白那样,说:“寒雪梅中尽,春从柳上归。”读者感觉马上和你沟通了。你说这个姑娘很漂亮,我没有感觉,如果说,她美得耀眼,就有感觉了,有了艺术感觉,读者不但感觉到了,而且感情也就能受到感染了。
      李白如果说“轻心已过万重山,”读者是没有感觉的,但是,他说“轻舟已过万重山”,就能让人体验到他那落实了政策,一身轻松,归心似箭的情绪了。
      古典诗话上说,李白这首诗的诗眼是一个“轻”字,似乎还不太恰切,因为它忽略了轻舟与轻心之间微妙的差异。而艺术的分析常常是在最微妙的地方最见功夫的。      
    长期以来我们的艺术分析为什么常常是无效的,就是因为在方法上很不讲究。
    这首诗虽然很短,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涉及的方法问题却很重要。最主要的是分析的对象是矛盾。首先要把矛盾以通过还原的想象把它揭示出来。具体来说,李白营造的艺术感觉至少有下面三重矛盾:
     1,  没有那么快,偏偏感觉快得日行千里
     2,  没有那么安全,偏偏觉得有安全得不得了
     3,  明明是心里十分轻松偏偏要说船非常轻松。
     不把这三重矛盾分析出来,谈什么分析,往往不是大而化之,就是空话连篇。
     当然,如果要把分析的精神贯彻到底,则不能不提出,这首诗虽然相当精彩,但是,也不是没有中一点缺点。在我看来,最明显的瑕疵就是头一句“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还”字。这个字给人至少两种可能的误解。第一,好像,朝辞白帝,晚上又可以回来的样子。第二,好像李白的家,就在江陵。一天就回到家了。事实是,李白并不是要说,一天就能回到江陵,他的家也并不在江陵。他这样用字,完全一来是囿于郦道元的《水经注》中的传说“朝发白帝,暮到江陵”的传说。再次就是为了和“山”和“间”押韵了。
     我这样说,好像是对于伟大诗人有点不敬,但是,李白当年写这首诗,也许是乘兴之作,才气所到,字句并不一定推敲得很精细,这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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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39: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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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人不如狗


    朋友的寵物死了﹐哀痛逾恆﹐幾乎不能工作﹐有一個嘴快的朋友勸她說﹕「不要這麼難過﹐不過是隻狗而已。」她大怒﹐拂袖而去。朋友不解地對著我們說﹕「我錯了嗎﹖我錯了嗎﹖難道大黃不是一隻狗嗎﹖」從演化的觀點來看﹐他沒有錯﹐演化的目的是把自己的基因傳下去﹐狗跟我們的親戚關係很遠﹐因此對演化學者來說﹐人會寵愛動物是很不可理解的﹐尤其美國竟然有寵物醫療保險﹐一年花六億美金看獸醫﹐有份調查發現﹐有百分之三十三的狗睡在牠主人的床上﹐有百分之四十的人替他的寵物過生日﹐百分之六十七的人將寵物相片掛在牆上或擺在床頭﹐甚至有人不顧自己性命衝進火場去救寵物。科學家對人的英雄式利他行為都已感到困惑﹐對人如此寵愛跟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動物自然就更難理解了。

有一個理論是說寵物是「寄生者」﹐寄生在父母子女的依附機制上﹐因為人有「被需要」的需求﹐寵物填補了人類感情上的空虛。許多養寵物的人的確把寵物當孩子看待﹐連對牠們講話的方式都相似﹐但是最主要的是寵物無條件地接納與效忠主人。朋友說﹐她一下班﹐還未進門﹐大黃的尾巴就搖得像電風扇一樣﹐待她一進門﹐大黃就撲上前來歡迎她﹐舔她的手﹐圍著她轉﹐讓她知道牠是多麼高興她回來了﹔她心情不好時﹐大黃會靜靜地偎著她聽她訴苦﹐不會跟她說﹕「我早就告訴過你了﹐誰叫你不聽我的話。」她出門時更不會嫌她穿著不得體﹐化妝太濃……換句話說﹐大黃給她的只有支持﹐沒有批評。其實﹐我們應該要好好檢討一下為什麼人不如狗﹐我們眼中常常只看到別人的缺點﹐不能全心全意去接受別人對我們的好﹐更不能全心全意去回報人家。

美國現在有許多州用狗來幫助閱讀有障礙的孩子﹐效果非常好﹐雖然狗不識字﹐不能糾正孩子的錯誤﹐但是狗兒靜靜地聽孩子朗誦課本﹐一遍﹐兩遍﹐三遍﹐絲毫不露出不耐煩的表情﹐更不會因為孩子犯錯而吹鬍子瞪眼睛﹐讓孩子心生恐懼。研究者發現許多閱讀障礙的孩子是對自己沒有信心﹐不敢唸出聲﹐越不敢唸就越不會唸﹐當沒有人批評時﹐他們逐漸朗誦到會背誦,神經迴路連接越多次,迴路就越通暢,最後就克服了閱讀的恐懼。一個孩子說得好:「狗狗不會咬牙切齒地罵我為什麼這麼笨。」

孩子是很敏感的,大人臉上細微的不耐煩表情,他們馬上可以感受到。孩子其實像寵物一樣,都很希望取悅大人,或許我們應該反省一下,為什麼我們對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子女的接納程度,會不及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寵物?

