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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nfeng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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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乔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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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0-18 10:38:28 | 只看该作者

re:嘿嘿,冯老大到底是我的亲老大,体恤我看不...

嘿嘿,冯老大到底是我的亲老大,体恤我看不到视频。何姐更是我的亲姐姐,知道我看中文才能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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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20:16:13 | 只看该作者

re:乔布斯胞妹悼词:爱是他的众神之神...

乔布斯胞妹悼词:爱是他的众神之神


  以下为文章全文:

  兄妹相认

  我在单亲家庭长大,与母亲相依为命。由于家里穷,而且我知道父亲是叙利亚移民,所以我一直都把他想象成奥玛·沙里夫(Omar Sharif,译注:男演员)的样子。我希望他很富有,有朝一日能走进我们的生活(以及我们家徒四壁的公寓),并为我们提供帮助。后来,当我见到父亲后,我试图相信他之所以换了电话号码而且没有留下邮寄地址,是因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革命者,希望为阿拉伯人民规划新的世界。

  即使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我一生都在寻找一个值得我爱而且爱我的男人。数十年来,我一直以为这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等到我25岁时,我终于遇到了这个男人,他就是我哥哥。

  彼时,我住在纽约,正在构思我的第一部小说。我当时与另外3名有志写手一同供职于一家小杂志社,办公室的面积只有壁橱那么大。有一天,律师打电话给我——作为一名来自加州的中产阶级女孩,我当时还在争吵着让老板给我们买医疗保险——并告诉我说,他有一位著名的富豪客户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那些年轻的编辑们当时都惊呆了。那是在1986年,我们当时效力于一家前沿文学杂志,但我却突然陷入了狄更斯小说的情节之中,这令我们所有人都欣喜若狂。律师拒绝向我透露哥哥的姓名,同事们纷纷开始打赌。最佳候选人是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译注:男演员)。但我私下里却最希望哥哥是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译注:已故作家)的拥趸,希望他比我更有才华,是一个天才。

  当我见到史蒂夫时,发现他跟我差不多年纪,穿着牛仔裤,看起来像是阿拉伯人或犹太人,比奥玛·沙里夫帅。

  我们一起散了会步——我们俩恰好都喜欢散步。我不太记得我们第一天都说了些什么,只是感觉他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他解释道,他是做电脑工作的。

  我当时仍在使用Olivetti打字机,并不太了解电脑。我对史蒂夫说,我最近正在考虑购买第一台电脑,一台名为Cromemco的电脑。

  史蒂夫告诉我,这东西不错。他说,他当时正在做一些美得令人窒息的东西。

  工作专注

  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我从史蒂夫那里学到的东西。我与他相识的27年总共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这并非三个时期,而是三种状态:他的生活、他的疾病以及他的临终。

  史蒂夫从事了自己热爱的工作,他非常努力,每天如此。

  这似乎很简单,但却无比真实。

  他反对心不在焉。

  他从不会因为努力工作而苦恼,即使最终的结局是失败。倘若我拥有史蒂夫那样的才华,或许未必会像他那样敢于尝试。

  被逐出苹果后,他很痛苦。他对我说,时任美国总统举行了一次晚宴,邀请了当时的500名硅谷领袖。但史蒂夫并未被邀请。

  他很受伤,但依旧在NeXT工作,每天如此。

  史蒂夫的最高价值并非新奇,而是美观。

  对于一个创新者而言,史蒂夫对某些事情却非常忠诚。如果他喜欢一件T恤,便会购买10件或100件。在他位于帕罗奥尔托的家中,有很多黑色高翻领棉线衫,大概够在场的人每人一件。

  他不喜欢流行趋势和噱头。他喜欢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

  他的美学理念让我想起一句名言:“时尚起初很美,但却会越来越丑。艺术起初很丑,但却会越来越美。”

  史蒂夫总是希望做出“越来越美”的东西,他不介意被人误解。

  虽然没有被邀请参加晚宴,但他却经常开着同一辆黑色跑车去NeXT,与他的团队秘密开发一个平台。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ts-Lee)后来用这个平台编写出了万维网。

  视爱如命

  史蒂夫谈论爱情的时间跟女孩一样多。爱是他的极致追求,是他的众神之神。他总是关注并操心周围人的情感生活。

  每当他看到可能会吸引女性的男人时,就会打电话给对方:“你单身吗?你想跟我妹妹共进晚餐吗?”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劳伦(Laurene,译注:乔布斯的妻子)时,他说:“有一个美女,她很聪明,还有一条狗,我想跟她结婚。”

