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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2006年5月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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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7: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我下面要转的文章可能要扫楼上诸位的...

   我下面要转的文章可能要扫楼上诸位的兴了,对这些所谓的"文化"红人,我向来没什么好感,他们的红都是在这个畸形社会体制下产生的,她对人生的感悟未必会比以琳的妈妈们高出多少来,欣赏她不如你们自我欣赏好了.
余杰:杨澜的真面目(转载)



余杰:杨澜的真面目
  
  
  2004年3月27日 星期六
  
  
   看了杨澜女士在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上的访谈,我有一种在一盘美餐中吃到一只苍蝇的感觉,同时又感叹:这位风度优雅的女子,怎么能够将假话说得如此义正词严呢?在此之前,杨澜是我极其看好的大陆主持人之一。在半年前接受《新周刊》访谈的时候,我还赞扬说,杨澜是电视主持人中少数有“文化感觉”的女性。然而,纵观杨澜在吴征事件中的反应,我不得不将“流氓面目”这个词语跟她联系起来。
  对于公众的揭露和批评,杨澜一言以蔽之,统统称之为“有商业用意的、有组织的攻击”、“匿名”和“栽赃”。据我有限的阅读,媒体上署名发表批评文章的有:美国的方舟子、多伦多的赵平波、吴征的同学潘天舒以及我本人等。然而,在方舟子、曹长青、赵平波、余杰、潘天舒等有名有姓的人对吴征及杨澜的质疑、批评文章发表之后,杨澜女士依然辱骂那些质疑他夫婿吴征假文凭的人是不敢署名的“懦夫”。我真不明白杨澜女士为什么对如此众多“坐不改姓、站不改名”的人士视而不见?难道仅仅因为“救夫心切”就可以颠倒黑白吗?
  
  至于“有组织的攻击”问题,正如多维新闻网指出的那样,经过深入的调查采访,“至今没有查出吴征杨澜声称的蓄意攻击的‘组织背景’,反而发现网友提出的许多疑问是符合事实、批评是合理的”。就我个人来说,我不仅与其他诸位批评者素不相识,而且与其中的某些人士在重要的价值立场上还存在著尖锐的对立(如方舟子)。我自己也不知道:谁有权力将我们这些迥然不同的人物“组织”在一起?我的批评是出于一个知识分子对“信用”的呼唤而作出的,没有人能够“动员”和“组织”我做我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杨澜女士这不是睁著眼睛说瞎话吗?
  
  此次事件的焦点是吴征“巴灵顿大学”的“假学历”问题。杨澜在访谈中承认:“吴征已经知道它是没有被教育部门认可的。但是,他是本著学习精神,也是为了加强在商业方面的系统训练,因此他还是会有一批指导的书籍要看,辅导老师跟他有电话、传真的沟通,他觉得对他的业务还是有帮助的,所以他就读了。”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所谓的“巴灵顿大学”也就一两个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网站,哪里来什么“导师”?跟何况,博士学业岂能是通通电话、发发传真就能够完成的?真个是“假做真时真亦假”!正如《南方周末》记者李玉霄质疑的那样:既然获取这个中、美教育部门都不认可的学位,目的仅仅在于“督促自己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又有何必要列在个人简历之中呢?
  
  杨澜在访谈中多次指出批评者有商业目的、个人泄私愤等“可耻的动机”。然而,在我看来,猜测对方的“动机”是一种专制时代的“诛心之论”。作为被批评者,重要的是勇于正视批评者所批评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内容真实,那么结果应当与目的无关。聪明如杨澜者,不应该犯这样低级的逻辑错误。
  
  在整篇访谈中最让我愤怒的是,杨澜告诉记者,她虽然无法具体说出那些“邪恶的人物”究竟是谁,但是“这些人可以联络到海外一些反动人士,后者已经以真实姓名参与了”。在这里,美丽动人的杨澜露出了她的流氓面目和血盆大口──请原谅我把这样的词语加诸一位曾经充当中国申奥“形象大使”的女性身上,本来我是一个“女性崇拜者”,却没有想到一个女性的心灵居然能够达到如此肮脏和凶残的地步!
  
