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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仰望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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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题装老帖,不拉风、不显摆、不喜欢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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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1: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众评议”之于科学研究的功能 ...

“公众评议”之于科学研究的功能
                                                      
杨光飞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南京210046)

摘要:近年来,公众对于科学研究领域所存在的不良现象的评议越来越多;作为一种新的评议方式,“公众评议”不仅有利于监督科学研究的“价值”;也有助于澄清科学研究的“事实”;“公众评议”还有益于改进科学研究的“治理机制”。“公众评议”并不具有最终的裁决权,甚至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但是,总体上看,它对于促进转型期科学研究中的“同行评议”等科研评审机制的完善以及增强科学研究领域的“自主性”等都能起到积极的功能。
关键词:“公众评议”;科学研究“价值”;科学研究“事实”;治理机制;积极功能

1 “公众评议":一种新的评议方式

     对于科学研究者的社会责任、科学研究的“合法性”边界等问题首先是在科学家内部展开的。上个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的科学家针对科学研究中的责任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其中著名的有1957年的普格沃什会议、1975年的阿西洛马会议等;70年代初,科学家在对重组DNA研究潜在风险的讨论中更是加深了对科学家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反思。这意味着科学家已意识到科学研究不再是纯粹的学术活动,“科学家自身开始对研究者的职责和无限地追求真理的权利提出批评和表示怀疑”。但是由于科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科学研究的“合法性”权力及其限度、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科学家应该恪守何种职业伦理诸问题的讨论一直是在科学家共同体内部进行;在科学共同体之外,很少有公众对科学家们的研究工作展开评议;正如科普作家古德菲尔德所说:有专职的音乐批评家、美术批评家、诗歌和文学批评家,但却没有专职的科学批评家,因为科学家认为他们自己就可以胜任这一角色。在科学家们看来,科学场域中的自我管制机制如同行评议、论文审查制、重复实验等就能够对科学场域进行自主治理,而“外行”以及公众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并不拥有对科学研究进行评议的“资格”;同时,科学家也认为这种评议对科学研究有裨无益;科学家们甚至认为,公众对于科学研究的过度关注甚至会造成对科学研究不必要的限制以及干预,也侵扰了科学家们的潜心研究。
   
    但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在科学研究中所出现的学术作弊、科研造假等现象导致了公众对于科学家们责任伦理的质疑:科学家并不一定能自觉恪守职业伦理;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自我管理机制也会出现“失范”现象。一些重大的科学事件例如“克隆技术”、韩国科学家黄禹锡的“学术造假”事件以及我国近年来所发生的科学家利用研究者的身份牟取暴利、科学家为非法产品代言蒙骗消费者、科研工作者的学术造假等现象均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和评议。而随着科学报告、科学演讲、科学演示等活动的不断展开,科学知识的不断传播,公众科学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公众们甚至对于科学家们的研究本身也进行评议,互联网的出现更是为此提供了一个平台,“公众评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评议方式。
   

     所谓“公众评议”,是相对于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专家评议”、“同行评议”而言,主要是指公众对于科学研究所带来的社会后果、科学研究者们的职业伦理甚至科学研究本身的一些结论和方法进行评议;公众评议也会对影响科学研究的一些外部因素例如科研体制、权力干预等进行评论;和“专家评议”、“同行评议”相比,公众评议是以公众为主体的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通过公众的舆论力量对科学研究的相关研究进行监督和评议。那么如何评价这些“公众评议”?这些“公众评议”之于科学研究能起着何种功能?“公众评议”会不会影响科学研究的“自主性”?下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述。


2  公众评议的功能之一:有利于监督科学研究的“价值"

     不可否认,科学家们的大部分研究都旨在造福于人类:但是,科学知识本身在本质上却是中性的,科学知识、科学成果在付诸实践后既可能有益于人类,也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危害、灾难,甚至还会破坏人类的伦理秩序和道德环境;在这个意义上,斯诺又认为科学在道德上存在一种“非中立性”,因为,“从潜在可能上,科学的所作所为又可以造成巨大的影响”。例如公众们一直在评议和关注物理学家们的核能研究,就是因为核能一旦被用于战争,无论对于哪一方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并且会殃及无辜;而近年来公众也一直对“克隆实验”进行评议,因为“克隆人”技术一旦付诸实践,必然会践踏生命尊严;(尤其是“生殖性克隆”)甚至会破坏人类的伦理秩序。

