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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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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3 23:0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融合教育理念之发展与相关问题探讨



郭惠雯

高雄市莒光国小教师



壹、前言

我国自民国73年公布实施『特殊教育法』之后,特殊教育的发展与各项服务,可谓有长足的进步。然相关的理念及措施,实以美国为主要模仿对象。虽然他山之石可以攻错,亦不能忽略『橘越淮为枳』的古训(何东墀,民90)。尤其两国在国情、体制与资源分配上都有很大不同,如果一味的跟从美国的做法,势必对国内的教育造成相当大的冲击。以下本文将就90年代最受国内外特殊教育界讨论的新理念:『融合教育』做深入的探讨。

贰、融合教育理念之探讨

一、融合教育之源起

受到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1960年代欧美兴起的人权运动强调『权利』、『机会均等』、『反歧视』的影响,美国国会于1975年通过94-142公法,规定给所有障碍学生免费且适当的公共教育。80年代,则努力于调整普通班课程使更适合于特殊学生,以统合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陈标松,民90)。

其实,早在1968年美国特殊教育学者Dunn即指出『特殊教育是类似一个城市,当这个城市能和其它城市的事务紧密连结时,才能使这个城市的学生与教师受到更好的服务』。从这段话中可得知特殊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体系,是与整个大环境息息相关(引自蔡明富,民87)。

自Dunn对隔离式特殊班级提出严厉的批评开始,美国便展开一连串的『反机构化』与『正常化』的特教改革,从1970年代『回归主流』、『最少限制环境』与『阶梯式服务模式』,到1980年代『以普通教育为首』的教育改革(秦丽花,民90)。而目前『融合教育』则为1990年代教育发展的主要潮流。如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1993年联合国的『障碍者机会均等实施准则』,均呼吁各国政府应让障碍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在融合的环境下接受教育。『融合国际』组织在1995年至1998年,则以『每人都有受教育权利』,和『融合教育』做为宣导的重点(吴昆寿,民87)。

我国教育部于84年颁布『中华民国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其中将实施融合教育列为未来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特殊教育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与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修正条文第七条条文规定,亦皆指出我国未来特殊儿童就读普通班的必要性。

二、融合教育的意义

以往的特殊教育,强调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差异性,所以主张以特殊的环境和方法,将身心障碍学生隔离。但是隔离的结果往往使障碍学生更孤立、更难适应日益变迁的社会生活。而融合教育则强调两者的相似性,主张在相同的环境中提供特殊的方法(谢政隆,民87)。但是,如果只有将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学习,融合教育只会流于形式,必须在其它方面的调整配合,融合教育才能彻底实施。毛连塭、许素彬(民84)亦认为将每位学生安置于相同的地方,仅是一种狭义的融合,较为适当且人性的融合,需因应学生的个别需求,提供多元的安置方式,让学生从中获得安全感、被接纳与尊重,且能得到适当的协助以发展情意与智能。因此融合教育强调普通学校在不牺牲普通儿童权益的原则下,主动作些改变,以适应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其观点强调有意义的融合、共同成长与主动改变(萧惟聪,民90)。

三、融合教育的迷思与正思

(一)融合教育的迷思(秦丽花,民90;吴昆寿,民87)

1.融合不再需要特殊教育服务

这是来自于M.V.Reynolds(1973)所提『阶段式服务』的错觉,以为最少限制的融合环境,是越不需要特殊教育服务。其实,融合教育是将特教服务送进普通教室中,以达到适性教学的目标。

2.特殊教育老师在普通班里是助理角色

特殊教育老师所受的特殊训练和经验,对于障碍和普通儿童有帮助。他们与普通教师以合作的方式一起工作,彼此分享教学方法和技术。

3.融合的环境是最好的环境

融合是一种崇高的理想,但不见得对每一个个体都是最好的教育环境,如果在融合的教育情境下,无法为个体独立发展提供训练课程,则融合便失去意义。

4.融合教育是低于成本的教育投资

融合教育要办的好,一定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这些都需要相当的经费支持,否则可能因配套措施不足而降低教育品质,甚至因特殊学生学习和适应不良而造成社会问题。

