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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还是建议楼主从“行为的程度、持续时间以及...
还是建议楼主从“行为的程度、持续时间以及纠正的难度”这个标准来看待孩子的行为。如果孩子喜欢往水里扔石头,每次看见水都要扔,那么这种行为持续多久呢?扔个几分钟后过足了瘾,用别的方式能把他吸引走,那这件事就不算什么事。楼主说孩子的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那么是否可以换个角度来看:
我比较认可地板时光模式中的一句话:“假定孩子的每个行为都是有意义的”。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孩子的绝大部分行为都是有意义的,除非实在找不出其它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孩子的行为,才认定为问题行为。绝大多数小孩都喜欢玩水,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喜欢玩水,这个水要怎么玩呢。呆呆的看着水----这个对已经会走路的孩子来说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玩水这个需求了;看水里面的鱼----不见得水里都有鱼,而且长时间看鱼又会被认为是另外的问题;直接抓水玩,或者跳下去----这个孩子绝对最愿意,但是绝对又行不通。因为大人绝对不允许他这么做。所以最后孩子发现了一个最合适的玩水方法:丢石头。既可以对水形成“互动”,又不一定被大人禁止,可以满足对想玩水这个心理的补偿。可问题是,长时间这么玩水,“想玩水”这个需求长时间无法得到满足,并且只能通过扔石头来补偿,形成了习惯,刻板行为又出来了。所以说,禁止行为,绝对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楼主的小孩喜欢往水里扔石头,这种行为背后的意义是不是在于孩子想玩水呢?那么是不是可以现在趁天热的时候让他好好玩个够,教他打水仗,或者别的方式玩水呢?或者干脆带他去游泳呢?假如是的话,那么孩子满足了想玩水这个心理,不需要再通过扔石头来补偿,很自然的他的兴趣就被吸引走了,不会再去做扔石头的刻板动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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