   科学研究能给人类带来何种价值往往取决于科学家们的职业伦理。我们知道,科学家在做科学研究时并不一定能做到客观公正,相反,科学家有时候为了牟取个人私利,或者服务于某个利益集团,或者取悦于某种意识形态,甚至为了满足于研究者本人的信仰、偏见以及喜好,科学家会无视研究的客观性结果,对科学结论随意篡改来满足以上这些目的。如19世纪中叶的美国科学家莫顿在研究不同人种颅容量与智商之间关系时,对1000多具不同人种的头骨进行了测量后,得出的结论是:白种人的颅容量最大,美洲印地安人居中,黑人排在最低一类。显然这不是一个科学的客观结论,而是借用科学的名份来篡改数据和结论,为当时的奴隶制辩护。100多年后古尔德重算莫顿的数据发现,各人种的颅容量并没有任何大的差别,莫顿显然是有意篡改了科学事实。可以看出,科学家以及科学研究者并不是都是出于对真理的追求在严谨地做研究,类似于莫顿这样的“科学研究”显然是为特定的利益集团或者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布上一层“合法的”外衣。对此,默顿曾作过这样的评论:“科学的权威能够而且正在被挪用,以便为带有偏见的目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作为科学成就的一种结果,公众都易受到披着科学术语外衣的新神秘主义的影响,并屈从于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公众受到“影响”以及“屈从”固然和公众缺少一定的科学判断力有关,但也和一些科学家滥用科学家的权威、缺乏一定的职业伦理有关。当科学家为了得到一些功利的目的而违背科学精神并在主观上对公众进行蒙骗时,显然是滥用了科学的价值,理应受到公众的谴责,也成为公众对科学家所从事科学研究进行监督的一个理由。尤其在当代社会,随着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计算机、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核能、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兴起能让科学家有更多发挥想象力、创造力的空间和机会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危害甚至灾难;科学研究的后果越来越和公众休戚相关,所以公众对科学研究的“价值”进行监督,或者说是对科学家们的责任伦理进行监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接下来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是:科学家只从事相关的科学研究,并没有参与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但是他们的研究却带来了他们未预期的负面后果——给公众和社会带来了危害。在这种情形下,科学家们应不应该受到惩罚?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尽管科学家们会辩解,他们的研究仅仅是在实验室完成,对于自己的研究成果最终被派上何种用场,带来何种后果,这与他们无关,因而他们不应该承负相应责任;但是,科学家们在做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时,如果他们能预测到他们的研究会给人类带来不良后果,或者在知晓研究的不良动机情形下仍然进行研究,他们显然要对此承担责任;尤其是试图把科学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业、军事等)的科学家来说,不管他们的主观动机和意愿如何,都应该对他们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作慎重的考虑,因为此类的科学研究往往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对此,科学哲学家M.邦格说道:“虽然他们除了设计自己的实验之外并不设计任何东西,但他们能为企图作恶或在应用上有明显危害的副作用的人工制品或工艺程序的设计提供基础概念。”按照邦格的逻辑,科学家的行为如果是出于自由意志,那么他们的研究在科学应用的因果链中其实就成了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尽管他们没有参与科学成果的直接运用,但是他们实际上也成了“帮凶”,对科学应用的不良后果也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也应该受到公众的舆论监督和评判。
   

