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说道“给”,昨天我就不够阳光。按...
说道“给”,昨天我就不够阳光。
按照郭大夫的话:
“给,就要给人家喜欢的,人家要求的,人家兴奋的。(这是“给”的心理标准)
给,就要主动地给,大方地给,无附加条件地给。(这是“给”这种行为的操作标准)”
昨天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姨夫要给两个孩子买礼物,一家人去了MALL,大都一眼就看上美国进口的一种 board game,我看了看价钱,把大都拉走了(1500元)。小姨夫说给,我们都不同意。
然后又去了几家玩具店,我也看出差距来了,不太可能有大都看得上的东西,所以大都一直嘴里嘟嘟囔囔,不明白为什么他喜欢的玩具不能给。
最后还是返回去买了,大都乐开了花。
回头看郭大夫的条件,大都没有行为问题,只有不高兴和不理解的表示,而且都是正当的表示,所以排除了被惯坏的这一条。
但是我心里还是别扭,是不是奇道还没领悟到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