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琳自闭症论坛

标题: 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打印本页]

作者: wyy1999    时间: 2005-8-23 13:06
标题: 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我孩子的运动能力及平衡都不是很好,平衡的训练也有很长的时间,还是效果不大,经常有从平衡木上掉下来的情况。本位感也不是很好,表现得胆小。现在给他买了滑板车等运动器材,目前还只能一只脚在地下踩,还没有达到踩着就能站立起来的平衡效果,另外骑自行车也是很好的平衡的运动项目,可是孩子还只是能骑三轮的,撤掉旁边的辅助表现得比较恐惧。溜冰也是练平衡的。不知在练平衡这方面有经验的家长能否能予指教?




作者: 1lin    时间: 2005-8-23 19:57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你好,我不知道你孩子的平衡能力和本体感觉目前所到的程度,但是从你的留言中可以看出不是很好的。

   你可以从一些简单的训练项目中来提高孩子的平衡能力,比如说很低障碍的跳跃,而不是直接来训练单车,这样也许会好一些。




作者: gsx    时间: 2005-8-23 21:32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有时候就得下狠心才行。我教我的孩子学习骑自行车的时候就是这样。他害怕,我就在后面扶着他,趁他不注意时候,先短暂地松手,再逐步地放手让他自己骑。也曾经狠狠地训斥他,让他知道不骑不行的。这样,他流着泪学会了骑自行车。其实,也就用了两个下午的时间。第三次,他就会自己独自骑车了。而且,他一学会了,就不愿意下车了,每次骑很长时间。学习溜冰也是这样,现在他溜冰很棒。




作者: wyy1999    时间: 2005-8-24 09:59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谢谢gsx和1lin的回复。

我孩子的运动能力确实是很不好,动作方面都显得比较笨拙,不灵活。有时还显得格外胆小。

动作方面平衡和本位显得更不好,所以我们试图加强他这方面的训练。看到你们的方法,我试一试,希望孩子能有进步。谢谢!






作者: 一笛风    时间: 2005-8-24 12:34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平衡和前庭的功能有很大的关系,我的孩子以前走路总摔跤,通过较长时间的感统训练后,平衡好多了。建议多做一些感统里的滑板项目,并且一定要达到一定的量,这对前庭的刺激比较大,对增强平衡能力很有好处。




作者: wyy1999    时间: 2005-8-24 13:44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谢谢一笛风。

不知具体多少的量为好?以前我有买过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关于感统训练一书,但没有提到量的多少。其实孩子的感统训练应该是有针对性的训练,这样才能“对症”,不知有没有这方面可作咨询的机构?




作者: 一笛风    时间: 2005-8-25 11:50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我的孩子是属于前庭和平衡严重失调的类型,以前我的孩子做滑板冲和滑板爬时,每天做50次左右,体能及平衡的进步不大,现在她一个星期做6天,每天做100次左右,进步快多了。具体做多少要根据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确定,我说的只是供你参考。




作者: wyy1999    时间: 2005-8-25 12:21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谢谢一笛风。

我孩子的情况和你的孩子差不多,我们还有一个本体感不好的状况。

以前做的量只能达到30个,有可能量还是不够。只是我们这里就近的没有做滑板之类感统室。




作者: 松峻妈妈    时间: 2005-8-25 14:26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改善本体感的训练项目:猴子爬,推小车,倒立摇晃,爬滑板、滑板推球。倒立摇晃就是倒提着孩子的两条腿做左右摇晃,但实施训练的人必须要小心,保证孩子的安全。爬滑板先冲后爬,既可以改善前庭又可以改善本体。单纯冲滑板,一般至少要连续冲25分钟以上才有效,一般半小时40次左右。爬滑板就要看孩子的配合程度。我们儿子3岁半,每天爬10圈,每圈30米。

小蹦床是家庭训练很棒的器材,可以有很多玩法,蹦床上抛接球、跳起摸球、投篮、转圈跳等,既可以锻炼跳的能力,还可以改善前庭,增强运动企划能力,改善语言功能。

吊兜、吊缆、圆筒都可以改善前庭,但对场地有要求,一般家庭不容易实现,如果有院子的家庭可以自己安装制作,用不了多少钱。
作者: wyy1999    时间: 2005-8-26 10:15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谢谢松峻妈妈!




作者: 柳茵    时间: 2005-8-26 11:29
标题: Re:孩子本体感及平衡的训练
一笛风、松峻妈妈:

请问你们孩子训练的量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依据吗?








欢迎光临 以琳自闭症论坛 (http://new.elimautism.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