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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nfeng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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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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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4 08:50:45 | 只看该作者

re:张承志和鱼 ■付宇 ...

张承志和鱼


■付宇


这天星期五,下午五点照常下了班,突然就想吃鱼。这念头起得还挺具体,不是伦敦平常超市里的那种sea bass, cod, markel,是中国鱼,淡水鱼。

欧洲什么都慢,不咸不淡的工作,就是忙也没有紧张感。习惯了香港节奏的我,下了班心里常常就有点荒疏。


突然意识到,好几天没有动手做饭了。心头一念,抓起包就挤地铁去了唐人街。


这样发神经还是第一次。来伦敦快两年了,心里常常嘲笑我那些同胞,来了英国还天天吃中餐,跟中国人一堆混,日子离不开唐人街。这不,我也来了。


学做菜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的。那时住的房子,楼上楼下,一共七间房,包括单身的房东,一共住了六个男的,年龄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不等,有实习老师、滑板专业选手、学生、报纸投递员、医院秘书、文具店职员等等。之所以说等等,是因为他们多重身分,常干几个兼职。按国籍论,有香港人、大陆人、伊朗人、英国人、波兰人,光听就够热闹的。打眼一瞅,没有一个人是打领带读金融时报的那种,挺好。


我是从网上找的租房信息,按图索骥去看了一次,就指著那个空房对房东说,好了,你们需要一个女生,我就住这儿了。


搬进来后总和大伙儿在公用厨房做饭、泡茶、聊天。不久我就糗大了,一个女生,号称十四岁起就离家在外独立生活,结果有一次差点把锅给烧了。在亚洲会做饭的那是长今,在欧洲这是男女普及的基本技能。反倒是那帮男生,时不时拨一点同情饭给我,没有同情饭的时候就用同情的眼神替。


那时候我总是犯愁,想不出来做什么,超市里买的原料总拼不到一起去,拿手的菜少得可怜。老妈在电话里出主意,跟大家把关系处好些,看能不能搭伙吃,反正他们也得做饭,你给出点伙食钱,再不就大家轮著做,省事。


轮著做饭根本不现实,大家都忙,时间凑不上。至于长期搭别人的伙,亏我妈想得出。我决定自力更生,于是开始「偷艺」。下了班回家,赖在厨房不走,假装忙著泡茶,却偷偷看别人做什么菜,心里记下那些原料,第二天去买。再不就是人家做菜的时候,我一阵儿穷追不舍,为什么要先放这个呀?为什么这个跟那个不能炒啊?害得别人常常光顾著答,便把菜给烧糊了。


等后来自己能从容动手做出几道菜之后,才体会到,做饭的乐趣在于动手创造,从无到有,是很值得骄傲的事。


心里想着这许多,我人已经下了地铁,走在了唐人街上,擦身而过的都是熟悉的乡音。乡音对我,应该是湖北话才对啊,这时也不顾了,九州大同也。


鱼还没买,先是在书店绊住了脚。唐人街几十家餐馆,竟然只有这么一家小小的书店。我拿蹩脚的广东话和老板聊了半天才知道,原来这书店在这条街上很是有几十年历史了。


仔细看,这书店有好些国内买不到的书,五花八门,畅销书不是没有,可也有不少冷门书,估计卖得很慢。细看左中右都有,没有政治立场。


这里的中文书很贵,没办法,伦敦的租金嘛。我咬咬牙花人民币近两百块钱买了薄薄的一本《清洁的精神》,外加几本杂志。要知道这本散文集,在中国正版也只卖二十八块!


网上不是找不到电子版,相反地我是经常读电子书的。可因为没有给心爱的作者付费,心里多少有愧。加上这是散文集,散文要手执一卷、灯下细品的,对著计算机下拉鼠标,就少了这味道。


其实还有个说不出口的笨原因,那就是我心里感激这个书店的老板。要知道同样的店面,改成中餐馆或中医按摩,挣得一定更多。可是这个书商,坚持在唐人街开了这么一间书店,而且坚持了不俗的品味。如果没有人买,没有钱赚,店子怎么经营得下去?所以我这个笨人就来常常来笨一回。


把书装进包里,又流连了一番书店,这才去了中国超市。鱼找到了,鲶鱼,才3磅,可以吃两顿。我高高兴兴地挑了一个鱼身,中段,没有刺;接著又挑了一条红鲤鱼,做汤漂亮……突然一转身,看到前不久结识的一个中国女孩,也在金融城工作。买菜时碰面,和前几天对坐在高级餐厅里午餐,果然感觉完全两样。我招呼她,分外亲切。她惊喜地回身,你也来买鱼?我想做个汤,你会么?我便开始指点她买什么鱼,豆腐要什么样的,汤好了香菜要最后才放,听得她直点头,我心想怎么中国女孩都这么迷糊。


临别她注意到我没拉上的包,问,你买了什么。我说,哦,买了本张承志。女孩很茫然,什么?我才意识到,张承志是很陌生的名字,韩寒才是这个年代讨巧和流行的。改口道,哦,我买了本《女友》。对方笑著道别时说,想不到你还那么爱看书,我很久没有读过中文书了,上班都还忙不过来。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摆手笑笑。


和她分手后,我又去一家超市买香菜、调料、蔬菜。唐人街的中国超市多,可东西还是常常要跑几家才买得全。排了很长的队去结帐,最后手上一个个塑料袋拎不过来,心里只想着这两条鱼,一会儿哪里个清炖、哪里个红烧,这馋念头终于给了我力量冲向地铁站。


可惜包包不争气,名副其实掉链子,一个拉手坏了,只好半抱在怀里。从公司来唐人街地铁只换了一次。从唐人街回家,要换乘两次。手里一堆菜,包里一遝书,地铁里又热又挤,比起来时的路程,简直太长太难熬了。


伦敦的地铁是世界上最早建的,据说还成了一大景观。可大家都抱怨,说这破地铁早该翻修了,空间小不说(因为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的身材比现在小好几号),还因技术故障时常晚点,加上还有不识趣的自杀或酒醉还专挑地铁卧轨!最要命的是通风极差,导致长年闷热。


我就这样被挤著、热得烦躁著,心里臭骂著伦敦,还得忍住咕咕叫的肚子。有点后悔自己要吃鱼的念头,这不就是为了满足一时的口腹之欲吗?广东有句俗话说得好,「吃得咸鱼忍得渴」,您受著吧!想想要是在北京哪里至于为了吃个鱼跑大半个……嗯,这个先别想了,「紫鹃,你这不是成心招我们林姑娘伤心吗?」


正好下一站是换乘,我随人流下了车厢,在一旁长凳上坐下来,手里大包小包都放在脚边,喘口气,顺手掏出张承志来看。


人流噪动著朝同一个方向散了,安静了些许,地铁开始广播下一班,几分钟后,下一班车来了,高跟鞋、手袋、皮箱、领带,又开始在眼前交替晃动,人们匆忙地下车,赶著去换下一条线……就这样不知道几辆车过去了,不知道过了几分钟、几十分钟。


不知从哪里一刻起,广播喇叭声消失了,人群踩踏的拥搡消失了,燥热和饥饿从我体内消失了,塑料袋先前在手里勒出的一道道印痕消失了。张承志神奇地把一切都屏蔽了。


张承志说,羊粪球在铁皮炉子里烧得劈啪地溅响,轰轰的火焰的低吼冲出直竖的烟囱,溶入掠过包顶,席卷草原的寒风。……


眼看所有人都忙著上车、下车、换线、出站,周而复始,重复自己,重复他人。裹挟在人潮中,视线被阻隔,脚步麻木地紧跟。只有置身事外般远远坐在一旁,才能冷眼看到自己也在这可怜的人群中。


时光永是流逝,只有文学,能骤然把我们从世事中抽出,剥离出思绪,屏蔽掉躁乱,制造出空间感。

其实张承志并不是一个我了解的作家。他的文字突如其来出现在我的世界,是2004年夏天。我翘了很多自己学校的课,却跑去其它学校听各种各样的讲座和公开课。那个夏夜,在农大的影视鉴赏课上,梯形大教室,一个老教授关了灯、拿投影仪放了一部老电影《黑骏马》,它直接撞击了我的心灵。至今还没有一部电影给过我同样的观感。

我也从此爱死了农大的影视课。记得那个教授很特别,他没有试图用滔滔不绝去占据你的思想阵地,是「never put words in your mouth」的那种,他有一种庄重和理性的力量。他擅于选片,给我们看过《平凡的世界》等老片,还有一些其它非商业性非主流电影。在影片播放的前后,他会有五分钟的即兴点评,更象是自我抒发式的讲演。他宣布下课时总让人觉得突然,彷佛打破了一个梦,怅然若失之感,简直一个「我有迷魂招不得」。


