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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自闭症康复事业应该尽早被各级政府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讨论稿)
关于“自闭症儿童康复事业应尽早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的议案(综合大家的建议,我将最新更改稿再一次发布 ,望大家评议)
一、“自闭症”的内涵及发病率
“自闭症”在中国又称“孤独症”。是一种广泛性儿童发育障碍。患儿是指一些沉醉在自我世界中、在人际沟通、语言、认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存在严重困难的儿童,他们有正常的甚至是吸引人的外表,有的儿童有正常甚至是超常的智力,如过人的记忆力(因此不同弱智)。几年前国外统计,自闭症发病率在万分之五至万分之二十,近几年世界调查表明,其发病率有急剧膨胀的趋势,据美国时代周刊最近公布的信息:在十岁以下的孩子中,患自闭症的比率是150:1。在中国,仅就北京北大精神卫生研究所儿科门诊每周的检出率,已由几年前的每周一名增长至现在的每周2~3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至少五十多万自闭症患儿。
二、病因及愈后情况
目前临床医学尚无法确定自闭症患者的致病原因。因而也就无法对症治疗。
实践证明,治疗的时期开始与否是决定治疗的最重要因素.通过早期的行为训练、干預及个性教育,大多數自闭症孩子可能有一個較好的愈后:约有10%的孩子能够基本完全康复,约有25%的孩子可以完全自理、有辅助地自立;约有25%的孩子可以生活自理。反之,在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训练情况下,自闭症基本上会是一种终生残障,这对患者本人,家庭乃至社会所造成的痛苦及损失,是无法用语言和数字来描述的。
三、省内训练机构情况
目前,国内训练机构很少,特别是在黑龙江省只有哈尔滨市有屈指可数的2所特殊学校兼顾对自闭症的初级水平训练,且因训练设备.场地及教师资源紧张而费用很高,每位学生每月学费在1000元左右,长期坚持一般家庭承受不起。因此,大多数孤独症患儿父母面临的是錯过孩子的最佳教育及训练时机而抱憾终生。
四、“自闭症”属广泛发育障碍与弱智有十分不同
更可怕的是,由于以往确定自闭症发病率在万分之五左右,大众和政府对此没有充分的认识,所以至今我国没有明确将自闭症列为残疾。虽然自闭儿多有聪颖漂亮的面容,他们在外观上不容易被人认为是可怜的残疾儿,但他们比智残、肢残儿更可怜,有些自闭儿根本就不知体验母爱。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不同导常的沉醉在自我的世界里,隔绝与外界的沟通,致使他们的各方面潜能得不到表现和发挥,而他们在有些方面确有让人刮目相看的”才华”.
有多少无助的父母心碎地看着自己可爱又可怜的孩子却不知怎样才能帮助他。家长们只能在绝望中无助地挣扎。
多少家长走进了“为了孩子,放弃事业”的误区。而这些家长多数受过国家良好的教育,很有才华和能力,他们应在工作岗位为我们国家做更重要、更突出的贡献。可他们为了孩子却放弃了自己所钟爱的事业,这对国家和社会是严重的人才浪费。
总之,在中国,自闭儿及自闭儿家庭现在仍然是不为人所关注的弱势群体。有研究表明,自闭症越来越呈高发势头,其增长速率之快,如政府和社会不及时认识其严重性并采取相应措施,终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如果说盲儿、聋儿、智障儿及肢残儿的康复事业正在被日益重视,那么自闭儿的康复事业也应该尽早被各级政府列入议事日程!希望并肯请各级政府及残疾人联合会能尽早将自闭症进行残疾定义并在残疾类别中加入”自闭症”,为他们争取法律保障、重视自闭症( 孤独症)的康復和教育,在他们入托、入学、保护性就业及终身庇护等方面为这些患者争取一个机会和平等的权利。让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有快乐、幸福的人生,让家长们能安心工作并在终老之日能放心离开人世。
五、几点建议
(一)建议由省残联出面成立黑龙江省孤独症儿童早期训练中心
我省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事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的机构,绝大多数患儿无法进入幼儿园,只能闲散在家,既给家庭带来极为沉重的负担,又错过了最佳教育期,很多家长为此心急如焚。为此,建议以省残联的名义成立黑龙江省孤独症儿童早期训练中心,为孤独症患儿的康复迈出第一步。
由残联出面成立孤独症儿童早期训练中心有以下几点好处:
1、稳定的师资队伍
由于孤独症患儿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对周围环境、人和事物的淡漠,没有参与的意识,注意力极不集中,个体间和个体内的差异极大,在早期以一对一训练为主,其教育难度较其他残疾儿童都大。对教师的要求很高。教师要有极大的爱心、耐心,要有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肯于钻研,还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由残联出面从师范、特教、幼教的毕业生和退休的特教教师中聘用优秀人员做训练教师,培训后再上岗,可保证有稳定的教师队伍,确保训练质量。培养出一批教师后,再辐射推广到全省,帮助其他市、县成立训练机构。
2、广泛吸收生源
