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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给孩子办了缓学,写的哮喘,经教育局批准的。孩子片内是个重点小学,我家是“户口”、“房产证”两证齐全的,1周前打电话去教育局问,缓学的孩子怎么办,教育局问清楚情况后,明确答复去片内的那所A小学。提前去找了校长,校长一查,说名单上没孩子的名字,我家是超龄的,不行,叫我们再去找教育局。结果教育局初教科科长说,因为今年招生人数多,我家缓学的安排不了,只能统筹安排去别的学校,我问是哪所,她说是B学校。B学校条件很差,几乎是接纳打工者子弟学校,别的学校安排不了的都往那摆,而且对口的中学奇差,本地人都尽量不上的。
我很气愤,问科长,我们孩子是有病缓学的,也办了手续,经过了教育局批准,不能因为有病,就取消了孩子的片内资格,剥夺了孩子的权益。科长说那你就再找A学校解决吧,又去A学校,校长一句话就把我们否了,没教育局的条子不收。又去教育局,科长说,我开条子就只能去B校。我说文件规定的,片内生资格就是两证合一,我家符合,为什么没有片内生待遇,而且有没有文件规定缓学生不属片内?科长不吭声了,后来说,让我先回家,明天下午再找她,她再打电话给A校校长,如果有名额就把我安进去,实在没名额就去B校。估计是缓兵之计,到时候一定是说没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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