(二)融合教育的正思(吴昆寿,民87;蔡昆瀛,民89)

1.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学习: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知如何教的老师。

2.普通班是孩子第一次接触教育的地方:每位障碍学生都应被分配到属于自己的普通班级,并被接纳,视为完全、有价值的一份子。

3.所有的孩子有权接受免费且适当的公共教育:宪法保障每一位国民都有接受国民教育的权利,不因种族、性别、年龄、障碍类别与程度而有差别。

4.应包含多种特教相关服务的选择。

5.融合是种参与和归属感:融合教育必须反映对多元社会与个别差异的尊重和包容,提供每一个儿童平等的参与机会。

6.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融合:在强调多元平等与个别差异等基本信念下,不论普通或特殊儿童,每一个人都是融合对象。

7.融合是动态的学习过程:对环境的参与和归属感需要时间去建立,尤其对特殊需求学生而言,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学习与互动,因此难以立即见到融合的成效。

参、融合教育的实施

一、实施融合教育的理由

(一)如果我们要特殊儿童能融合在社会中正常运作,就必须在那里教育他们(陈标松,民90)。

(二)提普供良好的角色模范。

(三)提供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互动的机会。

(四)提供通儿童对特殊儿童由接近、认识,到接纳、协助的正确态度。

(五)先抽离再统整、回归到普通教育系统,不如一开始就不隔离。

(六)可将教育资源做最有效的运用。

二、融合教育的实施方式

根据Schulz和Carpenter(1995)的研究指出,融合教育有其不同程度的融合,包括:有限度的融合、中度的融合以及完全融合等。但若就教师所扮演的角色而言,可采行的融合模式约有下列五种(林丽容,民88):

(一)资源教师模式:特殊教育教师在特殊班或资源教室中提供服务,并提供普通班教师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协同教学模式:特殊教育教师与一位或多位普通教育教师组成教学小组,共同负起教室中所有学生的教育责任。

(三)小组教学模式: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一起进行教学。

(四)协同教学咨询模式:特殊教育教师在一周中安排某些时段进入普通班级中,进行协同教学。

(五)平行教学模式:特殊教育教师进入普通班教室,在教室的某一区对一组障碍学生进行教学。

除此之外,在1994年美国教育改造与融合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al Restructuring and Inclusion : NCERI )的研究报告亦提出六种在教室中实施融合教育的方式(蔡明富,民87):

(一)多元教学(multi-instruction):在相同课程内,进行不同类型的学习;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采用不同的学习活动;接受不同的学习成果;接受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其学习成果;采用不同的评量过程。

(二)合作学习(Cooperative learn -ing ):异质性分组,强调小组合作。

(三)活动本位的学习(Activity-based learning):强调自然情境中的学习机会和实际工作成果,并鼓励学生参加社区中的活动。

(四)精熟学习和成果本位的教学(Mastery learning and outcomes based education):强调学生应学习的,并有足够的机会让学生精熟教学内容。注重再学习、再教学,并考虑学生的学习风格。

(五)科技应用(technology):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以配合学生个别的学习速度。

三、影响融合教育发展之相关因素

影响融合教育发展有很多相关因素,这些变项皆可能交互影响安置计画的结果与儿童的发展,以下综合各专家学者意见,探究如后(郭秀凤,民84;宋明君,民84;蔡翠华,民84;陈金池,民85):

(一)目标的确立:融合安置的首要目的在促进障碍者的独立与人格发展,最终的目标则是要利用各种社会支持,协助障碍者在社会中发挥自己的功能,成为社会中的一员。因此,融合安置的规划范围,不应局限于个案本身,而应扩及整个社会。

