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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很少有时间用电脑上网,都是抽空用手机,所以写不了长的。现在抽空写几段。总的意思是,现在的竞技体育已经无法纯粹了。关于假球,各有各的情境。
50年代-80年代,中国体育都是典型的举国体制,每个运动的各级专业队、国家队都是国家出钱养着的,出去比赛就是代表国家。只有集体利益、没有个人利益。拿冠军是为国增光,给全国人民长脸。而反过来,全国人民也很受用,都很high。汪嘉伟率领的男排打败南朝鲜,大学生就上街了。
在这种情境下,既然只有集体没有个人,那么让球就是战术。有时候金牌已经稳拿在手,但为了树典型,也让。比如保送庄则栋成为三冠王,李富荣就得让球。但这根本上也不是为庄则栋个人,还是为国家名声。
那年月,相对还比较纯粹,没商业化,教练运动员也没什么钱,大不了是有名气,日后有个好工作。之所以连让球者本人也不会有太多不爽,是因为自己本身也是整个集体的受惠者。
到了90年代以后,商业化了,拿不拿金牌天壤之别。举国体制的最大受惠者除了得金牌的运动员之外,还有一整套体制内受益者,包括教练领队各级体育局领导。这时候,金牌就变成了这些体制受惠者直接的利益来源,升官进爵拿奖金,全指着金牌。从总局到各运动队,定指标,下战书,都这个味儿。这时候,国家已经不那么需要金牌来长脸。老百姓对金牌多几块少几块也无所谓。“国家利益”就成了安排让球的官员和教练最冠冕堂皇的借口了。
这时候安排的让球,不但是圈内,就是全国人民也觉得接受不了了。典型的是悉尼奥运会安排叶钊颖让球给龚智超,说起来是龚对丹麦马丁的战绩好,金牌稳当。这时候的“国家利益”直接说就是“李永波利益”和乒羽中心及以上官员利益。
只要国家承包运动员培养的体制继续,类似让球这样的安排,就有冠冕堂皇的借口,“国家利益”,从道理上还真讲得通。
这次女双的事件,性质还不一样。即便不去讲中国对内部不想提前碰撞,单说队员从个体利益出发,不想提前遇强手,也可以理解。这就是赛制太愚蠢。有很多办法避免这种情况,比如出线后重新抽签选择对手。
自84年洛杉矶奥运会商业化成功运作之后,全球各项运动的商业化都逐渐渗透了。再加上博彩公司等利益集团介入,到现在,奥委会、国际足联、各种单项委员会,肮脏的猫腻的事情非常多。要讲纯粹的奥林匹克精神,已经不可能了。都是丛林法则,都是利益驱动。国际羽联也不是什么好鸟,尽出各种馊主意。包括改赛制比分、要求女运动员穿短裙等等。这次奥运会羽毛球从单淘汰赛改成小组赛,明摆着的漏洞也没去堵。
运动员其实反倒是最纯粹的,流大汗出大力的,到头来就是为成绩。其实不需要去参加正式比赛,大家如果有机会参加业余比赛,就可以领略比赛的感受。谁都希望对手出意外、自己捡便宜,人心都这样,不用奢谈道德精神。只需要讲规则就行了。运动员到了赛场上,不论是什么体制培养的,都一样需要保证他们的利益,尊重他们的付出。
足球场上的道德,最典型的体现是甲方有球员倒地,裁判没吹停,乙队自己把球开到场外造成死球,让伤者可以接受治疗,恢复比赛后,甲队的界外球都会掷回给乙队。这是约定俗称的规矩。但不是规则,也偶尔有些球队不这么干的,也无可指责。
全民体育基础好的项目,多拿金牌意义很大。像乒乓球羽毛球这种容易开展的项目,对全民健身贡献显著。游泳也是,杭州的青少年游泳条件很好,这和杭州出游泳冠军直接相关,各级教练都有心气。国家为了金牌的面子,把钱投到毫无群众基础的项目中去夺金牌,比如赛艇类项目,这种就没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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