  里德(Reed,译注:乔布斯的儿子)出生后,他开始唠唠叨叨,片刻不停。他是一个事无巨细的爸爸,对每个孩子都是。他操心丽莎(Lisa)的男友和艾琳(Erin)的旅行,以及他们的裙子长度,他还害怕伊芙(Eve)被马伤到。

  所有参加过里德毕业典礼的人都不会忘记里德跟史蒂夫共同慢舞的情形。

  他一直坚守着对劳伦的爱。他相信爱能永恒,且无处不在。在这方面,他从不讽刺挖苦,从不愤世嫉俗,从不悲观厌世。我一直在向他学习,至今如此。

  生活简朴

  史蒂夫年少成名,但他却因此而倍感孤独。自我们相识以来,他所做的多数决策都是为了化解隔阂。作为一个来自洛斯拉图斯(Los Altos)的中产阶级男孩,他与一个来自新泽西的中产阶级女孩坠入爱河。让丽莎、里德、艾琳和伊芙像普通孩子一样成长,对他们二人都非常重要。他们的房子并没有太多装饰:事实上,在他们婚后的很多年里,晚餐很多时候都是在草地上吃的,有时只是一种蔬菜。量虽然很大,但只有一种。比如西兰花,都是时令蔬菜。经过简单的烹制,加上了一些刚刚采集的香料。

  尽管年纪轻轻就成了百万富翁,史蒂夫却总会亲自到机场接我。他就穿着牛仔裤站在人群中。

  当有家人打电话到公司找他时,他的秘书琳内塔(Linetta)会说:“你爸爸正在开会。你想让我打断他吗?”

  里德每年万圣节都坚持要打扮成女巫,史蒂夫、劳伦、艾琳和伊芙都必须扮演他手下的巫师。

  他们曾经改造过一次厨房,但却历时数年。他们只好在车库的电炉上做饭。当时正在兴建的皮克斯大楼刚刚完工一半。他在帕罗奥尔托的家就是这么简单,浴室也很旧。但关键在于,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开始一天生活的好地方:史蒂夫很看重这一点。

  他并非不享受自己的成功:他也很享受,只是没有那么铺张。他对我说,当他在帕罗奥尔托的自行车店发现自己买得起最贵的自行车时,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他的确买得起。

  不断学习

  史蒂夫很谦虚,他喜欢不断学习。

  有一次,他对我说,如果成长的环境不同,他有可能成为数学家。他对大学充满崇敬,而且喜欢到斯坦福校园里散步。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他学习了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的一本绘画书。虽然他以前并不知道这位画家,但这本书却让他开始思考,今后如何利用苹果园区的墙面图案激发人们的灵感。

  史蒂夫经常会有一些怪念头。除了他,还有哪位CEO会知道香水月季的中英文历史,并对大卫·奥斯汀玫瑰感兴趣?

  他的口袋里会放很多古怪的东西。我打赌,就算结婚20年后,劳伦仍会有一些意外的发现——他喜欢的歌,他喜欢的诗,这些都可能放在某个抽屉里。我几乎每隔一天都会跟他通话,但当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苹果的一些专利时,仍会为那个完美的楼梯设计草图感到意外和欣喜。

  有了四个孩子,有了妻子,有了我们所有人,史蒂夫拥有了很多快乐。

  他很珍视幸福。

  病痛来袭

  后来,史蒂夫病了,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人生被压缩成了更短的轮回。曾几何时,他喜欢徒步穿越巴黎,喜欢在京都寻找卖手工荞麦面的小店。他在滑雪场内的动作很优雅,但到了野外却很笨拙。如今,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到最后,即使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快乐,比如吃到一个好桃子,都无法再吸引他。

  但真正令人惊讶的,也是我从他的病痛中学到的是,即使失去很多,你仍未孑然一身。

  我还记得我哥哥再次学习走路时的情形——这一次需要用椅子做支撑。在肝移植手术后,即使双腿似乎已经完全无力支撑身体,但他每天仍会扶着椅背站起来,推着椅子沿走廊来到护士站。然后坐下来歇一会,再转身走回去。他每天都数着自己的步数,每天都走远一些。

