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从传统的观念、体制以及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
残疾人才是残疾人事业的主体。“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要做关于我们的决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这是残疾人国际(DPI)1981年成立时确立的口号。人权理念在2006年12月颁布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也处于核心地位,中国残联领导代表中国政府在这个公约上签了字。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中央领导、中央的文件都已经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教育提高到保障基本人权的高度。需要跟进的是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残联。我在最近接受大连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我们(孤独症患者及其家属)需要的不是怜悯和慈悲,而是对我们的权利的尊重,因为我们是享有权利的人。我们应该从以慈善为本的方针转向以权利为本的方针,并且从医学模式转向社会模式。唯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国残联成立时提出的“平等、参与、共享”的先进理念。