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浅谈孩子的问题行为管理,兼答以琳李国香老师
(郭延庆)
收到以琳李国香老师的一封邮件,谈到这样一个孩子:“男孩,两岁七个月。这个孩子从几个月开始就打人,妈妈的身上都是伤,姥姥的头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出去玩时打小朋友,都这样跟妈妈说:‘妈妈,我们去游乐园,欺负小朋友。’软硬不吃,妈妈打得他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打完后还是老样子。奖励他说:‘你如果好好吃饭,就带你去肯德基(最喜欢去肯德基)’。那他就不去了,让他去也不去。吃饭时砸碗,惩罚他不吃饭,他可以一天不吃不喝。收走他的喜欢的玩具小汽车,收走吧,他就不要了。爸爸和妈妈都是很文气的人,一家人都拿这个孩子很没办法。”
李老师的文章和个案我在潜水以琳网时曾经学习过,知道她在问题行为管理和教育养育领域有着很深的道行,能有幸与她分享这样一个案例,深感鼓舞和荣幸。平时出门诊也碰到过类似的个案,可以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家有行为问题儿童,父母长辈们的感觉往往不亚于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父母长辈们要么变得越来越威权(靠体格和强权,想想看对于一个1到5岁的孩子来讲,我们有多少强权?),要么变得越来越懦弱(靠小心翼翼的不得罪孩子)地维系着一个脆弱的平衡:它时不时发生一场,但较最严重的激烈交锋阶段缓和了很多。处于前者, 内心时不时窜出良心的审问和谴责;处于后者,紧绷的神经让自己身心倶疲。现实生活的多样性为打破这种平衡提供了更多样的选择:有的由威权变得懦弱;有的由懦弱转而威权;有的则交错拉锯。
进而想到孙武的兵法名言: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管理问题儿童,又何尝不如此?!
先谈以正合。
正好听到一个从事心理的朋友提到这么一句话,说(两人结婚)要孩子是极端自私的表现。我下意识的反应并且直接脱口而出的一句话是,(两人结婚)不要孩子才是极端自私的表现。好好想想两句话,似乎都对,也似乎都是极端道德感的人才有的极端言论。这两种言论看似针锋相对,实际同出一辙:养育孩子的责任。一种认为这个责任没有人真正负得起,负不起而勉强负,就是不负责任;一种认为繁衍后代乃是天道,违天抗命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要不要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由,但要了孩子,养育就成了义务,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尽责任。最容易尽的义务,就是照顾好他的吃喝拉撒睡;最难尽的义务就是让他获得最健康快乐的心理成长。没有孩子的时候,夫妻俩还可以像孩子一样争吵,有了孩子如果还不时地摔盆子打碗闹分裂,就保不齐孩子心理上受到伤害。夫妻是否真的互敬互爱,不是表面文章,孩子最能感知,就这一点,够很多夫妻汗颜的了。
养育的责任,要写成书可以汗牛充栋。也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理论模式和实践指南,让大家摸不着北。对于众生百姓来说,大道至简,效力最高的养育责任,在我看来莫过两字:一个是给;一个是要。字虽简单,领会却难,执行更难。
先说给。
给,就要给人家喜欢的,人家要求的,人家兴奋的。(这是“给”的心理标准)
给,就要主动地给,大方地给,无附加条件地给。(这是“给”这种行为的操作标准)
人家喜欢看动画,给!
人家要求吃果冻,给!
人家看见肯叔叔,麦伯伯就手舞足蹈,给!(这是“给”的时机标准)
人家非得看动画片,不能给!
人家非得要吃果冻,不能给!
人家看见肯叔叔,麦伯伯就拉不动腿,不能给! (这是“给”的排除标准)
仔细掂量“给”的这四个标准,会心一笑的,越过下面的赘述,直接阅读“要”的段落。百思不解的,容我细细道来。
先看头两个标准,既投其所好,又大方主动地“给予”会不会惯坏了孩子?