  劳伦跪在地上,看着他的眼睛。“你能做到,史蒂夫。”她说。他瞪大了眼睛,嘴唇紧闭。

  他努力了,一直在努力,而且一直心怀爱意地努力着。他是一个让人感动至深的人。

  为爱坚守

  我知道,在那段令人难熬的时期,史蒂夫不是为了自己而忍受痛苦。他给自己定了很多目标:等到儿子里德高中毕业,女儿从京都旅行回来,他造的船下水,然后带着全家人周游世界。他希望有朝一日,他和劳伦都能退休。

  即使在病中,他依旧坚持自己的品味、辨别力和判断力。他整整换了67个护士才最终找到3个满意的人选,之后给予她们充分的信任,直到去世。她们是特雷西(Tracy)、爱徒罗(Arturo)和伊尔哈姆(Elham)。

  有一次,史蒂夫染上了一种顽固的肺炎,医生禁止他做很多事情,包括吃冰。我们当时获准进入了标准的重症监护室(ICU)。史蒂夫通常不喜欢插队或亮明身份,但他那一次却承认,他喜欢得到一点优待。

  我对他说:史蒂夫,这是一次优待。他侧身转向我,说道:“我想得到一点优待。”

  在气管插管时,他不能说话,但却向我们要了一个记事本。他画了一张草图,内容是在病床上支撑iPad的设备。他还设计了新的流体监视器和X光设备。他甚至重新规划了这个不是那么特别的ICU病房。而每当他的妻子走进病房时,我都能看到他脸上重新泛起笑容。

  对于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他会在本子上写下来,然后抬起头来。他的意思是想违反医嘱,让我给他一块冰。

  我们谁也不清楚会在那里呆多久。在史蒂夫好转时,即使是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他依然开始着手从事一些项目,并向苹果的好友们承诺会完成这些项目。荷兰的造船师已经做好了华丽的不锈钢船体,并准备覆盖上木头。他的3个女儿都没结婚,两个小女儿甚至没有成年。他希望能在婚礼上领着她们走上圣坛,就像在我婚礼上那样。

  临终时刻

  人总有一死,只是时机各有不同。

  我知道,把一个多年癌症患者的死亡称作是“意料之外”,似乎不够准确。但史蒂夫的死的确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从我哥哥的去世中,我明白了个性的重要性:他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世。

  周二早上,他打电话让我赶快去帕罗奥尔托。他的语气深情而充满爱意,但就像是一个已经托运好行李的人,他的旅程即将开始。尽管他对离开我们充满歉意,深深的歉意。

  他开始与我告别,我打断了他,我说:“等着我。我马上来。我已经坐上出租车赶往机场了,我会赶到的。”

  “我现在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我担心你可能没法及时赶到,亲爱的。”

  当我赶到时,他正在跟他的劳伦打趣,就像是一对毕生形影不离的伙伴。他凝望着孩子,仿佛目光定格了一般。

  到下午2点,他妻子还能叫醒他,让他跟苹果的朋友谈了一会儿。

  之后,过了一会儿,他显然再也无法清醒地与我们沟通。

  他的呼吸发生了变化,变得困难,但似乎又在刻意保持。我能够感觉到他又在默数着自己的脚步,希望能多坚持一会儿。

  我当时恍然大悟:他也把这当成工作。死亡永远不会发生在史蒂夫身上,他做到了。

  在跟我告别时,他非常遗憾,因为我们不能如愿一起变老了。他对我说,他要去更好的地方了。

  费舍尔医生(Fischer)估计,他活过当晚的概率只有50%。

  他整晚都在坚持。劳伦就守在床边,当他的呼吸节奏变长时,她会突然惊醒,与我四目相对。然后,他又开始深呼吸。

  他必须要做到。即使是现在,他依旧保持着严厉而英俊的形象,这是一个专制而浪漫的人的形象。他的呼吸表明了旅途的艰辛,路途很陡峭,海拔似乎也很高,他像是在登山。

  但凭借这种信念,这种职业操守以及这种勇气,史蒂夫令人惊叹的能力,对理想主义的执着追求,对美好未来的畅想,仍将留存。

  史蒂夫最后的话是在去世前几小时说的,这都是些单音节词,总共重复了3遍。

  离开人世前,他看了看妹妹派蒂(Patty),然后长期凝望着他的孩子们,之后则是他的人生伴侣劳伦,最后,目光便看向远方。

  史蒂夫最后的话是:OH WOW OH WOW OH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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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20:17:40 | 只看该作者

re:uknow 发表评论于 2011-10-...

uknow 发表评论于 2011-10-30 21:24:01

oh wow, iGod says
oh wow, don't bite that iApple
oh wow, in iH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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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9:01:38 | 只看该作者

re:侧写乔布斯■顾裕光 世界新闻网...