  人人都知道,在今天的中国,将某某人定义为“反动分子”意味著什么──在反右时代、在文革时代,“反动分子”唯一的命运就是被残酷地迫害致死。杨澜女士用“反动分子”来定义批评者,下的是一著险棋,一著将对方置之于死地的险棋。
  
  据我的理解,杨澜所说的“反动分子”可能暗指八十年代末去海外的何频、曹长青等人。何频是多维新闻网的主编,曹长青对吴征杨澜事件的调查采访是多维新闻网委托进行的。曹长青是一位独立的作家,八十年代在国内是深受公众钦佩的新闻记者(曾经担任《深圳特区报》总编辑)。他具有认真、深入、负责调查采访的新闻专业素养。他与吴杨从末谋面,也没有个人恩怨,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我阅读了曹长青的一系列调查文字,内容之广泛、材料之翔实、推理之清晰、观点之可靠,无不让我肃然起敬。
  
  从现代法理的角度来看,既然中国的刑法中已经取消了“反革命罪”,那么“反动分子”一说又何从谈起呢?曹长青和何频虽然身在海外,但迄今为止他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被中国的法律定罪,也没有被剥夺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他们当然享有批评包括吴征杨澜在内的公众人物的言论权利。这种权利是每一个公民宝贵的“天赋人权”,又岂是你杨澜一人能够剥夺的?杨澜以“反动人士”的大帽子来扼杀批评的声音,其用心之险恶超乎了我的想象。刚刚还在电视上温情脉脉地谈论她的两个孩子,转眼之间就露出了血盆大口。她有没有想过,那些被她戴上“反动分子”帽子的人,也是孩子的父亲和母亲?你可以不接受对方的批评,也可以将批评理解为“人身攻击”,并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名誉,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以“反动人士”的说法来钳制舆论──被戴上了“反动人士”的帽子,在当代中国意味著什么,相信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幸亏现在不是“反右”、不是“文革”,否则的话,那些批评过吴征杨澜的人真的就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小命难保了。幸亏中国已经走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不会像那些血雨腥风的年代随时随地都可能宣布某人某人是“反动分子”了。那么杨澜岂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权力?
  
  正如何频所说:“比吴先生和杨女士个人尊严和荣誉更重要的是,公众人物必须被舆论所监督。能够面对公众监督是公众人物的基本素养。吴先生和杨女士作为媒体中人,应比其他公众人物更懂得这一点常识。”然而,两位著名的媒体工作者偏偏就是不懂得这样的常识。杨澜的访谈,把一次真诚道歉和深切忏悔的机会转变成一场指鹿为马、暗藏杀机的闹剧和反击。对此,我深表遗憾。
  
  就在我写作本文的时刻,我收到一位记者的电话,她声称是阳光卫视的记者,希望为我做一期“人生在线”的专访。我担心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因为我估计阳光卫视的拥有者不会有如此对待批评者的雅量。于是,我便将自己已经发表《吴征为什么恼羞成怒》一文、并正在撰写另一篇批评杨澜的文字的背景告诉了对方,并请对方斟酌。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对方就抱歉地回话说,“上面”命令将采访计划取消了。至此,事实印证了我的看法:阳光卫视徒有虚名而已──“阳光卫视”之中,哪里有半点的“阳光”呢?
  
余杰:吴征为什么恼羞成怒?
  
