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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光对视
2楼的意思“作为其他项目的副产品”,有道理。
但是我个人的看法,在训练初期,还是应当作为一个专门的训练项目来做,特意地去做。
即使在后面的其他干预项目中,附加上目光对视的要求,也需要留心,特意地去做。
我在初期所用的训练方法之一,见这个帖子的26楼,我2年前写的,我当时就是这么开始的。别的我不敢打包票,但如此训练2周,必能看到效果。
楼主说的现象在自闭儿中常见,孩子能够很好地完成大人的任务,但在这个过程中缺乏目光对视。“老虎,苹果!"地指认,却不抬眼。
似乎对于孩子,目光对视毫无意义,只是眼睛看眼睛,它没有实际的功能。
要矫正,也就是必须让孩子体会到目光对视的功能,这个过程在训练初期,就是我们家长人为地附加上去的强化物。
这样孩子就知道了“一叫我,我看你了,就有好处!”比如给好吃的。
久了,常有个现象,我叫他,他会转过来,但是眼睛是去看我的手,而不是我的眼。
此时,首先不要失望,应当高兴地看到,孩子知道,我叫他是将要发生好事,他作出了最自然的反应。
但是,那离我的要求有偏差了,我要求他来找我这个人,而不是找我手上的食品。
这时一个方法就是延迟奖励,手中不再让他看到任何食品,或者在这时再插入一项其他的任务,“把球给我”。然后,再给奖励。
这样,训练的效果自然上了个台阶。
孩子知道“一叫我,将会有事情要做,做好了就有好处”。
随后,完全可以通过示范,等待,提示等手段,教给孩子期待地注视,甚至询问你叫他“干什么?”这又上了个台阶。
这个目光要求,在他完成一项任务之后,也可以做,比如,炫耀性地举起作业或拍手,看着大人宣布“我完成了!”。同样,指认图片的时候,也应抬眼回首告诉我,“大象在这里”。
如此,语言的交流功能,和目光的交流功能,才真正地实现出来。
这些训练都可以算作是,在其他项目中附带上目光对视的要求的,如果需要留心作,那这里附加的目光对视也是需严格要求的,即,没有做到,就算错误反应,不给与奖励,并提示他改正。这还是要“特意”去做的。
可以看出,这时已经不是在单纯地教目光对视了,它也已经不仅仅是矫正眼睛的问题,已经在体现社交的自然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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