侧写乔布斯

■顾裕光 世界新闻网

1970年,赖瑞碧霖(Dr. Larry Brilliant)医生夫妇从加州到南亚旅行,正巧碰上东巴基斯坦(次年独立为孟加拉国)飓风肆虐,五十万人丧生,社会动乱,民生疾苦,更不用说旅途受阻。碧霖不赶著回家,反而就地拜师学佛。次年,两人索性辞去加州公共卫生中心的工作,发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扫除天花」行动,接下来几年,两人带领医师团队在印、巴地区上山下乡,奋战天花,1980年世卫组织宣布天花在地球上灭迹。

碧霖夫妇在1978年回到美国,除了在母校密西根大学教书,并成立瑟华基金会(Seva Foundation),最初服务对象是印度、孟加拉、尼泊尔地区的盲人,三十年来,为三百万盲人恢复视力。现在服务范围扩大,推动全球社区经济自主、文化更新、资源维护、民主和人权。2008年,《时代周刊》推崇碧霖医生对人类的贡献,选他为「世界最有影响力的百人」之一。

瑟华基金会成立第一年,一共筹募到两万美元捐款。收到的第一张支票赫然是五千元巨款,捐款人是一个二十三岁、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叫做史提夫乔布斯(Steve Jobs)。

乔布斯上了半年大学就决定休学。他对许多必修课程毫无兴趣,又觉得学校对他未来人生发展没有助益,赖在学校,无非是浪费父母的血汗钱。他开始和朋友在家中车房内「闭门造机」,这是计算机业最乐道的故事之一。在这时,五千元可以派上许多用场,譬如在报章杂志上登广告推销计算机,或是在外面租一个办公室兼工厂,让父母耳根清静。穷小子却把钱送给陌生人。

在此之前,年方二十六的碧霖夫妇也是傻得可以,放弃在美国的好差事,跑到印度去为低下阶层的病患服务。从2011年回顾1970、1978,是碧霖、乔布斯傻,还是我们这些「旁观者清」的人聪明?是他们放弃了机会,还是我们放弃了理想?

2005年6月,乔布斯在加州史丹福大学毕业典礼上,发表了一篇动人的演说,包括现在人人引用的句子:「Stay Hungry,Stay Foolish。」

这么简单的四个字,却很难翻译。通行的译法是「求知若饥,虚怀若愚」,很聪明、很工整漂亮,但是离题甚远。

乔布斯在三段讲词的第一段就直言「大学教育于我无用」。他并不是反知识,说大学无用或教育无用。身任苹果计算机执行长,他以个人魅力柯断媒体,让大家竞相推测苹果的一举一动。不断推出让消费者漏夜排队、抢购「非要不可」的新产品,而不像一般企业领导人,削尖脑袋,追逐市场。他的「饥」,是不安于现状、不做肥猫、不被成功腐化、不断创新,与求知并没有直接关联。

再说「虚怀若愚」。在现代社会里,谦虚不是美德,况且大部分人只认识形式上的、客套的谦虚。乔布斯对史丹福毕业生说:「不要让别人七嘴八舌的意见,纷扰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说这话的人,怎么会劝告别人「虚怀若愚」?正好相反,许多人说乔布斯独断、专制,他从不相信市场调查、焦点小组,而完全信赖自己的直觉。 他的「愚」,应该是宁为呆子、保持傻劲、不向现实妥协、不失赤子之心。

如果一定要套用四字一组的格式,也许可以把「Stay Hungry,Stay Foolish」翻译成「追求理想,择善固执」?

这几个字并不是乔布斯创造的,他是引用一份嬉皮杂志《全球目录》最后一期的告别词。六、七○年代,中国大陆闭锁如铜墙铁壁,台湾视嬉皮为反文化道德的大毒草,全力围堵,不能容忍那一代年轻人的异见,不能体会嬉皮在「腐败生活」之外,有重大的人文、灵修的突破。嬉皮风从六○年代吹了十几年,到七○年代中期已经呈现过眼云烟。《全球目录》休刊,杂志关了门,却没有从乔布斯的心里消失。三十年后在史坦福引用「Stay Hungry,Stay Foolish 」作演讲的终结,这是他「赤子之心」另一个证明?还是预兆自己的告别?