记得放《黑骏马》那次,老教授当堂吟诵了〈钢嘎哈拉〉的全部歌词,一字不落。在抑扬顿挫的歌调里,在一片肃然安静中,我们的心彷佛跟著张承志到了那宽广的蓝天和草海,经历了那帐篷外的暴风雪,见识了草原女性的慈祥和刚强。


从《黑骏马》起,我就难以忘记张承志。


他的语言是粗糙的,平地突起的,没有迎合读者的反智叙述,甚至缺少大众文学辞汇。他的写作,是属于他的信仰的,是指向某种精神的。如果你读得懂他,你会爱他和他笔下的那个世界,爱上那种真实。如果找不到契合点,你会发现他的东西根本没法读。


散文集的自序里,最后一句话是,「读者作证,在我至今出版的六十余册书记中,并无附庸体制的文字。」短短几句话,一生之中要为之付出多大代价!当代中国,能说出这句话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


合上书,我默默起身重新抱著包包,拎著各种颜色的塑料袋,去换乘地铁。同样,在下一个换乘处我又找一处坐下,翻上几页书。这段路,不再那么难挨了。


回到家,边做鱼边不由自主想刚刚读过的篇章。那些潜入农村底层的文字,那些比任何新闻报导都更能触摸到中国之广大和深沉的文字,默念著,手上心里都更从容了。


两条鱼最后做出来都不错,我很开心。所有身在异乡的疲倦孤独,都在一碗鱼汤里得到满足。


吃鱼的时候,试图去设想张承志们的生活。却发现无从想象。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又想起在中国超市遇到的女孩,不知道她的鱼汤做得是否成功,但愿她也吃到这同样的美味。


是哪里位老校长当年说过的,读书,不单是为了让我们有面包吃,更是让面包吃起来更有滋味。


那么,这鱼里有一味调料,是单属于张承志的。


(寄自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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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0:05:00 | 只看该作者

re:动物园二帖■杨佳娴世...

动物园二帖


■杨佳娴

世界新闻网

December 04, 2010



动物园原本是帝国主义猎奇搜集的展示场。有一段时间,连人类也在展示清单上──例如非洲来的侏儒,被放在进化序列中,作为猩猩与人类的过渡。今日这个空间意义更为复杂,涉及保育、教育、都市休闲经济与政治馈赠。而在一般认识中,这里已然成为童年或周末的代名词之一。这很令人困惑。

我从不以为动物园是儿童的世界。真夏周末,人声与蝉声竞逐。只消到园里晃一圈,就可以发现睡着的婴儿比醒着的多,吃冰淇淋发呆的孩子比热心询问老虎习性的多。醒着的通常是父母,热心说话讲解的也是父母,当然,疲惫不堪,背着孩子青蛙背包小丸子水壶的,也是父母。花圃旁,每隔几处座椅,就能看见正在处理啪嗒掉在孩童衣服上的冰淇淋的大人。


有些东西只有到动物园才会吃的,例如裹着面衣番茄糊的热狗、非低卡可乐、含糖果汁、疲软爆米花。有些动物在这里才令人感到可爱,例如毛峰歪七扭八下巴关节灵活的骆驼。有些动物总令人感到悲哀,例如没有猎物,且孤家寡人的鬣狗,或永远原地踩着自己之前留下的足迹绕圈子的棕熊、山猫。有些动物依然深不可测,例如体型饱满、流金黑斑的黄角鸮,晃着裙摆然而眼神若有所思的魟鱼,看不到脸,且昨日与今日仍在同一树杈上的树獭。


动物园内,有种立牌用来标示凶猛动物,似乎画了恐龙的侧面。在台湾黑熊区,一个孩子指着旁边竖立的警告牌,激动大喊:「这里是恐龙!」父亲:「这里是黑熊。」孩子商量一般地纠正:「不是嘛这是恐龙。」父亲:「就跟你说是黑熊。」被质疑的孩子忿怒了,脸涨红起来:「是恐龙!是恐龙!」被挑战的父亲也忿怒了,声音粗了起来:「恐龙早就死光了,就跟你说是黑熊!」最后孩子大声号泣起来,其他游客侧目,父亲赶紧把他抱走了。


而在河马区一带,步行道上安置有巧克力色河马塑像,某一尊张开了大颚,于是乎时常有孩子把头横放直放其中,父母拼命拍照。那些塑像我很不满,因为颜色错了。当河马缓缓自水池浮现,简直是卤汁中安顿着的蹄膀。看着动物,想到食物,实在是不敬,但没办法,多年以来我一直没发展出道德正确的想像。河马们偶然浮现额头,与体型不相称之小耳朵掀动着,偶然伸出相隔甚远的两个鼻孔噗气,偶然浮现长长一脊,瞬间又消逝于水花。池水混浊,树木密影投于其上,它们泡澡消暑,丝毫不受游客噪音干扰,悠然如神祇。也会张开嘴巴呵欠,那时候可以看见湿泥般的舌头,畏惧的牙齿,宽阔的内部线条。


有次池水放光了,喂食时间,坡地上堆着大量干草,深蓝色长统胶鞋的园方工作人员打开小栅栏,然后没命地跑掉──也许是我想太多。那跑掉的姿态实在是太迅速了,毕竟,河马据说脾气暴躁,整群朝食物踱步过来的阵势,是很具压迫感啊。


是的我最爱看的其实是河马。这真是一项羞于启齿的嗜好,我曾在介绍非洲动物网页上看见描述,说它们「身肥样丑」,口吻几近于小报记者评论小甜甜布兰妮。河马区在嗅觉上不很友善,可是,只要让我盯着池中姿态各异的钝兽,神秘巨大仿佛它们是海上鲸鱼,我可以着迷看个二十分钟以上。这些兽类皮肤锈红、厚重,在光与水的濡洗下,散发出一种远古光泽。颈部与足踝的折痕看起来也很有分量。


动物园有没有可能是哀愁的地点呢?


摄影师森山大道《犬的记忆》有篇文章,形容动物园是个「存在于日常与非日常之间的破口、类似空中气涡的地方」。然后,说了一个走出动物园以后,逐渐分道扬镳,自己的恋爱故事。故事发生在晚冬下午,动物闪藏,人迹稀少,说起来,就是一个最没有动物园气氛的时刻。


我读了以后却竟然感到亲切。多年前,我曾与某一人相约去动物园。那时候企鹅刚来不久,我们决定也要赶个时髦。


见面未几,大雨开始倾盆,园内人逐渐散光,几乎没有人再进来了。平常动物园洋溢的嘉年华气氛降到零。伞下方寸,在滔滔流水中艰难走动,却没有要回去的意思。当然,动物们也都隐形了,忽然变成植物园,只有假山、石堆、水泥动物塑像、栏杆。贩卖部小姐瞪着我们看,绒毛玩偶在橱柜里静默,没人买的爆米花看上去是一堆陈旧静止的泡沫。雨水继续膨胀。交谈与笑声,一发出来,被雨声吞噬了一般,剩下的部分好像只是天气的回音,可是彼此了然于胸,丝毫不感到阻碍,仿佛是借着雨声隐密的变化来沟通。


天河撩乱,时间静止。那是单单属于我们的豪华方舟,无目的,无启示,忙着从对方眼中夹镊新生的橄榄叶。世界是一只庞然的竖琴,他和我移动着、拨奏着,玻璃的复杂的琴弦、水银的电影;雨末日那样地下,错以为我们将被封印在此,永远年轻。动物们其实是藏在密叶或洞穴中赏鉴着我们吧,啊这素朴初始的宫殿,我鲜红的伞醒目得如同宇宙唯一的靶心,这场假寐中仍然跳动的心脏。


最后,抵达动物园最深处的企鹅馆。隔着玻璃,看企鹅摇摇摆摆下水,呼哨滑过人工冰岩,肚腹在冷绿水中宛如将融未融的雪球,一道优美水流在身后荡开。它们排队、跳下、滑翔、上岸,上了发条的马戏,重复再重复。重复使我们幸福。


写到这里,忽然想到那次雨中方舟,似乎没有留下任何去探看过河马的印象。也许河马太重,容易使方舟沉没。它们与浪漫毫无干系,也许只适合出现在迪士尼动画片。那个非洲动物网页上最后一行写道:「河马跟马则是风马牛不相及。」念出来有一种诡辩感。我也怀疑,那个暴雨的午后,我们其实是闯进了动物园自身的记忆缝隙里,回到了某个帝国雨季。和我们所属的那个现实时空,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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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re:污染了鸟声■管管世界...

