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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干预一个行为,首先要知道行为的功能是什么。
主要的四种行为功能包括:实物强化行为,注意力强化行为,逃避行为和自我刺激行为。(有关行为功能,请见《行为干预第三步:明白行为的功能(理解孩子想通过行为告诉我们什么)》http://new.elimautism.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4807)
当分析一个行为的功能时,我们需要知道行为的前因和后果,并且能把行为前的大环境影响因素与行为的直接导火线区分开。
行为前环境
行为前环境是指的大环境因素,它发生在行为发生之前,对孩子的情绪和行为有持续的影响效果,但不直接导致问题行为的出现。换句话说,由于环境因素的影响,问题行为出现的可能性更大,但不代表问题行为一定会发生。
举个例子:孩子在学校上完一天课回家,有些累了。这个时候,如果妈妈再叫孩子做作业,孩子可能因为不想做而使用强烈的对抗行为来逃避做作业。这个对抗行为的发生受到前环境因素(也就是孩子累了)的影响;但如果妈妈没有叫孩子做作业(直接导火线),这个对抗行为就不会发生——也就是说,孩子累了并不直接导致孩子的对抗行为。
行为前因
行为前因即行为的直接导火线,它一般发生在行为前1分钟以内(当然,因为行为的发生是从低强度到高强度慢慢转变的,而低强度的行为一般是我们不在意的,而高强度的行为才是我们想干预的目标行为,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从导火线到高强度的目标行为之间会有更长的时间间隔)。
目标问题行为
当我们定义一个行为的时候,一定要是一个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比如躺在地上、摔东西、骂脏话、吐口水、打人、哭,等等。
很多家长会用“孩子情绪不好”来形容孩子的行为问题,这样的描述会给行为干预带来一定的麻烦。“情绪不好”是可以理解的。当孩子提出的要求被拒绝、当孩子被要求做他并不想做的事,他有情绪上的波动是很正常的现象。问题是在于孩子通过不适当的行为来表达和发泄他的情绪,这个部分是我们需要干预的,所以我们需要确切地知道,当孩子情绪不好的时候,究竟做了些什么。另外,情绪是我们没有办法干预的:我们不能要求孩子没有情绪;但行为是可以干预的:我们可以教孩子通过可接受的行为来表达和发泄他的情绪。
行为后果
行为后果是指在孩子的行为发生后立即(10秒到1分钟内)发生的事件,也就是家长怎么样应对的。通过观察行为后果对行为的影响效果,我们可以分析到行为的功能。当行为得到满足时,类似行为在未来同样的情况下会重复发生。
在问题行为发生时,家长们常用的方式(即行为后果):
[ul][li]告诉孩子“不”:“不要”“不许”“不可以”“停下来”——最常用[/li][li]条件交换:你停下来,就可以……l 跟孩子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li][li]要求孩子道歉[/li][li]训斥:严肃告诉孩子他错了,并且威胁[/li][li]惩罚:取消孩子玩喜欢的东西的权力,站墙角,甚至肉体惩罚[/li][/ul](想一想,这些方法有效吗?这些方法帮助减少孩子问题行为发生的频率了吗?在使用这些方法的时候自己和孩子的心情愉快吗?如果觉得效果不佳的话,那就试着使用一些更正面更积极的方法来干预孩子的问题行为吧。)
ABC分析方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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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前因 |
行为 |
行为后果 |
功能 |
1 |
妈妈让孩子关电视 |
不理睬妈妈,继续看电视 |
妈妈正在厨房忙,没有跟进 |
逃避 |
2 |
孩子要求吃糖,妈妈说不可以,坏牙 |
孩子尖叫,并且打妈妈 |
妈妈说,你表现好就给你吃糖 |
实物 |
3 |
妈妈在讲电话 |
孩子拉妈妈的头发 |
妈妈叫孩子住手 |
注意力 |
4 |
妈妈让孩子写作业 |
孩子把作业本藏起来、扔笔、趴在桌子上、最后到哭闹 |
妈妈让孩子回房间冷静一下 |
逃避 |
5 |
客人坐在爸爸常坐的位置上 |
孩子尖叫“你不许坐在那里” |
客人换了个位子坐 |
实物 |
有的时候,同一个行为可能有多种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仔细观察每一次行为发生时的前因和后果,并且做相应的记录,从而分析出行为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记住,在每一次行为发生时,它是有明确的功能的。)对于有多种功能的行为问题,如果在每一次行为发生时能明确知道行为的功能,就根据被动的行为干预原则来应对;如果在每次行为发生时,家长无法马上明确知道行为的功能是什么,就根据行为的主要功能来应对。
重要!!!!孩子的行为是他们与外界沟通的方式,是一种能让他们达到目的的功具,是一种被养成的行为。所以,要改变孩子的沟通方式或者说行为方式,我们首先要改变的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或者说我们的应对方式。改变我们自己的行为,才能最终改变孩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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