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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泼妇我怕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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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6: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在美国学习孤独症和残障理论(教育学和社会学领域)。最近在北京做相关问题的调研。下面贴的是上个月碰到的事儿,当时没来得及写完,被其他事情耽搁了。现在看看,这可能真算不上个事儿,但是。。。

我是泼妇我怕谁
By 池朝阳

每每干了出格的事或是内心不认可的事,我就一梗脖子用王朔的话来安慰自己:我是流氓我怕谁!

今儿下午和人当街吵架(还是在繁华的十字路口),把警察叔叔都惊动了。对方是一对漂亮时尚的青年男女。我当时推着坐轮椅的老妈在辅路上走,预备在前面十字路口横穿马路,老爸在后面跟着。快到路口时后面上来一辆红色轿车,司机按喇叭,我推着轮椅紧走两步到了路口左转。后面紧跟的车仍然喇叭不停,我一边过马路一边回头瞪眼。喇叭又响,听上去格外刺耳,我退回去走到那辆车前。。。嘣,爆炸。。。漂亮司机妹妹骂人,我抨一拳砸在车上。司机旁坐着的护花使者又高又壮,骂骂咧咧跳下车,边抡着个包冲过来边打电话报了警,声称车上有划痕,要求赔偿。等警察的功夫,互相又找补了几顿吵。其中一节是:妹妹教训我老妈,让她老人家好好反思怎么教育出这样的女儿来(呵呵,她说起来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只是俺实在是学不上来)。我怕老娘犯高血压心脏病,走过去,指着她鼻子对她说:你再敢这样跟我妈说话我就抽你!招得那姑娘又来了劲,跳着脚,口沫四溅地跟俺没完没了起来。我老爸指着那姑娘说他们不懂礼貌,姑娘毫不示弱地贴近前跟老头叫嚷。我觉得有人这样逼视我爹实在恐怖,伸手挡在她眼前,声嘶力竭地叫她不许这样跟老人讲话。忙乱中推车轧到了挡在我们跟前怕我们“逃跑”的小伙子的脚。于是,小伙子在催警察的电话里又加了两条罪状:有个女的划了我们的车,轧了我的脚,还要打人。。。

不一会儿,我安静下来才发现围观的人得有二三十,有单独站那儿看的,也有交头接耳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还挺热闹。有个秃头跟旁边的那位说:“一会儿看警察来了怎么处理”。我差点儿乐出声来,心想,咱中国的警察叔叔在百姓心中的威信真高啊!也真是亲民啊,不仅要管这样的事儿,还得秉公受理,不然老百姓不答应。行,咱心里也有主心骨了。我低头悄声叮嘱俺娘说,“妈,一会儿警察来了,你一句话都别说,记住啊,让他们俩说就行了。”我爹特有谱,早在旁边一会儿抽烟,一会儿吃糖的一声不吭了。

呵呵,人民警察还真很快就赶来了。两位同志先听他们小俩口长长短短地申诉了几句。随后,其中一位走到我面前问,“有什么事吗?”我歪着头说(还走了下神儿,觉得这小警察长得挺帅的),“没什么事啊”。两人急了又提车上有划痕的事,女的质问我,“你砸没砸我的车吧?”“你骂没骂我吧?”我反问。“没骂!我骂你什么了,你说呀,你说呀。”“那我没砸。”“你几十岁的人还想赖。。。咱们可以做指纹鉴定。。。”观众们看不下去了。一位从我后面挤过来,扒拉那理直气壮的妹妹,“我说呀,你们行了,我在旁边看半天了。。。”又有一位指着坐在轮椅上的老妈说,“你们不就是嫌人家走的慢嘛,人家是弱者。”秃头上来拉我说,“你们还不赶快走。”“不行啊,警察叔叔还没说让我走呢。我能走了吗?”我在警察面前扮温柔。没等警察答话,他们俩又嚷嚷开了。“那你们要是在这儿说不清楚就去派出所说吧”小警察还试着秉公办事。旁边那位年长些的警察耐不住性子了,“行了,行了,你们还是理亏”“我们怎么理亏了?!”“不理亏,你看看这么半天有向着你们说话的吗?这么多人没向着你们说话的你还不理亏?”咦,我心中窃喜,原来法官真是可以这样断案的?终于体会到我们中国 “民愤极大”这一条的法律效力了。

他俩上车走了。我们也准备过马路。有趣的是有观众仍不肯散,还拉住警察叔叔在理论。我居然听到有人向警察提议,是不是应该罚他们的款,因为他们违背了什么交规,往哪边拐就不应该走哪条道什么的。呵呵,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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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8 17: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泼妇我怕谁(2)

我是泼妇我怕谁 (2)