(二)教师因素:教师的态度、能力与经验、所受的训练以及所获得的专业协助和支持性服务,皆是影响融合教育的重要因素。

(三)家庭的支持与参与:障碍儿童终其一生,可能都将与家庭有密切联系,因此不论是父母或重要他人,都应该协助他们成为社会上真正的成员。

(四)障碍儿童的特征:举凡儿童障碍类别、人格变项、自理能力、社会行为、适应程度及生理健康等因素,都会影响安置的成效。

(五)社会成员的接纳:融合安置需要社会成员的接纳,提供体验生活的机会,才能达成融入社会的最终目标。

(六)教育计画与其它因素:低品质的融合教育计画并不会导致应有的融合结果,可能还会使社会大众不愿支持回归主流方案。

四、融合教育的重要因素

在融合教育下,普通班级中特殊学生无论障碍程度如何,只要是班上的一份子,教师就必须提供符合学生需要的教学,然在执行时,却需要许多条件的配合,才能使融合教育顺利推展开来。综合说明如下:

(一)曾鸿谋(民90)指出成功的融合必须包含五个基本特征:

1.社区意识及社会接纳:在一个所有学生被平等看待的环境中,每个人都有机会贡献所长并被尊重。

2.了解学生的差异性:所有学生的差异性都能被认知、被了解。

3.注意对课程的需求:课程内容对于学生目前及未来而言是有意义的,且教材和教法对他们而言必须是最有效的。

4.有效的管理和教学:包括成功的班级经营、有效的教学技术、适当的调整实务以及教学的变通性。

5.人员的支持及合作:如专业人员支持。

(二)美国学者Smith在1996年提出九项融合的指针,如未达到这些指针,融合就流于混合,九项指针分述如下(吴淑美,民88):

1.每个学生属于班上的一份子。

2.为特殊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方案

3.尊重每个学生。

4.普通及特殊班教师充分合作。

5.足够的行政资源、政策及支持系统。

6.学生完全的参与及同侪合作学习。

7.父母参与及态度支持。

8.给特殊学生完整的课程,使其能和班上普通孩子分享。

9.提供合适的评量方式。

(三)Harris 等几位在Monroe County的社区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经验中得知,要注意以下几项(蔡明富,民87):

1.融合教育需要花费时间,并要随时开会讨论。

2.校长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假如教师间的需求能得到支持,做任何事情即可奏效。

3.教师们的态度应专注在学生的能力,而非学生的障碍。

4.对于改变是具有弹性的,你必须去做最好的,而不是只关心规则如何执行。

5.愿意在教室中与其它教师共同来教育学生。

6.随时提醒自己:『小孩毕竟是小孩』。我知道如何来教小孩,如果在教学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我会向其它人请教。

7.当有问题时,要使用具有计画性的逻辑性问题,以及面对问题能够评论事件的各个角度。

8.拜访和参观其它有将特殊学生安置在普通班的学校,以吸取更多宝贵经验。

(四)The NCERI(National Study, 1994, 1995)指出成功的融合教育要有以下七项要素配合(蔡明富,民87):

1.有洞察力的领导者:行政支持是最能预测融合教育实施的成效。

2.合作:教师需要专家学者的配合,以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

3.重视评量重视真实性评量,包括学生工作和表现的档案资料。

4.教师和学生的支持。

5.适当经费补助。

6.父母亲的参与:鼓励家长参成为共同的学习者,除对学生受益外,对家长和其它家庭成员均有益处。

7.重视课程与教学:在融合教育中要注重合作学习、多层面的教学、活动本位的学习、精熟学习,以及善用教学科技、同侪支持、教学方案等。

肆、国内实施现况之分析与建议

一、融合教育实施上的困难

融合教育虽在台湾倡导了六、七年,除了少数的融合实验有具体成效外,一般而言,仍未受到大众的注意与认同,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几方面(邱上真,民90):

(一)在理念上:对人基本的尊重概念尚未建立,我们不相信每个学生具有依据自己能力学习的权利和发展空间。

(二)在推展上:无法普遍获得普通教师的认同,就连特教界都难以苟同。因为在相关专职人员不断的更替,政策、工具不能持续发展,特教提供的服务也支离破碎,所以未具显著成效。

(三)在现实层面上:一般教师的教学与行政负担过重,加上没有活络的资源管道,和在班级中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经验,使得大多数普通班老师不愿意寻求改变或突破。