残联是残疾人的家,它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为残疾人办事,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从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各地对孤独症的关注程度不同,训练机构极少,对训练教师要求又高,几年内在各市、县普及孤独症的早期训练工作不现实。由残联出面成立一个全省的孤独症儿童早期训练中心,能够广泛吸收生源,将分散在各地的患儿集中在训练中心内,由优秀的教师训练两年左右,再回归主流。
3、降低费用,争取捐助
由残联出面成立孤独症儿童早期训练中心,可以利用部分财政拨款,以民办公助的形式,降低费用,减少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每一个孤独症患儿都在早期得到针对性的训练。由残联办训练中心,能够与国内外的相应机构建立广泛的联系,最大限度的争取捐助。
4、为患儿以后的发展打基础
残联能够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由残联办孤独症患儿的早期训练机构,能开展和促进孤独症患儿以后的教育、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等工作,改善孤独症患者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二)建议由省及哈市教委依据《义务教育法》,建立相应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适合孤独症患儿教育的项目试点,然后在全省推广。各级财政应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义务教育法”、 “残疾人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五大法中,规定的“残疾儿童、少年”是指“在心理、生理、个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并明确了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这就为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证。
在其它省市也进入了实施阶段。如在北京地区,由于国家教委和市教委的重视,已将孤独症儿童教育训练正式列入试验范围。经过自1994年以来的几年系统试验,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1996年北京市第二届特教工作会议通过的“九五”规划已明确指出“要对中重度智残、孤独症、综合残疾儿童的教育训练实验继续进行并扩大推广工作”。现在北京市几所培智学校以及几所幼儿园已开始吸收孤独症儿童入学训练。部分普通小学也吸收了一些有学习能力的孤独症儿童入学,各种民间机构也纷纷成立,为孤独症儿童的教育训练提供场所和实验基地。
上海市教育部门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智商达到70的学龄儿童必须随班就读。而在学龄前的、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则由本区的幼儿园接收,并规定每个区都要有开设特殊班的幼儿园,其他部分幼儿园根据他们的需要配备特教老师。
鉴于兄弟省市的经验,建议我省及哈市教委:选定2~3个幼儿园、2~3个培智学校及2~3个普通小学进行相应的试点工作。
(三)建议省人大将’自闭症”加入残疾类别,列入地方残疾人法规并向国家人大反映争取列入国家正式残疾人法规之中.
目前,在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法规中,对自闭症儿童教育都已被正式列入。美国也在1975年通过,1977年生效的PU94-142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为此,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建议我省能尽早将”自闭症”的残疾类别明确列入地方法规并期待尽早列入国家正式法规之中,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之一,只有这样其他的自闭症康复事业才有法律保障。
(四)、建议省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仿效北京,极大地发挥医疗、教育、患儿家长及社会的力量,在患儿的诊断、训练、日后养护等方面奠定相应的组织基础.
众多的自闭儿的父母们期盼着那一天:他们不用再四处苦苦求证孩子是不是有自闭症;怀疑自己的孩子有问题去看儿科医生时就能得到正确的诊断和科学的指导;带着自闭的孩子不再遭受鄙视和嫌弃的目光;不再担心孩子会不会被幼儿园或学校拒之门外;不忧心于因孩子不会和人打交道而受同学的欺负;不会常常为自己西去后孩子怎么办而痛楚和绝望;后诊断的患儿父母不再经受迷惑、痛苦、挫折、无助、失望和绝望的折磨……
愿同一片兰天下,孤独症患儿能在中国这个博大的母亲怀抱中获得温暖和保护,享有应有的权力和待遇、安度他们幸福的人生。
2002年12月21日
上帝将孩子给了我,我永远不会放弃他,我要教导他生活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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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作杰<img src="images/icon_smile.gif" border=0><img src="images/icon_smile_tongue.gif" border=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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