  最近,刚刚完成阳光四通与新浪并购的大富豪吴征先生麻烦大了。
   这位一向被人视为资本运作高手的三十五岁的上海人,不仅在网上被人指为企图掏空新浪,而且其学历、经历和人品都被人打上了个大大的问号。香港媒体和内地网站纷纷披露说,新浪联席主席吴征不仅两个博士学位(包括复旦大学的博士学位)是假的,而且曾在美国做保险销售员时因欺骗保险的客户被告上法庭,最后被保险公司开除,之后在美国圣路易亚裔共和党担任一个领导职位的吴征卷走了该协会的全部资金云云。
   一石激起千重浪。一时间,网上和业界充斥了有关吴征的种种“飞长流短”。阳光四通就此专门发布通告称,这是“造谣中伤”,而且“有别于一般的造谣中伤,是有组织的进行的”。然而,声明并没有涉及任何具体的事实。在声色俱厉的谴责的背后,我发现了一种微妙的心虚。
   不久,前来北京出差的吴征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吴征愤愤不平地说:“这是‘形象谋杀’!”他声称,互联网为绅士对话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泼皮耍赖提供了一个平台,对于像这样恶毒的人身攻击,他的策略是尽量少去回应,避免降于与这些人一样无聊。
   而我最关心的还是学历的真伪问题。就最单纯的角度出发,我本人的学位是在北大经过了八年的苦读才得到的,我当然不能容忍那些根本没有走进过校园的家伙堂而皇之地拿著假学位、假文凭到处糊弄人。在一个假文凭满天飞舞的社会里,久而久之,真文凭也会受到怀疑,真可谓“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就直接伤害了每个人的利益。
   那么,吴征先生持有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文凭呢?在此次访谈中,吴征终于透露了某些关于文凭的信息,他对记者说:“我的基本策略是‘疯狗咬我一口,我还能咬疯狗吗?’很多东西都是不攻自破的。……他们说我的博士是假的,这是编造的。授予我的美国博士学位的学校是经营远程教育的大学。那时我已经工作了,没有办法去住校上学,而又觉得自己需要多一些在金融与商务方面之系统训练,所以选择了远程教育。我不但毕业还因论文优秀得了个奖,远程教育有什么错?!远程教育在网络时代将更为时兴。在我的履历表上,我从未避讳过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巴林顿大学,而未写过‘哈佛’、‘哥伦比亚’之类的,如果编造那些大学会更好看一点吧。至于说,该校的网址上没有设博士学位的说法,我这里下载的中文网址是有的,而且我是六年前在那里上学,学校因为师资力量的原因调整学位的设置,原来设置的学位现在不设置了有什么奇怪的呢!”
   这一段谈话的观点,我实在不能苟同。吴征把别人对他文凭的质疑置换成对整个远程教育的否定,耍了一个小小的障眼法。在我看来,文凭只有“真”和“假”两种,不存在某种暧昧的“不真不假”的文凭。吴征在替自己辩解的时候,居然使用了“疯狗”这样辱骂对方的词语。于是,我只好用“恼羞成怒”这个词语来形容他的反应了。“恼”与“羞”是最初的情绪,然后出于自我保护的天性,立刻转化成“怒”──不是走向反思、忏悔和道歉,反而居高临下地斥责那些说出真相的人,甚至恨不得拔刀相向、“杀人灭口”。当然,最见不得阳光的那一部分,在没有意料的情况下突然被别人抖了出来,谁的心里也不舒服。就好像幼儿园里的孩子拉屎拉到了裤子里,突然被另外一个小朋友发现,并高声宣布。这个时候,老师和同学们都注视著这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而这个孩子会有怎样反应呢?他不会说“对不起”,而只会先声夺人地嚎啕大哭。
   一个人一旦愤怒,就容易失去控制,说出平常不会说出的、也令自己日后后悔的“真话”来。在上面的那段声色俱厉的分辨和反驳里,我发现吴征先生使用的是一种相当奇怪的逻辑:你们不是说我造假吗?那么,我为什么只造假说我是名不见经传巴灵顿大学的博士,而没有造假说我是鼎鼎大名的哈佛、耶鲁的博士?以我的智力水平,怎么会连造假也造不到位呢?因此,这不从反面说明了我的诚实吗?
   读到这里,我不禁笑出声来:这种低级的逻辑错误,连普通的小学生也不会犯──难道一个被指控犯了盗窃罪的犯人,在法庭上会堂而皇之地为自己辩解说:法官大人,您看那边还有一个杀人犯呢,他多残忍、多凶恶啊!跟他相比,我只是抢了一点毫不值钱的小东西而已。我的罪过简直就可以忽略不计。法官大人,我没有罪啊!您放了我吧!
   法官会接受他的申辩吗?
   吴征的意思是说,要造假就要造出一个弥天大谎出来,撒了一个小谎就不算是撒谎了。吴征口口声声说“远程教育有什么错”──诚然,远程教育没有错,而且也正像他所说的那样,远程教育必然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但是,我们有没有权力追问:巴灵顿大学给学生提供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远程教育”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美国的教育体制。美国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社会,教育也是商业的一个重要部分。美国有哈佛、耶鲁等世界第一流的名校,也有更多的“野鸡大学”。许多美国人的电子邮箱里经常会收到这类“野鸡大学”的垃圾邮件。比如说,缴纳六十美元就可以邮寄来一份学位证书。这比到北大门口去找那些卖假文凭的贩子还要方便。