    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并不能仅仅基于一种“信念伦理”,而是应该坚持“责任伦理”优先①。所谓“责任伦理”,指的是“必须要考虑行为的结果,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类似于康德的“有条件的命令宣示”;“按照责任感行事,不仅可能带来能满足人们一般爱好或意愿的价值,即相对价值,而且还具有伦理价值”;而“信念伦理”需要的仅仅是“去盯住信念之火,不要让它熄灭,他的行动目标从可能的后果 看毫无理性可言”曲”。对有些科学共同体来说,他们会基于“某些信念”专注于前瞻性的科学研究,而这些“信念”的实现能让他们在科学共同体中声名远扬,但是却又会给公众带来潜在的威胁。如果我们把韦伯的“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从政治场域切换到科学场域,可以说有些科学家以及科研工作者很可能为了实现这种信念本身,而不会考虑它的社会后果;韦伯以自然科学为例,说道,“自然科学有一个不证自明的预设:在科学所能建构的范围内,掌握宇宙终极规律的知识是有价值的。所以如此,不但是因为这样的知识可以促进技术的进步,而且当获取这样的知识被视为一种‘天职’时,它也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可以看出,“信念伦理”所涉及的是“必然性”的问题,而责任伦理则关注行动的价值判断问题,但是科学家如果仅仅依据“信念伦理”进行科学研究,却往往会给公众以及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对于科学家以及科研工作者来说,责任伦理意味着个体在采取行动时要具备一定的伦理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要能预见并且要控制科学活动、决策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实际上,由于科学家受过更高的教育,掌握了专业科学知识,拥有更多的信息,甚至被赋予特殊的资源和权力,因而能比公众能更准确、更全面地预见这些科学知识的可能应用前景;他们有责任去预测、评估有关科学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不仅如此,现代的科学家并不仅仅从事着自己的专业工作,实际上作为社会精英,他们还经常参与政府和工业的重大决策,享有特殊的声誉,他们也有着非凡的影响力,也会受到公众格外的关注;另外,他们参与了公共事务,对于公共事务的观点和态度都和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他们的行为较常人而言,也往往带来更大的影响,因此需要有外在的约束力约束他们的行动,而公众评议无疑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


     即使科学家群体有时未必能意识到科学活动带来的风险,那么这时也应该让公众成为知情人,甚至应该听取公众的建议;公众们评议更多的是一种价值判断而不是纯粹的技术评议,但是因为科学研究的后果正是和公众们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公众们对于相关的科学研究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参与权甚至建议权。实际上,早在1945年,原子能科学家致美国战争委员会的报告就反映了科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过去,科学家可以不对人们如何利用他们的无私的发现负直接责任。现在,我们感到不得不去采取更主动的态度,因为我们在发展核能的研究中所取得的成功充满了危险,它远比以往所有发明带来的危险都要大得多;”这些科学家感到有责任“就因原子能释放而导致的科学的、技术的和社会的问 题对公众进行科学教育”,并且相信,“致力于民众教育,让他们广泛地了解科学空前发展所带来的危险的潜在可能性,是所有国家的科学家的责任。
   半个世纪过去了,当时的科学家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公众已经从以前的“被动接受教育”到现在的“主动参与评议”了。对于公众角色的转变和诉求,现在更多地应该是由科学家们来思考作答了:作为科学研究的主体,他们应该恪守何种职业伦理?又应该如何回应公众的这种“评议”


3  公众评议的功能之二:有利于澄清科学研究的“事实”

    如果说大部分科学家们能认可公众对于科学家“责任伦理”的评议,那么他们大多不接受公众介入科学研究本身,对科学研究“事实”进行评议。在科学家们看来,公众只能对于科学研究的价值、后果以及影响科学研究的外部性因素进行评议;对于科学研究的事实的评判,则必须依托于科学家共同体的内部自治例如“专家评议”、“同行评议”等体制;公众则并不具备对科学研究进行事实评议的“合法性”。所谓同行评议,是指由科学家对其同行的研究工作进行客观科学评价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要求科学家在评价其同行的研究工作时,仅仅以学术价 值为最重要的评价准则,并且独立地做出判断,在评价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专家评议”较之于“同行评议”,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专家不再只局限于同行,而是包括能够对相关研究做出评估的任何专家。