与其猜测乔布斯的心意,何不「用心」重读他的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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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1-2 10:48:54 | 只看该作者

re:纽约时报:《乔布斯传》作者评价乔布斯——...

纽约时报:《乔布斯传》作者评价乔布斯——独创性天才
http://article.yeeyan.org/view/250498/228481/?bsh_bid=33205981

     在我写《乔布斯传》时,我思考过一个问题——这家伙究竟有多聪明。乍一看,这几乎不能算作是一个问题,因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确非常、非常聪明,甚至用三到四个“非常”也不为过。毕竟,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创新性和最成功的商业领袖,成为了硅谷梦的最佳代言人:他在父母的车库中创立企业并把它发展成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

      然而我仍记得几个月前,围在乔布斯家餐桌边吃晚饭时的情景,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和家人共进晚餐。在进餐过程中,有人出了一道智力题:一只猴子携带香蕉穿越沙漠,根据已知条件求出猴子携带香蕉能走多远,需要多少时间。乔布斯凭借直觉给出了一些猜测,但并没有兴趣认真解答这个问题。我能想象出比尔盖茨会怎样做:他会一步步地分析,并在15秒内给出逻辑严密的答案。盖茨喜欢科学类书籍,并视阅读为消遣。但我忽然意识到:盖茨从未想出过像ipod这样的点子,事实上,他只推出了Zune。
       所以乔布斯聪明吗?他与传统意义上的高智商不同,他是一个天才。这像在玩愚蠢的文字游戏,但事实上他的成功的确体现了高智商和天才的区别,他那跳跃式的思维方式是天生的,出乎意料的,并且有时候散发着魔力。它们闪现于直觉,而不是缜密的分析,经历过禅宗佛教的顿悟后,乔布斯更重视经验性智慧,而不是实证分析。他不会去研究数据、钻研数字,而更像是一位探路者,他能审时度势,提前预知未来发展趋势。

       乔布斯告诉我,当他从大学退学后曾游历印度,在那里,他开始觉得相对于“西方的理性思维”,直觉具有更为强大的力量。他说:“印度人不像我们这样使用智慧解决问题,他们用直觉替代智慧。我认为直觉主导一切,它比智慧更强大。这对我的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乔布斯的直觉并非来自传统学习,而是源自经验性智慧。他也极富想象力并知道如何去应用它们。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毫无疑问,爱因斯坦是天才的典范。和他同一时代的巨匠们可能在数学和分析能力上能与之一争高下,例如亨利庞加莱,是他首次提出关于狭义相对论的一些见解,而大卫希伯特则几乎与爱因斯坦同时推出了广义相对论方程。但在理论核心方面,他们都没有足够的天资做出创造性飞跃。
       爱因斯坦拥有令人难以捉摸的才智,包括能够让他用不同方式思考的直觉和想象力(或者,像乔布斯设计的广告词那样——不同凡响(Think Different)尽管不特别信奉宗教,但爱因斯坦将这种直觉描述成阅读上帝思想的能力。在评估一种理论时,爱因斯坦会问自己,这是否是上帝设计宇宙的方式?他表达了自己对量子力学的不满,量子力学认为是概率在统治着宇宙,而爱因斯坦宣称他不相信上帝会掷色子。而在一次物理学会议上,量子力学大师波尔对此反驳爱因斯坦说:“不用你告诉上帝该做什么”。

       爱因斯坦和乔布斯都是有名的形象思维者。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研究之路始于他的青年时代,他试图想象如果和光同速会发生什么。乔布斯则几乎把每个下午的时间都用在思考上了,他常待在苹果才华横溢的设计主管艾维的工作室中,手指轻触他们将要推出的产品模型,来回踱步。
       乔布斯的天才与爱因斯坦又有不同。所以最好换一个说法,称其为“独创性”。比尔盖茨是超级聪明型,而乔布斯则是极具独创性。我认为,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面对挑战时应用创新的能力和艺术鉴赏力。

