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
湖南“黄金大米”事件
2012年8月30日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消息称,美国一家科研机构选取湖南衡阳某小学学生,做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其试验结果已形成学术论文。一篇于2012年8月1日发表于《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显示,这项由美国塔夫茨大学领导并获得美国卫生院和美国农业部资金支持的研究最终得以完成。该论文的主要作者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
2012年9月1日
衡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2008年3月,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接受疾控中心所委托的课题研究。学生参与的比较试验未涉及转基因大米及其他转基因食品,学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采购,试验之前,学校两次召开家长会议,分别签订了告知通知书。
2012年9月3日
美国塔夫茨大学校方回应承认进行转基因大米试验,在35天的时间里,一些儿童被喂以“黄金大米”。
2012年9月5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发表声明,否认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该所研究员荫士安表示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湖南衡阳否认进行“黄金大米”试验。论文所涉及的几个中方作者,均表示对“黄金大米”试验不知情。
2012年12月6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黄金大米”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事前未向受试者家长说明试验情况,且未发放完整的知情同意书。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3名当事人被撤职。调查确认2008年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的试验中,有25名儿童食用了一餐“黄金大米”,每人60克左右。25名学生家庭获得当地政府8万元的赔偿。“黄金大米”米饭系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被携带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