     不可否认,对于科学研究的“事实”的判断以及评价,基本上需要依托于“专家评议”、“同行评议”制度;因为,对于“研究事实”的判断一般“只有科学家同行才最有资格、也最有能力做出准确的判断,而判断的依据是科学家的专业知识以及根据专业知识进行的逻辑判断。”但是“同行评议”、“专家评议”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之上的:科学家共同体(同行)能遵循科学共同体通行准则;公正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客观评价同行的研究方案以及研究结果。但是从现实看来,科学研究者的“同行”以及“专家”并不一定都能恪守客观的评价标准,受利益冲突、学术成见等非学术性因素的影响,“同行”、“专家”对相关的研究结果未必能进行客观的认定。另外,由于客观原因,对于科学研究中的很多“事实”,同行也未必能“评议”出来。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分工,“同行”、“专家”们对于某个研究发现或结论也未必能达成共识;从理论上说,对于一项研究,经专家和同行重复的实验最终能够证实或证伪;但在现实中,完全照样重复一项实验往往会受到客观条件例如实验要点的技术限制,实验结果呈现需要很长周期的时间限制以及投入实验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本”限制,这样实际上也导致了“同行评议”、“专家评议”往往会流于形式,并没有成为一种严格执行的程序。例如在斯佩克特案例中,那么多被其理论所吸引的生物学家中,没有一个同行想到要先去重复做出一些基本结果,就默认了其结论的正确性。显示出“同行评议”、“专家评议”的限度。

    既然“同行评议”、“专家评议”之于科学研究事实的判定有着一定的缺陷和限度,那么公众评议对此能起到何种功能?首先,公众可以根据一些基本的科学原理对于科学研究的“事实”做出判定。对于科学家们的研究包括研究假设、研究设计、研究方法、资料收集、计量方法乃至结论,非科学工作者以及非专业人员并非就没有评议权。我们知道科学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之上,科学家在归纳逻辑的基础上提出假想,通过逻辑推理或实验对假想加以证实或否定,这是一个严密的科学论证过程,而作为“公众”的非科学工作者以及非专业人士在这些推理过程中有时也能发现出一些破绽;尤其是一些受过专业训练、有~定的科学素养的公众,尽管没有从事一线的科学研究,但他们同样具有科学精神以及专业眼光,他们的评议也尤其值得关注;例如公众其实也可以根据基本的物理学原理判断出所谓的“永动机”、“水变油”等所谓的科学研究发现完全是“科技骗局蛐,;判定诸如此类的研究事实,其实不需要“同行评议”、“专家评议”,只需要知晓一定的科学原理就能做出正确的判定,甚至可以推翻一些所谓的“同行评议”、“专家评议”。例如在十几年前王洪成的“水变油”骗局中,一些著名科学家“以科学的名义”对此作出“权威”的判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实际上公众根据化学中“元素守恒”等最基本的原理就可以对此作出正确的评定。
    其次,公众能够对一些科学研究“事实”进行质疑。正如上文所述,在科学场域中,并不是每个科学家都能够恪守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有些科学家为了一举成名,获取“第一发现”的权利,甚至不惜改动数据,或对图片进行造假,不是遵循严格的科学程序而是通过篡改结果得出自己“理想”中的结论。这说明了在科学领域中同样会出现和其他领域一样的舞弊和投机行为;科学家受工具理性的驱使,也会悖离“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的科学精神,甚至带有一种“经济人”的投资心理,突破道德底线。例如被认为是当代科学史上规模最大的学术造假丑闻之一的“舍恩事件”就折射出这一点邸)。而公众评议往往是对这些科学研究(包括伪科学研究)的现有结论的质疑,其中主要是对研究中所出现的非实证、非理性以及逻辑不能自洽成分进行质疑;而我们知道,实证、理性以及遵循逻辑分析恰恰是科学研究最基本的要求;尽管公众们限于主客观条件,很难提供确凿的证据和严密的分析来完全推翻现有结论,给出正确的“可替代性方案”,而仅仅是一种“质疑”,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公众的这种质疑的“合法性”以及意义。因为在事实彻底澄清之前,面对公众的质疑,需要提供证据的恰恰是被质疑者。正如方舟子博士所言,“如果能发现其弄虚作假的证据,固然很好,但是如果没能抓到其把柄,我们同样能够说它是个骗局。就像魔术师表演的魔术,我常常无法识破其弄虚作假的所在。但是,如果魔术师自称不是在表演魔术,而是‘特异功能’,那么,即便我无法当场将其把戏戳穿,我还是可以理直气壮地断定那是个骗局。谁主张,谁举证,不平常的主张需要不平常的证据。伪科学显然禁不起这种质疑,而真正的科学研究者也要面对公众这于相关“科学事实”的合理质疑;“主张者必须出示确凿的证据、通过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才能证明其主张”;科学家以及科研工作者只有以科学的态度来回应公众的合理质疑,才能捍卫科学的尊严。


