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妇当是当了,但不能说不怕。一怕自己的没涵养连累老爸老妈。俺娘几年前脑溢血落下偏瘫的后遗症,所以出门要用轮椅,加入残障人士队伍。当时混战时我真担心会气到她。还好,她老人家回不上嘴来,说的最多的一句是,“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爱骂什么骂什么吧。”二怕这泼妇当得不值得。以暴制暴是否凑效?下次看到行走缓慢的轮椅他们是否还会按喇叭?是否仍会那样和老人家叫嚷?也许更加反感坐轮椅的人;但也许想想今天遇到的“泼妇”和“民愤”他们会有所收敛。。。三怕给人落下“以残卖残”的印象。今天卷入的本来只是个个案,但细想之下不见得毫无社会效应。我当时火冒三丈火在车辆不让行人这么个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现象上。我也当自己和坐轮椅的老妈为普通的行人。对于我来说,我就是为老妈甚至是仅仅为自己出口气。但在旁观者的眼里俺娘代表的是弱势群体残疾人。我当时叫老妈在警察面前别说话就是卑鄙地耍了个小心眼儿,认为那是博取同情的最好策略:那边年轻的开着车,这边年老的坐轮椅,孰是孰非不言自明。对人们施与的同情我不知该做何感想。正是由于这样朴实的同情,事件以完全一边倒的形势结束,我方得胜而归。但我却忍不住得了便宜还要卖乖。对于“弱者”来说,强弱关系是把双刃剑。事件起于恃强凌弱而止于锄强扶弱。但只要被看成弱者,你就既可以是被同情的对象,也可以是被欺凌的对象。两者之间永无平等可言。没有平等哪来公正;没有平等如何争取你应当拥有的教育就业机会?即便是善意的同情也是自上而下的,施与者内心往往会有种优越感:你不如我,你不健全,你不正常。。。所以,我怜悯你我同情你。Jerry Lewis 就是大打同情牌为残疾儿童募到破纪录的善款,而残障人士们却不领情:"Aiding the Disabled: No Pity, Please!"
是不是真的闹没好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是不是真的这些根本不算什么事啊?当年,Rosa Parks 需要在公共汽车上给白人让座 是不是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而对这件“小事”的抗争最终成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里程碑,导致了美国大规模反种族隔离运动。当年,轮椅使用者不能乘坐公共汽车是不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不服不忿儿的人就上了街。其中一位回忆说:One of the things that I remember most about going to protests is the sense of empowerment I felt. It is quite hard to explain how good it feels to suddenly be one of hundreds of people using wheelchairs. I'm usually the one with the rather visible difference. I'm usually the minority. But to be in a crowd of 200 or 300 people in wheelchairs, it is an amazing feeling. 算了,那是别人家的经验,咱们家用不上。咱家要走咱自己的路。还得走出特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