天很热,孩子说,“爸爸,我想吃冰激淋”,你说“没问题,爸爸现在就去给你买”,他开不开心?他会不会打你,骂你,摔你的遥控器?过了一会,他又说,“爸爸,我还想吃一块?”,你说,“没问题,爸爸和你一起去买”,他会不会打滚,哭闹,撞头,扯衣服?到了半夜,你睡得正香,他怯生生地叫醒你,“爸爸,还能吃冰激淋吗?”,你一咕噜爬起来,穿上衣服就往外跑,边说“等着啊,儿子,爸爸一会儿就给你买来”,他会哇哇大哭,挖自己的脸吗?你可能酸了他的牙,倒了他的胃,但你却没有惯出任何脾气和问题行为来。你做的一切只能感动他,感化他,让他觉得你是天,是地,是最可靠的人。(当然,为了不酸他的牙,倒他的胃,你也大可以说“不”,只要保证不管他如何折腾,行为不触及红线,自己照样鼾声如雷。)
再看时机标准,这是保证你的“给予”行为不会惯坏孩子的关键之三。喜欢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兴奋也是。用语言或一切社会可接受的方式提要求是一种正常的求助行为。这些都是在社交互动过程中需要用心栽培呵护,鼓励建立的行为模式。当此时,有此果。此时的行为,而不是任何其他的行为,就会固定沿袭下来。所以只要时机准,不必担心问题行为产生。
最后看排除标准,这是保证“给予”行为不会惯坏孩子的关键之四。真正“给予”行为的时机其实是稍纵即逝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求要主动及时大方地给予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但凡合理的要求和表达喜欢之意的行为方式不能即刻满足,或者遭到拒绝,在这个回合中就再也没有机会了。那么,“非得”怎样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哭闹,意味着脾气爆发?意味着打人、扯别人头发?意味着撞自己脑袋或者打自己脸、挖自己眼睛?还是摔东西?都有可能,非此就不足以“非得”。到了这个份上,应该坚定地“不给”,而不是绥靖地“给”,给了就一定强化了问题行为,也就惯坏了孩子。
之所以说领会难,执行更难,在“给”的这个环节上,根据我的临床经验,大多数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标准1和2打了折扣执行(程度不一,都打折扣);对标准3和4 则反其道而用之,尤其是那些因对付不了孩子的问题行为而前来咨询的家长,几乎100%误用和错用了“给”的行为。
再说“要”。
如果说“给”大家还略为有模有样那么一点点的话,“要”就更五花八门,错漏百出了。儿童毕竟不是“小的”大人,在成长的过程中,离不开父母的管理、要求和教育。在亲子互动的过程当中,语言是重要而关键的桥梁。
亲子的语言交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在于沟通情感、分享体会、交流所得;一类在于要求和教育(其实大多数要求具有教育的性质)。在前类的沟通中,要不吝语言,不吝赞美,极尽情商能事,营造和谐愉快氛围。在后一类的沟通中则要谨慎,有所选择,有所期待,信言为美。
为什么要谨慎,有所选择?选择什么?
听过我的讲座的家长和老师会了解,要求类的沟通,我给它分了高下几个等级:最高等级的要求是,你发出之后,他屁颠屁颠地甘心配合,这样的指令最好,最能促进亲子感情,尽可多发。退而求其次的要求是,你发出之后,他不心甘情愿去做或者压根不做,但你有办法辅助他去做,这样的指令往往利于他长期的发展却于他眼前是看不到任何好处的行为,只要你掌握了辅助的技巧,也不至于破坏亲子关系。最糟糕的,那就是他既不主动执行,也很难辅助他完成的指令。这个时候你还有两个策略可选:通过功能分析看看是否可转化为可以辅助的指令,或者,以商量的口气提出期望性的要求。
举个简单的例子。司空见惯的一个现象是,年轻的妈妈(或者爸爸,等等)带着自己的娃出门,碰上自己的熟人(上司,领导,亲戚,朋友,任何够熟悉的人)。往往不假思索地一个举动就是,在自己跟人招呼了以后,弯下腰对娃说“叫xx好”。接下来发生的情境就因人而言了,有的小家伙嘴甜,乖巧地顺从妈妈称呼了别人,皆大欢喜;有的小家伙害羞,每每藏到妈妈的屁股后,略显尴尬;常见的是另一类小家伙,最讨厌妈妈支配自己,逢此时每每怒目相向,甚至“呸”人一口。
如果觉得这是再自然不过的情境,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一个社交互动的过程和结果对孩子打招呼的行为(我们放眼在将来的话),甚至对我们自己,或者被招呼的人会有什么影响?为了紧扣本篇主题,我不展开对此的分析,只是告诉大家,如果我们把打招呼的行为要求转变我我们可以辅助的招招手(“给xx打个招呼”同时辅助他招手)的行为,则社交气氛马上缓和,当事三方都有台阶,没准还有孩子意想不到的强化发生。则以后打招呼的行为又会怎样?所以对孩子发指令,提要求要谨慎,有所选择是重要而且必要的。
何谓“有所期待”,如何“信言为美”?