污染了鸟声


■管管

世界新闻网

December 03, 2010


夏日午后

窗外树间

鸟语大胆

拉上窗帘

关上音乐

合上书本




免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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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12-6 17:49:56 | 只看该作者

re:如美文如品茶,如饮酒,都令人身心舒展。

如美文如品茶,如饮酒,都令人身心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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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12-7 13:34:38 | 只看该作者

re:谢谢楼主!文章真好,看了让人通体舒服,回...

谢谢楼主!文章真好,看了让人通体舒服,回味无穷。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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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05:17:06 | 只看该作者

re:你从我……--给小霞 ...

你从我……--给小霞
   
   
   
   
   

   你从我的内心取走一束光
   照亮一条路却陷入绝境
   你从我的喉咙中吸走一串音符
   谱成一首歌却一句不会唱
   你从我的目光酿出一杯酒
   狂饮一生却没有一丝醉
   
   把我的头发立在你的手掌上
   火焰般地舞蹈却不觉得灼烫
   把我的手指咬断嚼碎
   全部消化却没有丝毫营养
   那末,就把完整的我当作一支烟
   还未抽完却已引你走进幻境
   
   199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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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05:17:59 | 只看该作者

re:和灰尘一起等我--给终日等待的妻...

和灰尘一起等我--给终日等待的妻
   
   
   
   
   

   
   
   你一无所有,只能
   和家里的灰尘一起等我
   它们一层层
   积满了所有角落
   你不愿拉开窗帘
   让阳光惊扰它们的安宁
   
   书架上的字迹被灰尘掩埋
   地毯的图案吸满了灰尘
   你喜欢在给我写信时
   笔尖吸住几粒灰尘
   让我的眼睛有些刺痛
   
   你终日端坐
   不想随意走动
   生怕自己的脚踩痛了灰尘
   你尽量平稳地呼吸
   用沉默编写一个故事
   在这令人窒息的岁月
   灰尘们献出仅有的忠诚
   
   灰尘浸满了
   你的目光、呼吸、时间
   在你的灵魂深处
   日复一日的修筑坟墓
   从脚底一寸寸堆积
   直到胸口直到喉咙
   
   你知道,坟墓
   是你最好的归宿
   在那里等我
   不会有任何惊扰
   你就是对灰尘情有独衷
   在黑暗中在安静中在窒息中
   等我等我
   
   和灰尘一起等我
   拒绝阳光和空气的流动
   让灰尘彻底埋葬自己
   让自己在灰尘中睡去
   直到我回来
   你才苏醒
   揩净皮肤和灵魂的灰尘
   如同死而复活的奇迹
   
   19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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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05:24:12 | 只看该作者

re:我是你的终身囚徒 ...

我是你的终身囚徒   

   

   亲爱的,我是你的终身囚徒
   宁愿永远活在你的黑暗中
   靠你血液中的残渣生存
   靠你分泌出的雌激素思想
   
   每天听你心跳的节拍
   象看一滴滴雪水从山涧落下
   纵使我是一块千年顽石
   你也能不舍昼夜
   一滴滴,把我滴穿
   
   我进入了你
   就只能在黑暗中摸索
   用你喝下的酒
   写着寻找你的诗行
   我的乞求是聋子对声音的乞求
   让爱之舞与你的身体一起沉醉
   
   我时刻能感觉到
   你抽烟时肺的开合
   一起一落的节奏令我惊奇
   你吐出的是我身上的毒素
   我吸进的是滋养灵魂的新鲜空气
   
   亲爱的,我是你的终身囚徒
   象不愿出生的婴儿
   依恋温暖的子宫
   呼吸是通过你的呼吸
   宁静是通过你的宁静
   
   噢!婴儿般的囚徒
   在你的生命深处
   无论酒精还是尼古丁
   我全不怕因你的寂寞而中毒
   太需要你的毒素,我太需要
   
   也许,做你的囚徒
   会永远不见天日
   但我相信
   黑暗是我的宿命
   只要在你的身体里
   一切都好
   
   外面的世界很光亮很绚烂
   光亮得让我恐惧
   绚烂得使我厌倦
   我的目光只衷情于
   你的黑暗--
   单纯而不可分割
   
   19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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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10:38:04 | 只看该作者

re:亲爱的,我是你的终身囚徒但是今天,我...

亲爱的,我是你的终身囚徒
但是今天,我得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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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3 22:28:36 | 只看该作者

re:这博写得好,收进我的美文贴,一个好是她紧...

这博写得好,收进我的美文贴,一个好是她紧跟形势,写了一个流行家具叫"空椅子".二是她写了西藏的牛铃,真巧我也收藏了一只,从阿里一直带到了纽约,只是小孩子们都看不懂了,只好深锁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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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就是脑子里没有障碍"

柴静

http://blog.sina.com.cn/chjguancha  2010-12-12 17:53:28



1
我第一次听周云蓬唱歌是三年前在一个酒吧里,没座位,大家都坐硬纸板上。
坐我前头两个姑娘在聊男朋友的事儿,拿着手机看照片,这个环境里,我有一搭没一搭听着。
他唱到《中国孩子》“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这歌太狠了,象刀子一样扎人,我有点坐不住,听完站起身走了。
从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开始,多少事在人心里过一遍又是一遍,沤了好些年,他才写了这歌,火里水里,就这么沤出来的。
他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卡住了,把“大难临头”改成“死到临头”,才觉得一吐为快。
2
他9岁彻底失明,有记者问这是否从精神上摧毁了你?
他回答,不会的,那时我还没有精神。灾难来的太早,它扑了个空。
小孩子感到的是难受,象心上擦着砂纸“小时候总是姐姐带我去厕所,每次刚蹲下,姐姐就会在外面叫“完了吗?”我说“没完。”过几分钟,姐姐又叫“完了吗?”我说“没完!”心里特内疚惭愧,仿佛自己是个贼。那时想,什么时候自己想去厕所就去厕所,而且一个人去,想什么时候完就可以什么时候完,该多好!”
看看中国现在唱民谣的人,唱得青山绿水的,但70年代出生的人,谁有天真烂漫的过去?罗大佑唱《童年》是写实,周云蓬翻唱只能是个想象:“没那么文雅的童年,没山没水,我们那里就是些平房。”
没什么美,没什么诗意,就是这么个年代,就是这么回事。人在贫瘠的地里是贪婪地想象着一点儿湿味儿往出长的。
他有一个盲校的同学,妈妈是老师,每天都要读一百多页书给孩子听,听完了他就对周云蓬说“我讲给你听听”。周说“气得我……我妈妈不认得多少字,我就制定了一个策略,你不是看得多吗,我就看得精,背一本《唐诗三百首》,背一千遍。《古文观止》,古汉语,管它什么,拿起来就背。他就说,哦你这个古代文学还可以”
这个看了诙谐又心酸。
他心里一直较这个劲,“要象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想去正常的学校上学,但不行,就报个高考补习班,离他家二十站地,都是走路。父母没空接,有次他爸爸骑个大的平板三轮车来接,那种运煤的平板车,停在外面,他就特别不好意思……觉得这种车,还不如自己走回去呢。就走回去。
十七八岁的时候,正是虚荣心最强的时候,下课时走廊里全是学生,他怕撞了人,还想到人群里有同龄的小姑娘,有一种自卑,他说那种心情特别扭,“走进那条走廊就像踏入地狱一样,总是等所有人都进教室了,最后一个进去。”
每天回家把课堂录音整理成盲文,有时候要抄好几天,他居然能这么把地理学好,“那时关于气候带,测算太阳高度角,都要看地图,理解起来特别麻烦,我要动用所有智慧来理解。”
他青春期这种狂热,几乎是一种精神上的高烧,不是这样也支持不下来。
我那时候能找到的有文学味道的书很少,他能找到的盲文书就更少,图书馆都是比如《毛泽东选集》,还有一些按摩的书,文学类的极少,《红楼梦》全是洁本,涉及谈恋爱的都给你删掉。他说“我恨透那些删书的人了”。
他考上长春大学特教学院的中文系。发现会弹吉它的男生比写诗的男生更吸引女生,就开始学琴,学完琴教人,教一小时琴,人家帮他念两个小时书。本来也想听点武侠小说,但觉得让别人念这样的书,自己就太亏了,就念世界名著,人家读得辛苦,他自己也只好强挺着不能睡着,“所以《复活》、《红与黑》、《恶心》都是半梦半醒中读完的。”
上完学他被分配到一个色拉油厂,“我想上班,工厂也不让我去上班。我特别焦躁,成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想着这样的日子离死还有几十年,怎么过啊?我想劳动,但是不被允许。经济利益还是另一方面。我参与不到现实生活中去,没有荣誉感,没有那种被人认可的成就感。”
他嘲笑那种日子是“狗活”,想来北京试试,先看能不能活下来,别的不会,会写诗,会弹琴,所以一下车就去了西直门地铁,卖唱挣了二十块钱,觉得能活下去,就留下来了。
卖唱这两个字看着很刺目,但他不回避这个词,他说这里头有一种命,“盲人有自己的祖先。荷马、高渐离这些盲艺人都喜欢到处走,在街头唱歌。可能因为失明以后会脱离社会的流水线,成为很闲很没用的人。没用也就不会受到流水线的带动、冲击,就到处转一转,用唱歌记录时代,一辈子就过去了。”
3
1998年我刚来北京的时候,碰见的男青年,经常都是三句话,“我漂在北京,我是搞艺术的,我总有一种想死的冲动”
有的还有第四句话“你们学校在哪儿?要不我到你们食堂找你吧”
后来看周云蓬写,他当时住在圆明园,那儿都是不着四六的艺术青年,大都这套路,靠这几句话泡妞和蹭饭,等饭点儿到了,坐人对面,你就得让他“吃一碗吧”
“不吃不吃”
“吃一碗吧”
“不吃”
“别客气,吃两碗吧”
“那行”
他没那种小混混气质,只好每天盐水煮面条,没事整天读《圣经》、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读舍斯托夫和基督教神学的书,不停追问自己很多终极问题。自嘲当年的“大而无当”
他自己也说,那个阶段,思想还没有落实到生活里。他的朋友写过,“他喝醉了,一屁股坐在门前冰冷的水泥地上,死活不肯进屋,还用盲杖狠敲着地面,一遍遍地狂喊:‘要么握手,要么绝望……要么握手,要么绝望……’
他说“我以前是个苦大仇深的人。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你是个残疾人,你要自强不息,身残志坚。我去北京之后一直在淡化这种意识,别老当悲剧英雄。”
他说人为什么会绝望?就是你脱离了个体,脱离了具体的生活你就容易绝望。
他现在喜欢老六的说法“见招拆招”-------“人应该在具体的生活中生活,一件一件事情做,不要老想些大问题,大问题都是由小问题组成的,小问题做好了,大问题就自然解决了,老想没有用。


