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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庭宣判特殊教育学生私立学校学费可以退还家长
时间:2009-06-22 17:44:08 点击:50次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做出裁决,特殊教育学生家长,即便从未在公立学校里受到特殊教育服务,也可以寻求政府退还其私立中小学的学费。这项决定可能会使学区多开支上百万美元。
这个案例涉及到一名俄勒冈州的高中生,在法庭文件中,这名学生用T.A来指代。在他上中学低年级时,他的父母把他从Forest Grove区的公立中学转出来,进入到一所每月收费5,200美元的寄宿学校学习。虽然Forest Grove的政府官员注意到了T.A的困难,通过评估认定他无学习能力,但是他仍然没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只是当T.A.转到私立学校后,才被诊断患有注意力不足,兴奋度过渡混乱,以及其他一些能力残缺。
虽然像T.A.曾经的经历一样,美国600万特殊教育学生中的大多数在公立学校上学,数千个有能力残缺儿童的家庭却深信公立学校缺乏合理的分班,不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相反地,他们会把有情绪或学习能力却显得孩子送到昂贵的私立学校,然后向政府寻求退还学费。
全国范围来说,约有90,000名特殊教育学生被安置在私立学校里,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由公立学校推荐而进入私立学校的。纽约市学校,作为第三方提交了支持 Forest Grove的诉讼要点。纽约市学校在2007到08年度为私立学校的分班支付了8900万美元,比两年前的5300万有所上升。
Forest Grove的这个案例的法律议题是是否1997美国障碍者教育法案(IDEA)的修正案禁止向从未在公立学校接受特殊交付服务的学生退还私立学校学费。
由全国学校董事协会(school-boards associations)支持的Forest Grove学区,为自己辩护说修正案排除了像T.A.这样从未在公立学校接受过特殊教育服务的学生。但是最高法院以6比3票数,通过裁决,驳回了辩护。
法官John Paul Stevens书面写下了多数的意见:“我们得出结论,美国障碍者教育法案(IDEA) 批准给予那些学区未能向其提供免费合理的公共教育(FAPE)而私立学校的学费又不尽合理的学生学费的退还,不论其是否在公立学校中曾接受过特殊教育或其他类似的服务。”
Stevens法官说学区的论点可能会“导致非理性的结果。” Stevens法官写道:“如果起草了法案修正案,根据修正案学区不给学生提供充足的特殊教育,而让家长处于更为困难的境地,那将是十分奇怪的。”投赞成票产生此判决的还有法官Anthony M. Kennedy, Ruth Bader Ginsburg, Stephen Breyer和 Samuel Alito.
对此持反对意见的有法官David Souter, Antonin Scalia 和 Clarence Thomas。David Souter法官说联邦残障法案的设立是用来促进学区和家庭间的交流,为每一位残障学生发展个性教育计划。
反对者还提出,私立学校的学费过于昂贵。Souter法官写道:“特殊教育的花费会非常的昂贵,每年会达到几百亿美元。这相当于公立学校总活动经费预算的20%。鉴于私立学校名额的昂贵,建议学生家长自行想出办法在公立学校的体系中找出满意的替代办法。”
最高法院两年前曾审判过纽约学费退还案,但是Kennedy法官由于不公开的原因没有参加,赞成和反对意见4比4持平。
(编译:清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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