■洪蘭
200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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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40: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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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行一善

                            刘燕敏

    他父亲是位大庄园主。7岁之前,他过着钟鸣鼎食的生活。20世纪60年代,他所生活的那个岛国,突然掀起一场革命,他失去了一切。
    当家人带着他在美国迈阿密登陆时,全家所有的家当,是他父亲口袋里的一沓已被宣布废止流通的纸币。
    为了能在异国他乡生存下来,从15岁起,他就跟随父亲打工。每次出门前,父亲都这样告诫他:只要有人答应教你英语,并给一顿饭吃,你就留在那儿给人家干活。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海边小饭馆里做服务生。由于他勤快、好学,且不计报酬,很快得到老板的赏识。为了能让他学好英语,老板甚至把他带到家里,让他和他的孩子们一起玩耍。
    一天,老板告诉他,给饭店供货的食品公司招收营销人员,假若乐意的话,他愿意帮助引荐。于是,他获得了第二份工作,在一家食品公司做推销员兼货车司机。
    临去上班时,父亲告诉他:“我们祖上有一遗训,叫‘日行一善’。在家乡时,父辈们之所以成就了那么大的家业,都得益于这四个字。现在你到外面去闯荡了,最好能记着。”
    也许就是因为那4个字吧,当他开着货车把燕麦片送到大街小巷的夫妻店时,他总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比如帮店主把一封信带到另一个城市;让放学的孩子顺便搭一下他的车。就这样,他乐呵呵地干了4年。
    第五年,他接到总部的一份通知,要他去墨西哥,统管拉丁美洲的营销业务,理由据说是这样的:该职员在过去的4年中,个人的推销量占佛罗里达州总销量的40%,应予重用。
    后来的事,似乎有点顺理成章了。他打开拉丁美洲的市场后,又被派到加拿大和亚太地区;1999年,被调回了美国总部,任首席执行官,年薪740万美元。
    就在他被美国猎头公司列入可口可乐、高露洁等世界性大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候选人时,美国总统布什在竞选连任成功后宣布,提名卡罗斯•古铁雷斯出任下一届政府的商务部部长。这正是他的名字。
    现在,卡罗斯•古铁雷斯这个名字已成为“美国梦”的代名词,然而,世人很少知道古铁雷斯成功背后的故事。《华盛顿邮报》的一位记者去采访古铁雷斯时,就个人命运让他谈点看法。古铁雷斯说:“一个人的命运,并不一定只取决于某一次大的行动,我认为,更多的时候,取决于他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善举。”后来,《华盛顿邮报》以“凡真心助人者,最后没有不帮到自己的”为题,对古铁雷斯做了一次长篇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记者说,古铁雷斯发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最简单“武器”,那就是日行一善。

            (《青年文摘》,侯海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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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44: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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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蚯蚓 的省思
                          
                                   【王绪】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忽然发现一条蚯蚓在马路上挣扎前进,牠的身上沾了一些沙子,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法越过柏油路回到泥土地上。我自然地伸手将牠抓起送回泥土草地。我很高兴,今天我拯救了一条生命。

我心想,这条蚯蚓因为我的介入而重获了生命,可是这是条微不足道的蚯蚓,我对人能有这样的爱心吗?我可以用我的举手之劳拯救人的生命吗?我想了许久,我发现只要我愿意,打开关闭已久的心房,其实我可以帮助许多人的生命改变,重拾希望。

我是一名医师,每天从早到晚相当忙碌,各类的病人,有身体、心理各样的问题,我尝试著为他们解决他们的问题。以前我一直有个难题,就是许多病患有经济上的困难,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或在有限的财务情况下,不愿意花大钱来治病。最近我会在病人的要求下或主动的为病人打折,假如我在问诊者看病过程中,发现病人有经济困难,我就让小姐给病人打折,从九折到三折不等,病人得知后多半会非常高兴与感激,我也很高兴,皆大欢喜。

我想,其实我就是那只蚯蚓,有时我也会陷入困境,假如我周围的朋友能扶我一把,帮助我脱离困境,我也会终生感激他的。我希望我们人类,可以经由互助合作而能使我们的社会进入更完美的境界,造福我们的后代。

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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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46: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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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尚孩
 