4
我俩初见面,我说我是谁,他说我认识你。我一愣,他说97年我在长沙,听你主持的电台节目,他还补一句证明一下“火柴的柴,安静的静”。
我都不太相信,怎么会在那儿遇上?他说当年在长沙唱歌,我奇怪,那时候湖南酒吧还远不成气候,好象都是夜总会,肥头大耳的主持人说塑料普通话,有小姐晚上跳艳舞的,唱歌的人都一口湘潭话,上台先说荤段子,后来知道他确实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介绍到他,主持人说:“这是来自北京的金甲壳虫乐队的主唱周云蓬!”
他挣点儿钱,到处走,走一走再回北京住一阵子,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走滇藏路,徒步到昆明。晚上有帐篷,不是买的,是找个裁缝店,找了些塑料布缝起来的。晚上刮个风就倒。身上就只有四个凉包子,一瓶小二锅头,又下雨,饥寒交迫,就地睡下。帐篷根本不顶事,都湿漉漉地糊在脸上。
冷热饥渴,这都特别具体,用他的话说,算是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也别追问什么终极意义了,没有那个。生活本身“不好不坏”。
有人说是不是用流浪考验自己的意志,他说:“这种考验有意义么?你也可以把手放到火上看谁时间长,这也是考验意志力,但是这是一种自虐行为嘛,为了显示人类的意志去做这种事情我觉得是一种虚荣,还不是个人的虚荣,是一种集体的虚荣感造成的一种东西,有的人以为全人类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哪怕在孤独的时候,他也为了某种目光在生活。”
他喜欢走,但是走到哪算哪,不是为了征服什么,也没有那么强烈的目的非要走到哪。
当天在现场还有个女孩说,“我朋友让转告一声,希望您永远不签约大公司,永远在路上歌唱。”
周云蓬笑,“这是希望还是诅咒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得好。只有不正常的人才希望自己受苦。就像《大独裁者》里说的一样,那些人是机器人。我觉得你的朋友应该希望我能卖很多唱片,签大公司,有海边的大房子,在新闻联播放《中国孩子》,我们不歧视主流媒体。”
众人看着我笑。
有人问,那请问怎么能兼济天下?
他说,作一个自私的公民,能捍卫自己权利就不错了。我们过去的教育都是兼济天下给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也不敢说话,太空洞了。
他说过其实人类这个概念就是一种幻觉,“因为你到不了所有的地方,你也不能接受所有的人,其实你所谓的人类就是你身边的亲戚朋友,别的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而且最终要回归到个人,什么都要最终回归到个人。”

5
那天座谈会是聊诗与歌,我说小时候接触的第一首诗是“一朵红花红又红,刘胡兰姐姐是英雄,毛主席题词金光照,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边跳皮筋一边唱。
他也差不太多,等到了青春期,看朦胧诗的年纪,我抄汪国真席慕蓉,他看北岛泰戈尔,那种翻译体的痕迹不容易脱离,在他的书里还是看得出来,比如他写《山鬼》:上帝坐在空荡荡的天堂,诗人走在寂寞的世上……俯瞰逝去的悲欢和沧桑,扛着自己的墓碑走遍四方。
“沧桑”“俯瞰”,这种词儿我们都喜欢过,用他的话说,有一种“挺正经”的劲儿。
要打破这个不容易,学了那么多年都是要对仗要排比要押韵,“用十几个排比句把对方打倒”。
我和周云蓬那时候都经常代表学校去参加讲演。题目基本上都是《我的家乡》,最后一句通常是平地里突然拔高一声儿:“难道不是这样吗?!”
一洒狗血就是满堂彩。
他一个老师挺好,调走了。有个同学写文章:“李老师,虽然你已经离开了我们……”
他说,人都不会表达爱了。
男女之情也一样,他说,“说给你介绍个“对象”,这种词就是一个很官方用语,‘对象’是一个哲学用语,介入一种男女之间的私情,让你对这个词一点都没有欲望了。还有什么“生活作风问题”,你的“个人问题今天解决了吗”?”
他觉得普通话本来就是一种人造语言,却硬生生地介入了人的私人生活。
他用了有语音功能的电脑之后,人有了隐私才有尊严,能更自由地阅读,比方可以私下里看《金瓶梅》,可以狂热地看武侠小说了。他说,“阅读跟恋爱一样,要私人化,隐秘化。”
后来他四处走,喜欢听地方戏,看唱粤剧的盲人,全是北宋,南宋的古诗词。还有苏州评弹,小桥流水和白蛇传,用朴素的字儿唱人心里的感情。慢慢生活中尽量用直观的语言,不要块状,不要排比,尽量亲切。
他喜欢那些新的网络语言,悲催,苦逼,给力,说更多有色彩、有力量的民间语言出来,将来的诗人会有更好的土壤,可能会写的越来越好。
在座谈的现场他放了“野孩子”的歌,是写凡高的《伏热》:
他的心就象石头一样坚强
就算破碎了,那也是,那也是石头
他的爱就象花儿一样善良
就算天黑了,那也是,那也是花儿
他说,多简单的词儿,花儿和石头,这简直是被先锋诗人嘲笑的词,但这诗意。

6

周云蓬写过一段话,“在我的梦里,会凭着小时候的记忆,看到树是绿的,还是蓝的,我健康的奔跑,不用怕撞到什么。可是我梦见了她,完全是一个黑影,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从此我在梦里和白天,都是瞎的。”
这个疼,是在人心脏上捏一下。
之前他迷恋米兰昆德拉的小说里的萨宾娜,追求绝对的自由,“后来才明白,人一旦投入具体生活后就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没法完全自由。生活一定要参与进去,然后才明白心灵的自由是怎么一回事,很多快乐是来源于不自由,你若是爱上一个人,它就是不自由的。一切专注都会损害自由”
两人在一起,没有钱,脾气也不会好,所有的浪漫都磨没了。快分手,他在宁夏,半夜听到楼道电话响就往外跑,总觉得是她打来的,还是分了手。
他说,恋爱的这种痛苦,会让人落到地面,精神回归到肉体。崔健怎么唱的?----恋爱的时候理论都是虚的,只有分手时的疼痛才是实的。