事实上,公众的评议以及质疑甚至会让那些伪科学以及假科学露出真面目。国内的很多学术造假行为恰恰不是通过“同行评议”、“专家评议”直接揭露出来的,而是在“反伪斗士”、“打假斗士”的感召下,公众们积极参与评议带来的结果。公众们的合理质疑会引起相关的主管部门的关注,甚至会督促相关部门对于研究事实给予进一步的调查、公布以及处罚;尽管某些科学事实的澄清最终还是依靠“同行评议”,但我们知道对于这些科学事实的澄清,公众的评议、舆论监督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实际上公众利用一些最基本的科学原理对冠之以科学之名但明显违背科学事原理的“伪科学”进行揭露,或者质疑,最终也还科学以清白,也让经历了考验的科学以及科学家更能赢得公众的尊重。


4公众评议的功能之三:有利于改进科学研究的“治理机制”


    科学研究领域中所出现的诸问题其实还和其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有关。这既和科学研究领域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有关;也和影响科学研究的外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有关。而公众评议,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舆论监督的方式能改进科学研究的治理,促进科学研究的“自主性”。首先,公众评议有利于改进科学研究的内部治理机制。正如论文所论及的,除了受到学术性因素的影响,科研领域内部治理中的“同行评议”、“专家评议”等制度的“失范”其实还受到非学术性因素的制约。在中国的转型期,法治社会尚未完全建构起来,关系、人情等非制度性因素对于正式制度的侵蚀依然存在,在科学研究领域也是如此。尽管在我国的科研管理中,“专家评议”、“同行评议”作为一项正式的评议制度已被广泛采纳,但是在评议过程中仍然会受到来自于“关系”“人情”、“面子”等非制度性因素的影响;甚至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科技评审中,同行评议等制度遭遇的最大问题就是来自人情关系网的腐蚀作用n¨。中国社会中因关系亲疏、帮派之争而造成的“门户偏见”有时也会渗入学术场域,使得评定人有时很难保持应有的“价值中立”立场;实际上同行评议制以及专家评议制因为“潜规则”的影响,并不是都能遵循一种普遍主义的标准;尽管评审机制中采取了回避法、保密法等等,也不能杜绝科研评审中所出现的“对人不对事”的现象,可以看出正式制度下的这些“潜规则”对于科学评估以及科学研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对于这种由非学术性因素导致的科研领域内部治理机制的“失范”,“公众评议”往往更能挥自己的功能。对于这种“潜规则”带来的种种不良现象,公众一般会基于“事本主义”和“匿名效应”,能在情感和利益上更易保持“价值中立”,因而其评议也会更客观;公众评议通过媒体包括网络对公众感到质疑的一些现象(结论、程序等等)进行评议,显然也是一种好的监督方式:既有利于揭发学术作弊、造假者,也可以为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科研工作者申张正义,对评审专家和同行也是一种警戒;这样的舆论监督方式,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科研领域内部的不良风气,促进了科学研究的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公众评议还可以对同行评议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过失进行一定程度的纠偏,让复议制度能有的放矢、行之有效,对一些重大科学项目、决策进行复议,能有效地减少客观上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以及主观上评议专家的过失,通过进一步充分掌握材料、监督程序审核、重新评估等方式;通过外在监督和参与的方式也加强了科学共同体的内部治理。其次,公众评议还有利于促进外部科研体制的改进。科学研究中所出现的一些“失范”现象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科学共同体,而要归咎于转型期不完善的科研体制。转型期,我国行政权力对于科学界的过度干预,导致了一线科技工作人员的意见未能得到充分表达;虽然在决策前也经过所谓的“同行评议”,但整个过程接受广大科学界以及公众的监督力度不够,透明度不高。如在同行评议中从同行的“选择”开始,一些“懂行而不听话”的专家常常受到排斥,不能参与评审,而很多行政专员却能充任专家;有些专家尽管声名显赫,但是事实上已告别学界多年,对学术前沿问题并不熟悉,却位居科研界、学术界的重要职位;一些行政人员过多参与设立项目、选择评审专有等程序,影响评审讨论的结果等,进而操纵或影响决策过程,对科技经费分配也进行了过度干预;科技界的专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被人际政治所替代;科学决策并没有置于一线科学家的监督之下等等,科学研究实际上缺少一种“自主性”,邹承鲁院士认为这主要是由转型期不规范的科研体制带来的。