泼妇当是当了,但不能说不怕。一怕自己的没涵养连累老爸老妈。俺娘几年前脑溢血落下偏瘫的后遗症,所以出门要用轮椅,加入残障人士队伍。当时混战时我真担心会气到她。还好,她老人家回不上嘴来,说的最多的一句是,“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爱骂什么骂什么吧。”二怕这泼妇当得不值得。以暴制暴是否凑效?下次看到行走缓慢的轮椅他们是否还会按喇叭?是否仍会那样和老人家叫嚷?也许更加反感坐轮椅的人;但也许想想今天遇到的“泼妇”和“民愤”他们会有所收敛。。。三怕给人落下“以残卖残”的印象。今天卷入的本来只是个个案,但细想之下不见得毫无社会效应。我当时火冒三丈火在车辆不让行人这么个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现象上。我也当自己和坐轮椅的老妈为普通的行人。对于我来说,我就是为老妈甚至是仅仅为自己出口气。但在旁观者的眼里俺娘代表的是弱势群体残疾人。我当时叫老妈在警察面前别说话就是卑鄙地耍了个小心眼儿,认为那是博取同情的最好策略:那边年轻的开着车,这边年老的坐轮椅,孰是孰非不言自明。对人们施与的同情我不知该做何感想。正是由于这样朴实的同情,事件以完全一边倒的形势结束,我方得胜而归。但我却忍不住得了便宜还要卖乖。对于“弱者”来说,强弱关系是把双刃剑。事件起于恃强凌弱而止于锄强扶弱。但只要被看成弱者,你就既可以是被同情的对象,也可以是被欺凌的对象。两者之间永无平等可言。没有平等哪来公正;没有平等如何争取你应当拥有的教育就业机会?即便是善意的同情也是自上而下的,施与者内心往往会有种优越感:你不如我,你不健全,你不正常。。。所以,我怜悯你我同情你。Jerry Lewis 就是大打同情牌为残疾儿童募到破纪录的善款,而残障人士们却不领情:"Aiding the Disabled: No Pity, Please!"

弱者并非残障人士的特有属性,更不是他们的代名词。当那位善良的大叔指着轮椅上的妈妈说“人家是弱者”时,我的心里并不认同。老妈使用轮椅几年来的确比以前出门的机会少 --- 出租车动不动拒载,地铁公交没法坐,商店没有无障碍通道,你能去哪儿,怎么去?换句话说,她的“不能”并非绝对缘于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是和环境和社会和周围的人有着直接的关系。比如,近两年残障人士(至少是北京的)托奥运的福,走哪儿哪儿是无障碍设施,公共场所---公交,公厕,公园,商场。。。随处可见轮椅标志。锃光瓦亮的新地铁线路更是从设施到服务上让使用轮椅的人感到亲切备至。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我们全家今天恰好是赶新鲜乘坐刚刚开通的地铁四号线兴致勃勃地游览了圆明园。多久没全家这样逛公园了啊!多久没觉得出门这么方便容易了啊!而事情就发生在从地铁出来返家的路上。一时完整的幸福都不让你享受,我能不砸他的车吗?!

最后还有一怕,怕没有其他人肯和我一起来当泼妇。听了这事的朋友说:“没必要,犯不着,何必呢?”“你也太火大了吧?”“你刚回国可能不习惯,中国就这样,适应了就见多不怪了。” 日前还碰到一件大家认为“中国就这样你要学习去适应”的事情。近两个月来我在一个孤独症机构蹲点儿采访家长, 收集论文资料。机构里没有食堂, 中午老师们会一起去附近的一个饭馆吃饭。每天去我们都能看到这期来机构培训的两位家长也带着孩子在那里就餐。两个孩子,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都是3岁左右。一天,在饭桌上两位家长的班主任说,这家饭馆的老板娘叫她们以后不要再带两个孩子来光顾了。我们这才发现确实已经有几天没看到他们了。"为什么啊?""可能嫌孩子有些闹?也许嫌他们吃得慢,影响生意?"我想都没想就说,“那我抵制这家饭馆,以后不来了。”同事们都说,“先把事情问清楚再说。。。应该不至于吧,又不是吃饭不给钱。”有位老师还叫来老板娘询问是否有这回事,人家矢口否认。。。之后几天便没有人再理会这件事。我心里不舒服,找到两位家长,她们说,确实是老板娘本人把她们挡在门外亲口告诉她们,以后要想吃饭就请打包带走。我说,“下次我和你们一起去,看看是什么情况。”老板娘看到我们一起去什么都没问。但此后,家长不再愿意这样做,“算了吧,还有一两个星期我们就走了,我也不愿意跟她较这个劲了。”她们之后又遭到另外一家餐馆的“抵制”。。。这回,我的泼劲儿没使出来。我和同事们照常去那家饭馆,喝鲜美的汤,吃可口的菜,平安无事。

是不是真的闹没好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是不是真的这些根本不算什么事啊?当年,Rosa Parks 需要在公共汽车上给白人让座 是不是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而对这件“小事”的抗争最终成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里程碑,导致了美国大规模反种族隔离运动。当年,轮椅使用者不能乘坐公共汽车是不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不服不忿儿的人就上了街。其中一位回忆说:One of the things that I remember most about going to protests is the sense of empowerment I felt. It is quite hard to explain how good it feels to suddenly be one of hundreds of people using wheelchairs. I'm usually the one with the rather visible difference. I'm usually the minority. But to be in a crowd of 200 or 300 people in wheelchairs, it is an amazing feeling. 算了,那是别人家的经验,咱们家用不上。咱家要走咱自己的路。还得走出特色来。

打架骂街犯不了什么大错误吧?那我继续当我的泼妇行不行?我是泼妇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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