「今晚,是教授说故事的时间,真是棒透了!我们听了教授大声朗读好几本童书。我和同学还朗诵了谢尔·希尔弗斯坦的诗,重新发现和小时候读时的不同感觉呢!」

我此时阅读著在念大学的女儿在部落格写的生活札记,感觉欢喜极了,开心孩子虽然长大了,却一直保有童心未泯的一面。忽然,这会儿让我忆起了女儿小时候,讲故事给她听,一起欣赏卡通影片,我也重温赤子之心的温馨画面。原来,当年陪伴孩子一路成长,真正受惠的是做妈妈的我。孩子,丰富了我的生命。

走笔至此,想到作家张秀亚女士在「三色堇」书中写道,「三色堇的不同花色,代表著我最喜爱的:大自然、孩童以及我所最赞美的神圣感情─爱。」其中「孩童」提及「我爱孩童,不只为了那娇痴的小样子,可爱的稚拙之态,而更为了小天使们那份雏菊的心子般金色的纯真。我们若常保维护自己那份与生俱来的童稚的真诚,不仅自己生活得心安理得,且也可为世界增加多少可贵的东西。常常浮漾在我心中的是曾出现于杜甫陆游诗篇中的「心尚孩」三个字,够了,仅这三个字,已可做为我生活的良箴。」

的确,「心尚孩」,愿以此自勉常保童稚的真诚。终于我也明白为什么每次到书展时,女儿仍喜欢到童书部门,坐在小桌小椅上阅读绘本童书,或仍旧喜爱去迪斯奈乐园玩,到海边沙堆城堡……

唐恬

20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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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49: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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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雅的婚纱

                                【陈少聪】


    婚礼过后,凡雅向女儿借回了她这袭婚纱,挂在自己卧房的墙角上,早晚睁眼阖眼之际,那华彩四溢的光芒便霎时在眉睫上闪烁流连起来……

她从来不谈她的过去。基于西方人观念里对隐私的尊重,我也从不问她。认识她时她已届退休年龄,但仍留在心理诊所当临时顾问。病人都称她「凡雅医生」。凡雅其实不是她的姓,仅仅是她的名字,这样称呼起来似乎比较轻松,不那么正式拘谨,也缩短了医生与病人间的角色距离。

有关她的故事,是从诊所其它同事那里零零星星听到的,听说她是带有犹太血统的德国人,小时候在德国受过纳粹的迫害,她和她母亲是集中营的幸存者,后来都到了美国。她年轻时曾在柏林服装界干过,至今对漂亮的时装仍兴趣浓厚,穿著讲究。

在美国念医行医时已届中年。据说她结过两次婚,都仳离了。有过一个儿子,二十岁时死了,听说为一个女子自杀的。有关儿子,凡雅从未提过一言半语。可以想见这创伤予她的打击何等沉重。她唯一抱怨过的事,几年前在旧金山街上被歹徒莫名其妙乱枪击中,子弹始终留在背脊骨里,拿不出来,不时隐隐作痛。

凡雅膝下还有个快三十岁的女儿妮娜。女儿住在海湾的另一头,平常不大见得到面。对此凡雅多少有些怨言,但大多时间她绝口不提,尽量保持一贯沉默犬儒的隐忍风度。

她独居在一座华美的豪宅,客厅玻璃落地长窗正对著金门大桥的海口,远远可眺望朱红色秀丽的桥身。屋内的装设是古典欧式的,微微带著巴洛克遗风,地板和楼梯铺上一方方名贵的土耳其地毯,每个角落随时都有亮眼的鲜花。她的室内装饰一如她的服饰,在高贵繁华里带著一丝过了时的气味,彷佛偶而惊鸿一瞥独步街角的末代贵族身影。

她与诊所里的同事似乎隔阂很深,也许是她日耳曼人重理智讲逻辑的性格使然,加上她的德国口音讲起话来硬梆梆的,让她很难与美国人的轻松幽默取得和谐。可能因为我和她都是「外国人」,尽管年龄悬殊,却很快成为忘年之交,这不能不说是缘分吧。

交往久了,我渐渐了解,凡雅虽然承受过深重的苦难,但她的内在依然存著一颗单纯天真的心。看得出来,她对生命对生活仍怀著无限憧憬与向往,她对现下生活的点点滴滴依旧非常珍惜眷恋。

她很懂得理财投资,颇有点资产,生活富裕。最大的消遣便是旅行,每年出远门好几次。中国、日本、尼泊尔、泰国等等,世界上几无她足迹未至之地,欧洲更不在话下。她还参加了社区里自组的旅人小集,每月聚会分享个人的旅游照片及录像。有次她邀我同往,我发现凡雅拍下的影像截然不同,别人的照片里往往反映出异地人们生活的林林总总,雅俗并呈;而凡雅的照片所展现的则清一色的华丽、璀璨景观。我不禁想,凡雅的视角似乎有意无意回避著生活中晦暗紊杂的一面,好像凡是令人不悦与苦涩的东西全都被她的镜头过滤掉了,剩下的尽是辉煌画面──泰国寺庙的金顶,日本艺妓的扇舞,阳光照耀下的德国新天鹅古堡,巴黎圣诞夜绚丽的灯火……我看不到菜巿场上喧嚣吆喝的小贩和妇女,或者偏远地方涂著泥巴的儿童的脸……