而公众对于某些“科学事件”的深人探讨,通过媒体(包括网络)对于科学活动、科研管理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以及相关的评议,对不合理的科学研究制度的制定、执行进行批评,可以迸一步提高和完善科学评价体制,也能对不合理的科研资源的配置进行监督,实际上也维护了科学共同体的自主性。相比于事前防范的“同行评议”等正式制度,公众评议则更多侧重于事后监督,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同行评议带来的“制度失效”,通过公众监督的方式对制 度失效进行“纠偏”。公众们能够对公示出来的一些专家、权威,甚至对一些基金、项目的获奖者进行调查、甄别质疑,评议者们代表社会力量从学术水平以及职业道德对这些学术精英进行更加严密的“监视”和评议,是在“制度评议”之后的再评议;当然,公众评议并不是完全否定制度评议,而是对制度评议、同行评议所带来的一些“非预期之后果”(特别是一些不公正、不公平之后果)的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评议又是对制度评议的一个有力补充,是在充分尊重和客观评价科研工作者的基础上的“再评议”,这实际上也完善了科学研究领域的自主性。
另外,公众对于重大科研活动、科学事件、重要科学家的评议,可以督促科研和管理部门对于科学评审信息的进一步的公开以及科研主管部门的“自律”;公众评议借助于强大的舆论力量给科学研究中的舞弊者、包庇者以及包庇单位施加强大压力,甚至会引起上层主管部门的关注;在公众们根据事实进行的评议以及“合法性”的要求面前,相关部门甚至会对相关的事件进行重新复审、评估以及惩处。例如近几年来有名的几家学术媒体和学术网站(如新 语丝网站)就以“公众评议”的方式揭露了几十起影响恶劣的学术腐败事件,其中有的事件就得到了相关单位的有力惩处,而有的事件尽管没有得到有力惩处,但是公众评议可以让这些“漏网分子”颜面扫地,失去声誉;实际上公众评议以这种非正式规则的方式也警示了潜在的“后来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科学研究机制的治理。科学研究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不能仅仅依托于科学家共同体内部的道德自律,还需要多渠道的激励、监督机制以及多层次的制度化评估,实际上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也应该看到公众评议之于完善科学研究治理机制的正面功能,尤其是公众评议之于科研体制的监督功能。


