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在看一本书,是关于弱智儿童的,该书把弱智儿童按程度轻重分为,可教型\可训型\看护型三种.
看了王代表的说法,我觉得很有道理,的确对于自闭儿童我们家长本身就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特别是年龄教小的或功能较高的孩子家长.
我想,首先有必要把智残和精神残疾的概念进行明确,这是一个比较学术的问题.但也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会推动立法.当前,学术界对此还不是很明析的,政府就更不用说了.
其次,我们对自闭症的预后要有清醒的认识,可以说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预后大多是不良的,成功的例子非常少,而且主要集中在少数高功能的孩子中.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奇迹的存在,而认为,只要好好训练,孩子长大后一定没有问题.
再次,自闭儿也是可按程度分为致少三个级次的,把自闭群和正常人群"一刀切"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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