       在发明和创新的世界里,这意味着人文鉴赏和科学感悟的结合——把艺术和科技,诗歌和处理器联系在一起。这正是乔布斯所擅长的。他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但我也喜欢电子,后来我了解到我的偶像埃德温兰德(宝丽来公司创始人、即显摄影的发明者、乔布斯的精神导师)曾谈到过人文与科学结合的重要性,而这也正是我想要的。
       将创新和科技相结合主要取决于在感情上接受他人的能力。乔布斯与别人打交道时可能时有情绪上的暴躁和冷酷,所以有些人认为他缺乏基本的情绪意识。事实正与之相反,乔布斯能激励他人,洞察他人内心的想法,诱骗他们,吓唬他们,找到他们内心深处的弱点,最终取悦他们。他的直觉告诉他该如何推出令人愉悦的产品,开发友好的界面,设计迷人的营销口号。

       在独创性的历史上,新想法只是进程的一部分。天才还需要执行力。例如,当其他人制造出了箱型计算机,而界面上总是弹出令用户望而生畏的“C:\>”绿色提示符时,乔布斯发现,在友好用户界面上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于是,乔布斯推出了麦金托什计算机。诚然,是施乐率先提出了图形用户界面的理念,但施乐的个人电脑产品并未成功,它也未能推动家用计算机的革命。就像艾略特所说的,理念和创造这两者间有着很大的差别。
       在某种程度上,乔布斯的独创性使我想起了本杰明富兰克林,我为他也写过传记。在美国的创建者中,富兰克林不是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这与杰弗逊,麦迪逊或汉密尔顿不同。但他是里面唯一具有独创性的。

        这是因为他凭直觉能洞察到不同事物间的联系.当他发明电池时,他和他的朋友用电池产生火花杀死宴会上的火鸡。在日记里,他记载着电火花和闪电所有的相似之处,接着宣布要进行试验。所以他在雨天放风筝,引出闪电的电流,并最终发明了避雷针。与乔布斯一样,富兰克林也喜欢将创造应用在实际中——他能够想出聪明的创意和设计,并将其应用在有用的设备中。
        中国和印度有很多分析型思想家和知识丰富的专家学者。但聪明人即便受过教育也不会一直有奇思妙想。美国的优势在于,它能产生更具创新思维和想象力的人才,他们懂得如何将人文和科学相结合。就像乔布斯职业生涯所证明的,这才是创新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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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1-2 10:56:11 | 只看该作者

re:美国的优势在于,天生另类的人不会被教育成...

美国的优势在于,天生另类的人不会被教育成"好孩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乔布斯传》儿童版2月上市 + 乔大哥正看着你!

最新儿童版《乔布斯传记》是否抄袭《商业周刊》?

《赫芬顿邮报》图书版(Books | Huff Post)2011年10月28日讯

译者:江烈农

  据《出版者周刊》(Publishers Weekly)透露,麦克米伦(Macmillan)出版公司旗下的“法薇尔与朋友们”(Feiwel and Friends)出版社即将推出一部全新的乔布斯传记,但这次是要面向(12岁及以上的)年轻读者群。

  作者凯伦·布鲁门索(Karen Blumenthal)是《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的记者,她的这本传记作品定名为《史蒂夫·乔布斯:那个非同凡“想”的人》(Steve Jobs: The Man Who Thought Different)。据悉该书预计明年2月14日同时发行精装及平装本,这速度对于这么大的一家出版社来讲也算是相当快了,而且初版一刷预计10万本。

  该书出版商简·法薇尔(Jean Feiwel)向《出版者周刊》的记者介绍说:“他对孩子们的吸引力远不止他创造的电脑、iPads和iPods;孩子们对乔布斯其人、其事及其生平同样感兴趣。”

  听起来似乎很迷人;不过,乔布斯本人虽然可能的确非同凡“想”,但法薇尔与她得朋友们思路就不怎么宽广了。这本新书的封面设计已经拍板,我们“一不留神”就发现这封面与《(彭博)商业周刊》(Bloomberg Businessweek)乔布斯纪念刊那一期的封面如出一辙。

  麦克米伦儿童读物出版部的公关经理告诉《赫芬顿邮报》记者,说“(我们才是)头一份儿”,还说这封面已经是最终敲定的版本了。

  你觉得呢?算抄袭么?下面左图是《史蒂夫·乔布斯:那个非同凡“想”的人》封面,右图是《商业周刊》乔布斯纪念刊封面:

http://article.yeeyan.org/view/245405/22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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