有天我终于向凡雅提出了我的质疑,她听了我的话,一下子愣住了,低头思量半晌,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照片确实如此。她说自己从前从未觉察。我想,有时研究心理的人反而对自己的潜意识十分陌生哩。其实,她这种回避心理,也不难理解,谁不向往绚烂璀璨的人生风景?尤其历经过太多患难的人,生命里那些不可承受的沉重负荷,有时不得不藉著耳目口鼻所感受的美感来慰唁抚恤啊。

然而,命运对凡雅委实太过严苛了,七十岁那年,那场北加州有名的大火,烧掉了三千户人家,凡雅的豪宅也在其中。一向犬儒的她也终于忍不住咽泣了。她说这是多年来最大一次打击,这所美丽的豪宅是她半生心血的累积,也是她多年来的精神庄园和安乐窝。多年之后,每当我开车经过她家那块火烧后的荒地,依然能见残留原地的喷水池,旁边那座维纳斯雕像犹自孤伶伶立著。凡雅始终没把那块地卖掉,由此可知她对这片家园的不舍与深情。

后来,凡雅的女儿妮娜在她母亲殷切期待下终于找到了如意郎君。为了女儿的婚礼,凡雅兴奋不已,大忙特忙起来,但女儿有自己的主张,凡雅最终不得不放手,只在女儿的婚纱设计上专业地露了一手。那袭曳地白缎婚纱的确晶莹璀璨,从上到下缀满了上千大大小小细粒珍珠。婚礼过后,凡雅向女儿借回了她这袭婚纱,挂在自己卧房的墙角上,早晚睁眼阖眼之际,那华彩四溢的光芒便霎时在眉睫上闪烁流连起来。那袭婚纱始终挂在那里,好像成了屋内陈设的一部分,我不确知这袭婚纱在凡雅心中所代表的全部意涵,相信它一定象征著很多东西──爱情?母爱?抑或梦想中辉煌的人生?

七十五岁以后,凡雅的健康急速衰退,除了严重的心脏衰歇症,背脊上的旧创复发,长年梗在背脊骨里的子弹时时作祟,疼痛加剧。渐渐地凡雅不得不放弃她的旅行嗜好,我想,如果有人愿意为她推车,她会坐轮椅去旅游的。她的生活越来越受局限,连半小时车程的女儿家也不大能去了,而女儿也很少来看望她。

通常我照例两、三星期去探望凡雅一次,陪她喝下午茶,聊聊天。大火之后她搬到一个较普通的房子去住了,屋里的陈设简化得多,但仍不失她一向的精致考究。客厅里多了扇黑漆嵌花的中国屏风,一套两件头的雕花漆器橱柜,茶几上铺著空花的针织白纱桌巾。她穿得漂漂亮亮,总是好整以暇地端坐着,为我倒茶。精细釉彩白瓷壶里散发浓郁茶香。她好奇地问外面世界有什么新鲜事,问我的写作情况、旅行计画,很少说她自己,也很少抱怨一身疼痛与不适。

凡雅还爱谈论哲理上的问题,常喜欢找题目和我辩论,她是个十足的理性现实主义者,对一切玄学的想法不屑一顾。她偏重理智的冷静头脑,恰恰与她在生活上的浪漫情怀矛盾对立。凡雅始终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在这方面我们两人很不一样。我告诉她我是宁可相信上帝存在的,我们必须藉祂的存在肯定活著的意义;凡雅则表示,她可不需要对人类苦难视而不见或袖手不顾的上帝,或许祂根本就不存在。她的想法可能与小时候在纳粹集中营的经历有关,我没资格与她争辩。自知比她幸运得多,我的人生观及宇宙观也就自然而然乐观得多。不过在「安乐死」的议题上,我们两人观念完全吻合一致。那天我同意她的看法,认为安乐死应当受到法律肯定,凡雅的神情兴奋,「安乐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是既理智又人道的。法律早就该通过这个议案的。我们都觉得那些在痛苦呻吟中被迫苟活的人,生不如死,失去了做人的意义与尊严。

尽管如此,半年后的一天,当凡雅「自杀」的消息传来之时,我还是震惊不已,悲戚颤栗之情紧紧地、长久地围困住我,愧疚自责咬噬著我的内心,我总觉得自己身为朋友,做的实在不够,我深深谴责自己,一再自问:为什么没有多给她些温暖?为什么让她在寂寞绝望中离开了这个人世?