恋爱最让人了解什么是无奈,你没法预料也不可争取,命运象磕煮熟的鸡蛋一样,不急不慢地,把人的壳一层层磕掉了,柔嫩脆弱地露出来。
他原来觉得诗与歌高于生活,这后来才明白歌和诗只是生活的流露“那么多经历,那么多故事,最后变成一首歌,但它们的目的并不是变成一首歌,它们是没办法了”
他写了这首《不会说话的爱情》:
绣花绣的累了吧 牛羊也下山喽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 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洒一床雪花白
普天下所有的水 都在你眼中荡开
……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 从此仇深似海
你去你的未来 我去我的未来
……
期待更美的人到来 期待更好的人到来
期待我们的灵魂附体 重新回来
重新回来 重新回来
期待我的灵魂附体,重新回来。
痛苦不是财富,痛苦就是痛苦,“你要知道这些经历是为了一首歌,你非气死不可,你才不愿意去写。你会想,别写那首歌了,宁愿经历好一点。”
只不过人无路可走的时候,说不出来的时候,音乐降临。
7

零四年以后,他经济压力不像以前那样大,精神上就自在一些,幽默感在音乐里也复苏了,不那么沉重,在歌里跟李白开玩笑。
他说住在香山把过去生活里黑暗的东西消解了很多.他喜欢爬爬山,偷偷翻到植物园里边,一条小路拐来拐去,能找到好多名人的墓。刘天华、刘半农、梅兰芳、马连良,还有梁启超,“他们都静静地呆在那里,看着我看不到的世界。”
他写了《春天责备》,说“这个诗刚写的时候,我是感觉到春天很多繁茂的花,它对于人是一种责备。你比方你的生活很抑郁,生活很暗淡,它对你就是一种责备。”
他写:“我的小屋后面是树木丛生的野山坡,坡上有一片墓园,墓园旁摆放着十几个蜂箱。天气好的时候,蜜蜂的嗡嗡声融入阳光,有一种催眠的作用。一个人坐上个把小时,时间缓慢逐渐凝固,感觉自己成了金黄琥珀中的一只昆虫。还有一只猫和狗,每逢我改善生活,他们都会不请自到。锅里的羊排熟了,我摸索着掀开锅盖,锅沿旁左边一只猫头右边一只狗头,都跃跃欲试着。”。
这里头有一种烂熟的心平气和,他说古兰经里有句话:命运如大海,自由如小舟。你的船不可能到陆地上去航行,人要尊重一种界限,可是这只船在命运里还是可以很自由的。
他看不见字,但对《诗经》有一种嗅觉上的好感,他写:
“诗经最终长成了一株香樟树
杜甫是那种沉积的落叶
欧阳修是秋天的苦香
他说: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予之叹息”
后来他写《牛羊下山》,包括《不会说话的爱情》的歌词,很多来自于嗅觉上的灵感。“牛羊下山,晚炊,草木香,山气日夕佳,生火的柴火和牛粪味,陈年的米缸。嗅觉更接近于艺术的本质,它和艺术冲动一样的深邃原始。”
他说在西藏喜欢听牛铃的声音。“一低头一抬头,周围全是牛铃的声音,变幻莫测又清透。我比较喜欢水声,海洋啊,流水啊。我去过雅鲁藏布江大拐弯,据说那里的水很壮烈。我听了听,像闷雷,很低沉,很持久。我是靠听觉来感觉世界的”
这世界是他闻出来,听出来,摸出来,踩出来的,人们只是看到事物存在,但他能感觉到事物的存在,看看他写这个--------
“为什么我唱: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
而不是一个叫马头,一个叫马尾?
木头里有人的向往和悔意。
张枣诗云: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很多人有眼睛,但他们早已不看,不听,没有感觉,象石头一样不再闪烁。

8
在中央台录节目的时候,有观众对他说,“我非常不幸失明过,又非常幸运地重返光明,所以我想把失明时感受到的一切展现出来。”
周云蓬说,如果你失明的时候没有做好,那你能看见的时候也未必能做好,我并不认为失明的生活会是一种艺术的来源、灵感。
他说,失明是一个存在,对他来说,走在街上,被石头绊了个跟头,这个石头就会提醒你一次,你缺了些什么,那种感觉渗透一生,没法超越。他说,“我承认它的存在,也承认没法超越,或许这就是我看待它的态度。”
有人说那你怎么保持平衡,他说我尊重我的倾斜甚至倒下,平衡是高高在上者的品质。
常有人问他,“你看不见是否非常痛苦?”他说,“还可以。”
他们说,你真坚强。
他说,你要让每个人说起来,谁都挺痛苦的,痛苦是个最普通最平常最普及的东西,比电视还普及。
很多人说:“见到了你,才觉得能看见世界是这样的幸福”
他说,幸福不是比较得来的。
9
老罗心疼曾轶可,要给她录专辑,有天说约了周云蓬和小河给小曾做配器,我们都意外-----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几个人怎么掺和到一块,最后小曾果然没去,说瞧不上这音乐,他们几个人就围着个空椅子合了张影,罗永浩自己也觉得“不堪回首”,不过周云蓬说起这事儿笑呵呵,说小曾的歌挺好,词的语感很好。只不过她上了超女,所以争议大了。“如果她是一个地下乐队的,比如说“幸福大街”的,没人会觉得她这么跑调会怎么着,左小祖咒也跑,就没人说”
他没有阵营感,也没有剑拔弩张的东西,不刻意制造高潮,也不刻意反高潮,他只是诚实。
座谈会现场有一个年青男孩,站起来对他说,很快要到克拉玛依多少年了,让他唱一首《中国孩子》。
他说,这不是唱这歌的场合。歌也不是说,来你唱一首吧就唱的,那对歌也不尊重。
那男孩说“那你就组织免费的纪念演唱会吧”
他说他现在不打算做这件事,他又补了一句,“不纪念,人们也会记得的,慢慢来”
我问他,好多人对你的期望就是希望你表现出更多愤怒的那个劲。
他说,我觉得愤怒是一种偶然的、意外的东西,人的常态应该是平静的、温和的生活。如果要是总是愤怒,人早活几年就给气死了,   
我说,但有人对地下歌手的印象,应该像标枪和匕首一样。
他说,如果有目标可以自己去做标枪和匕首,但是不要苛求人们必须去做标枪和匕首。他写《中国孩子》也是从水与火的痛苦出发,从人的本能和感受出发去写的。
四川地震后,很多校舍倒塌,很多朋友问他,说,老周,《中国孩子》这首歌是不是专门为四川孩子再续写一段?
他说,我又不是郭沫若,才思没那么敏捷,我首先看重的是音乐的审美,而不是过分应景。
零八年一帮人去北京南站坐轻轨去天津,结果奥运期间买不到票,很可气。跟他去的朋友就说:老周,写个歌儿骂骂他们!
他说,“我很怕被这样“类型化”。其实我喜欢情绪更复杂一些的,PinkFloyd,TomWaits那样。那需要心态更放松,不要老进入两极状态”
我说,很多人期望你能对现实进行批判。
他说,“音乐一旦变成无产阶级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或者是什么,那就走向另一个反面了,我觉得应该音乐人心里有数,不是应该大家一捧你,你抗议你很牛,然后你就头脑一晕你就抗议一辈子,我觉得那个是很无聊的事情,也是一个特别危险的事情。”
所以他说诗歌的第一性永远是诗性,不是工具,不是用来教化和革命的。

10
很多人面对残疾人,都容易有一种沉重感。
就好象不沉重不够尊重,当天在现场问他的问题都是这么起头的“周老师,我问一个比较俗的问题啊,请问您有没有流浪的情愫?”
情愫,都是这样的词。
饭桌上刚认识的气氛里也有这个郑重的紧张,稍过一会儿就会发现,他松松垮垮喝着酒,但随手一句,可以在言辞上直接修理老罗,让我们乐不可支。他蔫坏一笑。
那天在现场,有人问我,说你怎么会跟老罗和冯唐这样的流氓一起混啊。我说,哪有姑娘喜欢肉头肉脑的好学生啊,只不过不好意思坏。
周云蓬也说,作为一个盲人不容易坏起来。人们会觉得,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你还敢坏啊,太不要脸了。
他高中的时候跟转学来的姑娘恋爱,两人约会,因为看不见,被学校发现了,他是好学生,学校认为你怎么能这样自毁身残志坚的典型,他说“我情愿像一团泥那样瘫软在自己的幸福中,也不愿成为广场上站得笔直的雕像。”
他说所有弱势群体都有这个问题。“我基本上比他们还稍微坏一点,但也不够坏,但多少年我总希望能摆脱道德上的约束,我凭什么不能怎么样?首先我能破坏这种约束,然后我能自愿遵守。要不就特别扭,不自由。”
他看了我采访卢安克的节目,说那是一个有诗性的人,你看他说的那句话,“自由就是脑子里没有障碍”