把这两者总结为一句简单的话,那就是要“珍视自己的指令,落地听声”。
首先,指令性的要求切忌重复。
譬如有妈妈要求自己的孩子关水龙头(喜欢玩水),提完要求就去做别的事情去了,回神一看,还在玩水,提高嗓门再喊一次;依然无动于衷,妈妈坐不住了,作势要起来,再嚷一声“再不关就打你了!”,他把水龙头旋小一点;妈妈坐下,他又旋开,妈妈作势又起,厉声呵斥“再不关,我真打你了!!”样子凶吧吧,真的动了气一样,也许他才关了,也许他还不关。无论如何,你其实都是在用实际行动教孩子这样的道理:“妈妈用平常的语气要求你的事情,你都尽可不理,不管妈妈是怎么说的,说了几遍,你都可以无动于衷。只有当妈妈开始气急败坏,肌肉紧张,语词犀利,浑身哆嗦的时候,小子,你要听话了,这个时候不关,妈妈就控制不住自己了”。而这个小子,也真的每次都恰到好处的终止,火候拿捏的绝对到位!
其次,发完指令后利用从低到高的实时辅助教学策略顺次无间断地辅助其完成指令。这个辅助等级可以包括由远及近,眼神和手势提示,躯体轻触,半躯体辅助,直到躯体辅助。每个辅助等级的顺次递升间歇0到3秒(或者5秒)。任何时候孩子有主动完成倾向,都要及时降低甚至撤出辅助。关于如何使用实时辅助教学策略和等级辅助教学策略本篇不作阐述,有需求者可以等待相应培训机会或者查阅相关文献。通过这样的策略达到信言为美的追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给予孩子的一切力量,都是辅助其恰好完成指令(或者在完成指令的轨道上)所必须的,既不多,也不少。除了给予他恰倒好处的力量(眼神,手势也是一种力量)以外,他不需要,你也不必甚至不能给予更多的附带力量(譬如失控的情绪,紧张到发抖的肌肉,甚至拳脚的工夫)。不到位或者超所需,都是失败的标志。
再谈以奇胜。
先说说奇中正道。
那就是针对问题行为的功能分析,大家可以参考秋爸爸曾经粘在以琳网上关于我的行为分析篇章中的部分或者参考北京市孤独症康复协会近两年的康复动态杂志。大意来说,问题行为的功能分析,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找到问题行为所在(不可轻看这一点,大多数家长所咨询的所谓问题其实都不是真正的问题行为),抓住了这个核心,围绕它的前后就是所谓的原因和结果了。逃避,注意,所得实物或者自我刺激,各有一套针对性的方案去处理,在此不再赘述。
再说说奇中奇道。
若是高手,断喝、怒斥、恐吓、一切常人不敢用或者想不到的招都可以试用,常能奇效,而且持久。关键是副作用不大。最大的弊端就是这样的高手难找(声明一下,我不是高手,也没有找到这样的高手)。
不是高手,忍无可忍,终至于行无忌惮,出手必效。问题是副作用比较大,而且事后投鼠忌器,反而可能变的更难收拾。成功、失败的,皆大有人在。
奇道之三,不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尤其利培酮口服液可以配合上述正合之道和奇中正道使用,相辅相成,不失为一策。但需要专科医师指导使用,若有需要,我可以略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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