日子久了之后,我逐渐明白,其实凡雅的离去,与她一贯的生命基调是一致的。她始终忠于自己的理念,永远依理念行事。一般人乃至我自己,最初都认为她是「自杀」的;但细思之下,我改观了,其实凡雅只不过是选择「安乐死」,提前采用了绝然的手段来结束自己苟延残喘了无生趣的生命而已。我相信她一定考虑良久,最后才做了她认为是理智勇敢的抉择。

邻居发现她时,她安详地躺在自己的床上,显然她在前夜服下了大量安眠药。她临终触目所及,想必是墙角垂挂的那袭华彩四溢的缀珠曳地婚纱……

我一再提醒自己:死亡是人生必然的终局,死亡未必是悲剧,仅仅是人生过程的一部分。凡雅的人生坎坷异常,但也享有过相当的繁华。她的离别是她理性考量后所选择的闭幕式。活著的时候,终其一生,她毕竟是全力以赴热爱著生活的,因此,她的「死」并不表示她否定了她的「生」。在世上她度过了七十九个寒暑。留下的财产大部分捐给了慈善机构,小部分留给了妮娜。

妮娜按她母亲遗嘱上的吩咐,不举行任何正式的追悼会与葬礼,仅依母亲列下的名单,邀请了十几位生前的朋友,在凡雅住的屋子里聚会午餐,饮香槟酒。

妮娜举杯致意时,洒脱地对大家说:「妈妈现在正在云端翻身微笑看着我们呢,她已经解脱了。来,我们为她干杯!」

我心里原来一直对妮娜怏怏不满,听了她的话之后,霍然释怀,原谅了她,也原谅了我自己。看来,妮娜毕竟还是了解她母亲的。我举起酒杯,对著窗外的蓝天白云,默默念道:凡雅,好自为之,直到我们重逢之日到来………

(寄自加州)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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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3:51: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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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小事



    那是一九八六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天中午,我一个人在偌大的教室里复习功课。要考大学了,时间不多了,就决定这星期不回家,好好在校念书。

然而计画赶不上变化,早上一睁眼已十点,随便吃了些说不上是早饭还是午饭的食物,就一人来到教室。刚把书摊开,肚子就莫名其妙地哼哼起来,抗议著如此的虐待。

外面是如此美丽的春光。晚春的热气随著打开的窗户一波波渗进来,嫩绿的树叶在明媚的春风中摇曳,花儿在盛开,鸟儿在叫。在这样一种天气下憋在教室里真是残忍,我自觉是素衣的尼姑,身处阳光照不到的暗角,敲著木鱼细数时间的枯寂。

然而我不敢多想。

已经皓首穷经一晚上的大脑,现在是无论如何不肯运作。字句一行行在眼下一晃而过,书页一张张翻过去,脑子里却四大皆空。

不行,不能这样。我逼著自己看下去。

门吱地一声推开了。

从门缝里露出一个脑袋,稀薄的直发紧贴著方方的平脸,透过塑料白边眼镜是一对半月的眼,一看到我,她嗤地一笑,随即那瘦小的身子钻进来。

我很诧异她的到来。她走读,我住校。她从初一就在这儿念书,我是高中才考进来的。平时老生总是自视甚高,很瞧不起我们这些新生。何况文理分班才一学期,我与她并不熟。不知她星期天来这干么。

「吃中午饭了么?」她笑嘻嘻地问。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又摇摇头。

她从背后拿出一个白色的盒子,放在我的书桌上。

一个塑料薄膜饭盒。

多少次我憧憬著拥有这么一个白色塑料饭盒,它不像铝盒,一摸就满手发黑,而且沾上的油腻洗不掉,每次吃完饭后得用手纸揩干净。而搪瓷饭碗总是给磕得露出黑色的内脏,在你奔向饭堂抢滩窗口时与饭勺铿锵地擂著战鼓。白色的塑料饭盒,那是一个多么漂亮的艺术品,干净、轻巧、宁静。这让我想起第一次用塑料袋买菜的那种新奇与欢乐。

打开一看,里面被分成大小不一的格子,排列著很精致的嫩红的火腿、白水猪肉和深红色酱牛肉片。有点日式风格。还有一双淡白色的免洗木筷。我这才想起前一天下课随便聊起来,她知道我这星期天要在学校用功。心里忽悠一下,嘴却讷讷地说不上话来。

「这饭盒……」

「啊,这没有用过。是新的。」她误解了我的意思,赶紧解释。

「不,我是说,这饭盒真漂亮。」

她笑了,「好,你吃饭吧,」说完她转身往外走,「明天上课见。」

我拿起筷子把肉送进嘴里,木然地咀嚼著,好几次强咽下欲冲出的泪水。从小到大住校没有那么想家,那么想倒在床上大哭一场。习惯于在一切场合充当硬汉的我,此时却脆弱地禁不起这么一个友好的举动。

那次午饭吃的时间很长,那天我觉得很寂寞。

(寄自加拿大)

■冰荷

20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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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4:03: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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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春

                                    【周瑜棠】


    我们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有年龄差距的天南地北人,是命运安排与上苍祝福,茫茫人海中两个银发人邂逅、相处、结合,我们都是不幸中的幸运人。