结语
作为一种评议方式,公众评议显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以及限度。例如公众评议也极有可能被反科学、伪科学势力所利用,结果会迷惑了公众的判断力,误导公众,对科学以及科学家本人都会造成不公等等;但是并不能因此否认公众评议的“合法性”及其意义。“公众评议”不可能完全取代“专家评议”以及“同行评议”,但是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和评议模式,它能有效弥补“专家评议”和“同行评议”的不足,对于中国转型期的科学研究更是如此,从长远眼光来看,科学研究仍然需要一种制度依托;当然,这种制度需要强制性的正式规则的支撑以及科学家责任伦理的“内化”,而一旦这些规则和伦理失效,公众评议就会显示出它独特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奠少群.科学家的社会责任问题的由来与发展EJ3.自然辩证
法研究,2003(6).
C23卡尔•米切姆.技术哲学概论[M].殷登祥等译.天津:天津
科学技术出版杜,1999.
[3)李正伟.以客观的名义[N].中国图书商报,2005--04—14.
C4]C P斯诺.两种文化EM].纪树立译.北京:三联书店,1994.
204.
C5]威廉•布罗德,尼古拉斯•韦德.背叛真理的人们:科学殿堂
中的弄虚作假EM].朱进宁,方玉珍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
出版社,2004.
C6]默顿.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77.
[7]M邦格.科学技术的价值判断与道德判断[J].哲学译丛,
1993(3).
C8]韦伯.学术与政治EM].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
C93朱作言.同行评议与科学自主性EJ].中国科学基金,2004
(5).
C10]方舟子.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N].北京科技
报,2005—11—18.
[11)陈进寿.从人际关系谈同行评议制的改进EJ].中国科学基
金,2002(3).
C12]邹承鲁.我国科学在自主创新方面为何举步维艰[N].科学
时报,2006--06—16.
The Function of“Public Comments”for Scientific Research
YANG Guang—fei
(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46,China)
Abstract:There aremore andmore comments on scientific researchthese years.As a newmode of comment,“public comments”is not only pro—
pitious tO supervising the valu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but also helping to clarify the real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Except for these,it is beneficial
to the mechanism of governance.“public comments”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of verdict,indeed,it may bring some negative impacts.But as a
whole,it can make positive function for consummating the comment mechani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boosting up self-determination of scien—
tific research area.
Key words:“public comments”;the value of scientific research;the real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the mechanism of governance;positive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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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18: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re:云帅去哪儿了?人呢?该你上啦,没见人家老...

云帅去哪儿了?人呢?该你上啦,没见人家老秋拿跟小树枝不停滴在捅你的咯吱窝吗?哦,对了,名记张雁呢?心里的气顺了就不来啦? 看了半天就人家LV和燕博谈心那几句话,那才叫水平,在这块地上文理兼修的第一人非LV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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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2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老实交代,从哪学来的?

老实交代,从哪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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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1 08: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明翔...

下面引用由[U]明翔爸爸[/U]发表的内容:

  
这才谈到点子上了。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实然的“是”,伦理的对象是应然的“应该”。从“是”中永远推不出“应当”来,因此,科学永远无法解决人生问题。同样,工(理)科生永远也无法说服文科生。所以,在这个论...



“应然的确高于实然,因为从实然中无法推出应然,而应然却可以拦阻实然。”和老V的世界最终还是文科的是一个意思。


明翔爸爸写的很好!我忙起来就只能学LV上来帮帮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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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楼主| 发表于 2011-6-21 15: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re:云帅的雄文应者寥寥,说明理科哼哈二将业已...

云帅的雄文应者寥寥,说明理科哼哈二将业已式微,偶们是不是暂时弹冠相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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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1: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re:云帅这就腿软啦?

云帅这就腿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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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4: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云帅故意腿软,只是卖个破绽而已,诸位要淡...

云帅故意腿软,只是卖个破绽而已,诸位要淡定,所谓从善,善在哪里?能辨善恶者还是文科,除此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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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22: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云鹤...

下面引用由[U]云鹤[/U]发表的内容:

燕博厉害!

但,山林不是不要和平,是觉得赢得不够痛快,不够彻底,但是,我以为见好就收,也是明智的。毕竟和为贵啊,这是传统哲学,传统哲学很重要。当然,现代科学也很重要。



感觉前面几贴不是云帅自己所写,但从字里行间又感觉云帅萌生退意,于我而言和秋T两位之争没有调和的余地,好我倒没见到,就是见到也不会收。没关系,人各有志,不强求,虽千万人吾往矣![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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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1: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云鹤...

下面引用由云鹤发表的内容:

山林误解了。

本来讨论就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而科学与非科学(或理科与文科)也是相向并行的。因此,我们在这两个前提下来讨论科学与非科学(或理科与文科)问题是必须的。

至于方舟子与转基因问...