(四)在支持体系上:社政机构、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各自为政,不但无法资源共享,连经验也无法相互传承或支持,使特教工作的推展事倍功半。

(五)在政策与经费运用上:国内政策常因人而更易,经费提拨常需有名有目才能运用,融合教育使特教经费无法编制。

(六)在师资上:我国的师资培训采双轨制,特教老师不明了普通班级的运作,普通老师不知个别差异的诊断与教学,因此二者之间的合作基础未建立,合作技术尚难成气候。

(七)在研究上:真正实施融合教育的实务有限,实施的相关实征研究也缺乏。

二、融合教育的配合措施

自『特殊教育法』于民国86年修正颁布以来,中央与各级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已陆续制订与推动多项融合教育相关措施,诸如:辅导自足式特殊班转型为资源班、鼓励普通班教师进修特殊教育、建议普通学校优先聘任具备基础特殊教育知能的教师、设置县(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幼儿进入公立幼儿园免抽签并补助园方每一学期五千元、鼓励并补助学校办理特殊教育研习活动、普通高中职增设资源班或特教班等作法(蔡昆瀛,民89)。

此外,顺应国内融合教育工作的推展,相关领域学者与教育工作者亦曾就其配套措施提出需求与建议,例如蔡昆瀛(民88)、邱上真(民88)、林丽容(民88)、胡永崇(民89)、陈标松(民90)等即先后提出相关的配合措施,兹整理综合如下:

(一)教育行政方面

1.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做好宣传工作,不可因宣导而造成特殊儿童的伤害。

2.提供完善的计画和充足的时间,让学校教师和行政人员做准备。

3.降低普通班级学生人数。

4.限制安置于普通班级中的障碍学生人数。

5.提供充分的相关服务措施。

6.成立复健与特殊教育人员辅导小组,提供咨询服务并定期到学校巡回辅导。

7.与学术单位合作或成立专责单位,研究探讨如何推动相关服务。

8.提供教学上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与协助。

(二)学校方面

1.理念的宣导与培养学生正确的态度,和家长做充分沟通。

2.建立全校性的特殊需求学生发现系统、并每年定期评估。

3.调整学校的环境设施与设备。

4.办理有关特殊教育的进修活动。

5.随时检讨融合教育的成效,并定期评鉴成果。

6.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统筹特殊教育相关问题。

(三)教学安排方面

1.评量采弹性方式,避免使用传统标准化评量。

2.适度的调整普通班级中的课程、教材,使特殊儿童能参与。

3.普通班教师要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

4.特殊教育教师和多位普通班教师组成教学小组。

5.落实个别化教育计画。

6.同侪协助与合作学习可协助指导班上身心障碍学生适当之学习及生活上的协助。

7.提供义工或助理员,协助班级教师之教学进行。

(四)家长方面

1.家长应积极的参与及协助学生学习。

2.普通学生家长应具有融合教育之意识,并建立对于身心障碍学生的正确态度。

伍、结  语

从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来看,教育安置型态从隔离安置、统合安置,至现今的融合教育,正逐步贴近『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虽然目前未能断言,融合教育安置方式是最完美的教育方案,但至少可肯定的是多元化的安置方式更符合特殊学生的学习需要。

但若以『无障碍环境』的观点来看融合教育,似乎目前大家所谈论到的融合教育只有强调『物理环境』或『社会环境』的无障碍,并未正视到『心理环境』的无障碍。在非障碍者的心理环境方面,使其了解造成障碍者成为残障的原因,并非完全来自于障碍者个人的伤残,社会环境与制度亦是造成障碍者无法充分参与社会的主要限制所在。在障碍者部分,其本身的心理建设可说是所有外在无障碍环境能否发生功效的关键。在科技技术日趋进步的现代,法令政策亦多方考量障碍者的需求之下,若障碍者本身未能坦然面对自我的伤残,则外在环境的无障碍对其助益是相当有限。因此必须鼓励身心障碍者正向面对其事实存在的伤残状况,坦然接纳自己并喜欢自己,才根本之道。

<如需参考文献,请洽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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