初始并不太了解对方,只是都太寂寞了。孤寂使我们脆弱,环境让我们敏感,周遭的眼光总似异样,我们郁躁、忧闷、猜忌、心烦。联系两颗心的是「同一命运」,拉近距离的是「无边的寂寞」,两颗寂寞的心需要的仅是一个「伴」。社会结构基层最小单位是「家」,社会上一般人际互动都是以家为单位,不幸二老中总有一人会先走,留下未亡人孤独余生,从此踽踽独行,在社交场合里尴尬腼腆,不易融入。

命运既已将我俩搅伴在一起,风烛残年,幸福取决于如何去运作那共有的命运。爱情需长时间培养,但我们早已不复年少热情;人与人的相处靠经营,但时间不允许精雕细凿,慢火久炖。我们将理想放低,不存幻想,对自己要求提高,讲求理性,努力爱护及尊重对方家人。自相识以来我们彼此了解渐渐加深,摸清对方习性和禁忌,由陌生、谨慎、客气渐渐转成关爱和疼惜。她性情温顺婉约,很能替对方考虑设想。我们努力先以培养感情为首要,不奢言爱情。我俩都是不屈于命运之人,了解幸福需靠自己去争取和创造,他人不会施舍。当初最大困难在于久已习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老人的固执和旧日配偶的言行规则,一时不易调整。

四年来我们努力地纠正及改造自己,耐心地去了解、包容对方,发掘对方的优点及问题症结所在,知道爱需要原谅及尊重。我们不愿落入死前那种无边无际寂寞的黑漆深洞。我俩知道要「舍」才有「得」,我给她的爱和关怀换取她对我的情与照顾;我俩也都深信「爱」就是「惜」,爱惜今生难得相逢,爱惜我俩珍贵缘分,更怜惜我俩特殊的身分与不幸遭遇,因为我俩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已经尝到了互扶互持互相关怀后的甜蜜果实,不再孤独,不再苦索离群,也走入了朋友们的社交圈。

世上鳏夫寡妇何其多,大都默默孤独走完余生,我常感觉到冥冥中有我亡妻在照顾、撮合与祝福,因我俩的相遇相处竟是那样自然地水乳交融,在获得双方子女和友人祝福后,去年我们结婚了。人生的第二春不是罗曼蒂克的,根本不是那回事,它只是两个银发不幸伤心人要生活在一起时所做的奋斗、挣扎与努力。我俩都冀望成功,也需要朋友关怀与鼓励。最主要的是我俩现在生活得十分愉快满足。

幸福像只蝴蝶在身旁飞舞,以前没太注意牠,牠曾停憩在我肩头,蓦然回首,竟翩翩起舞离我远去。我自责亡妻在世之日没好好珍惜她,就似那只飞蝶倏忽离去,弃我于手足无措之间。岁月和人生历练告诉我们,要懂得抓住现在,理解幸福的真谛并非拥有想要的一切,而是去珍惜目前所有,哪里怕仅是风烛残年中的一点点。

(寄自德拉瓦州)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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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4:09: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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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有痕



    远离了以爱至上的年龄,经历了生活的沟沟坎坎后,我彷佛理解了他。但是,我还是不甘心:为什么不给我一次尝试的机会,让我愿赌服输?

那是一种奇特的味道:沉闷的香,夹杂著微微的苦和涩,似有似无,萦绕著飘荡著,难以磨灭的痕迹,时而天涯时而咫尺。



第一次感受那个味道,我还在上中学,十五、六岁的样子。放暑假一个人待在家里,有客不速而来。这是一个男人,面目普通,落落寡欢的孤独感使得他与众不同。寥寥几句话,告辞而去。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一个青涩的女孩,经常与书为伴,沉默的几乎可以让他人忽略不计。我掩门,他远去,一股暗香隐隐停留。

又有谁知道,波澜不惊的女孩外表之下,瞬间波涛汹涌。

再次来访,不过一周之后,我已经在不经意中探听到他是姑姑的同学,登门的目的只是向专攻史学的父亲请教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那天晚上,好端端的忽然停电,父亲忙让我找来蒲扇,驱赶酷暑的炎热。有著黑暗的掩饰,我不声不响坐在一旁倾听:他们争论的是关于唐朝节度使的称谓由来,父亲的解答带著权威的霸气,不容置疑的口气,而他的疑惑总是出其不意,步步为营,在山穷水尽中峰回路转。我实在不知道,枯燥的历史名词也会如此生动激烈。

跳动的白色烛光中,确实有一股烟雾环绕,那是他点燃的香菸,温柔地在简陋的房间跳舞。我想,这些业已死亡的历史名词和他有什么相干呢?他不过是个外科医生。

自此之后的五六年,我没有再见过他,但我执著地留住了他的一点东西。那是他上门求教礼节性携带的礼品,除了水果还有一瓶当时流行的营养品麦乳精:粗糙笨重的玻璃瓶子,张贴著的商标上印著一张艳俗的女人脸,夸张做作的笑容。就是这张商标,被我从空瓶子上撕下秘密藏在属于我的抽屉底层,就像一个濒临落水者寄托于一根稻草。