11
周云蓬在少年时代认识过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是先天性失明。几乎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只是据说歌唱得好。
大家围坐一处,想听她唱歌,一个高年龄级的女生陪着她。那女生说:“童童,给我们唱首歌吧。”大家很安静。她说:“一,二,三,唱!”孩子沉默着,如此多次,她的歌声才突然响了起来。她唱的是“黑鸦鸦的黄沙岗,挺起个钻天杨”。
周云蓬说,经她的口唱出,这首歌经加工后的浮华、庸俗之气沉淀净尽,只剩下那种来自民间的愁苦和苍凉。“这样小、这样封闭的一颗心灵对忧伤的理解,它事实上承载着何等重量的负担.”
他稍有名声的时候,有一个红色推土机的公益计划,把专辑销售的全部收入将作为启动资金,购买mp3、乐器,让盲童有接触音乐和书的机会。
他前阵子到上海演出,说:“有个小男孩,问我有没有使命感,我说没有。可他偏让我有。他说我觉得你有,我说我真的没有。他说你那有救赎感!这就做作了,我尽量淡化这种东西”。
他说尤其不喜欢“使命感”这个词,“好多事就是被太有使命感的人耽误了”。
他说过一句话“我是一个残损的零件,在社会精密的大流水线中派不上什么用场,那就做一个玩具,有朝一日交到一个穷孩子手中。
我们的文化里,最有名的盲人应该是拉《二泉映月》的阿炳,周云蓬曾经去过无锡,想写一本阿炳的传记,他有一个疑问是“阿炳的音乐几乎家喻户晓,可是他是怎样生活的?以怎样的方式去爱一个女人的?最专业的历史学家也知之甚少。”
他找来找去,还是没有找到什么资料,他说,如果阿炳在天有灵,他会想“我活着的时候你们干吗去了?”
他说这事唯一给他的启示是,去理解、去爱你身边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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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0-12-13 22:55:51 | 只看该作者

re:谢谢F。太喜欢了。

谢谢F。
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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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0-12-14 00:13:14 | 只看该作者

re:我不得不说句话,喜欢这个也喜欢于丹的老师...

我不得不说句话,喜欢这个也喜欢于丹的老师,比我高级,T版林帅你们就不用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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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0:17:02 | 只看该作者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燕原...

下面引用由燕原发表的内容:

我不得不说句话,喜欢这个也喜欢于丹的老师,比我高级,T版林帅你们就不用愤怒了。


NOD, NOD, N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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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50:19 | 只看该作者

re:音乐人的知音南桥Dece...

音乐人的知音

南桥

December 17, 2010 06:00 AM

小孩的钢琴老师叫菲舍,听孩子说,他「老师的老师…的老师」是萧邦,也就是萧邦的再传弟子。不过他并没把对音乐的兴趣放在成名上,反而常和太太一起去社区中心,给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团体演奏,很有爱心。

菲舍有四个出色学生,他称他们为「Fantastic Four」,我私下叫他们为「四大天王」,而女儿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他常给这四个孩子演奏的机会。


不久前,他们夫妇俩应邀去市公共图书馆演出二重奏,带上「四大天王」。表演完后给每个人分了25元,他把支票装在信封里,弯下腰来递给女儿,说:「你现在是专业的演奏者了,要为你自己感到骄傲。」


这是女儿生平第一笔收入。我带女儿到银行去把支票换成现金。我跟银行柜台的女士说,这是她人生第一笔收入,是弹钢琴演奏挣的钱。


那位女士向我挤挤眼睛,接著用兴奋的神情祝贺女儿,好像女儿要兑换的是一大笔钱。她将兑换的款项数了两遍,花了好长时间,然后把钱递给女儿,说:「好好弹,希望你以后去卡内基音乐厅演奏。」女儿拿了这钱很得意,跟老师说了银行那位女士的话,菲舍笑曰:「你要是去了卡内基,他们给的可就不是25元,而是2万5000元了。」我知道这不过是老师鼓励的方法,菲舍是在利用各种机会,鼓励学生把音乐当成真正终身的喜好。


然而,最近几个月,菲舍的排课变得很不正常,动辄取消。我们知道他母亲身体不好,但是不知究竟状况如何。这几天,他寄信过来,说他母亲「荣归天家」了。


原来,这段时间,当他知道母亲已不久人世,他索性搬了一架钢琴回家,一有时间就给他母亲弹琴,一天好几个小时,弹萧邦、贝多芬、李斯特的钢琴曲。他的母亲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一直听他弹琴,也在他的琴声中离开人间。


他母亲去世后,我和「四大天王」中的另外一个学生的家长吉米通电话,说起了此事。吉米说他父亲也是在琴声中过世的。那时他父亲病重,要求家族成员都到齐,亲戚全都赶过来,挨个道别。吉米的母亲说:家里都安顿好了,你放心去吧。但老人家顽强得很,最后一口气始终咽不下。吉米突然想起了儿子,那时是上午,孩子正在上学,于是,他到学校把内森接回家。内森坐到琴边,一曲奏罢,老人家闭上眼睛,去了。


假如有一天轮到我离开,能让女儿弹上一曲她最擅长的Triad Toccatina,我也一样会欢欢喜喜地离去。


音乐人学琴一辈子,无论是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奏,或是为亲人在客厅里演奏,不都是为求寻个知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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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2:01:08 | 只看该作者

re:愿有翅膀如鸽■大邱 De...

愿有翅膀如鸽

■大邱

December 18, 2010 06:00 AM |


婷娜在女儿十个月大时突然觉得疲倦异常,早上开车上班时经常呕吐,晚上回家以后也只能陪女儿玩一下子便没有精力了。高血压、心律不整、大量掉发和体重暴增亦随之而来,身上彷佛有千万只虫子在不停地爬行,搞得她无法专心工作几乎丢掉饭碗。

三个月内她看了好几位医生,诊断出是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在三个治疗方案中她选择了切除甲状腺,因为她本人是耳鼻喉外科医生,做过几百个甲状腺切除手术,知道这是风险极小的手术,只需住院一两天便可,加以是她熟识的外科医生特别为她免去了20%保险不付的余额。当时她为这一切美好的安排衷心感谢神,却不知后面有一连串意想不到的苦难在等著她。


四小时的手术在早上顺利完成,不料到了晚上身体严重缺钙,先是四肢麻木继而肌肉痉挛剧痛,疼痛的程度较生产阵痛更甚。补钙之后前述症状逐渐消失,次晚便照常拔管出院回家。入睡两小时后因脖子前方血块的挤压,在剧痛和呼吸困难中醒来,接著连发声也有了问题。


急忙打911召来了救护车,上车五分钟后才知道救护车只能将伤患送至最近的医院急救,而非替她动手术的医院,身为医生她深知血流不止很可能会中途休克,还是决定冒险折返家中,由先生艾文开车自行前往。好在神一路保佑,艾文超速驾车并连闯数个红灯在二十五分钟后平安抵达急诊室。


半小时后,医生在手术室准备清除血块时却找不著血块,于是又加装了一个插管。第二天一拔去插管伤口即开始流血,使得医生认为她有凝血的问题,她清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年前她才剖腹生产,奈何医生和血液专家都不认同她的说法,坚持用药物治疗凝血问题。


艾文和朋友们只好轮流跪在她的床前重压伤口止血,三小时后因严重的呼吸吞咽困难,不得不停止按压,血块随之长大并流血不止,这才改变了医生的想法,在晚上十一点紧急施行了第二次手术。半夜醒来时,她发现少了一颗门牙,但因麻醉副作用而说话不清,以致无人留意到,更无人知道她呼吸困难。


独自躺在病床上的她,胸口彷佛有千斤重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病床宛如浮沉在狂风巨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时会被死亡恶浪吞噬,恐惧中想要呼救却叫不出来,也看不到任何援手。此时她所拥有的丰富医学知识救不了她,只能在心底不停地呼喊神,赶快差派天使来救她,然而神置若罔闻。她痛苦挣扎了一整个晚上,直到清晨她才能出声叫来麻醉师,这才发现,因五天内三次使用麻醉剂导致气管黏液堆积而无法呼吸。