云帅你我之间的默契哪里需要澄清,借老秋之口你不是一般地帅啊,记得我曾说过“云帅不老,壮怀不已!”,这个地盘没有你的身影,那是多么多么地寂寞。至于燕园讥笑我方没有弹药,纯属无稽,对方辩友把话题岔开了而已,我方前面扔的弹药产生的余震波还没平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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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3: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云鹤...

下面引用由[U]云鹤[/U]发表的内容:

  

也许你不是科学家,所以你表现出“科学至上”的倾向!我们貌似在讨论学术问题,其实,对我们来说,那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的意义是在于借所谓学术观点来针对你和秋帅的唯科学论调!否则,科学啊,哲学啊,人...


云帅,我们的主题在这,中心点也在这,科学本来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手段,现在倒好,被这俩哥们用标签党、口号党的手法,在此地给恶搞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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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张雁的文风越来越犀利了,这个我喜欢,方舟...

张雁的文风越来越犀利了,这个我喜欢,方舟子在米国国庆日开始讨论德和赛之间的关系,这个我更喜欢。顺便批评一下方舟子那让人忍峻不禁的科普,有人在微博上说中暑不能用冷水降温,这哥们的意思是说寒气会进入体内,方舟子调侃说人的皮肤不是筛子,大意是用冷水没关系。前面这哥们逗,方舟子更逗,他怎么不考虑中暑的人由于外生热会使体温升高,包括内脏,用冷水会让体表的毛细血管迅速收缩,热量散发不出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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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1: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我有一同学女儿小时候频繁发热,一烧就是高...

我有一同学女儿小时候频繁发热,一烧就是高烧,查不出原因,他自恃自己是干医生的,有次搞急了,把女儿放进水桶里泡,把女儿搞休克了,所幸后来问题不大,但至今依然沦为笑柄。这思路与方舟子是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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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你的意思中暑的人可以在冷水里泡?

你的意思中暑的人可以在冷水里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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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秋爸...

[QUOTE]下面引用由秋爸爸发表的内容:

毛细血管迅速收缩,热量散发不出来

我调侃,你把毛细血管当成专门用来散热的排气管子啦?
在三十六七度的水里泡,是高烧时很好的物理降温手段。只不过通常最主要最需要的是对于头部的降温保护,用冰袋都很...[/QUOTE

三十六七度的水是冷水吗?毛细血管散热你做的比喻一点也没调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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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我们的语境,说冷水指的是常温下河水、井水...

我们的语境,说冷水指的是常温下河水、井水或自来水的温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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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秋爸...

下面引用由秋爸爸发表的内容:

实际中一般用词说温水,主要这里最主要的挥发过程的散热效果。



实际上你都没看那条微博,实际上你我说的不一情件事,实际上你捣浆糊师承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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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th...

下面引用由thankstoyilin发表的内容:

对,平常我们说“冷水”,不加特别说明的话,是指常温水。但你别偷偷塞一个井水进来。井水的温度在夏天可比常温明显低。

如果对中暑的人(前提当然是发生中暑的气温下)用常温水降温,应该没问题吧?当然方式...



到底冷水温水你分不分?河水自来水温度在夏天温度多高?注意那哥们说中暑的人不能泡在冷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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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我还要继续质询一下阿T,你说常温下的河水...

我还要继续质询一下阿T,你说常温下的河水是河水表面的还是深处的,自来水是刚放出来的还放出一段时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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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2: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秋爸...

下面引用由秋爸爸发表的内容:





我还想质询你呢,谁知道你那位糊涂医生朋友用的是什么水。拿这样糊涂案例批方舟子,你自己说,你错在哪?看了那么多逻辑学书,你完全有这个能力。



糊涂的是你,简单一句话体温升高的人不能泡在冷水里降温,你看起都这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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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2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th...

下面引用由thankstoyilin发表的内容:

关于冷水将体温,在丁香园上我也看过讨论。认为“虽然皮肤毛孔、浅表毛细血管的收缩抑制了热量随着血液循环到达体表。但是显然,直接降温的方式首先降低了皮肤的温度,进而,透过冰冷的皮肤吸收深部的热量,效果依然...



是啊,冷水不是温水,温水也不是冷水,冷水擦浴和泡在浴缸是不是一码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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