又有谁知道,就是这个稻草一样的商标,在女孩的沉浮不定的心里摇曳,一晃就是五六年。



你长大了,成了大姑娘了。

白大褂下,是全副武装的消毒装备,暴露在外的只有一双眼睛。我正对著自己的模样发笑,有人给我说话。一回头,惊醒一般,是他。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成为一名东奔西跑的记者,手术室现场采访切除巨大肿瘤。我忘记了,主刀的正是他,他已经是这个城市最大医院最大科室的主任,人称「一刀」。

他,也在暗中关注我吗?要不,怎么了解我的信息?沉积在心底的那股暗香,猛然挥发,手术室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渐行渐远。直到,有一股血腥淹没了一切。我不知道人的鲜血竟然是那种味道,腥的甜的热腾腾的,腾的,从剖开的肚腹中四处流淌,然后,突兀出篮球般大小的肿瘤。在这间手术室里,他是主演也是国王,主宰著生死攸关。一个小护士忙中出错,递给他一个止血钳,二话不说随手扔在地上,匡当一声巨响。

拿著相机的我楞在一旁,不敢用点滴声响惊动他。这不是我曾经想象中的场景吗?悠长的岁月里,无法见面的思念引导著我突发奇想:我患病需要手术,点名要他开刀。我只是希望他瘦长的手指贴近我的肌肤,触摸它并穿透它;然后,在起死回生的苏醒后告诉他自己的心情,爱。

看到盘子里的红烧肉,我急忙推向一边。他笑,说手术已经结束了,这是吃饭,并自顾自夹起一大块。围坐在一起的当然不是我们俩,科室的全体医护人员作陪,特别是他的年轻助手,不逊于主持人的口才时时把气氛推至高潮,玩笑稍微涉黄。他一改手术室严厉的面目,恢复到温文尔雅,笑著观看表演。

玩笑目标不知不觉指向他,助手说主任现在可是医院里的钻石王老五,分居多年终于离婚,并建议我在报导中提及,可以达到免费征婚的效果。护士长插话说:还用得著大张旗鼓地征婚吗,仅仅医院里的候选人排成长队了,院花他都看不上呢,是不是主任?

他只是微微地笑,不置可否,烟幕遮挡著他真实的眼神。他抽菸的样子和他的笑容一样淡薄,好像香菸只是藉助掩盖的道具。我心中一动,想起男友抽菸的模样,凶狠狠的,瘾很大的,他觉得那样很男人,其实刚刚学会抽菸。当时,助手还在发布搞笑言论,说二十岁的男人是成品、三十岁的男人是上品、四十岁的男人是精品、五十岁的男人是极品,还说主任恰好逼近极品。

那场饭局的结尾很混乱,大多数的人藉助酒精宣泄情绪。尤其是助手,竟然拉著我的手叫妹妹,还非要送我回家。正在为难,他发话了:不必你费心,我来送侄女。侄女,他叫我侄女?是啊,按照姑姑的辈分无可非议。但是这句话把我刚刚复苏的心冷却了,一路无语。

直到家门口,他感觉到我的冷漠,解嘲说确实有代沟了,我和他不如和他的助手谈得来。他怎能知道,我在鼓足勇气做最后挣扎。临分手的瞬间,我告诉他自从第一次见到他,他就一直在我的记忆中。说完,目光直视,无处躲藏。他还是笑,淡淡的,说还记得助手说的那个什么男人的言论吗,五十岁极品男人,还有一句没有说,六十岁的男人是废品。

一句话,已经用尽了我一生的勇气,再也没有力量把我眼睛的火光点亮。我说了句,再见,叔叔。扭头疾走,眼前的楼梯在朦胧中摇晃。这是我第一次叫他叔叔,过去即使在父亲没礼貌的斥责中,我始终没有吐口。



再见他之时是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我大著肚子,羊水破了,濒临早产。正在医院环顾左右,他迎了上前。不由分说,带著一边慌慌张张的老公跑前跑后,闪电一样的速度安排到了产房。

产房和手术室没有太多的差别,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案板上等待屠宰的羔羊。我不要剖,要自己生。我对著护士要求。护士好脾气地应答:院长交代过了,随你。那时,他已经是医院院长,而我,凭借著报纸也在这个城市小有名气。等待生命的降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验著我的身心。几次,徘徊在生死之间我准备放弃,电话铃声惊醒。院长询问你的情况呢,护士对我说,她脸上的荣耀明明白白。这个时候,一股暗香又在我眼前浮动。

不是已经忘却了吗?我回忆那个唯一表露的夜晚。他明白,他不明白;他接受,他不接受;他退缩,他试探。反反覆覆明明暗暗,在我心中纠葛了许久。也许他是对的,我们的差异就是一条鸿沟,不是单纯的一厢情愿的爱能够弥补的。在我,远离了以爱至上的年龄,经历了生活的沟沟坎坎后,我彷佛理解了他。但是,我还是不甘心:为什么不给我一次尝试的机会,让我愿赌服输?