接连几天亲友们轮流拍打她的胸部帮助松动黏液,她自己亦拚命咳嗽,几乎咳破喉咙始将黏液完全清除,得以恢复正常呼吸。饱受折磨之余她对神的埋怨日深,认定神遗弃咒诅了她,故意将她摆在苦难炉中,再也无法像往日般凡事感谢赞美神,当别人要求替她代祷时,更大为反感而加以拒绝。


次日拔插管前,她同意打点滴注射药物以防止出血,竟造成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肌肉痉挛疼痛,好像之前的所有症状均将复发,在停止药物注射两小时后,终于成功拔除插管而没有出血。


回想七天来她经过了三次手术、四次四肢痉挛剧痛、一次严重的呼吸困难与一次药物过敏,过程的复杂和痛苦,令人难以置信。医护人员却怪她反应过度因而引起许多问题,尤其最后使用的止血药物,不过是一种极普通的药物,通常只有极少数的孩子才会有过敏反应,不可思议的是,她这个成人医生竟然也对其过敏。


虽然高兴回到家中,但心中气愤难平,不单恼怒人,更恼怒神!为什么如此平常的小手术不仅将她折磨得半死还遭人误解?神不是有丰盛的慈爱和怜悯吗?怎么忍心见她如此受苦而不管?神不是避难所和随时的帮助吗?为什么在她最痛苦时隐藏不见,任她在怒海狂涛中独自挣扎?


回家两天后,她在公寓阳台上看见一只灰鸽,十分好奇,因为她在此居住近两年,从未在附近见过任何鸽子。她以为灰鸽是在觅食便给了牠一些食物,谁知灰鸽对食物毫无兴趣,一心想进入他们的公寓。当她在外面时牠便绕著阳台走,当她入内时牠便站在落地门外啄击纱门,如此经过了一个半小时,其间一度撞击玻璃想要飞进屋里,更随著他们由一个窗口转至另一窗口,他们数次尝试惊走牠却不能,只好自己离开公寓。


自从灰鸽来访后,好像神拍了一下她的头,记起了整个家族熟知的继祖母的故事。为此几个月来,她特意在公寓附近寻找灰鸽踪影,却再也没有见到。


继祖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因此在六○年代文革期间受尽了迫害。工程师爱人莫名其妙地被下在监里拷打刑求,大学毕业的儿女则被下放到乡间劳改,所有财产均被没收充公,更有甚者,她的邻居认为像她这样的四坏分子不配有地方居住,竟群起攻之要把她赶出去。身无分文的她,在爱人儿女生死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觉得自己被神人共弃,生不如死,决定由四楼跳楼自尽。当她打开窗子准备跳楼时,不料两只白鸽飞了进来,绕著房间飞了几圈然后飞走,这一幕宛如「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爱的暖流顿时包围了她,感到有圣灵与她同在,关上窗子以后,不再孤单恐惧。


这个故事她虽然从小知之甚详,不过心底老是怀疑它的真实性,在连麻雀都被赶尽杀绝的年代,怎么可能有白鸽飞来绕室飞翔,而且不是一只而是一对?如果说鸽子是神特意送来安慰她的,为什么她看到的是灰鸽而非继祖母看到的白鸽?


自从她向友人如此抱怨后一周,当她开车离开公寓时,一只白鸽赫然站立在马路中央,任由她的车子从其上驶过,直到她经过以后才飞走。她不禁莞尔一笑,神真是幽默啊!连她抱怨不是白鸽而是灰鸽的心事都知道,更何况她所受的一切痛苦折磨和委屈呢?郁闷了八个多月的心情豁然开朗,明白神的确是爱她一如爱她的继祖母。诗人的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我心在我里面甚是疼痛,死的惊惶临到我身。恐惧战兢归到我身,惊恐漫过了我。我说,但愿我有翅膀像鸽子,我就飞去,得享安息。」


(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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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28:29 | 只看该作者

re:谢谢F斑美文。

谢谢F斑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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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0-12-20 20:48:07 | 只看该作者

re:多美的文章,能让人暂时忘却尘世间的烦恼....

多美的文章,能让人暂时忘却尘世间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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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07:09:18 | 只看该作者

re:缘浅缘深■刘墉 Febr...

缘浅缘深

■刘墉

February 28, 2011 06:00 AM


两个妇人去拜见一位会观气的大师。师父先看了看其中较胖的一位,叹口气:

「你挺有福气,但是跟孩子的缘浅。」


又看了看较瘦的一位,也叹口气:


「你跟孩子的缘深,可是比较辛苦。」


两个妇人都笑了:「您是不是看我们一胖一瘦所以这么说啊?其实恰恰相反耶!」


「是吗?」


「是啊!」较瘦的妇人说:「她的孩子好极了!从小不用操心,就样样拿第一。现在是美国的名医,不但给妈妈雇管家,还有车有司机呢!要说她跟孩子的缘浅,那我就等于没孩子了。」


「为什么?你命中也有个儿子啊!」大师问。


「得了吧!我从他小时候就带前带后,学这个学那个、补这个补那个,却没一样行,现在跟我摆水果摊,跟她的孩子能比吗?」


大师沉吟了一下,转过脸去问胖太太:「她说得对不对?」


「对!」胖太太说:「她确实很辛苦,她儿子的成绩也确实不如我儿子。」叹口气:「可是您知道吗?我反而羡慕她。」


瘦太太立刻叫了起来:「我有什么好被羡慕的?」


「我羡慕你的孩子总跟你在一起,小时候你带前带后,现在他跟前跟后,你早上张开眼就能看到他,整天一起摆摊子,再收拾回家,连今天都是他开车送你来。哪里儿像我,孩子一年也不回来一趟,我去美国看他,却连话都说不上两句。讲实话,我宁愿没司机,像你一样,由儿子开车,多好哇!母子可以一路说话。」


啪啪啪啪!大师拍手:「你们不是都自己说了吗?请问,谁跟孩子的缘浅、谁跟孩子的缘深?我说得准不准?」


每个人都有天上带来的「缘」。成就高的孩子,因为世界需要他,常常与「人群」的缘深,跟父母相聚的时间少,显得缘浅。


平凡的孩子,从小让父母操心,甚至依在双亲身边一辈子,这种「解不开」、「甩不掉」,反而显得缘深!


幸福是心灵、不是物质;缘是牵挂、不是无为。(寄自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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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07:15: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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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的滋味

■顾裕光

February 22, 2011 06:00 AM


我与凯伦仅有数面之缘,并不能算是朋友,但是二十年来,我却常常想到她。

那时我和伙伴还没有做墨西哥的瓦哈卡人文旅游生意,只是每年把所有假日留给瓦哈卡,星期五半夜从芝加哥坐「红眼」班机去,九天之后星期天红眼回家,睡不到两三个钟头就得赶去上班。游之不足,还带回来各式各样的手工艺品,一个小公寓竟像个艺廊。


这一回买得多,这么多零零碎碎没有办法带上飞机。一定得找人把东西打包、装箱。找谁好呢?旅游指南推荐一个美国女人凯伦的艺品店。


凯伦的店在一条侧街上,店名叫「辣酱」(Salsa Picante),倒是有趣。店很小,架子上陈列的东西不多,收拾得整齐利落。后面的院子堆放著木板条、刨花,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忙著钉一个板条箱,我们来对了地方。


凯伦是个中年女人,打扮得很清爽。她说自己只是店员,但是老板把一切职权和工作交托给她。她很认真负责,准时交货,所以旅游指南肯定她的服务。辣酱虽是艺品店,生意多半是替客人打包。我们把大包小包都交给她,她很快地估计需要一个板条箱,装那两个四尺高的木雕面具和大大小小的陶艺品,另需一个藤笼装地毯和小件木雕、锡制装饰品,她在两天内交货。回到家,打开箱笼,果然整整齐齐,没有短缺或破损。





下一回到瓦哈卡,我们邀凯伦吃饭、见个面。凯伦挑了瓦哈卡唯一的中国餐馆「你好」。我想,这可是多此一举,芝加哥的中国餐馆多得是,凯伦不必如此为我着想,何况我相当喜爱墨西哥菜。凯伦倒是直爽,说是她自己想吃中国菜。


傍晚七点,凯伦关了店门,急匆匆赶到「你好」。她齐肩的头发有点凌乱,大概是走得太快了,鼻尖上也有小小汗珠。我们谢谢她优异的服务,她说从没有客人请她吃饭,还担心会不会是电话里听错了。坐定之后,她点了一个蔬菜炒豆腐,我们随便点了两个菜。凯伦双手捧著茶杯,张望着周围的桌椅,不多言语。


侍者上菜了,热腾腾地冒著气。凯伦却忽然哭了起来,泪水滴在热豆腐上,我和伙伴不知该说什么。凯伦把头转开,久久不发一语,努力平抚自己的情绪。「我来瓦哈卡七、八年了,」凯伦终于回过气来,「这是第一次吃到豆腐。」


原来眼泪是为豆腐而流,我松了一口气。为什么吃豆腐这么难?凯伦说因为瓦哈卡这个小地方,只有「你好」一家四口是中国人,这里买不到豆腐,要等老板到墨西哥市去批货,才会带回来。新鲜豆腐摆不久,店里点豆腐的客人又不多,所以每次只买一点点,主要是留给自己吃。两年前凯伦的父母来瓦哈卡看她,她兴匆匆让父母请她到「你好」,但是那天没有豆腐,让她失望了好久,今天终于吃到了。


我自己是豆腐店的常客,爱吃各式豆腐产品,大概能了解凯伦的心情,但是她居然为一盘豆腐流这么多泪?四十几岁的人还这么爱哭!