   巴灵顿大学隶属于一家网络教育公司,该公司是一九九一年由一个十九岁的美国少年贝廷格创办的。这个小小的公司居然拥有类似的“大学”共有十家之多,巴灵顿不过是其中之一。巴灵顿大学在自己的英文网页上承认:“巴灵顿大学没有被美国教育部的任何机构认可。”而这家拥有十个学校的网络教育公司总共只有十五个雇员管理,也就是说,每个学校的“工作人员”只有一个半人。这就是吴征所说的“师资力量”──也许,跟他联系、并“指导”他学业的“导师”,就是一个自己也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毛头小伙子呢。
   “巴灵顿大学”所在的美国亚拉巴马州的高等教育委员会专员说:“巴灵顿大学既没有得到美国教育部的认可,也没有得到亚拉巴马州教育局的认可。他们注册的是盈利性商业公司,他们提供的教学内容没有学术监督。”这位官员还介绍说,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一个商业公司,然后提供教育服务,“你可以说自己是硕士、博士,也可以颁发各种学位,但是没有人承认这些学位。”
   为了吸引中国留学生(说到底是赚他们的钱),巴灵顿“大学”还建立了专门的中文网页,以“不需要托福和其他考试成绩”、“不需要入学考试”等“优惠”条件来吸引中国留学生生(由此也可以推测,中国留学生的“市场”有多大)。我想,以吴征卓越的智力,他是不会“受骗”的,他只会骗别人──他曾经在一家美国保险公司里工作,他本人被客户以欺诈的罪名推上过被告席。“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选择巴灵顿大学不是“没有理由”的,用中国的一句老话来说,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与巴灵顿这所野鸡学校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倘若不是这种野鸡学校,他能够如此神速地获得“博士”学位吗?一个学分一个学分地积攒、一篇论文一篇论文地撰写,吴征先生有这样的闲功夫吗?
   事实真相就这样简单而明了。谁是骗子,也许用不著我多说了。但是,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是:吴征为什么如此恼羞成怒呢?因为他的商业活动许多都在美国。美国是一个以信誉为生命的地方,不像在中国是一个骗子横行的王国,骗子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还可以东山再起──如巨人集团的史玉柱,在“脑黄金”骗局破产之后,又轰轰烈烈地搞起“脑白金”来。在像美国这样一个成熟的契约社会里,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而且也是商业准则。个人学历的真伪事小,但作为一个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的联席主席,吴征如果公然造假,就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去年,李嘉诚的儿子、“小超人”李泽楷,也是因为没有获得大学的学位而谎称已经获得,而被媒体曝光,立刻导致盈科的股价下跌。眼看著腰包里的钱像沙漏一样越来越少,吴征焉能不恼羞成怒?腰包的缩水比名声的受损更让他暴跳如雷,以至于作出失态的应对来。
   就在网络上热火朝天地讨论这一事件的时候,传统媒体却大多保持沉默。有一位大报的编辑告诉我,报社老总在会议上说,吴征是杨澜的丈夫,杨澜是申奥大使,揭吴征的短也就是伤害杨澜,也就是给中国抹黑,所以还是不要报道。我更是觉得莫名其妙:这是什么强词夺理的“担忧”──第一,吴征是吴征,杨澜是杨澜,他们虽然是夫妻,但又都是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各自对各自的言行负责,岂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或者“一人犯罪,株连九族”?难道因为杨澜曾经“为国争光”,我们就得对吴征实施“一级保护”?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株连”制度吗?难道我们今天还得接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丑恶现象?第二,在法律和道义面前,人人平等。不要说吴征了,即便是杨澜本人,假如真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我们也不能因为她当过申奥大使、给国家立下过汗马功劳,就对她“网开一面”。“将功折罪”的事情只会出现在传统的“人情社会”,而有违现代法治精神。倘若如此,法律的尊严、道义的力量何在?
   自己种下的果实,再苦自己也要品尝。吴征先生,勇敢一点吧。
   (附记:在我写完这篇文章之后不久,吴征辞去了新浪的职位,还发表了一篇冠冕堂皇的“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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