终于呱呱落地,早产还是个胖胖的女孩子,精致的外表。他抱著孩子充满怜爱,说,丫头真漂亮,不过不是你的功劳,不像你。然后感慨,我什么时候能够当上外公?我的女儿不愿意结婚,一味贪玩。

恍然大悟,他有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儿。我应该早猜得到,以他的年龄。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在机场忙著行李检查托运,忙著看守到处乱跑的女儿。上海不是我的目的地,我还要转机到洛杉矶,再到达拉斯,和在美国读书的老公会合。送别的一行朋友感叹:这个城市终究没有留住你。

一个亦熟亦生的身影一晃而过,久违的味道带著仆仆风尘。出乎意料,是他。淹没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我还是确认无疑。十几年的时光,白驹过隙,把我从不更事的少年催生为熟女,而他竟然没有丝毫的老相,依然挺拔,一如最初的相识。

他没有发现我,身边的一个女子,光彩照人。年纪看起来和我不差上下,更为奇怪的是面目似曾相识。像谁呢,这个不知是他女儿还是新太太的女人?

在我尘封抽屉的底层,藏著一张撕下的发黄的商标,上边那个推销麦乳精的女人就像他身边的女人:同样的时尚,同样的夸张做作。原来,他中意的是这样的女人?出国前收拾家当的时候,怀著一去不复返的可能,我握著这张保存了十几年的商标,把它卷起,里面塞上细碎的菸丝,像个老农那样用口水密密粘连,然后点燃,看着它的灰烬一点点飘落。于是,那沉闷的香,夹杂著微微苦和涩的味道,在我眼前,在我口中,萦绕,丝丝飘散,直到了无痕迹。

难道一切真的了无痕迹?今夜,猛醒,没来由的,暗香浮动。

孙彤

200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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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4:12:34 | 只看该作者

re:...

                                    削梨

                                  【涵之】

    子琪第一次去展翔住的地方时,展翔从冰箱里拿出个梨子来,洗净后连一把水果刀放在盘里端给她,她先是有些吃惊,因为家里向来都是去皮去核后还切成小块儿吃的。她拿起水果刀想办法找出合适的角度下刀,笨拙地把刀架在梨子尖尖的地方准备向外开始削时,展翔看了,歪著头笑笑说:「你怎么这么拿刀的!我来吧!」

他一把接过刀子,熟练地从梨子

的底部开始削起,大拇指隔著梨子的皮顶著刀锋向内侧削,梨子的皮沿著刀一圈一圈变长,那方法和她父亲的削法如出一辙,她想起了那苹果很昂贵的年代里,父亲曾经在病榻旁为她削苹果,红色的果皮一圈一圈变长,削完皮后把黄色的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碗里递到她手里的眼神,充满疼爱和怜惜。

那年她读四年级,因感冒引起肾盂炎住在医院里,父亲为了她住院还特别买了一件有著小碎花的睡袍,好让她即使在生病时,看起来还是那般可人。看着他低头专注地削著,握著刀的手指修长又厚实,她突然有种偷窥的兴奋,什么理由说不上来,只觉心里好像有很多蚂蚁轻轻爬过。

削好后,展翔把整条都没削断的皮在她眼前得意地一晃,才把光溜溜的梨子递给她。她说:「这颗梨太大了,我们一人一半吧!」展翔淘气地眨眨眼说:「不行,我不想和你分梨,你一个人吃吧!」那是展翔第一次对她说的「重话」,她不知怎么回答才好,便腼腼地张大嘴吃了起来,梨汁偶而从嘴角流出,弄得她狼狈不已,而展翔只是坐在餐桌的对面,一会儿看着她笑,一会儿递上餐巾纸。在那之前,他们的关系风轻云淡,好像一杯只放了几片茶叶的茶,看起来色淡,喝起来清香。

吃了那颗梨后,明显感受展翔对她的疼爱,内心像梨汁浸过般地甜。若干年后,当子琪想起展翔时,总想起那晚自己吃梨子时的狼狈和当时内心的欢喜。年轻时日子可以是那么简单呵!单单是隔著桌子面对著他,就可以那般满足。也许人就是得在失去后,才发现流逝岁月中所存留著最大的宝贝,竟是记忆里的片片断断。

结婚好些年了,子琪还是只会用刨刀削果皮,偶而孩子恰好在身边看时,她会很得意地告诉他从前外公怎么用一把小刀,神奇地把苹果的皮削成长长的一条,隐隐地,一个身影从心头轻轻掠过。

(寄自加州)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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