凯伦叹了一口气,「你们不知道,我在一个乡下农村租了一间房子,二、三十分钟公车路程,下来还得走十几分钟土路,没有路灯。下雨天尤其辛苦,不但走得两脚泥,还担心屋子漏雨。现在坐在这里,还有豆腐吃,象是在做梦。」


我认识几个住在瓦哈卡的美国女人,各有自己的营生:开艺廊、烹饪教室或是供早餐的小客栈,做观光客的生意,日子过得都不错。凯伦的谈吐、举止很有教养,做事卖力,为什么这般沦落?凯伦似乎难得有谈天的对象,眼前两个人看来友善,她也就开口了。


「我是个加州女孩,」凯伦给自己一个苦笑,「家里的独生女,一个很简单的小家庭,爸爸上班,妈妈理家,非常单纯。上了大学,才知道世界大得很。」1964年,十八岁的凯伦进入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主修视觉图案设计。毕业之后,凯伦有很好的工作。但是当她存够了一点钱,凯伦就辞职,背起背包,出门云游,回来之后再另谋新职。六○年代,凯伦在柏克莱校园一定薰染了一点嬉皮风。八○年代中期,凯伦来到瓦哈卡,爱上了母亲山脉下的这个小城。她说高中学的西班牙文还记得一点,很快地她就可以应付日常会话。再一转眼,机票钱也花掉了,索性找个工作,定居下来。


四、五年过去了,凯伦想回家,但是手边总存不出机票钱,她现在领的薪水是墨西哥匹索,不是美金。「何不换个钱多一点的工作?玛丽的艺廊生意好得很,她总抱怨找不到合适的助手。」我给凯伦出主意。「你看玛丽和我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吗?」嗯……玛丽深知和气生财,她可以同时和几个客人热络地打招呼,一面迅速地估计每个客人大概会掷下多少钱,不露痕迹地弃小攻大。凯伦清瘦素净的脸上挂著淡淡的苦笑,和玛丽浓郁的笑脸无论如何凑不到一块儿。辣酱店的打包生意,赚的是辛苦钱,但是靠劳力吃饭,有它的快乐。


我好想说,「你父母一定愿意替你买机票。」但,她哪里里会不知道。话到嘴边,改成「既然如此,何不搬到近一点的地方,来回省力一点?」「哎!你不知道,」凯伦娇柔地说,「我爱上村里一个人,我们交往有三年了。但是……」凯伦的苦笑又回来了,「他母亲极力反对,因为我比他大二十岁。」女大男小,差距又这么大,在任何社会都会遭受阻力。墨西哥乡下人十七、八岁就结婚生子,这男朋友的妈,可能比凯伦年轻,她会反对是可以理解的。两年前凯伦的父母来到瓦哈卡,就是想劝她回家。话说僵了,双方不欢而散。


没想到一盘豆腐引出这样一个故事。


「哎呀!我得走了,赶脱最后一班公车可麻烦了!」凯伦匆匆给我们一个拉丁拥吻,飞奔出门。





豆腐不是一般美国人日常伙食的一部分,但几乎所有超市都买得到。在五○年代,就算在加州,大概只有在中国城、或是大一点的中国餐馆才有。我可以想象(我认识的美国人都有类似经验),七、八岁的凯伦随父母到旧金山的中国城。她拉著父母的手,兴奋地东张西望。这么多穿著奇装异服的人,唱歌般地用她听不懂的话彼此寒暄。他们进入一个中国餐厅,啊!大圆桌和高背木椅,墙上挂著红灯笼,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凯伦的爸爸点了一客豆腐,因为听人说中国豆腐就像西方人的乳酪。吃了一口,他皱著眉不知该不该吐掉。「呸!这哪里里是乳酪?」凯伦咯咯笑著,没看过爸爸如此窘困。她闭着眼,尝了一小口,豆腐轻飘飘地滑进喉咙。啊!这么细致,象是吞进了一口云!


从此凯伦爱上豆腐。豆腐象征一个遥远陌生的国度,一个古老神秘的文化,父母不懂,只有她,一个小女孩,以她纯真的心,才能解读这口令,进入这个梦。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在脑海里编织故事。





回到芝加哥,我寄给凯伦一个小巧的充电式手电筒。这比一般手电筒贵了许多,但是凯伦不必花钱买干电池,她可以在辣酱店里充电,回家的路上可以一路光明。





再一次来到瓦哈卡,抽空到辣酱店去看凯伦,一个年轻的墨西哥女人招呼我们。「凯伦在吗?」她的神情变得很奇怪,「凯伦小姐……她死了。」


凯伦死了?怎么回事?店员小姐说不清楚,只能大致告诉我们:一天早上,房东太太发现凯伦死在床上。报了警,请来医生,断定是脑溢血。这是三、四个月以前的事。年轻女店员不知道是凯伦的父母来到瓦哈卡,把她的遗体带回加州,还是她的男朋友把她葬在母亲山脉脚下。我们所有的问题她一概没有答案。她不认识凯伦,她只是老板新雇的店员。


再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我们离开辣酱店,在广场边大榕树下坐下来。玛丽和其它几个美国女人多半不会知道或关心凯伦过世,凯伦和她们太不相同。凯伦实在太……太怎么样?太特立独行?太天真?太死硬?太不开通?其它几个以「流浪者」自许、来到瓦哈卡的美国女人,早早悟道,弃梦从商,把自己装扮成墨西哥女画家芙烈达‧卡萝,笃定地指挥家里佣人打扫、烧饭、带孩子。这样比起来,我自己也好不了多少。年轻时一定有过的荒诞可笑的梦,竟然一个也记不得了,每天忙进忙出,无非是为养老筹谋,说白了,就是存棺材本。凯伦放弃的是甚么?我们追逐的是甚么?谁能说清楚?


凯伦的灵魂,现在飘荡在哪里里?柏克莱的校园?在那里,我猜想她接受了第一个吻。而那个瘦高沉默的男孩,凯伦年轻的恋人,二十年后,应化身成瓦哈卡母亲山脉脚下的农夫。他现在只说西班牙话,但是他的吻和二十年前一样,深深敲动凯伦的心。凯伦的灵魂,该是在山脚下、农田里,傍著他?


也许凯伦并没有死,墨西哥人一向对细节不注意。也许凯伦没死,她和年轻的恋人私奔了,男孩的妈妈编造了整个故事,别人毫不追究,也就信以为真。你看,辣酱店新来的小姐,话都说不清楚,我们还不是把她的故事照单全收了吗?


这就对了!其实凯伦没死,她现在快乐地和梦中的恋人住在远远的地方,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止她追寻她的幸福。


(寄自佛罗里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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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07:21:38 | 只看该作者

re:荷塘月色■洛夫 J...

荷塘月色


■洛夫  

January 30, 2011 06:00 AM


那一年

月亮落在清华大学的池塘里


游鱼争著吻它


荷叶抢著拥抱它


水鸟用翅膀搔它的痒痒


唯秋风不怀好意


掠过水面


一把扯破了它的脸


那一年


朱自清沿著荷塘散步


突来一阵大风


把帽子和灵感一齐吹落水里


他跳进池塘才想起


是打捞帽子


或打捞灵感?


最后,抱上岸的是


一身水淋淋的月光


他回家的第一件事是


熄灯


摸黑


写了这么一篇


荷塘月色


(寄自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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